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专业的尚善文档网平台! 工作总结 工作计划 读后感 发言稿 心得体会 申请书大全 思想汇报 述职报告
当前位置:尚善文档网>心得体会 > 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打印版范文五篇

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打印版范文五篇

时间:2021-10-22 10:53:50 浏览量:

食品安全(food safety)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根据倍诺食品安全定义,食品安全是“食物中有毒、有害物质对人体健康影响的公共卫生问题”。食品安全也是一门专门探讨在食品加工、,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打印版5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打印版5篇

【篇1】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打印版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企业:

发布日期:

说明:本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试行)》、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北京市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暂行)》、《北京市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暂行)》,并结合本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制订本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

(一)健康管理制度

1.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2.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实习工、实习学生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杜绝先上岗后查体的事情发生,同时进行相关培训。

3.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督促“五病”人员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对从业人员健康情况进行记录并设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由专人负责保存并随时更新,保存期不得少于两年。

4.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

5.当观察到以下症状时,应规定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腹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发热、呕吐。

6.食品从业人员应坚持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禁止长发、长胡须、长指甲、戴手饰、涂指甲油、不穿洁净工作衣帽上岗和上岗期间抽烟、吃零食以及做与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无关的事情。

7.对食品从业人员实行德、能、勤、纪综合考核,具优者给予表扬或奖励;对综合考核成绩欠佳者进行批评教育使其改正;对不改者劝其离岗或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8.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和健康管理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二)培训管理制度

1.食品经营人员必须在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之后方可上岗;

2.食品经营人员的培训包括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

3.定期组织食品经营人员培训,制定培训计划,每季度组织培训一次,每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并做好相关培训记录;

4.培训内容:《中国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北京市食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5.新招收的食品经营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后方可上岗;

6.建立从业人员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内容等记录归档。

二、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1.公司负责人为食品安全管理员。

2.制定本单位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

3.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4.按有关发放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流通许可证,无食品流通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5.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食品流通经营。

6.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7.对本单位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8.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9.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三、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1.为了加强本经营单位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确保本经营单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确保广大消费者购买到安全放心的食品,制定本制度。 

2.本经营单位内经营者应保持场内整洁卫生,经营食品必须符合国家、地方或行业制定质量卫生标准。 

3.本经营单位配备专职食品质量管理员负责食品质量的督促管理工作,并做好进货食品索证和查验登记工作,经常查验上柜食品的内外质量,严格执行食品准入各项标准,保证不销售任何不合格食品。  。 

4.经质量自检不合格的食品,应立即撤柜停止销售,进行销毁或作无害化处理,不得进入本经营单位销售。 

5.本经营单位设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对每天的食品质量自检结果(包括品种、产地、检测情况等)进行公示。

四、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

(一)食品采购

1.制定食品采购计划。确定采购食品的品种、品牌、数量等相关计划安排。

2.选择供货商。要认真查验供货商的主体资格证明,保证食品的来源合法。

3.签订供货合同。与供货商签订供货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别是出现食品质量问题时的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4.索取食品的相关资料。向供货商索取食品的相关许可证、QS认证证书、商标证明、进货发票等证明材料,采用扫描、拍照、数据交换、电子表格等科技手段建立供货商档案备查。

5.对食品进行查验。具备条件时设立食品检测室,对供货商提供的食品进行检测并做好详细记录。经查验不合格的食品,通知供货商做退货处理。

6.每一批次的进货情况详细记录进货台帐,账目保管期限为二年。

(二)食品储存

1.因公司食品销售业务主要为厂家(经销商)直接供货给客户,公司不单独设立仓库进行食品贮存,小批量的食品进货可短期存放于经营场所。

2.详细记录食品入库信息。食品入库要详细记录商品的名称、商标、生产商、进货日期、生产日期、保质期、进货数量、供货商名称、联系电话等信息。

3.按照食品储藏的要求进行存放。食品要离墙离地,按入库的先后次序、生产日期、分类、分架、生熟分开、摆放整齐、挂牌存放。严禁存放变质、有臭味、污染不洁或超过保存期的食品。

4.贮存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当采用封闭容器。在贮存位置表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5.食品出库要详细记录商品流向。销售的情况应建立销售台帐,详细记录购买方的信息,以备查验,账目保存期限为二年。

6.每天对库存食品进行查验。发现食品有腐烂、变质、超过保质期等情况,要立即进行清理。

7.每周对仓库卫生检查一次。确保库房通风良好、干净整洁,符合食品储存要求。

8.变质食品设立专门的仓库或容器进行保管。不得同合格的食品混放在一起,以免造成污染。

(三)食品运输

1.运输食品时运输工具和容器要清洁卫生,并生熟分开,运输中要防蝇、防尘、防食品污染。

2.在装卸所采购的食品时要讲究卫生,不得将食品直接与地面接触。

3.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当采用密闭容器装运。不得把直接入口的食品堆放在地面或与需要加工的食品原料和加工半成品混放在一起,防止直接入口的食品受到污染。

(四)食品销售

1.每天对商家销售的食品进行查验。销售人员要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确保食品质量合格和食品安全。

2.对即将到达保质期的食品,集中进行摆放,并作出明确的标示。

3.用于食品销售的容器、销售工具必须符合卫生要求。

4.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5.销售散装、裸装食品必须有防蝇防尘设施,防止食品被二次污染。

6.销售的情况应建立销售台帐备查,账目保管期限为二年。

(五)不合格食品退市

1.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在食品经营中发现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接到执法部门、生产企业的召回通知,应当立即停止营业,下架封存,做好登记,并及时通知政府监管部门。 2、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或供货商,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

2.在经营场所向消费者公示召回食品的名称、批号等信息,并安排专人处理消费者退货事宜。

3.被召回食品,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并予以封存,做好记录,严禁再次流入市场。

4.召回及封存食品的情况要及时通知供货商即政府监管部门。

5.不合格食品的处置。与供货商有合同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政府监管部门有明确要求的,按照政府部门的通知要求进行处置。

6.政府部门命令召回的不合格食品,其召回和销毁处理流程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政府监管部门的通知要求执行。

7.不合格食品退换货、下架封存、召回等处置资料,要建立专门的档案进行保管,以备查验。

五、经营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1、公司全体员工均应保持经营场所的干净,整洁.

2、经营场所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3、经营场所内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果皮,杂物等.

4、任何员工不得将易燃,易爆等物品带入经营场所内.

5、个人办公区间物品应摆放整齐,办公台上不得摆放与办公无关的物品.

6、不得在经营场所内用餐,如需用餐需在公司统一规定的区域内.

7、注意个人卫生,不得穿背心,拖鞋进入办公区域.

