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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事故紧急救援预案]

时间:2021-10-11 10:19:54 浏览量:

安全生产事故紧急救援预案 为了增强对各类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能力,迅速和妥善地配合处理重特大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分公司有关规定,特制订本预案。

一、 指导思想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为主线,全面加强对分公司安全生产监管和控制,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降低事故对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的损害,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

二、 应急救援工作原则 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遵循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公司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三、 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程序 (一)事故报告程序 1、各下中心、项目部、班组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应立即将事故概况在5分钟之内用电话快速报告分公司;
或直接向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报警后;
要求事故快速报告内容要简洁明了,讲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事故原因、初步判断等情况。

2、事故报告电话 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报警电话:110;
平安保险电话:95512 (二)应急、善后处理程序 负责人要迅速组织本单位的抢险救援人员进行抢险救援工作。首先应立即救护受伤人员,解救火灾、爆炸、现场被困人员,救助受伤人员离开事故现场。

其次要采取措施制止事故的蔓延扩大,防止二次灾害(即由第一次事故引起的又一次事故),防止残留危险品的燃烧、爆炸,防止可燃气体、液体继续泄漏挥发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防止中毒、复燃、悬吊物垮塌等。

其三对火灾现场根据可燃物、易燃物化学物理性质,按照消防部门的要求分别采用不同的灭火剂和灭火方法,协助其稀释易燃、易爆、易中毒气体。

其四协助保护事故现场,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不得破坏。

其五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发生后的善后处理工作。

四、 应急处理预案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和各工作人员要以高度的责任感积极参加应急处理工作,凡无故、借故不参加或拖延参加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或不服从统一指挥者,将追究其责任。

(二)、各中心、项目部要结合实际情况,按照本预案要求,制定本单位重特大安全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救援方案,报分公司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指挥中心办公室备案。

(三)、各单位要组织落实本单位业余抢险救援队伍,并将人员名单、联络方式清单报分公司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指挥中心办公室备案。

(四)、各成员单位要组织有关人员认真熟悉本预案,明确任务要求和处置措施。

五、 预案启动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启动本预案:
(一)、当发生一起死亡3人以上或一次急性中毒20人以上重、特大恶性安全事故;

(二)、当发生重、特大且影响特别恶劣的安全生产事故。

**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建设单位: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编制人:
** 目 录 一、 编制目的 3 二、 组织机构及职责 3 三、 安全事故应急措施 3 四、 安全事故的等级划分 4 五、 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 5 六、 登高作业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 6 七、 有害气体窒息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 8 八、 窒息性气体中毒事故应急救援 8 九、 通信机房火灾控制的应急预案 10 9.1 通信机房的火灾事故的危险源 10 9.2 通信机房的火灾隐患的预防 11 9.3 通信机房火灾事故的应急救援 12 十、 触电事故的应急预案 13 10.1 触电事故预防措施 13 10.2 触电事故的应急救援 15 十一、 交通事故的应急预案 16 11.1 交通事故预防措施 16 11.2 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 18 编制目的 本预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本着救援与生产相结合的原则,立足于自救、互救,以自我保护、自我生存为基点,在非常情况下实施有效的救援。

一、 组织机构及职责 1. 项目部负责人对本项目部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负有全面领导责任。主持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指导、监督各部门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2. 认真贯彻、执行、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任务,要求和规定。

3. 进行本部门员工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培训的监督、管理,经常组织本部门的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制止违章行为。

4. 发生安全事故及时上报,并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和实现改进措施。

具体分工如下:
   ①. 项目部负责人负责在规定时间内向安全监督站或劳动部门汇报事故情况。

   ②. 项目经理负责向通信工程部汇报,说明详细事故地点、事故情况。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书面签发停工通知单,积极协助事故发生单位组织抢救,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③. 成员(安全员)负责安全资料准备,形成书面事故情况汇报材料,配合上级部门的调查。

   ④. 成员(技术员)应协助施工单位保护事故现场,督促其防止事故扩大。如实提供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与事故有关的工程质量和安全记录、监理指令等.为事故调查提供真实证据。协助施工队伍保护事故现场,督促其防止事故扩大。

