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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中心应急方案]

时间:2021-10-10 11:49:05 浏览量:

行政中心应急方案 一、行政中心突发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条例》、《浙江省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治安保卫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法(草案)》等,为了维护行政中心的治安秩序,预防违法犯罪事件和灾害事故,保护国家、集体财产和职工人身安全,保障行政中心机关的正常办公秩序。当突发事故发生时,充分发挥现有设备设施的功能,人员相互配合协调,及时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使生命财产免受、少受损失,特制定本应急处置预案。

(一)应急预案的启用 当突发性重大事故发生时立即启动本应急处置预案;
当事故发生时,现场指挥员认为需要启动应急预案时,启动本预案。

(二)突发性事故应急处置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行政中心遭到恐怖袭击、重大盗窃破坏案件、重大伤(亡)人事故和重大自然灾害。

(三)组织体系 1、指挥组指挥:机管局局长;
常务副指挥:分管安全副局长;
副指挥:机管局其他副局长。

2、监控中心组组长:保卫科长;
人员:监控室值班人员。

3、安全保卫组组长:警务室负责人;
副组长:保安中队长;
人员:警务室和保安中队其它人员。

4、设备保障组组长:综合科长;
副组长:服务中心主任;
人员:设备维修组人员。

5、伤员救护组组长:办公室主任;
副组长:办公室副主任;
人员:办公室其它人员和驾驶员。

6、后勤保障组组长:接待科长;
人员:食堂工作人员。

7、机动组组长:财务科长;
人员:局其他人员。

二、各小组职责 1、指挥组:统一布置反恐怖情报信息的搜集和安全防范工作;
布置重大事故预防工作措施;
落实上级精神;
组织人员,调配力量对突发事故在第一时间采取积极有效的应急措施,防止事态发展;
制订事故处理方案,进行事故处置;
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和上级领导汇报事故情况;
配合公安局和其它职能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
提供事故报告。

2、监控中心组:当突发性事故发生时,及时向“110”报警(必要时向“120”报警)、向主管局领导、保卫科长和中队长报告;
启动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保安中队应急预案);
在中队长和保卫科长、局分管领导到来之前,利用监控设备对事故进行跟踪监控和刻录;
调集保安力量,对事故进行应急处置,控制事态发展。

3、安全保卫组:按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展开工作(保安中队应急预案);
对事故进行应急处置,控制事态发展;
组织人员抢救和引导人员疏散;
对现场实施警戒,保护现场,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4、设备保障组:按相应的应急预案和领导小组的要求运行设备,确保中心设备安全运行。当接到灾害性警报后,对行政中心内设备作全面的检查,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并按有关要求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5、伤员抢救组:对伤员及时进行救治,及时与“120”急救中心联系,做好伤员护理人员的安排。

6、后勤保障组:根据指挥组工作要求,做好物资、经费、人员、车辆的保障;
做好人员的接待和联络工作。

7、机动组:按照现场指挥员的要求做好其它临时性应急工作。

三、组织指挥机构 (一)火场指挥组。指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副指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主要职责:根据现场情况判断是否启用应急预案,向消控中心发出启用指令,向上级领导汇报火灾情况;
服从上级领导指挥,组织人员进行扑救和火情侦察,掌握火灾发展趋势,确定灭火工作方案;
确定重要部位保护措施和危险品转移、重要物资以及设备抢救方案;
在公安消防指挥员到达后,汇报灾情及现场情况,配合做好灭火救灾工作;
火灾扑灭后,向上级安全主管部门提交火灾报告,分析起火原因,处理事故。

(二)灭火行动组。组长: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保卫科负责人;
组员:市行政中心保安、义务消防队员。

主要职责:接到火警信号,立即携带消防器材赶赴火警现场查看,必要时破门,确认火灾,通知监控中心报警(或拨打“119”报警),组织人员利用现场消防设备设施、消防器材进行扑救,控制火势。

(三)疏散引导组。组长: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接待科负责人;
组员:机关服务中心部分人员和1号、2号、3号桥各1名保安。