8、灭蚊灯,老鼠夹,杀虫剂应保持有效状态,发现故障应及时报告卫生管理员,卫生管理员应立即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六、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

1.查验证明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包括营业执照、流通许可证、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证明等的复印件进行留存;

2.每收到一批货物,如实查验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等内容;

3.查验预包装食品上的标签:

1)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

2)成分或配料表;

3)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4)保质期;

5)产品标准代号;

6)贮存条件;

7)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

8)生产许可证编号。

4.如实记录供货者的联系方式、进货日期;

5.如销售进口食品,查验进口食品的合法证明;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还应当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

9.购进食品时,如实记录进货台账:食品名称、购货时间、规格(品种)、数量、供货方名称及其联系方式、相关检验报告的时间、食品保质期等;

10.销货台账应如实记录销售食品名称、销售时间、规格(品种)、数量、购货方名称及其联系方式等情况;

11.进货台账和销货台账保存期不得少于两年;

12.将进货票据、发票、检验报告等易于丢失的凭证在每次进货后及时粘贴于台账上。

七、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1、因公司食品销售业务主要为厂家(经销商)直接供货给客户,公司不单独设立仓库进行食品贮存,小批量的食品进货可短期存放于经营场所。

2、详细记录食品到货信息。食品到货要详细记录商品的名称、商标、生产商、进货日期、生产日期、保质期、进货数量、供货商名称、联系电话等信息。

3、按照食品储藏的要求进行存放。食品要离墙离地,按到货的先后次序、生产日期、分类、分架、生熟分开、摆放整齐、挂牌存放。严禁存放变质、有臭味、污染不洁或超过保存期的食品。

4、贮存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当采用封闭容器。在贮存位置表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5、食品出库要详细记录商品流向。销售的情况应建立销售台帐,详细记录购买方的信息,以备查验,账目保存期限为二年。

6、每天对贮存食品进行查验。发现食品有腐烂、变质、超过保质期等情况,要立即进行清理。

7、每周对仓库卫生检查一次。确保贮存地点通风良好、干净整洁,符合食品储存要求。

八、废弃物处置制度

1.目的:为了更有效的控制本公司生产过程及相关过程中废弃物和危险废弃物的产生,防止其污染环境,并对其进行合理回收利用,降低生产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运行过程中废弃物和危险废弃物的控制和综合处理。

2.职责:各部门负责将本部门的废弃物、危险废弃物分类存放。

3.管理办法
各责任产部门负责将本部门的废弃物和危险弃物分类存放和标识。

4.办公活动生产的危险废弃物:废旧灯管和电池。
生产活动产生的危险废弃物:废液、包装物。

5.质检活动生产的危险废弃物:危险废液,沾有危险化学品的包装物。各办公区的废弃物由回收公司进行处理,安全管理员不定期负责对各办公区废弃物处理的监控。

6.办公、检验活动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实验垃圾、办公垃圾等一般废弃物应集中存放,由专人定期出售给废品回收公司和垃圾回收站,并作好记录。

7.安全管理员每月应对废品、废料进行统计,必要时做出分析评价。

九、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

1.食品(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保健食品)的质量与人体健康密切相关。为严格不合格食品的控制管理,严防不合格食品售出,确保消费者服用安全,特制定本制度(以下统称“食品”)。

2.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对不合格食品实行有效控制管理。 

3.质量不合格食品不得采购和销售。凡与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不符的食品,均属不合格食品,包括:①食品的内在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②食品的外观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③食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等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4.在将食品验收、储存、养护、上柜、销售过程中发现不合格食品,应存放于不合格食品区,挂红色标识,及时上报质量管理部门处理。 

5.质量管理部门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不合格食品,应出具食品质量报告书或不合格通知单,及时通知养护、销售及岗位人员立即停止销售。同时将不合格产品集中存放于不合格食品区,挂红色标识。 

6.不合格食品应按规定进行报损和销毁:①不合格食品的报损、销毁由质量管理部门统一负责,其他各岗位不得擅自处理、销毁不合格食品;②不合格食品的报损、销毁由质管部门提出申请、填报不合格食品报损有关单据;③不合格食品销毁时,应在质量管理部和其他相关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并填写报损食品的销毁记录。 

7.对质量不合格的食品,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制定与采取纠正预防措施。 

8.明确为不合格食品仍继续发货、销售的,应按经营责任制,质量责任制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予以处罚。 

9.应认真、及时、规范地做好不合格食品的处理、报损和销毁记录,并妥善保存至少2年。

十、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1.目的:对已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迅速做出应急响应措施,并认真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工作,使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掌握相关情况,取得指导和处置的主动权,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影响,特制定本方案。

2.定义

a)食品安全事故: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

b)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指涉及人数较多的群体性食物中毒或者出现死亡病例的食品安全事故。

3.责任

1)本单位负责人负责于第一时间立即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情况。

2)本单位食品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对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食品安全问题进行记录,并配合相关部门分析和处理。

3)本单位食品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制定必要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在食品安全事故中对食品安全等问题进行统筹协调和尽快解决。

4)本单位负责人在发生疑似或认定为食品安全事故后,负责配合执法人员对可疑食品进行封存、留样(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克,在冷藏条件下保存48个小时)及现场控制等具体工作。

5)本单位各相关部门负责本岗位的食品安全生产工作,如出现食品安全事故后,配合政府相关各部门进行原因调查和分析,妥善处置所涉及的不安全食品和原料。

4.工作程序

1)报告原则:每名员工有义务在第一时间报告或越级报告本单位所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

2)报告程序: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本单位各部门负责人应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对于重大的食品安全事故,要立即向企业主要负责人报告,并在2小时内及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任何部门或者个人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

5.初次报告:尽可能清楚报告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发病人数、死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报告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

6.阶段报告: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级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包括事故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7.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本单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停止经营活动,对引起中毒的可疑食品、原料立即封存,放入冷藏箱(柜)等待调查人员查验,禁止继续使用和擅自销毁可疑食品、原料;对制作、盛放可疑食品的工具、容器以及厨房等可能的中毒现场进行控制;在执法人员到达后,积极配合执法人员对中毒事件进行调查处理。

8.责任追究

1)本单位负责人及各部门负责人必须保持每天24小时联络通畅,对无法联络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2)本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的第一责任人,如事故发生后,要及时要求实事求是上报,不得迟报、漏报和瞒报。如因报告不实,影响领导决策,影响事件处理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哪一级发生迟报、漏报、瞒报的问题,由哪一级负责。对因迟报、漏报、瞒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查处。

3)

【篇2】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打印版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食品提供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及有关要求从事餐饮服务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餐饮服务许可证。

2、建立健全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装裱上墙张贴在相应功能区;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和员工奖罚管理制度,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3、食品安全管理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贯彻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索证索票、餐具清洗消毒、综合检查、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做好相关记录,备查。

4、制定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用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形式相结合,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5、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6、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指导、督促、检查员工进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规范。
7、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及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周1—2次对各餐饮部位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同时,检查各部门的自查记录,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8、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二次提出仍未改进的,提交上级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严重的交相关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9、在就餐场所设置食品安全宣传栏,主动公示诚信建设,及时处理消费者意见。