   ⑤. 安全事故发生,现场施工人员员立即向单位领导报告,事故报告内容(如左备注)并配合做好保护现场、配合调查和举证工作。

二、 安全事故应急措施 1. 事故发生后应立即报告公司主管部门。

2. 通信工程部应立即启动现场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3. 应急预案实施指挥部的组长应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事故情况。

4. 总工程师书面签发停工通知单。

5. 协助施工队伍保护事故现场,督促施工队按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各项应急措施,尤其是对受伤人员的救援措施。

6. 在没有人员受伤的情况下,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研究补救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在确保人员生命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恢复正常施工准备。配合上级主 7. 管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分析。

8. 项目经理应书面事故报告提交公司,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 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二).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三). 事故的简要经过;

   (四). 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五). 已经采取的措施;

   (六). 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三、 安全事故的等级划分 1.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 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 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 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 1. 一般事故应立即启动如下应急救援程序     ①. 现场第一发现人→现场安全员→现场负责人向所在部门报告。

    ②. 现场负责人:控制事态保护现场组织抢救,疏导人员。

    ③. 现场应急救援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监理部人员进行现场急救,组织车辆保证道路畅通。

2. 较大事故立即启动如下应急救援程序     ①. 现场第一发现人→现场安全员→现场负责人向所在部门报告。

    ②. 现场负责人:控制事态保护现场组织抢救,疏导人员。

    ③. 现场应急救援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监理部人员进行现场急救,组织车辆保证道路畅通。

    ④. 部门经理对本部门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负有全面领导责任。

    ⑤. 认真贯彻、执行、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任务,要求和规定。

    ⑥. 进行本部门员工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培训的监督、管理,经常组织本部门的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制止违章行为。

    ⑦. 发生安全事故及时上报,并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和实现改进措施。

3. 重大事故立即启动如下应急救援程序     ①. 现场第一发现人→现场安全员→现场负责人向所在部门报告。

    ②. 现场负责人:控制事态保护现场组织抢救,疏导人员。

    ③. 现场应急救援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监理部人员进行现场急救,组织车辆保证道路畅通。

    ④. 部门经理对本部门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负有全面领导责任。

    ⑤. 认真贯彻、执行、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任务,要求和规定。

    ⑥. 进行本部门员工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培训的监督、管理,经常组织本部门的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制止违章行为。

    ⑦. 发生安全事故及时上报,并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和实现改进措施。

    ⑧. 工程部经理协助总经理履行各项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职责,指导、监督公司各部门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为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提供决策意见。

4. 特别重大事故立即启动如下应急救援程序     ①. 现场第一发现人→现场安全员→现场负责人向所在部门报告。

    ②. 现场负责人:控制事态保护现场组织抢救,疏导人员。

    ③. 现场应急救援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监理部人员进行现场急救,组织车辆保证道路畅通。

    ④. 部门经理对本部门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负有全面领导责任。

    ⑤. 认真贯彻、执行、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任务,要求和规定。

    ⑥. 进行本部门员工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培训的监督、管理,经常组织本部门的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制止违章行为。

    ⑦. 发生安全事故及时上报,并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和实现改进措施。

    ⑧. 总经理主持公司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并及时、如实报告有关部门。

5. 全应急常用电话     ①. 火警救援电话:119     ②. 医疗急救电话:120     ③. 报警电话电话:110     ④. 交通肇事电话:122 五、 登高作业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 1. 发生高处坠落事故,应马上组织抢救伤者,首先观察伤者的受伤情况、部位、伤害性质,如伤员发生休克,应先处理休克,去除伤员身上的用具和口袋中的硬物。遇呼吸、心跳停止者,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挤压。处于休克状态的伤员要让其安静、保暖、平卧、少动,并将下肢抬高约20°,尽快送医院进行抢救治疗。在搬运和转送过程中,颈部和躯干不能前屈或扭转,而应使脊柱伸直,绝对禁止一个抬肩一个抬腿的搬法,以免发生或加重截瘫。

2. 出现颅脑损伤,必须维持呼吸道通畅。昏迷者应平卧,面部转向一侧,以防舌根下坠或分泌物、呕吐物吸人,发生喉阻塞。有骨折者,应初步固定后再搬运。遇有凹陷骨折、严重的颅底骨折及严重的脑损伤症状出现,创伤处用消毒的纱布或清洁布等覆盖伤口,用绷带或布条包扎后,及时送就近有条件的医院治疗。

