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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风险排查实施方案]

时间:2021-10-11 09:09:08 浏览量:

XX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风险排查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工作部署,有效防控食品(含食用农产品,下同)安全事故(件),摸清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风险,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XX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风险排查整治》文件精神,制定我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具体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防范风险、排查风险、治理风险、化解风险,突出重点,深入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风险排查整治。通过排查整治,进一步摸清食品销售者和食用农产品市场开办者、销售者履行食品安全责任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食品安全风险,并采取措施进行治理和化解,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事件)。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建立重点风险问题清单,加强重点食品、重点问题、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对象的治理整顿,有效消除和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二)坚持综合治理。发挥大市场行政许可、监督检查、抽检监测、网络监管、信用监管、商标监管等综合监管优势,多措并举,综合施策。

(三)坚持社会共治。要与农业农村、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协调配合、同向发力,充分发挥乡镇政府、村(居)民委员会,及行业协会、市场开办者、从业人员掌握地方和行业实情的作用。

三、工作重点 风险排查整治要突出“五个重点”:
(一)重点食品。主要五类:一是水发产品,猪血、鸡血、鸭血等畜禽血制品,以及其他可能添加非食用物质的食品;
二是国家禁止经营食品,包括织纹螺,未经批准的野生食用菌、河豚等;
三是畜禽肉及其副产品,蟹、虾、贝等水产品,禽蛋、豇豆、韭菜等抽检监测问题率相对较高的食品;
四是散装白酒、散装花生油等散装食品和标识不全、来历不明的食品;
五是各类包装奇特、色彩鲜艳的“五毛食品”、休闲食品等。

(二)重点问题。主要五类:一是销售未经批准的新食品原料;
二是销售“三无”、“山寨”、劣质等假冒伪劣食品;
三是篡改食品标签,销售过期食品;
四是将非食用盐产品作为食盐销售;
五是销售农(兽)药超标、有毒有害食品,以及在销售过程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行为。

(三)重点时段。主要五个:一是野生食用菌、织纹螺等上市食用季节;
二是突发海洋赤潮、海域污染、疫情疫病等特殊时期;
三是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节假日;
四是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学、中(高)考期间;
五是庙会、各类展销会举办期间。

(四)重点区域。校园及其周边、农村地区(含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医院周边、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

(五)重点对象。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的开办者及其场内销售者,畜禽肉(水产品)及制品、乳制品、酒类的销售者,冷冻库经营者。

四、工作安排 排查整治从2019年5月至12月。主要安排如下:
(一)风险摸底(2019年5月至6月)。以方案确定的排查整治“五个重点”为基础,从“三个方面”进一步摸底、梳理、研判,建立完善辖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风险排查整治清单(附件1),确定辖区排查整治重点和拟采取措施:
一是梳理近年媒体曝光、社会关切、投诉举报较为集中的食品安全问题;
二是梳理近年监督检查、抽检监测、稽查办案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
三是走访龙头企业和行业协会,收集行业内部“潜规则”和可能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食品监管股、各市场监管所) (二)风险整治(2019年7月至11月)。要坚持问题导向,围绕排查整治清单,采取针对性治理措施。(食品监管股、各市场监管所) 1.组织自查自纠。根据排查整治清单,组织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以及商场、超市的开办者等重点对象召开自查自纠会议,解读可能存在风险,分析产生原因,部署其认真开展自查,并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特别针对2018年水发食品、血制品监测发现非食用物质,蟹类水产品重金属、散装花生油黄曲霉毒素、淡水养殖虾和禽蛋药物残留监测问题率较高等问题,要督导其严格供货商评定和进货查验,不得采购和经营无资质企业生产的水发食品、血制品、散装花生油,审慎采购监测问题率较高区域出产的蟹类水产品,不得采购无追溯凭证的蟹类水产品、淡水养殖虾、禽蛋。(各市场监管所) 2.强化监督检查。要以有效排查治理食品安全风险为目标,加强重点品种、重点时段、重点对象的监督检查,特别在野生食用菌上市、赤潮发生、织纹螺上市食用(特别是毒性较强时段)等特殊时段,要加强农村集市、农贸市场、流通摊点的监督检查。(各市场监管所) 3.加大抽检力度。要结合辖区实际,开展针对性专项抽检,特别要加大牛羊肉及其副产品,蟹类水产品、淡水养殖虾,禽蛋、豇豆、韭菜等抽检监测问题率相对较高食品的抽检监测力度。(食品监管股、各市场监管所) 4.严格问题查处。流通环节监督检查、抽检监测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在依法严格查处的同时,要认真追踪溯源,查清不合格食品产生原因、供货单位、生产单位,并将有关线索通报供货单位所在地的相应监督管理部门。(各市场监管所) (三)风险研判(2019年12月)。对排查整治工作的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及经验体会、存在问题及原因、对策措施等进行认真总结,对风险排查整治效果进行研判,重要风险仍未消除和无法防控的,要持之以恒,继续采取针对性措施进行持续治理。(食品监管股、各市场监管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进一步增强食品安全风险管理意识,按照县局统一部署和属地管理原则,结合辖区实际,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分工责任,确保排查整治工作落实。要认真总结和推广一线监管经验,不断完善监管措施。

(二)加强信息报送。严格食品安全风险信息管理,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线索,要及时报告,对外发布信息,要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各市场监管所指定1名联络员,负责及时汇总报送排查整治动态信息至县局食品监管股,分别于6月16日、9月16日、12月9日前报送排查整治工作统计表(附件2),并于12月9日前报送开展风险排查整治工作总结

  附件:1.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风险排查整治清单              2.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工作统计表 附件1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风险排查整治清单 单位:                                                         序号 重点食品 重点问题 重点对象 重点时段 涉及区域 治理措施 1 野生食用菌 未经批准,可能造成食品中毒 农村集市、农贸市场、流通摊贩 野生食用菌上市季节(4至6月,10至12月) 全县各乡镇 1.通过电视、广播、宣传单等进行广泛宣传;
2.对农村集市、农贸市场、流动摊贩等重点场所进行检查

2 水发产品、血制品 添加甲醛、色素 农贸市场、流通摊贩 全年 全县 1.督促经营者严格供货商评定,加强进货查验;
2.开展针对性抽检、监测;
3.对发现问题追踪溯源,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3 散装白酒、散装花生油 无合法来源、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 农村集市、流动摊点 全年 全县各乡镇 1.广泛宣传酒类、散装花生油食品安全知识;
2.开展针对性监督抽检;
3.对农村集市、流动摊点等重点场所进行检查;
4.对发现问题追踪溯源,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4 “五毛食品” 进货渠道、三无产品 校园周边、农村地区 全年,尤其是中小学春秋开学季 全县 1.联合教育部门进行检查、宣传;
2.督促销售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进货查验。

5 畜禽肉及其制品 无合格来源、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 农贸市场、摊贩、冷冻库 全年 全县 1.督促经营者严格供货商评定,加强进货查验;
2.开展针对性抽检、监测;
3.对发现问题追踪溯源,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附件2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工作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2019年   月   日 序号 类        别 单 位 数 量 1 出动执法人员 人次   2 检查食品销售者 户次   3 检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 个次   4 抽检监测 / 其中不合格(问题) 批次   5 查处违法案件 件   6 涉案货值 万元   7 处罚金额 万元   8 移送司法机关案件 件   9 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 户   10 注销无证销售者 户   11 督促补办食品经营许可证 户   12 受理和处理消费者投诉和举报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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