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管理制度

1、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工具使用前应当按照要求洗净消毒,不得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具。
2、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具,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使用的一次性发泡餐饮具等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餐饮具。
3、采购使用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具、饮具,应当查验其经营资质,索取消毒合格凭证,直接入口使用的餐饮用具、清洗餐饮具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并按要求留存票证。
4、设置专用的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区域(或专间)及设备,餐饮具清洗消毒水池应专用,不得与清洗食品原料、拖布等混用。采用化学消毒的,至少设有3个专用水池。各类水池应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
5、《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方法》应张贴上墙,从业人员必须掌握正确的清洗消毒方法。严格按照“除残渣、洗涤剂洗、清水冲、热力消、保洁”的顺序操作,餐饮具应首选热力方法进行消毒,使用化学药物消毒的至少用“一冲刷、二消毒、三冲洗”的程序进行,并注意要彻底清洗干净,防止药物残留。清洗消毒时应注意防止污染食品。

6、消毒后的餐饮具应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无泡沫、无不溶性附着物,并符合有关消毒卫生标准。
7、清洗消毒后的餐饮具,应及时放入专用密闭式餐饮具保洁柜(间)保存,避免再次受到污染。保洁柜有明显“已消毒”标记,柜内洁净、干爽,不得存放其他物品,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定位存放。

8、每餐收回的餐饮具,要立即进行清洗消毒,不隔餐隔夜。洗刷消毒结束,应及时清理卫生,做到内外清洁。
9、应定期检查消毒设备、设施是否处于良好状态,采用化学消毒的应定时测量有效消毒浓度。每次记录《餐饮具消毒及检查记录表》。

餐饮服务单位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1、餐厅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应在25米以上,并设置在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以外。

2、餐厅、包间要保持清洁,餐具摆台后或顾客就餐时不得清扫地面。餐具摆台超过当次就餐时间尚未使用的要回收。
3、发现或被顾客告知所提供食品确有感官性状异常或可疑变质时,餐厅服务员应当立即撤换该食品,并同时告知有关备餐人员,备餐人员要立即检查被撤换的食品和同类食品,做出相应处理,确保供餐安全。
4、销售直接入口食品要使用专用工具分别传递食品,专用工具要消毒后使用,定位存放。传递食品与收款应分开(专人、专用工具),防止污染。
5、供顾客自取的调味品,要符合食品安全所需要的贮存和使用要求。
6、必须使用消毒后的餐饮具,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摆台上桌。

7、设有充足的用餐者专用洗手设施,有符合要求的餐具保洁设施,提供的毛巾、餐巾等应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8、端菜手指不接触食品,分餐工具不接触顾客,递小毛巾用夹具,用后及时收回清洗消毒,用过的餐饮具及时撤回,并清洁台面。

9、及时做好台面、桌椅及地面的清洁工作,盛装垃圾的容器应密闭,垃圾及时处理,做好“三防”工作,保持整洁卫生。

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卫生健康管理制度

1、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每年必须按时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可参加工作,杜绝先上岗后体检,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
2、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将其调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3、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及时组织办理《健康证》年检及新上岗人员办证,组织人员每日晨检,督促以上“五病”人员调离。
4、从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掌握本岗位要求,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规范操作。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后,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戴口罩,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勺直接尝味,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随处乱放。
5、严格按规范洗手,工作人员操作前、便后以及与食品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应洗手,按消毒液使用方法正确操作。
6、工作人员不得留过长头发、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耳环等饰物,不得面队食品打喷嚏、咳嗽,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或销售场所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穿工作服入厕及存在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行为。

食品留样制度

1、集体食堂、提供或配送集体用餐的单位、重要接待活动和大型餐饮聚餐超过100人供应的食品成品应留样,以便于必要时检验。应设专人负责。
2、留样食品每餐、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g,应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重要接待活动宜保留72小时。
3、留样食品取样不得被污染,贴好食品标签,待留样食品冷却后,放入0--10°C专用冰箱内,并标明留样时间、品名、餐次、留样人。
4、留样食品必须按期限要求保留,食品样源餐厅(食堂、摊点等)进餐者如有异常,立即封存,送食品安全检测部门查验。
5、食品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物品。

6、重要接待活动留样冰箱要上琐。

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制度

1、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一次性餐用具等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设备、洗涤剂、消毒剂等)的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确保所购原料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便于溯源。
2、采购须到许可证照齐全有效、相对固定场所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订购学生集体用餐(含学生饮用奶)须到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向固定供货商采购食品,宜签订采购供货合同。
3、餐饮服务提供者从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采购的,须查验留存供货商资质证明(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生肉禽类应有检验合格证明);从固定供货商(含个体经营户)采购的,应查验留存供货商的资质证明,每笔供伙清单等;从合法超市、农贸市场采购的,须留存购物清单;使用集中消毒式餐饮具,应索取供货厂家营业执照及消毒合格证明,证明资料为复印件者,宜有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确认。以上各种来源的采购,均须索取留存有效购物凭证(发票、收据、进货清单、信誉卡)
4、应当建立台帐(采购记录),按格式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进货清单或票据,可不再重新登记台帐。
5、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等,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企业各门店应当建立总部统一配送单据台帐。门店自行采购的产品,应当遵照以上规定执行查验索证索票制度。
6、应当按照产品的品种、进货时间先后次序有序整理、保存采购记录及相关资料,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7、采购食品应进行感官检查,不得采购腐败变质、掺咋掺假、霉变生虫、污染不洁、有毒有害、有异味、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及原料,以及外观不洁、破损、包装标签不符合要求或不清楚,来源不明、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水产及其制品加工食品。
8、预包装食品及食品添加剂标签要求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42、47、48和66条的规定。

食品添加剂购进使用管理制度

1、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或卫生部公告名单规定的品种及其使用范围、使用量,杜绝使用《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中物品现象。
2、购入食品添加剂时,须索证(食品生产许可证明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索票并登记台账。
3、采购使用的明矾、泡打粉、小苏打、臭粉等食品添加剂包装标签上应注明中文“食品添加剂”字样,食品添加剂的具体标签要求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47、48和66条的规定。
4、不得以掩盖食品腐败变质或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由于使用食品添加剂而降低了食品质量和安全要求。餐饮经营单位加工经营食品为现制现售模式,尽可能不用食品添加剂,确须使用的,应在限量范围内使用。
5、严禁违法使用硼酸、硼砂、罂粟壳、废弃食用油脂、工业用料等非实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
6、油条、糕点、面食等常用的泡打粉等含铝膨松剂,应严格控制用量,以防止铝含量超标:应首先选用不含铝的酵母粉、塔塔粉等食品添加剂,糕点禁用苯甲酸、苯甲酸钠等防腐剂。
7、餐饮业使用食品添加剂的人员需经过专业培训,使用食品添加剂应配备专用称量工具,严格按限量标准使用。存放食品添加剂,必须做到专柜、专架,定位存放,并上锁,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不得与非实用产品或有毒有害物品存放。
8、每次使用食品添加剂须有记录。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预防及处置制度