主要职责:按分工到达指定地点,引导人员疏散,维护现场秩序做好警戒工作,引导消防车进入正确位置。

(四)安全救护组。组长: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综合科负责人;
组员:综合科、车辆中心和行政中心医务室人员。

主要职责:携带急救设施和物品,在生命安全得到保证的前提下,负责火灾现场人员与物资的抢救,做好伤员救治的各项准备工作;
一旦出现人员伤亡时,及时与“120”急救中心联系,并做好伤员护理人员的安排,及时向领导汇报。

(五)通讯联络组。组长: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主任;
组员:办公室和消控中心值班人员。

主要职责:消控中心接到火警信号后,立即问清报警点现场情况;
通知附近保安人员及时到现场查看情况;
确认火灾发生的,立即向“119”报警;
及时向火灾发生单位领导、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保卫科负责人和分管局领导报告;
接到应急预案启用指令后,通知义务消防队员到达指定地点;
通过广播,引导人员利用安全通道迅速疏散进入安全区域;
做好火警记录和与上级、部门单位的联络工作。

(六)后勤保障组。组长: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财务科负责人;
组员:机关服务中心人员。

主要职责:做好物资保障;
做好伤亡人员家属联络和接待工作。

各小组依照各自职责,合理安排值守人员,确保24小时均有人员备勤,切实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

五、突发事故共同应急处置程序 1、无论在任何时间和场所、任何人一旦发现发生突发性事故时,立即把现场的基本情况和地点通知监控中心。

2、监控中心接到事故情况报告后,及时向“110”报警;
向主管局领导、保安科长、中队长报告。按相应的(保安)应急方案调配人员,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通知事故相关单位主管领导和当事人。

3、局领导、保安科长、中队长和相关人员接到通知后,设法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及时了解情况,组织力量,对事故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进行事故处置。向上级汇报事故情况。

4、设备控制中心接到事故情况报告后,对需要切断电源的事故现场(火灾、爆炸等现场)立即切断电源,对需要提供应急照明的事故现场提供应急照明;
按现场指挥员的要求运营设备。

5、公安机关到达现场后,现场指挥员汇报相关情况,共同制订处置方案。

6、现场指挥员组织人员进行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提供事故报告,对事故做出处理。

六、不同事故的应急处置秩序:
(一)恐怖袭击事件的应急处置秩序:
1、当接到恐怖袭击信息情况应急处置 保卫科收到恐怖袭击行政中心信息时,及时向市反恐怖领导小组、公安部门、局领导汇报情况,增加安保力量。组织保安加大对行政中心的巡查力度,严格登记工作,加大对可疑人员的备查,发现可疑人员及时报告。

2、当遭到恐怖、爆炸情况应急处置 爆炸引发火灾按消防预案处置;
内部人员受到生命威胁的,附近保安在第一时间利用钢叉设法制服恐怖分子,并通过呼叫附近人员协助制服,警务室人员听到呼叫,迅速穿带防身器材(七件套)赶赴现场,制服恐怖分子;
恐怖分子较多一时难以制服的,要集中一切力量,利用一切有利因条件,对恐怖人员进行围攻,设法拖延时间,为公安处置争取时间;
注重身安全;
迅速组织力量抢救伤员、疏散人员;
加强对敏感人员,重点部位,重要场所和重要设施的控制,严防恐怖分子的连环袭击,严防次生灾害发生;
组织力量防范和打击趁机抢劫、盗窃、制造恐怖气氛、骚乱等犯罪活动,全力维护机关工作秩序。

3、遇到广场自焚情况应急处置 遇到自焚情况,可用自身衣服合力将其裹灭;
当听到自焚呼叫后,其他保安要携带灭火器赶赴现场,进行灭火,并报120及时将罪犯送医院进行救治。

4、遇到车辆冲击大厅情况应急处置 汽车冲入主楼大厅为恐怖袭击行政中心,防止爆炸和汽车伤人为重点,应迅速疏散人员,按消防疏散方案疏散人员。

(二)盗窃破坏案件发生时的应急处置秩序:
接到盗窃破坏案件发生通知时,应及时通知1号桥、2号桥、3号桥关闭大门,严格控制人员出入行政中心;
监控中心利用监控设备对中心内全面进行监控跟踪;
保安人员按应急预案展开巡查,发现可疑人员,立即报告并协助公安人员进行围捕;
提供相关信息,配合公安局对案件进行侦破。

