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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零售环节违法违规经营的突出问题和网络订餐安全专项治理方案]

时间:2021-10-16 13:48:07 浏览量:

药品零售环节违法违规经营的突出问题和网络订餐安全专项治理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纪委办公厅、省监委办公厅《关于深化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X纪办[2019])X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于6月-12月在全县开展药品零售环节违法违规经营的突出问题和网络订餐安全专项治理。

一、工作重点 (一)药品零售环节采购方面 1.对供货方资质审查不严格,进货来源把关不严,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非法回收药品;

2.票、账、货不相符;

3.是采购药品未按照规定索取发票,未建立完整的采购记录和供货方档案。

(二)药品零售环节销售方面 1.未按规定配备执业药师,或存在执业药师挂证行为;

2.未严格执行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规定,执业药师不在岗时,仍然销售处方药等问题;

3.销售“实施双轨制销售管理”处方药,未按规定进行登记。

(三)药品零售环节的其他问题 1.超范围、超方式经营,出租出借柜台,未按规定购销冷链药品的;

2.未配备计算机系统,或擅自修改计算机各项功能和数据;

3.购销记录不真实、不规范,或未按规定妥善保管保存;

4.购进、销售假劣药品,或将非药品冒充药品进行宣传、销售;

5.未按规定对药品进行储存、陈列及温湿度监测。

(四)在药品零售环节监管中个别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履职不到位问题 1.对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和年度工作要点,推进落实不力的;

2.没有落实首问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的;

3.对行政审批事项,存在违法违规审批,以及“吃、拿、卡、要”行为的,在日常监管和案件查办中不严格、不公正执法的。

(五)网络订餐服务 1.落实网络订餐平台提供者主体责任。指导督促网络订餐平台提供者切实履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资质审核、主体建档、信息公示等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2.清理规范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主体资质。重点清理查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未取得合法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资质、超核准范围经营的行为。

二、工作步骤 本次专项治理从2019年6月开始,12月底结束,为期7个月,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30日前完成) 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多种形式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深刻理会习总书记关于“四个最严”食品安全工作方面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做到人人皆知专项治理工作。

(二)自查整改阶段(7月31日前完成)。

1.按照属地监管原则,各市场监管所要督促药品零售企业围绕专项治理存在的主要问题逐一进行自查整改;
药品化妆品监管股、各市场监管所、执法大队要在行政审批、日常监管和执法办案等环节中认真查找“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把问题整改到位。

2.网络订餐要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未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资质、未取得有效食品经营资质或涉嫌借用、编造、伪造食品经营许可资质的,要及时通报督促当地网络订餐平台(分支机构或代理商)制止其违法行为,在多家平台上经营的,要督促其他平台同步采取措施;
对拒不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网络订餐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查处。

(三)督促检查阶段(10月15日前完成) 通过受理举报、随机抽查、重点检查、执法监督、明察暗访等方式,县局将组织力量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各所要认真对照整治目标要求,开展监督回查,督促问题整改到位,防止整治不彻底、疏漏和风险隐患“回潮”现象。

(四)验收总结和巩固提升阶段(12月10日前完成) 认真总结治理工作取得的成效,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提出今后工作的措施、意见建议,并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回头看”,建立完善工作机制,防止问题反弹。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治理工作,及时部署,迅速行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科学可操作的整治具体实施方案,严格落实整治责任,科学安排工作进度,及时研究解决影响整治工作的问题,有计划有步骤地抓好整治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目标任务,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加强监督检查。各所负责人要亲自带队深入基层一线,重心下移,靠前指挥,全面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督查指导,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管一级,一级带动一级,确保督查到位、落实到位、整改到位、不留死角,促进整治工作持续深入开展。

(三)严格责任落实。各所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协作机制,集聚多部门合力,共同加大对药品和网络订餐治理整顿力度,全面落实好属地监管责任,对责任不落实、监管不作为、情况不报告、问题不解决的单位和工作人员,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四)及时信息报送。各市场监管所于每月9日前汇总报送治理工作进展信息和问题线索,10月23日前报送治理工作总结和统计表,12月9日前报送全年问题线索、工作开展情况总结,上述材料报送药化股陈汉阳工号和餐饮股林洁工号。药化股、餐饮股每季度最后一个月10日前将药品安全、网络订餐安全领域突出问题线索、工作开展情况报送驻人社局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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