1、食品经营者应依法制定并落实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关注社会食品安全预警提示,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
2、制作凉菜、烧卤熟肉、生食水产品、西式糕点、裱花蛋糕等直接入口的高风险食品,必须有相应的许可项目,并严格按照专间要求进行操作。禁止超许可范围经营和超出供餐能力承接大规模的聚餐活动。
3、在制作加工过程中应当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食品原料应保证来源合法安全,禁止生产经营《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食品。
4、加工经营过程避免生熟交叉、混放。避免生食品与熟食品接触,成品、半成品、原料应分开加工、存放,员工要经常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应消毒手部,发现有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及化脓性皮肤病者,应立即暂停其接触直接 入口食品工作;保持食品加工操作场所清洁,避免昆虫、鼠类等动物接触食品。
5、凡是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物品,应进行有效的清洗、消毒,一些生吃的蔬菜水果也应对其表皮进行清洗消毒,或剥去果皮后食用。蔬菜烹调程序:一洗二浸三烫四炒。使用禽蛋前应清洗,消毒外壳。
6、熟制食物应烧熟煮透,尤其是肉的、蛋、奶及其制品以及海产品,外购熟食和隔餐冷藏食品用前均需彻底加热,中心温度应高于70度,贮存熟食品,要及时热藏(60度以上)或冷藏(10度以下),如在常温下保存,应于出品后2小时内食用。
7、禁止使用河豚鱼、毒蘑菇、发芽马铃薯等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及原料,餐饮业禁止使用亚硝酸盐。
8、豆浆、四季豆等生食有毒食物,应按要求煮熟焖透,谨慎提供贝类、海螺类以及深海鱼的内脏,有效预防豆浆、四季豆、瘦肉精、雪卡毒素等中毒。
9、外部人员不得随意进入食品加工及售卖间,加强员工的职业道德教育。
10、如有疑似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时,餐饮服务单位应立即启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严格按照程序规定组织实施,同时上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停止生产销售可疑食品,保留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原料、工用具及现场,积极配合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1、 安排专人负责本店餐厨废弃物的处置、收运、台账管理工作。

2、将餐厨废弃物分类放置,做到日产日清。

3、严禁乱倒乱堆餐厨废弃物,禁止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或倒入公共厕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4、餐厨废弃物应当实行密闭化运输,运输设备和容器应当具有餐厨废弃物标识,整洁完好,运输中不得泄漏、撒落。

5、禁止将餐厨废弃物交给未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或个人处理。餐饮服务单位必须与餐厨废弃物收运单位或个人签订餐厨废弃物收处协议(个人收处餐厨废弃物的必须由相关组织或部门出示有效证明)不得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废弃物喂养畜禽。

6、建立餐厨废弃物产生、收运、处置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并定期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及环保部门报告。

7、发现餐饮服务环节违法违规处置餐厨废弃物的,应第一时间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环保部门举报。

8、企业负责人应实时监测单位餐厨废弃物的处置管理,并对处置行为负责。

苗木供应合同书

甲方:

乙方:周至县哑柏镇绿星苗圃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  (以下简称甲方)从周至县哑柏镇绿星苗圃(以下简称乙方)购买银杏苗木,(用于渭政办发[2010]205号文件,渭南市区绿化),并就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苗木数量:

二、苗木规格:胸径15cm以上,主干通直,树头完整,枝条匀称、丰满,无病虫害,树形美观。

三、苗木价格:每株计人民币

四、该价格包括:苗木费、挖掘费、包装费、装车费、拉运费五项。合计人民币( )

五、付款方式:任务完成后,10日内一次付清。

六、有关事项:

1、土球规格:苗木所带土球直径1.2米以上,厚度60cm以上,卸车前完整不破裂。

2、包装规格:土球包装腰带无间隙宽度12cm以上,纵扎草绳间隙在2cm以下。绳杆高度40cm,缠冠高度2米。

3、所有苗木必须是播种培育,均为本苗圃苗木,严禁从外省、外地调动,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由乙方负责。

4、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时间、地点、数量要求按时送苗。(送苗地点,渭南市城区)并保证我县任务完成居全市前三名。

5、苗木结算数量以接收方接收单上的数据为准,因不符合合同条款中苗木规格要求的,接收方拒绝接收的苗木由乙方自行处理。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同意协商解决。

七、合同条款违约,造成经济损失,由造成损失方全额赔偿。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0一0年十二月

【篇3】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打印版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企业:

发布日期:

说明:本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与国食品安全法》、《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试行)》、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北京市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暂行)》、《北京市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暂行)》,并结合本企业自身得实际情况,制订本企业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与培训管理制度

(一)健康管理制度

1.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2.新参加工作得从业人员、实习工、实习学生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杜绝先上岗后查体得事情发生,同时进行相关培训。

3.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得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督促“五病"人员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对从业人员健康情况进行记录并设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由专人负责保存并随时更新,保存期不得少于两年。

4.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她有碍食品卫生疾病得,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得生产经营。

5.当观察到以下症状时,应规定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得工作或采取特殊得防护措施。腹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发热、呕吐。

6.食品从业人员应坚持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禁止长发、长胡须、长指甲、戴手饰、涂指甲油、不穿洁净工作衣帽上岗与上岗期间抽烟、吃零食以及做与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无关得事情。

7.对食品从业人员实行德、能、勤、纪综合考核,具优者给予表扬或奖励;对综合考核成绩欠佳者进行批评教育使其改正;对不改者劝其离岗或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8.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与健康管理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二)培训管理制度

1.食品经营人员必须在接受《中华人民共与国安全法》、《中华人民共与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之后方可上岗;

2.食品经营人员得培训包括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与食品从业人员;

3.定期组织食品经营人员培训,制定培训计划,每季度组织培训一次,每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并做好相关培训记录;

4.培训内容:《中国人民共与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与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与国产品质量法》、《北京市食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5.新招收得食品经营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后方可上岗;

6.建立从业人员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内容等记录归档。

二、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1.公司负责人为食品安全管理员。

2.制定本单位食品卫生管理制度与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

3.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得规划。

4.按有关发放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流通许可证,无食品流通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5.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与知识得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食品流通经营。

6.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7.对本单位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与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8.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9.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三、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1.为了加强本经营单位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确保本经营单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得食品,确保广大消费者购买到安全放心得食品,制定本制度. 

2.本经营单位内经营者应保持场内整洁卫生,经营食品必须符合国家、地方或行业制定质量卫生标准。 

3.本经营单位配备专职食品质量管理员负责食品质量得督促管理工作,并做好进货食品索证与查验登记工作,经常查验上柜食品得内外质量,严格执行食品准入各项标准,保证不销售任何不合格食品.  。 

4.经质量自检不合格得食品,应立即撤柜停止销售,进行销毁或作无害化处理,不得进入本经营单位销售。 

5.本经营单位设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对每天得食品质量自检结果(包括品种、产地、检测情况等)进行公示。

四、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

(一)食品采购

1.制定食品采购计划。确定采购食品得品种、品牌、数量等相关计划安排。

2.选择供货商。要认真查验供货商得主体资格证明,保证食品得来源合法.