(三)伤(亡)人事故的应急处置秩序:
1、当出现人员伤(亡)时,第一时间对受伤人员进行应急救治;
组织人员,进行抢救;
组织保安保护事故现场,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现场。提供相关信息,配合公安局对事故的侦查;
成立事故处理领导小组,制订事故处理方案,向上级提供事故报告;
落实上级有关工作指示。

2、突发伤(亡)人事故发生时必须注意事项:
(1)突发事故发生时,所有人员不要惊慌,保持冷静,按相关预案秩序进行处置。

(2)对犯罪分子进行追捕时,必需携带防身器材,协同出击,注重自身安全。

(3)一旦出现人员伤亡,必须救人为先。

(四)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秩序:当接到台风和其它灾害性事故警报后,及时组织人员,对行政中心的设施、设备作全面检查,必要时对设备设施进行固定和加固,消除安全隐患;
做好抗灾准备,在人力、物力上确保抗灾需要,必要时成立抢险小组。通知各单位加强值班,保安人员加强巡逻,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灾害警报解除后,组织人员对行政中心内的设备设施进行全面检查,预防次生灾害发生,及时修复损坏的设备设施,确保行政中心正常运行。

(五)重大火灾的应急处置秩序 1、发生重大火灾的立即启用应急预案;
发生火灾后在较短时间内无法扑灭有扩大趋势的,现场指挥人员认为有必要时启用应急预案。

2、灭火力量和处置步骤 (1)灭火力量 第一灭火力量:任何人员发现火灾后应立即呼叫附近人员参与灭火救援,火灾现场或附近区域的人员听到呼叫后应立即赶往火灾发生地点,在1分钟内组成第一灭火力量。

第二灭火力量: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相关人员和各单位义务消防队员接到消控中心值班人员通知后向起火部位集结,在3分钟内组成第二灭火力量。

(2)处置步骤 第一灭火力量处置步骤:
①距火灾报警按钮或电话最近处的人员,立即按下按钮或拨打电话通知消控中心值班人员;

②距起火点最近的工作人员利用附近的灭火器、消火栓等设施器材进行灭火;

③距安全通道或安全出口最近的工作人员立即组织人员向安全地点疏散;

④距排烟开启装置最近的工作人员打开排烟设施。

第二灭火力量处置步骤:
①消控中心值班人员在接到报警,立即按照相应处置程序确认火警后,迅速通知各单位义务消防队员向起火部位集结,同时拨打“119”电话报警,及时启动相关建筑消防设施。

②消控中心值班人员启动应急广播,向各区域人员通报火灾信息,引导大家有序疏散。单位疏散引导人员通过呼喊等方式通报火情,告知各楼层人员及时疏散。

③第二灭火力量到达现场后,迅速组成灭火、抢救、疏散和警戒等工作组,其中灭火行动组负责利用灭火器、消火栓等器材设备进行灭火;
安全救护组负责携带抢险工具抢救周围受伤人员以及贵重物资;
疏散引导组负责引导被困人员从最近的安全出口撤离;
组织人员进行现场警戒,设置隔离区,维护现场秩序。

(四)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1、报警电话 火警电话:119 ①行政中心报警电话(消控中心):
②严禁乱发警报或报警信号,避免不必要的恐慌。

③所有报警信号无论真假,均按预案规定处理。

确认误报的,立即解除警报并通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保卫科和分管副局长。

2、报警程序 ①发现火灾立即报警。

②火灾发现人根据火势判断采取适当的报警方式,如未发现浓烟应拨打消控中心报警电话,如火势较大应立即按下报警按钮或拨打119火警电话,同时通知消控中心值班人员。

③报警时应沉着冷静,向接警人详细提供火灾的准确位置、什么物质着火、有无人员受困、目前火情火势情况等相关信息。向消防部门报警还应报告起火单位的准确地址并按照消防部门的指示通知人员到主要道路上去引导消防车进入。

