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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区法院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材料]

时间:2021-10-19 14:31:00 浏览量:

**区人民法院 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材料 2019年,我院坚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筹指导法院各项工作,从严开展政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基层党建等工作,确保全院干警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一) 党的全面领导及政治建设工作 1.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学 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院党组结合工作实际,研究贯彻多项措施。一是迅速兴起学习贯彻热潮。通过召开党组扩大会、中心组集中学习、支部主题党日等多种形式,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第一时间传达到全院干警。二是着力服务长江经济带发展。依法惩治破坏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犯罪等,为长江经济带绿色生态廊道筑牢司法保护屏障。三是着力服务高质量发展。把提高执法办案质效作为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实践,妥善审理涉及民生领域的各类案件,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2.开展全区性督查检查考核事项及审批报备情况。

院党组积极做好迎接督导工作,坚持以迎接全区性督查为契机,查漏补缺,完善制度、压实责任,扎实推进各项专项活动,并坚持重大工作事项及时、主动向区委、上级法院请示报告,认真贯彻落实区委、上级法院对法院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意见建议,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和政府支持,解决法院工作和发展的重大问题。

3、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为基层减负的落实情况。2019年作为“基层减负年”,院党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重要任务。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思想教育,将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全党开展的主题教育重要内容;
加强政治巡视和政治督查,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干实事、作风好的先进典型及时总结推广;
严格控制层层发文、层层开会。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文件过程中,除有明确规定外,不再过多制定贯彻落实意见和实施细则,并且少开会、开短会,开管用的会;
加强计划管理和监督实施,坚决纠正机械式做法,各类检查资料进行分类、归档、留痕,同一材料不反复报送。

4.贯彻落实区委常委会议定事项落实情况。深入领会区委五届五次全会、全区三级干部大会及区委常委会会议精神,透彻理解工作要求,坚决把风险防控、服务发展和破解难题、补齐短板摆在突出位置,充分发挥职能优势,依法打击违法犯罪,全力排查调处化解纠纷,深入推进平安**、法治**和过硬政法队伍建设。

5.关于开展巡视巡察等专项检查反馈的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我院党组高度重视,立即成立由院党组书记、院长邹应斌为组长,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蓝重金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针对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先后多次召开党组会、全院干警大会,进行深刻反思,逐条逐句逐字对照检查、消化吸收,专题研究部署整改措施,坚决做到立即整改、限期整改、彻底整改,确保不留死角,没有尾巴,近两个月来整改效果较明显。

(二)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 1.履行从严治党、反腐倡廉“两个责任”情况。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院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始终把从严治党作为第一大事和要事来抓。每年初组织全院干警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训,日常工作中通过工作会议、党组书记讲党课、十九大系列宣讲等各项活动进一步落实从严治党、从严治院原则。院纪检组坚持每周不定期对全院干警的纪律作风开展巡查,并积极接受群众监督和处理网络举报,对群众来信来访安排专人接待和登记,并做到认真梳理、及时处置、随时回访;
对网络举报及时调查核实,对查证属实的涉案干警严肃处理。同时,坚持制度管人。制定了严格的《工作及请休假纪律规定》、《财务管理规定》,严肃工作纪律、财经纪律,为全院党风廉政建设扎牢根基。

2.开展党规党纪宣传教育情况。严格按照区委、区纪委要求开展了党规党纪和国家监察法宣传教育“十进十建”活动、第二十个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今年五月,组织干警到荆州监狱接受警示教育,带领退休老干部前往松滋贺炳炎广场开展红色革命教育活动,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监察法》集中知识测试等活动,不断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3.开展作风建设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认真学习和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和市委、区委相关办法,聚焦“四风”方面隐形变异等突出问题,坚决杜绝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办公室、司法行政处等部门以区委第二巡查组为契机,认真查找问题,修订财务制度,规范采购行为,严肃财经纪律,已责令4名干警退缴违规发放(领取)补助2100元,责令8名干警退缴不符合规定的超标准报销费用,并修正集中购买公务接待用酒行为等。同时,在“四风”方面隐形变异方面,纪检组、监察室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针对节假日、干部调整等重要时间节点,认真组织廉情监督、廉政提醒、明察暗访等活动,确保及时发现新问题。今年初,我院纪检监察部门先后警告处分一人,通报一人,诫勉谈话一人,提醒谈话一人,正在调查核实一人。

4.扶贫领域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情况。为推动**区扶贫领域及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深入开展,院党组定期对本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扶贫工作队各成员及部门履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坚决纠正精准扶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视不够、责任不清、分工不明、措施不力等行为,并积极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做好信访举报受理工作,建立台账,由监察室统一管理,坚决扫除“关系网”、打掉“保护伞”,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三)基层党建和干部管理工作 1.开展主题教育和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情况。我院各支部坚持每月严格按照区委、区委组织部要求开展“支部主题党日” 活动,组织支部党员干警学习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全国“两会”精神等,四月院党组和各支部召开了专题会,六月院党组深入扶贫村向湖村开展主题教育活动,七月院党组书记为全院党员干警上党课、院党组副书记为岑河南桥小学全体教师上党课。

