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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深化“马上就办、真抓实干”活动抓落实提效能实施方案|真抓实干马上就办办就办好

时间:2021-10-19 14:09:12 浏览量:

XX县深化“马上就办、真抓实干”活动抓落实提效能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工作要求,确保中央和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进步,特制定本方案。

一、压实领导责任抓落实。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以上率下、示范带动抓落实。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所在单位抓落实工作负总责。县“马上就办”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全县抓落实工作,牵头整合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改革办、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优化办、县“产业项目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等具有督查督办职能的部门单位力量,着力构建“上下联动、齐抓共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抓落实工作格局。

二、对照任务清单抓落实。围绕重大决策部署、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建立任务清单,逐项分解责任,及时交办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要求制定具体工作落实措施的,原则要求承办单位在收文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研究制订初步落实意见,报县委、县政府研究决策。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出台后,5个工作日内,对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制定工作台账,明确工作目标、完成时限和具体责任单位、责任人。县委常委会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等会议形式决定的重大事项,由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及时分解立项,并全程跟踪督办,向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及时汇报落实情况。

三、大力推进“五问工作法”抓落实。围绕“本阶段做了什么工作、采取了什么措施、有什么成效、有哪些不足之处、下一步怎么改进”开展自查自纠,推动工作落实。各镇及县直各部门要全面推行“五问工作法”,每月28日左右(节假日顺延)要对照“五问”开展工作“回头看”,“回头看”情况及时报县“马上就办”办公室。

四、严格限时办结抓落实。进一步明确重点工作完成时限、公文办理时限、行政审批时限、项目推进、企业帮扶问题处理时限、公众关切问题办理时限。

(一)重点工作完成时限要求。上级和县委、县政府部署的重点工作,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批示,要求即到即办、即批即转,5个工作日内办结;
问题比较复杂、短时间难以办结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制定明确任务、进度要求和完成时间的实施方案。因不可抗拒因素影响无法完成工作任务时,须在第一时间提交书面说明。

(二)公文办理时限要求。需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发文办理的各类公文,应当严格审核把关,加快运转速度。拟提请县委常委会或县政府常务会审议的文件稿,应当于会议召开前5个工作日,报送县委办公室或县政府办公室进行前置审核;
除特殊情况外,应当报送而未报送前置审核的文件稿,不得提请县委常委会或县政府常务会审议。提交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定的事项,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要在会议召开前1天将相关材料呈送与会人员先阅。审议通过的文件稿,如无重大修改意见或其他特殊原因,原则要求在会议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印发。

(三)行政审批时限要求。严格落实《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在对外承诺办结时间内做出行政许可决定,原则上承诺办结时间不得超过法定办结时限的50%;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无具体办结时间要求的,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20日内做出行政许可决定。20日内不能做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并应及时将延长期限理由告知申请人。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行政许可事项,经办人员应填写《一次性告知书》或《不予受理告知书》,全面告知申办人不予受理原因和需补齐的相关资料;
对于不予审批的行政许可事项,经办人员应在行政审批机关作出不予审批后1个工作日内填写《退件通知单》,详细告知申办人不予审批理由。

(四)项目推进、企业帮扶问题处理时限要求。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确定的时限要求推进项目建设。县级领导调度项目建设和企业帮扶工作,明确了时限的,要按所明确的时限办结;
未明确时限要求的,须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解决方案,明确节点任务和办结时限,原则要求在20个工作日内办结。

县“产业项目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问题,已明确办结时限的,按时限办结。未明确办结时限的,项目问题承办单位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问题提出方见面商谈,5个工作日内提出解决方案,并明确办结时限;
企业帮扶问题承办单位需在24小时内与企业负责人或委托人见面,3个工作日内提出问题解决方案,并明确办结时限。

(五)回应公众关切时限要求。对“12345”县长热线、“智慧渌口”信息平台、网络舆情、网络问政平台等途径受理的咨询或投诉问题,“紧急”事项、“咨询类”事项,24小时内办结;
“一般性”事项,5个工作日内办结;
情况复杂的事项,5个工作日内制定处理方案,15个工作日内办结;
牵涉到多部门的事项,7个工作日内召开协商会议,15个工作日内拿出具体解决方案,1个月内办结;
情况特别复杂的事项,经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批准后可延长办理时间。

五、及时反馈情况抓落实。上级和县委、县政府部署的重点工作,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批示落实情况,应及时向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报告。需即时办结的要做到办结即报告;
需一定时限办结的实时反馈办理进度,办结后1个工作日内报告总体办结情况;
需长期办理的事项,分阶段反馈实施情况,全部办结后3个工作日内报告总体办结情况。

六、提升服务效率抓落实。要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和限时办结制,全面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以切实增强群众和企业获得感为衡量标准,着力解决 “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不作为、不担当、不落实的问题,坚决杜绝“选择性执行、寻租性滥执行、程序性浅执行、变通性伪执行、拖沓式慢执行、漂浮性假执行、观望性弱执行、硬抗性反执行”等现象,推动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党员干部做到依责承诺、尽责践诺、问责督诺、全责履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办事效率,优化发展环境。

七、运用三色督办单抓落实。在全县推行“白、黄、红”“三色”督办单制度,即根据督查事项落实不力程度,分别使用白、黄、红三色纸印制督办单的方式进行督办。首次督办,向被督办单位发出“白色督办单”,以示提醒,并明确整改标准、完成时限等相关要求。“白色督办单”发出以后,被督办单位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限内仍未完成或办理结果达不到标准要求的督办事项,向被督办单位发出“黄色督办单”,以示警告,责令限期整改。 “黄色督办单”发出以后,被督办单位无正当理由,仍在规定的时限内,“屡督不动”或无实质性改进、工作敷衍了事且质量较差的,向被督办单位发出“红色督办单”。 “黄色督办单”抄送绩效考核部门,作为评定被督办单位年度绩效评估等次的重要依据;
“红色督办单”抄送纪检、组织人事部门,由纪检、组织人事部门按照相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八、强化考核问责抓落实。将抓落实情况作为干部年度述职的重要内容,作为评先评优、干部使用、文明单位评选的重要依据。因措施不力、落实不到位的,采取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责令书面检查等方式追究责任;
因行政不作为造成工作不落实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工作问责、诫勉谈话;
因失职、渎职导致工作不落实并造成重大损失的,采取组织、纪律措施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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