3.签订供货合同。与供货商签订供货合同,明确双方得权利义务,特别就是出现食品质量问题时得双方得责任与义务。

4.索取食品得相关资料。向供货商索取食品得相关许可证、QS认证证书、商标证明、进货发票等证明材料,采用扫描、拍照、数据交换、电子表格等科技手段建立供货商档案备查。

5.对食品进行查验。具备条件时设立食品检测室,对供货商提供得食品进行检测并做好详细记录。经查验不合格得食品,通知供货商做退货处理。

6.每一批次得进货情况详细记录进货台帐,账目保管期限为二年。

(二)食品储存

1.因公司食品销售业务主要为厂家(经销商)直接供货给客户,公司不单独设立仓库进行食品贮存,小批量得食品进货可短期存放于经营场所。

2.详细记录食品入库信息。食品入库要详细记录商品得名称、商标、生产商、进货日期、生产日期、保质期、进货数量、供货商名称、联系电话等信息。 

3.按照食品储藏得要求进行存放。食品要离墙离地,按入库得先后次序、生产日期、分类、分架、生熟分开、摆放整齐、挂牌存放。严禁存放变质、有臭味、污染不洁或超过保存期得食品。

4.贮存直接入口得散装食品,应当采用封闭容器。在贮存位置表明食品得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5.食品出库要详细记录商品流向.销售得情况应建立销售台帐,详细记录购买方得信息,以备查验,账目保存期限为二年。

6.每天对库存食品进行查验。发现食品有腐烂、变质、超过保质期等情况,要立即进行清理。

7.每周对仓库卫生检查一次.确保库房通风良好、干净整洁,符合食品储存要求。

8.变质食品设立专门得仓库或容器进行保管.不得同合格得食品混放在一起,以免造成污染。

(三)食品运输

1.运输食品时运输工具与容器要清洁卫生,并生熟分开,运输中要防蝇、防尘、防食品污染。

2.在装卸所采购得食品时要讲究卫生,不得将食品直接与地面接触。

3.直接入口得散装食品,应当采用密闭容器装运.不得把直接入口得食品堆放在地面或与需要加工得食品原料与加工半成品混放在一起,防止直接入口得食品受到污染.

(四)食品销售

1.每天对商家销售得食品进行查验。销售人员要按照食品标签标示得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得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确保食品质量合格与食品安全.

2.对即将到达保质期得食品,集中进行摆放,并作出明确得标示。

3.用于食品销售得容器、销售工具必须符合卫生要求。 

4.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得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得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5.销售散装、裸装食品必须有防蝇防尘设施,防止食品被二次污染。

6.销售得情况应建立销售台帐备查,账目保管期限为二年。

(五)不合格食品退市

1.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在食品经营中发现经营得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接到执法部门、生产企业得召回通知,应当立即停止营业,下架封存,做好登记,并及时通知政府监管部门. 2、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或供货商,并记录停止经营与通知情况。

2.在经营场所向消费者公示召回食品得名称、批号等信息,并安排专人处理消费者退货事宜。

3.被召回食品,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并予以封存,做好记录,严禁再次流入市场.

4.召回及封存食品得情况要及时通知供货商即政府监管部门。

5.不合格食品得处置。与供货商有合同约定得,按照约定执行。政府监管部门有明确要求得,按照政府部门得通知要求进行处置。 

6.政府部门命令召回得不合格食品,其召回与销毁处理流程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得规定及政府监管部门得通知要求执行。

7.不合格食品退换货、下架封存、召回等处置资料,要建立专门得档案进行保管,以备查验。

五、经营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1、公司全体员工均应保持经营场所得干净,整洁、

2、经营场所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3、经营场所内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果皮,杂物等、

4、任何员工不得将易燃,易爆等物品带入经营场所内、

5、个人办公区间物品应摆放整齐,办公台上不得摆放与办公无关得物品、

6、不得在经营场所内用餐,如需用餐需在公司统一规定得区域内、

7、注意个人卫生,不得穿背心,拖鞋进入办公区域、 

8、灭蚊灯,老鼠夹,杀虫剂应保持有效状态,发现故障应及时报告卫生管理员,卫生管理员应立即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六、进货查验与查验记录制度

1.查验证明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得有效证件,包括营业执照、流通许可证、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证明等得复印件进行留存;

2.每收到一批货物,如实查验食品得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等内容;

3.查验预包装食品上得标签:

1)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

2)成分或配料表;

3)生产者得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4)保质期;

5)产品标准代号;

6)贮存条件;

7)所使用得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得通用名称;

8)生产许可证编号。

4.如实记录供货者得联系方式、进货日期;

5.如销售进口食品,查验进口食品得合法证明;供婴幼儿与其她特定人群得主辅食品,其标签还应当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

9.购进食品时,如实记录进货台账:食品名称、购货时间、规格(品种)、数量、供货方名称及其联系方式、相关检验报告得时间、食品保质期等;

10.销货台账应如实记录销售食品名称、销售时间、规格(品种)、数量、购货方名称及其联系方式等情况;

11.进货台账与销货台账保存期不得少于两年;

12.将进货票据、发票、检验报告等易于丢失得凭证在每次进货后及时粘贴于台账上。

七、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1、因公司食品销售业务主要为厂家(经销商)直接供货给客户,公司不单独设立仓库进行食品贮存,小批量得食品进货可短期存放于经营场所。 

2、详细记录食品到货信息。食品到货要详细记录商品得名称、商标、生产商、进货日期、生产日期、保质期、进货数量、供货商名称、联系电话等信息. 

3、按照食品储藏得要求进行存放。食品要离墙离地,按到货得先后次序、生产日期、分类、分架、生熟分开、摆放整齐、挂牌存放.严禁存放变质、有臭味、污染不洁或超过保存期得食品。

4、贮存直接入口得散装食品,应当采用封闭容器.在贮存位置表明食品得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5、食品出库要详细记录商品流向。销售得情况应建立销售台帐,详细记录购买方得信息,以备查验,账目保存期限为二年。

6、每天对贮存食品进行查验.发现食品有腐烂、变质、超过保质期等情况,要立即进行清理.

7、每周对仓库卫生检查一次。确保贮存地点通风良好、干净整洁,符合食品储存要求.

八、废弃物处置制度

1.目得:为了更有效得控制本公司生产过程及相关过程中废弃物与危险废弃物得产生,防止其污染环境,并对其进行合理回收利用,降低生产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运行过程中废弃物与危险废弃物得控制与综合处理.

2.职责:各部门负责将本部门得废弃物、危险废弃物分类存放。

3.管理办法ﻫ各责任产部门负责将本部门得废弃物与危险弃物分类存放与标识。

4.办公活动生产得危险废弃物:废旧灯管与电池。ﻫ生产活动产生得危险废弃物:废液、包装物.

5.质检活动生产得危险废弃物:危险废液,沾有危险化学品得包装物。各办公区得废弃物由回收公司进行处理,安全管理员不定期负责对各办公区废弃物处理得监控。

6.办公、检验活动产生得废包装材料、实验垃圾、办公垃圾等一般废弃物应集中存放,由专人定期出售给废品回收公司与垃圾回收站,并作好记录。

7.安全管理员每月应对废品、废料进行统计,必要时做出分析评价

九、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

1.食品(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保健食品)得质量与人体健康密切相关。为严格不合格食品得控制管理,严防不合格食品售出,确保消费者服用安全,特制定本制度(以下统称“食品”)。

2.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对不合格食品实行有效控制管理. 