3. 发现脊椎受伤者,创伤处用消毒的纱布或清洁布等覆盖伤口,用绷带或布条包扎。搬运时,将伤者平卧放在帆布担架或硬板上,以免受伤的脊椎移位、断裂造成截瘫,招致死亡。抢救脊椎受伤者,搬运过程严禁只抬伤者的两肩与两腿或单肩背运。

4. 发现伤者手足骨折,不要盲目搬动伤者。应在骨折部位用夹板把受伤位置临时固定,使断端不再移位或刺伤肌肉、神经或血管。固定方法:以固定骨折处上下关节为原则,可就地取材,用木板、竹片等。

5. 动用最快的交通工具或其他措施,及时把伤者送往邻近医院抢救,运送途中应尽量减少颠簸。同时,密切注意伤者的呼吸、脉搏、血压及伤口的情况。

六、 有害气体窒息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 Ø 有害气体超标人井内作业控制措施     ①. 检测发现有害气体超标,人井应设置有害气体警示标识,防止未经许可人员进入。

    ②. 进入超标有害气体人井内作业前,应进行有害气体危害因素识别和评价。

    ③. 制定和实施有害气体中毒的危害防护控制计划、进入许可程序和安全作业操作规程。

    ④. 进入有害气体超标人井内作业前,应采取净化、通风等措施,对人井内空间充分清洗。提供符合要求的监测、通风、通信、个人防护用品设备、照明、安全进出设施以及应急救援和其他必需设备,并保证所有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劳动者能够正确使用。

    ⑤. 在进入有害气体超标人井内作业期间,至少要安排1名监护者在人井外持续进行监护。

    ⑥. 指定专人按要求培训作业者、监护者和作业负责人。

    ⑦. 制定和实施许可进入程序、应急救援程序与呼叫程序,配备符合要求的通风设备、个人防护用品、应急救援设备,防止非授权人员进行急救。

    ⑧. 当按照有害气体中毒的危害防护措施不能有效保护劳动者时,应对进入有害气体超标的人井内作业进行重新评估,并且要修订控制计划。

七、 窒息性气体中毒事故应急救援 1. 救援机构应具备有效实施救援服务的装备;
具有将作业者从特定密闭空间或已知窒息性气体危害的密闭空间中解救出来的能力。

2. 救援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培训内容应包括基本的窒息性气体中毒急救和心肺复苏术,每个救援机构至少确保有1名人员掌握基本急救和心肺复苏术技能。还要接受作为密闭空间作业者窒息性气体中毒所要求的培训。

3. 救援人员应具有在规定时间内在密闭空间窒息性气体危害已被识别的情况下,对受害者实施救援的能力。

4. 救援吊救设施系统应符合以下条件:每个作业者均应使用胸部或全身套具,绳索应从头部往下系在后背中部靠近肩部水平的位置,或能有效证明从身体侧面也能将工作人员移出密闭空间的其他部位。在不能使用胸部或全身套具,或使用胸部或全身套具可能造成更大危害的情况下,可使用腕套,但须确认腕套是最安全和最有效的选择。在密闭空间外使用吊救系统救援时,应将吊救系统的另一端系在机械设施或固定点上,保证救援者能及时进行救援。

5. 迅速将患者移离中毒现场至空气新鲜处,立即吸氧并保持呼吸道通畅。

6. 呼吸抑制时给予呼吸兴奋剂,心跳及呼吸停止者,应立即施行人工呼吸和体外心脏按压术,直至送达医院。

7. 凡硫化氢、一氧化碳、氰化氢等有毒气体中毒者,切忌对其口对口人工呼吸(二氧化碳等窒息性气体除外),以防施救者中毒;宜采用胸廓按压式人工呼吸。

8. 八、 通信机房火灾控制的应急预案 9.1 通信机房的火灾事故的危险源 1) 有些通信机房在装修时使用了大量的木材、胶合板、塑料等可燃性材料,而由于通信设备高度自动化、技术密集、设备贵重、内在联系紧密,诸多电气设备常伴有静电、火花、电弧和表面高温存在,传输电缆密布于机房每个角落,发生火灾的机率较高。