3、接警程序 接警人应保持清醒的头脑,详细记录报警人姓名、联系方式、所属部门、接警时间、火灾准确位置、目前的火情、火势与现场情况等相关信息。

4、消控中心自动报警显示报警,应立即将确切位置通知保安查看。

5、火警确认后,应立即向领导报告,向消防部门报警,同时联络灭火、疏散、救护等各小组。

(五)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1、火灾发生处附近工作人员在保证个人人身安全的前提下有义务就近使用消防设施、器材展开初起火灾的扑救工作,尽力控制火灾的蔓延,保持同监控中心或值班室的联系,等待相关人员的到来。

2、灭火行动组接到消控中心通知后应立即携带灭火器材赶赴火场,了解事故的详细情况,在事故发生区域人员的协助下有计划的展开灭火自救工作,同时迅速关闭该防火分区的防火隔离设施。

3、当接到撤离的命令后,灭火行动小组应协助疏散小组进行人员的疏散,并一起撤离出火灾现场。

4、消防部门人员赶到火场后,灭火行动组应配合消防队员进行供水、灭火。

(六)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1、火灾发生处附近工作人员在保证个人人身安全的前提下有义务对受火势威胁并有可能导致火势进一步扩大或爆炸的物品、重要的文件档案、受困人员进行紧急疏散。

2、着火区域疏散小组人员应根据火场情况,迅速作出立即疏散或等待值班领导疏散命令。

3、单位负责人得知火场的情况以后,必须立即作出是否进行部分区域或全部区域疏散决定,并尽快传达给疏散区域疏散小组人员。

4、消控中心或值班室通过广播向疏散区域人员发出应急疏散命令,宣布疏散顺序:(着火房间、着火层、着火上层、着火逐上层、着火层下层)如火灾有向下蔓延趋势再考虑疏散着火层下层,逐下层,并指导疏散区域人员疏散路线方向、安全出口位置、疏散方法和注意事项等,并让不需疏散或未到疏散区域的人员保持镇定。

5、接到疏散命令后,各区域疏散小组成员应立即携手电筒或应急照明灯,打开每个房间的门,引导、帮组区域人员撤离到疏散集结地集中,而后对每个房间认真检查,确认无人后,锁上房门,并做好记号。

6、各区域疏散小组成员按照广播指示的疏散次序引导区域人员有序的从安全出口疏散,对受伤和情绪不稳定的人提供帮助,到达安全地点时要注意清点人数。

7、疏散区域外部疏散小组成员应打开安全出口,清理疏散通道上的障碍物,携带应急照明设备指引疏散方向。

8、维持现场秩序。

9、到主要路口去引导消防车进入火场。

(七)通讯联络、安全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1、通讯联络人员在做好接警处理的同时,保持与报警人员的联系。

2、通讯联络人员在证实发生火灾后应立即报告值班领导,并报警,同时通知各行动小组进入火场。

3、通讯联络人员应通过广播传达疏散或撤离命令,与各区域保持联系,指引各个区域进行紧急疏散。

4、详细了解火场发展形势,传达作战力量部署命令。

5、安全救护人员应尽力对受伤人员进行一定的治疗。

6、注意事项 ①火灾发生时,所有人员必须保持镇定,听从指挥,依照本预案规定程序处理。

②火灾发生时电话仅供应急使用,无关人员不得擅自使用。

③疏散时,严禁使用电梯。(火灾发生时,电梯将迫降至底层) ④一切自救必须本着先救人后救物的原则,切勿作个人冒险。

⑤在生命安全未受到威胁时,应坚守各自的岗位,尽力控制火灾的蔓延直到相关部门人员赶到,并详细汇报最新进展情况。

⑥火灾伴随有浓烟时应采取低姿势行走或匍匐穿过浓烟区,或以湿布等捂住口鼻。

⑦疏散时身上着火时,切记不可奔跑,应立即脱掉着火衣物或就地翻滚,或由身边的同事以湿衣物包住或扑打或泼水浇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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