3.质量不合格食品不得采购与销售。凡与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不符得食品,均属不合格食品,包括:①食品得内在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②食品得外观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③食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等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4.在将食品验收、储存、养护、上柜、销售过程中发现不合格食品,应存放于不合格食品区,挂红色标识,及时上报质量管理部门处理. 

5.质量管理部门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不合格食品,应出具食品质量报告书或不合格通知单,及时通知养护、销售及岗位人员立即停止销售。同时将不合格产品集中存放于不合格食品区,挂红色标识。 

6.不合格食品应按规定进行报损与销毁:①不合格食品得报损、销毁由质量管理部门统一负责,其她各岗位不得擅自处理、销毁不合格食品;②不合格食品得报损、销毁由质管部门提出申请、填报不合格食品报损有关单据;③不合格食品销毁时,应在质量管理部与其她相关部门得监督下进行,并填写报损食品得销毁记录。 

7.对质量不合格得食品,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制定与采取纠正预防措施。 

8.明确为不合格食品仍继续发货、销售得,应按经营责任制,质量责任制得有关规定予以处罚,造成严重后果得依法予以处罚。 

9.应认真、及时、规范地做好不合格食品得处理、报损与销毁记录,并妥善保存至少2年。

十、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1.目得:对已发生得食品安全事故,迅速做出应急响应措施,并认真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工作,使各级领导与相关部门掌握相关情况,取得指导与处置得主动权,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造成得影响,特制定本方案。

2.定义

a)食品安全事故: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得事故.

b)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指涉及人数较多得群体性食物中毒或者出现死亡病例得食品安全事故。

3.责任

1)本单位负责人负责于第一时间立即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情况。

2)本单位食品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对食品安全事故造成得食品安全问题进行记录,并配合相关部门分析与处理。

3)本单位食品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制定必要得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在食品安全事故中对食品安全等问题进行统筹协调与尽快解决。

4)本单位负责人在发生疑似或认定为食品安全事故后,负责配合执法人员对可疑食品进行封存、留样(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克,在冷藏条件下保存48个小时)及现场控制等具体工作.

5)本单位各相关部门负责本岗位得食品安全生产工作,如出现食品安全事故后,配合政府相关各部门进行原因调查与分析,妥善处置所涉及得不安全食品与原料。

4.工作程序

1)报告原则:每名员工有义务在第一时间报告或越级报告本单位所发生得食品安全事故。

2)报告程序: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本单位各部门负责人应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对于重大得食品安全事故,要立即向企业主要负责人报告,并在2小时内及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任何部门或者个人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

5.初次报告:尽可能清楚报告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得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发病人数、死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得初步判断、报告事故得简要经过、事故发生后采取得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

6.阶段报告:既要报告新发生得情况,也要对初级报告得情况进行补充与修正,包括事故原因与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故得防范与处置建议。

7.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本单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停止经营活动,对引起中毒得可疑食品、原料立即封存,放入冷藏箱(柜)等待调查人员查验,禁止继续使用与擅自销毁可疑食品、原料;对制作、盛放可疑食品得工具、容器以及厨房等可能得中毒现场进行控制;在执法人员到达后,积极配合执法人员对中毒事件进行调查处理。

8.责任追究

1)本单位负责人及各部门负责人必须保持每天24小时联络通畅,对无法联络造成严重后果得要严肃追究责任.

2)本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得第一责任人,如事故发生后,要及时要求实事求就是上报,不得迟报、漏报与瞒报.如因报告不实,影响领导决策,影响事件处理得,要追究有关领导与责任人得责任。哪一级发生迟报、漏报、瞒报得问题,由哪一级负责.对因迟报、漏报、瞒报造成严重后果得,要严肃查处。

【篇4】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打印版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整打印版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管理人员必须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具有一定的食品卫生知识和食品卫生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二)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上岗位操作。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动性肺结 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不得从事 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四)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 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 新上岗。 (五)从业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并且做到:(1)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 触直接入中食品之前应冼手消毒;(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3)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六)从业人员必须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将考核结果计入从业人员个人档案,作为晋升工资资,表彰先进的依据之一。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

(一)制定本单位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二)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三)按有关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经营许可证,无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 做到亮证、 亮照经营。 (四)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食品经营。(五)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六)对本单位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 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七)执行食品安全标准。(八)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三、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一)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 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坚持落实每天检查各部门、各岗位的卫生状况和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 并作好登记。(三)每日组织一次卫生检查,单位负责人每月组织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工作。 (四)每次检查,都必须有记录。(五)发现问题,应有人跟踪改正。(六)检查内容应包括食品储存、销售过程;陈列的各种防护设施设备,冷藏、冷冻设施卫生和周围环境卫生。(七)对损坏的卫生设施、设备、工具应有维修记录,确保正常运转。(八)各类检查记录必须完整、齐全,并存档。

四、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 (一)食品采购

1. 制定食品采购计划。确定采购食品的品种、品牌、数量等相关计划安排。2. 选择供货商。要认真查验供货商的主体资格证明,保证食品的来源合法。3. 签订供货合同。与供货商签订供货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别是出现食品质量问题时的双方的责任和义务。4. 索取食品的相关资料。向供货商索取食品的相关许可证、QS认证证书、商标证明、进货发票等证明材料,采用扫描、拍照、数据交换、电子表格等科技手段建立供货商档案备查。5. 对食品进行查验。具备条件时设立食品检测室,对供货商提供的食品进行检测并做好详细记录。经查验不合格的食品,通知供货商做退货处理。6. 每一批次的进货情况详细记录进货台帐,账目保管期限为二年。

(二)食品储存

1. 因公司食品销售业务主要为厂家(经销商)直接供货给客户,公司不单独设立仓库进行食品贮存,小批量的食品进货可短期存放于经营场所。2. 详细记录食品入库信息。食品入库要详细记录商品的名称、商标、生产商、进货日期、生产日期、保质期、进货数量、供货商名称、联系电话等信息。3. 按照食品储藏的要求进行存放。食品要离墙离地,按入库的先后次序、生产日期、分类、分架、生熟分开、摆放整齐、挂牌存放。严禁存放变质、有臭味、污染不洁或超过保存期的食品。4. 贮存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当采用封闭容器。在贮存位置表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5. 食品出库要详细记录商品流向。销售的情况应建立销售台帐,详细记录购买方的信息,以备查验,账目保存期限为二年。6. 每天对库存食品进行查验。发现食品有腐烂、变质、超过保质期等情况,要立即进行清理。7. 每周对仓库卫生检查一次。确保库房通风良好、干净整洁,符合食品储存要求。8. 变质食品设立专门的仓库或容器进行保管。不得同合格的食品混放在一起,以免造成污染。