2) 通信机房里的电气设备选型不当、安装不符合规范,导致超负荷或短路起火成灾;
线路敷设不当或外部线路交叉,也容易造成强电侵入设备,引起芯线发热着火;
通信设备虽然大都是低压直流电,但有的也使用交流电,当设备长时间连续工作时,元器件因质量、故障、老化或接触电阻过大而发热着火,引燃可燃物扩大成灾;
防雷措施不当,如避雷引下线与机房电缆距离过近,遭受雷电直接袭击也可能起火成灾。

3) 通信机房的建筑结构和消防安全设施。机房防火设计不符合规范,相当一部分建筑内部装修采用可燃性材料进行间隔、吊顶、饰面、吸音而极易引发火灾;
加之通信机房使用性能复杂,机房内敷设管线,开凿孔洞较多,破坏了建筑防火分隔;
通信管道的保温材料、木制机架、窗帘等可燃物易被引燃蔓延成灾;
通信机房不按规定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有的虽然安装但无法投入使用;
还有的不重视消防给水系统建设,消防栓不足,水压达不到设计要求,发生火灾时不能提供足够的水源。

4) 在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时,由于操作人员防范意识差,违反操作规程,易发生火灾,如在使用电炉、电烙铁、烘箱等工具时,通信电缆维修施工中使用喷灯、对设备进行焊接等明火作业时,使用酒精等清除机件设备时。

9.2 通信机房的火灾隐患的预防 1)     机房内施工不得使用明火,需要动用明火时应经相关单位部门批准。

2) 作业人员不得触碰机房内的在运设备,不得随意关断电源开关。严禁将交流电源线挂在通信设备上。使用机房原有电源插座时必须先测量电压、核实电源开关容量。

3) 不得在机房使用切割机加工铁件。切割铁件时,严禁在砂轮片侧面磨削。

4) 安装机架时应使用绝缘梯或高凳。严禁攀踩铁架、机架和电缆走道。严禁攀踩配线架支架和端子板、弹簧排。

5) 带电作业时,操作人员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使用绝缘良好的工具。在带电的设备、列头柜、分支柜中操作时,作业人员应取下手表、钥匙链、戒指、项链等随身金属物品、饰品。作业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螺丝钉、垫片、铜屑等金属材料掉落在机架内。

6) 搬运蓄电池等化学性物品时,应戴防护手套和眼镜,注意防振,物体不可倒置。如物体表面有泄漏的残液,必须用防腐布清擦,严禁用手触摸。

7) 搬运重型或吊装体积较大的设备时,必须编写安全作业计划。项目负责人必须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并设专人指挥,明确职责,紧密配合,保证每一项措施的落实,使设备安全放置或吊装到位。

8) 布放光(尾)纤时,必须放在光纤槽内或加塑料管保护。

9) 布放电源线时,无论是明敷或暗敷,必须采用整条线料,中间严禁有接头。电源线端头应作绝缘处理。

10) 交流线、直流线、信号线应分开布放,不得绑扎在一起,如走在同一路由时,间距必须保持5cm 以上。非同一级电力电缆不得穿放在同一管孔内。

11) 太阳电池输出线必须采取有屏蔽层的电力电缆布放,在进入机房室内前,屏蔽层必须接地,芯线应安装相应等级的避雷器件。

12) 严禁架空交、直流电源线直接出、入局(站)和机房。严禁在架空避雷线的支柱上悬挂电话线、广播线、电视接收天线及低压电力线。

13) 交、直流配电瓶和其他供电设备正、背面前方的地面应铺放绝缘橡胶垫。如需合上供电开关,应首先检查有无人员在工作,然后再合闸并挂上“正在工作”的警示标志。

14) 设备加电时,必须沿电流方向逐级加电,逐级测量电压值。插拔机盘、模块时,操作人员必须配戴接地良好的防静电手环。

15) 焊线的烙铁暂时停用时应放在专用支架上,不得直接放在桌面或易燃物旁。

16) 机房工作完毕离开现场时,应切断施工用的电源并检查是否还有其他安全隐患,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现场。

