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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选任基层党建组织员的实施意见]

时间:2021-10-12 11:35:57 浏览量:

大学选任基层党建组织员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和全国、省、市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决策部署,强化我校党建工作保障机制,培育和发展学校党务工作者队伍,切实提高我校基层党建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化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办发〔2014〕33号)、《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3〕4号)、《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发﹝2010)15号)精神,结合我校党建工作的实际情况,经组织部研究决定,在全校各党总支内试行组织员制度,选任组织员协助党总支书记和副书记推进总支党建和发展党员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组织员岗位设置 (一) 岗位职责。组织员是各党总支选任的专门从事发展党员、党员教育管理和基层党建工作的党务工作者。具体负责:
1.认真贯彻执行学校党委关于基层党建和党员发展、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和要求,及时向学校党委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发展、教育工作的意见及建议。

2.协助党总支书记和副书记抓好总支的党务工作,参与制定总支党员发展工作计划,配合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党员学习教育活动和主题党日活动。

3.代表党总支指导各支部做好党员发展,预备党员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审查党员发展材料和入党程序,查处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问题。

4.代表党总支督促各支部做好党员组织关系排查、接转、党费收缴和党员管理日常工作,及时到组织部办公室维护更新党建信息系统,报送党建工作信息。

5.指导各支部做好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参与校、院两级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工作。

6.协助做好党群日常管理,组织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活动。

(二)设置原则 1.学校党委成立组织员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委组织部,办公室配备1名处级组织员,配备一定数量的特(邀)聘兼职组织员,特(邀)聘兼职组织员从退休干部教师和其他符合条件的教职工中选聘(任)。

2.各党总支根据工作需要选任1至2名组织员开展工作,组织员兼任学院辅导员或其他学生工作的,学院要相应减少其部分原工作任务。

3.窗体顶端 3.学校对各党总支组织员每月发放固定的组织员津贴,按正科级待遇的标准执行,各党总支可根据组织员工作量额外发放津贴,费用由各总支承担。

4.考核优秀的组织员在职务晋升和职称评审时,同等条件下要优先考虑。

二、组织员选任条件 组织员的任职条件和任职资格,须符合学校科级干部选拔任用细则中的相关规定。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优先选拔政治素质好、党性意识强、业务水平高、熟悉党务工作的干部担任组织员。具体包括:
(一)政治素质过硬,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党性观念强,有大局意识,能积极落实学校党委的决策和部署。

(二)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工作严谨认真,勤奋敬业,在本职岗位上取得较好成绩,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较好的群众基础。

(三)具有履职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熟悉党的建设理论和党的组织工作业务,热爱党务工作,具有一定的党务工作经验,熟悉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业务知识,服务意识较强。

(四)具有3年以上党龄。学校(党委的)处级组织员须具有五年以上党务工作经历,各党总支组织员原则上要求具有3年以上党务工作经历,情况特殊的总支可报党委组织部同意适当放宽条件。

(五)离退休干部教师担任兼职组织员,一般不超过65周岁,原则上以坐班方式开展工作;
在岗专业技术人员担任组织员,可本着有利于完成工作任务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工作方式和时间。

三、组织员选任程序 组织员选任程序采取个人报名、组织考察、党委组织部任命的程序进行,选任工作重在全面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政策水平、业务能力和工作(业)实绩。

(一) 提名推荐。按照组织员设置的条件,本人先提出书面申请,由所在党支部向党总支进行推荐,党总支召开总支部委员会会议研究确定推荐人选,经全体党员大会票决通过后报党委组织部(审查)按程序进行考察。

(二) 资格审查。党委组织部根据各党总支推荐的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和深入考察,所推荐人选未通过资格审查及考察的党总支须重新履行推荐程序,另行推荐人选。

(三) (下文)公示及任职。党委组织部向校党委汇报人选推荐及考察结果,并根据校党委审批意见,按程序下文公示和公布任职,各党总支要及时在全院(部门)大会上进行宣布。

组织员任免不涉及行政级别或岗位等级的升降问题,但组织员履职情况将作为干部考核和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依据。

四、组织员管理 (一)日常管理。组织员接受所在党总支和党委组织部双重领导,组织员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员的日常工作指导和年终考核工作。

1.实行工作例会制度,原则上每学期召开一至两次组织员工作例会,专题研究、部署和总结各党总支组织发展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

2.实行以岗代训制度,组织部每学期安排一批组织员按照调训计划,到学校组织员管理办公室进行为期2周的岗位交流和锻炼,以帮助组织员了解学校党建工作和党员发展的总体情况,提高党建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原则上,每位组织员每学年参加1-2次调训。

(二)实行业务(组织)培训制度。按照使用和培养相结合的原则,组织员管理办公室将定期对各组织员开展业务培训,同时将组织员队伍建设纳入学校整体干部队伍建设发展规划和干部培养计划(之中),着力培养、提升组织员的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

(三)实行年度考核制度。组织员管理办公室每年年底对组织员工作进行年度考核,具体工作由所在党总支按照学校党委组织部下达的实施方案进行,并将考核结果报送学校组织员管理办公室审核和最终定等,考核结果作为岗位聘任和奖惩评优的重要依据。

(四)实行奖惩激励制度。对于(总支)考核(和学校组织员办公室均)定等为优秀的组织员,学校党委和所在党总支(要)将以多种形式予以奖励;
对于考核不合格的组织员,党委组织部和所在党总支(要)将在一定范围内给予批评警示,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组织员,党委组织部将撤销其组织员身份,并在全校范围内给与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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