(三)食品运输

1. 运输食品时运输工具和容器要清洁卫生,并生熟分开,运输中要防蝇、防尘、防食品污染。2. 在装卸所采购的食品时要讲究卫生,不得将食品直接与地面接触。3. 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当采用密闭容器装运。不得把直接入口的食品堆放在地面或与需要加工的食品原料和加工半成品混放在一起,防止直接入口的食品受到污染。

(四)食品销售

1. 每天对商家销售的食品进行查验。销售人员要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确保食品质量合格和食品安全。2. 对即将到达保质期的食品,集中进行摆放,并作出明确的标示。3. 用于食品销售的容器、销售工具必须符合卫生要求。4. 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5. 销售散装、裸装食品必须有防蝇防尘设施,防止食品被二次污染。6. 销售的情况应建立销售台帐备查,账目保管期限为二年。

(五)不合格食品退市

1.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在食品经营中发现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接到执法部门、生产企业的召回通知,应当立即停止营业,下架封存,做好登记,并及时通知政府监管部门。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或供货商,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2. 在经营场所向消费者公示召回食品的名称、批号等信息,并安排专人处理消费者退货事宜。3. 被召回食品,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并予以封存,做好记录,严禁再次流入市场。4. 召回及封存食品的情况要及时通知供货商即政府监管部门。5. 不合格食品的处置。与供货商有合同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政府监管部门有明确要求的,按照政府部门的通知要求进行处置。6. 政府部门命令召回的不合格食品,其召回和销毁处理流程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政府监管部门的通知要求执行。7. 不合格食品退换货、下架封存、召回等处置资料,要建立专门的档案进行保管,以备查验。

【篇5】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打印版

深圳市醉之仙贸易有限公司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018年5月10日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

(一)健康管理制度

1.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2.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实习工、实习学生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杜绝先上岗后查体的事情发生,同时进行相关培训。

3.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督促“五病”人员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对从业人员健康情况进行记录并设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由专人负责保存并随时更新,保存期不得少于两年。

4.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

5.当观察到以下症状时,应规定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腹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发热、呕吐。

6.食品从业人员应坚持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禁止长发、长胡须、长指甲、戴手饰、涂指甲油、不穿洁净工作衣帽上岗和上岗期间抽烟、吃零食以及做与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无关的事情。

7.对食品从业人员实行德、能、勤、纪综合考核,具优者给予表扬或奖励;对综合考核成绩欠佳者进行批评教育使其改正;对不改者劝其离岗或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8.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和健康管理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二)培训管理制度

1.食品经营人员必须在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之后方可上岗;

2.食品经营人员的培训包括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

3.定期组织食品经营人员培训,制定培训计划,每季度组织培训一次,每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并做好相关培训记录;

4.培训内容:《中国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北京市食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5.新招收的食品经营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后方可上岗;

6.建立从业人员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内容等记录归档。

二、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1.公司负责人为食品安全管理员。

2.制定本单位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

3.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4.按有关发放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流通许可证,无食品流通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5.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食品流通经营。

6.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7.对本单位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8.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9.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三、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1.为了加强本经营单位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确保本经营单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确保广大消费者购买到安全放心的食品,制定本制度。 

2.本经营单位内经营者应保持场内整洁卫生,经营食品必须符合国家、地方或行业制定质量卫生标准。 

3.本经营单位配备专职食品质量管理员负责食品质量的督促管理工作,并做好进货食品索证和查验登记工作,经常查验上柜食品的内外质量,严格执行食品准入各项标准,保证不销售任何不合格食品。  。 

4.经质量自检不合格的食品,应立即撤柜停止销售,进行销毁或作无害化处理,不得进入本经营单位销售。 

5.本经营单位设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对每天的食品质量自检结果(包括品种、产地、检测情况等)进行公示。

四、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

(一)食品采购

1.制定食品采购计划。确定采购食品的品种、品牌、数量等相关计划安排。

2.选择供货商。要认真查验供货商的主体资格证明,保证食品的来源合法。

3.签订供货合同。与供货商签订供货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别是出现食品质量问题时的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4.索取食品的相关资料。向供货商索取食品的相关许可证、QS认证证书、商标证明、进货发票等证明材料,采用扫描、拍照、数据交换、电子表格等科技手段建立供货商档案备查。

5.对食品进行查验。具备条件时设立食品检测室,对供货商提供的食品进行检测并做好详细记录。经查验不合格的食品,通知供货商做退货处理。

6.每一批次的进货情况详细记录进货台帐,账目保管期限为二年。

(二)食品储存

1.因公司食品销售业务主要为厂家(经销商)直接供货给客户,公司不单独设立仓库进行食品贮存,小批量的食品进货可短期存放于经营场所。

2.详细记录食品入库信息。食品入库要详细记录商品的名称、商标、生产商、进货日期、生产日期、保质期、进货数量、供货商名称、联系电话等信息。

3.按照食品储藏的要求进行存放。食品要离墙离地,按入库的先后次序、生产日期、分类、分架、生熟分开、摆放整齐、挂牌存放。严禁存放变质、有臭味、污染不洁或超过保存期的食品。

4.贮存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当采用封闭容器。在贮存位置表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5.食品出库要详细记录商品流向。销售的情况应建立销售台帐,详细记录购买方的信息,以备查验,账目保存期限为二年。

6.每天对库存食品进行查验。发现食品有腐烂、变质、超过保质期等情况,要立即进行清理。

7.每周对仓库卫生检查一次。确保库房通风良好、干净整洁,符合食品储存要求。

8.变质食品设立专门的仓库或容器进行保管。不得同合格的食品混放在一起,以免造成污染。

(三)食品运输

1.运输食品时运输工具和容器要清洁卫生,并生熟分开,运输中要防蝇、防尘、防食品污染。

2.在装卸所采购的食品时要讲究卫生,不得将食品直接与地面接触。

3.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当采用密闭容器装运。不得把直接入口的食品堆放在地面或与需要加工的食品原料和加工半成品混放在一起,防止直接入口的食品受到污染。

(四)食品销售

1.每天对商家销售的食品进行查验。销售人员要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确保食品质量合格和食品安全。

2.对即将到达保质期的食品,集中进行摆放,并作出明确的标示。

3.用于食品销售的容器、销售工具必须符合卫生要求。

4.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5.销售散装、裸装食品必须有防蝇防尘设施,防止食品被二次污染。

6.销售的情况应建立销售台帐备查,账目保管期限为二年。

(五)不合格食品退市

1.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在食品经营中发现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接到执法部门、生产企业的召回通知,应当立即停止营业,下架封存,做好登记,并及时通知政府监管部门。2、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或供货商,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

2.在经营场所向消费者公示召回食品的名称、批号等信息,并安排专人处理消费者退货事宜。

3.被召回食品,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并予以封存,做好记录,严禁再次流入市场。

4.召回及封存食品的情况要及时通知供货商即政府监管部门。

5.不合格食品的处置。与供货商有合同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政府监管部门有明确要求的,按照政府部门的通知要求进行处置。

6.政府部门命令召回的不合格食品,其召回和销毁处理流程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政府监管部门的通知要求执行。

7.不合格食品退换货、下架封存、召回等处置资料,要建立专门的档案进行保管,以备查验。

五、经营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1、公司全体员工均应保持经营场所的干净,整洁.