9.3 通信机房火灾事故的应急救援 1) 通信机房发生火灾,发现人应及时就近拨打联通项目经理及监理电话和火警电话119,并立即向负责人报告。火灾事故报警要点:
    (1). 火灾地点;

    (2). 火势情况;

    (3). 燃烧物和估计数量;

    (4). 火灾现场人员受困情况;

    (5). 报警人姓名及电话号码。

2) 接警的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成员应迅速赶赴火灾现场,辨析火势情况后决定启动何级应急预案,并通知召集各应急小组进行应急准备。

3) 根据火情投入灭火施救力量,尽力将火源与设备隔断,扑灭火灾。

4) 灭火施救人员在灭火过程中要采取相应的个人防护措施,防止烧伤或燃烧中产生的气体引起的中毒、窒息,防止触电。

5) 配合做好保护现场、配合调查和举证工作。

9.4 带电灭火应注意的有关事项     当救火人员灭火时,不要使身体的任何部分及救火器具等,与电线、电器设备接触。有时为了争取时间来不及断电,或因生产需要及其他原因,不允许断电,需要带电灭火时,一般使用二氧化碳、干粉、干黄砂等器物实施灭火扑救;
但绝对不可用水或泡沫灭火器进行扑救;
因为水和泡沫都有导电的危险,用它们灭火,将会造成触电事故。

    (1). 应按照灭火剂的种类选择不导电的灭火器(如,二氧化碳、干粉灭火剂等)灭火;

    (2). 如需用水枪灭火时,宜用喷雾水枪;

    (3). 人体与带电体之间要保持必须的安全距离;

    (4). 如遇带电导线跌落地面,要划出一定的警戒区,防止跨步电压伤人。

九、 触电事故的应急预案 10.1 触电事故预防措施 (1). 坚持电气专业人员持证上岗,非电气专业人员不准进行任何电气部件的更换或维修。

    (2). 建立临时用电检查制度,按临时用电管理规定对现场的各种线路和设施进行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并将检查、抽查记录存档。

    (3). 检查和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胶鞋、绝缘手套;
必须使用电工专用绝缘工具。

    (4). 临时配电线路必须按规范架设,架空线必须从采用绝缘导线,不得采用塑胶软线,不得成束架空敷设,不得沿地面明敷。

    (5).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架设和使用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的规定。

    (6). 施工机具、车辆及人员,应与线路保持安全距离。达不到规定的最小距离时,必须采用可靠的防护措施。

    (7). 应保持配电线路及配电箱和开关箱内电缆、导线对地绝缘良好,不得有破损、硬伤、带电梯裸露、电线受挤压、腐蚀、漏电等隐患,以防突然出事。

    (8). 在采取接地和接零保护方式的同时,必须设两级漏电保护装置,实行分级保护,形成完整的保护系统。漏电保护装置的选择应符合规定。

    (9). 为了在发生火灾等紧急情况时能确保现场的照明不中断,配电箱内的动力开关与照明开关必须分开使用。

    (10). 开关箱应由分配电箱配电。注意一个开关控制两台以上的用电设备不可一闸多用,每台设备应由各自开关箱,严禁一个开关控制两台以上的用电设备(含插座),以保证安全。

    (11). 配电箱及开关箱的周围应有两人同时工作的足够空间和通道,不要在箱旁堆放建筑材料和杂物。

    (12). 电动工具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工具的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应完好,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和调换,工具的外绝缘应完好无损,维修和保管有专人负责。

    (13). 施工现场的照明一般采用220V电源照明,结构施工时,应在顶板施工中预埋管,临时照明和动力电源应穿管布线,必须按规定装设灯具,并在电源一侧加装漏电保护器。

    (14). 电焊机应单独设开关。电焊机外壳应做接零或接地保护。施工现场内使用的所有电焊机必须加装电焊机触电保护器。接线应压接牢固,并安装可靠防护罩。焊把线应双线到位,不得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及结构钢筋做回路地线。焊把线无破损,绝缘良好。电焊机设置点应防潮、防雨、防砸。