2.基层党建“整区推进”三年行动计划落实情况。按照区委、区委组织部“一支部一阵地”要求,设立全院各党支部党员活动场所,落实党支部党员活动室规范化建设。

3.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及乡村振兴工作。认真贯彻党中央脱贫攻坚方针政策精神,形成院党组书记每周入村、驻村工作队常驻的工作格局。与村两委研究制定了“一户一策”,变传统的走访慰问、送钱送物帮扶模式为根据贫困户家庭实际,针对性地制定产业发展、公益性岗位安置等具体可行的帮扶措施,其中,32户扶贫户与荆州市湖滩鱼虾养殖专业合作社签订了劳务协议,按劳计酬。1名扶贫户经与区就业局联系在荆州海洋世界上班。7名扶贫户被安排在区、镇、村公益性岗位,开展保洁、护树等工作。

4.基层党建突出问题整改。针对2018年度基层党建考核反馈问题和2019交办基层党建问题整改反馈问题,机关党委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各支部书记将“抓党建促业务”思想入脑入心,配齐配强支委班子,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严格按要求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

5.发展党员和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建立了入党积极分子台账,要求各支部对在其支部发展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跟踪培养和规范管理。同时各支部以“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为载体,开展党员星级管理、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志愿服务、党费收缴等工作,组建了离退休党员党支部,规范离退休党员管理。

6.干部工作情况。严格遵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对新任命和退休的员额法官及时报请区委、区委组织部和上级法院审批、备案。陆续出台员额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业绩考核办法,对各类人员工作业绩进行考核评分,作为评先创优、职务职级晋升重要依据。落实《**区公职人员负面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对一名上班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活动的聘用人员责令其引咎辞职。对出国(境)的干警要求其及时上交证件,并向政治处备案。

(四)意识形态及宣传工作 1.院党组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相关文件学习贯彻情况。院党组坚持每季度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学习传达了《关于做好全区意识形态“三研究”“三报告”“六纳入”工作的通知》(沙意联办﹝2017﹞5号)。院党组书记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为主题对全院干警开展了意识形态工作专题辅导报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制订了《**区人民法院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明确了院党组、院党组书记、意识形态工作分管领导、其他班子成员以及部门负责人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在区委政法委统一安排部署下,建立了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并按照区委政法委要求参与了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结合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实际开展了意识形态风险点集中排查活动,完成了半年意识形态工作总结。

2.院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进展情况。出台《中共荆州市**区人民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中共荆州市**区人民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19年学习计划》,要求党组中心组集体学习全年不少于12次,指定专人负责记录。2019年已开展中心组学习6次,有计划学习了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新修订的《党章》、新颁布的《党务公开条例》、《宪法》、《监察法》等。

3.理论宣讲工作情况。为了抓好普法教育工作,本院打造了一支由优秀法官、审判业务骨干组成的法律服务队伍,充分利用“3.8”维权周、宪法活动宣传月等重要节日,在广场、城市社区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不定期开展庭审观摩和巡回审判等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机关干部和部分群众参加庭审观摩;
以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等为载体开展法制讲座、普法进学校、送法下乡等活动,邀请市、区宣讲团宣讲十九大精神等多形式、多途径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

4.思想政治工作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本院“两微一端”都在区委宣传部和市中院进行了备案,新闻信息在“两微一端”发布前都要经过相关业务分管部门领导审批。建立了网评员队伍,针对党委决策部署和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用微信、微博等各种途径开展正能量评论宣传。建立了舆情应急处置机制,对区网管办和上级法院下发的舆情督办事项以及自查发现的网络中涉及本地本单位不实有害信息及时回复、及时处理。

4.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情况。成立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专班,今年已组织全院干警58人次在塔桥路和荆沙大道交界处十字路口开展文明劝导活动。

(五)统一战线工作。

《湖北省统一战线工作问责办法》贯彻落实情况。院党组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领会《湖北省统一战线工作问责办法》的重大意义,明确问责的主体、情形、方法和程序,切实推进问责办法贯彻落实,确保**区统一战线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全面深化改革工作 1.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院党组书记邹应斌始终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多次单独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履行情况汇报
党组班子其他成员签订“一岗双责”责任状,对分管部门和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导责任,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2.改革项目进展情况。严格按照《关于印发<中共荆州市**区委改革委员会2019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沙改委发[2019]3号)和《关于印发<**区领导领衔2019年重大改革项目>的通知》,有序部署改革任务。坚持统筹兼顾,做到抓好当前工作和顺利推进司法改革两不误、两促进。完善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和调解速裁工作机制,全面推进“分调裁”机制改革;
制定《关于建立简易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推动刑事案件简案快办;
建立执行工作联动机制,形成社会化协同机制,努力形成执行工作大格局;
深化立案登记制改革,上半年共立案5276件,同比上升24%。

3.改革氛围营造情况。充分利用法院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媒体及时宣传释明改革政策,向干警、社会群众释明改革的政策导向和工作要求,澄清各类负面消息和模糊认识,引导大家理解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不当改革的“路人甲”,争当改革的推动者。

**区人民法院 2019年7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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