2、经营场所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3、经营场所内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果皮,杂物等.

4、任何员工不得将易燃,易爆等物品带入经营场所内.

5、个人办公区间物品应摆放整齐,办公台上不得摆放与办公无关的物品.

6、不得在经营场所内用餐,如需用餐需在公司统一规定的区域内.

7、注意个人卫生,不得穿背心,拖鞋进入办公区域.

8、灭蚊灯,老鼠夹,杀虫剂应保持有效状态,发现故障应及时报告卫生管理员,卫生管理员应立即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六、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

1.查验证明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包括营业执照、流通许可证、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证明等的复印件进行留存;

2.每收到一批货物,如实查验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等内容;

3.查验预包装食品上的标签:

1)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

2)成分或配料表;

3)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4)保质期;

5)产品标准代号;

6)贮存条件;

7)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

8)生产许可证编号。

4.如实记录供货者的联系方式、进货日期;

5.如销售进口食品,查验进口食品的合法证明;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还应当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

9.购进食品时,如实记录进货台账:食品名称、购货时间、规格(品种)、数量、供货方名称及其联系方式、相关检验报告的时间、食品保质期等;

10.销货台账应如实记录销售食品名称、销售时间、规格(品种)、数量、购货方名称及其联系方式等情况;

11.进货台账和销货台账保存期不得少于两年;

12.将进货票据、发票、检验报告等易于丢失的凭证在每次进货后及时粘贴于台账上。

七、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1、因公司食品销售业务主要为厂家(经销商)直接供货给客户,公司不单独设立仓库进行食品贮存,小批量的食品进货可短期存放于经营场所。

2、详细记录食品到货信息。食品到货要详细记录商品的名称、商标、生产商、进货日期、生产日期、保质期、进货数量、供货商名称、联系电话等信息。

3、按照食品储藏的要求进行存放。食品要离墙离地,按到货的先后次序、生产日期、分类、分架、生熟分开、摆放整齐、挂牌存放。严禁存放变质、有臭味、污染不洁或超过保存期的食品。

4、贮存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当采用封闭容器。在贮存位置表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5、食品出库要详细记录商品流向。销售的情况应建立销售台帐,详细记录购买方的信息,以备查验,账目保存期限为二年。

6、每天对贮存食品进行查验。发现食品有腐烂、变质、超过保质期等情况,要立即进行清理。

7、每周对仓库卫生检查一次。确保贮存地点通风良好、干净整洁,符合食品储存要求。

八、废弃物处置制度

1.目的:为了更有效的控制本公司生产过程及相关过程中废弃物和危险废弃物的产生,防止其污染环境,并对其进行合理回收利用,降低生产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运行过程中废弃物和危险废弃物的控制和综合处理。

2.职责:各部门负责将本部门的废弃物、危险废弃物分类存放。

3.管理办法
各责任产部门负责将本部门的废弃物和危险弃物分类存放和标识。

4.办公活动生产的危险废弃物:废旧灯管和电池。
生产活动产生的危险废弃物:废液、包装物。

5.质检活动生产的危险废弃物:危险废液,沾有危险化学品的包装物。各办公区的废弃物由回收公司进行处理,安全管理员不定期负责对各办公区废弃物处理的监控。

6.办公、检验活动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实验垃圾、办公垃圾等一般废弃物应集中存放,由专人定期出售给废品回收公司和垃圾回收站,并作好记录。

7.安全管理员每月应对废品、废料进行统计,必要时做出分析评价。

九、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

1.食品(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保健食品)的质量与人体健康密切相关。为严格不合格食品的控制管理,严防不合格食品售出,确保消费者服用安全,特制定本制度(以下统称“食品”)。

2.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对不合格食品实行有效控制管理。 

3.质量不合格食品不得采购和销售。凡与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不符的食品,均属不合格食品,包括:①食品的内在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②食品的外观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③食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等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4.在将食品验收、储存、养护、上柜、销售过程中发现不合格食品,应存放于不合格食品区,挂红色标识,及时上报质量管理部门处理。 

5.质量管理部门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不合格食品,应出具食品质量报告书或不合格通知单,及时通知养护、销售及岗位人员立即停止销售。同时将不合格产品集中存放于不合格食品区,挂红色标识。 

6.不合格食品应按规定进行报损和销毁:①不合格食品的报损、销毁由质量管理部门统一负责,其他各岗位不得擅自处理、销毁不合格食品;②不合格食品的报损、销毁由质管部门提出申请、填报不合格食品报损有关单据;③不合格食品销毁时,应在质量管理部和其他相关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并填写报损食品的销毁记录。 

7.对质量不合格的食品,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制定与采取纠正预防措施。 

8.明确为不合格食品仍继续发货、销售的,应按经营责任制,质量责任制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予以处罚。 

9.应认真、及时、规范地做好不合格食品的处理、报损和销毁记录,并妥善保存至少2年。

十、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1.目的:对已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迅速做出应急响应措施,并认真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工作,使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掌握相关情况,取得指导和处置的主动权,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影响,特制定本方案。

2.定义

a)食品安全事故: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

b)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指涉及人数较多的群体性食物中毒或者出现死亡病例的食品安全事故。

3.责任

1)本单位负责人负责于第一时间立即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情况。

2)本单位食品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对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食品安全问题进行记录,并配合相关部门分析和处理。

3)本单位食品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制定必要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在食品安全事故中对食品安全等问题进行统筹协调和尽快解决。

4)本单位负责人在发生疑似或认定为食品安全事故后,负责配合执法人员对可疑食品进行封存、留样(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克,在冷藏条件下保存48个小时)及现场控制等具体工作。

5)本单位各相关部门负责本岗位的食品安全生产工作,如出现食品安全事故后,配合政府相关各部门进行原因调查和分析,妥善处置所涉及的不安全食品和原料。

4.工作程序

1)报告原则:每名员工有义务在第一时间报告或越级报告本单位所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

2)报告程序: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本单位各部门负责人应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对于重大的食品安全事故,要立即向企业主要负责人报告,并在2小时内及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任何部门或者个人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

5.初次报告:尽可能清楚报告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发病人数、死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报告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

6.阶段报告: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级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包括事故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7.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本单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停止经营活动,对引起中毒的可疑食品、原料立即封存,放入冷藏箱(柜)等待调查人员查验,禁止继续使用和擅自销毁可疑食品、原料;对制作、盛放可疑食品的工具、容器以及厨房等可能的中毒现场进行控制;在执法人员到达后,积极配合执法人员对中毒事件进行调查处理。

8.责任追究

1)本单位负责人及各部门负责人必须保持每天24小时联络通畅,对无法联络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2)本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的第一责任人,如事故发生后,要及时要求实事求是上报,不得迟报、漏报和瞒报。如因报告不实,影响领导决策,影响事件处理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哪一级发生迟报、漏报、瞒报的问题,由哪一级负责。对因迟报、漏报、瞒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查处。

推荐访问: 食品安全 管理制度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