10.2 触电事故的应急救援     ①. 当人体触电以后,可能由于痉挛或失去知觉等原因而紧抓带电体,不能自己摆脱电源。抢救的首要步骤就是使触电者尽快脱离电源。救护人千万不要用手直接去拉触电的人,防止发生救护人触电事故。

    ②. 低压触电事故使触电者脱离电源的方法和措施:
    (1).  如果触电地点附近有电源开关或电源插销等,可立即拉开开关或拔出插销,断开电源。

    (2).  若触电地点附件没有电源开关或电源插销,可用有绝缘柄的电工钳或有干燥木柄的斧头切断电线,断开电源;
或用干木板等绝缘物插入触电者身下,以隔断电流。

    (3).  当电线搭落在触电者身人或被压在身下时,可用干燥的衣服、手套、绳索、木板、木棒等绝缘物作为工具,拉开触电者或拉开电线。

    ③. 高压触电事故使触电者脱离电源的方法和措施:
    (1).  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停电。

    (2).  戴上绝缘手套、穿上绝缘靴,用相应电压等级的绝缘工具,按顺序拉开开关。

    (3).  抛掷裸金属线使线路短路接地,迫使保护装置动作,切断电源。

    (4).  如触电者触及断落在地上的带电高压导线,且尚无未确认线路无电,救护人员在未做好安全措施前,不能接近断线点8--10米范围内,防止跨步电压伤人。

    ④. 触电者的急救:
    当触电者脱离电源以后,要根据电击情况的轻重,进行抢救。

    (1).  如果触电者的伤害并不严重,没有失去知觉,神志清醒,只是感到有些心慌、乏力、四肢发麻时,应使触电者立即休息,保持安静,切不可乱吵乱叫。救护人员不要远离触电的人,要严密注视触电者有无异常变化。

    (2).  如果触电者还能呼吸,心脏尚跳动,但已失去知觉,应让伤者休息,保持安静,将衣服松开,以便使其呼吸畅通。同时,应加强观察,以防情况发生变化。

    (3).  如果触电者伤势比较严重,已停止了呼吸,心脏微有跳动时,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

    (4).  如果触电者呼吸和心跳均已停止,应对伤者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和人工胸外心脏挤压进行急救。

    ⑤. 紧急抢救的方法如下:
    当触电者脱离电源以后,要根据电击情况的轻重,进行抢救。

    (1).  在心跳骤停的极短时间内,首先进行心前区叩击,连击2~3次。然后进行胸外心脏按压及口对口人工呼吸。具体方法是,双手交叉相叠用掌部有节律地按压心脏,这种做法的目的在于使血液流入主动脉和肺动脉,建立起有效循环。做口对口人工呼吸时,有活动假牙者应先将假牙摘下,并清除口腔内的分泌物,以保持呼吸道的通畅。然后,捏紧鼻孔吹气,使胸部隆起、肺部扩张。心脏按压必须与人工呼吸配合进行,每按心脏4~5次吹气一次,肺部充气时不可按压胸部。

    (2).  无论何种情况,都应及时与医院联系,使触电者得到及时抢救。

十、 交通事故的应急预案 11.1 交通事故预防措施     (1). 加强车辆保养,定期检查车辆安全设施配备情况、车辆轮胎磨损状态,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对安全状况不合格的车辆,不允许上路行驶。

    (2). 遵守交通规则,倡导和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提供安全有序、畅通和谐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做到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出行。

    (3). 加强安全教育。进一步对汽车驾驶人员加强安全培训和教育。禁止酒后、疲劳驾驶和违章超速行驶,禁止在恶劣天气、恶劣路况强行行驶,确保人身、车辆安全。

    (4). 通信工程路面施工,应取得交通管理部门的许可,并按照规则设置好施工安全警示路障,做到文明施工。

    (5). 夜间施工,应设置有红灯警示,安全警示筒(路锥)路障应达到有反光效果。

11.2 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     ①. 当发生了交通事故,首先要做好事故现场的秩序维护、遇难人员营救、必要的公众隔离、保证交通畅通等。

    ②. 立即向单位领导报告,向有关(交通管理)部门报告。

    交通肇事电话: 122     医疗急救电话: 120     ③. 做好事故现场控制,严防次生灾害再发生。

    ④. 配合做好保护现场、配合调查和举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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