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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视党内通报稿范文(精选4篇)

时间:2021-10-23 11:48:34 浏览量:

通报是一个汉语词汇,拼音为tōng bào,意思是用来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指示精神或情况时使用的公务文书。通报适用行政机关,党务机关及人大使用,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巡视党内通报稿4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巡视党内通报稿4篇

【篇1】巡视党内通报稿

党内通报批评模板

党内通报批评,是揭露党内违纪问题,严肃党的纪律,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手段,是对党内违纪问题的一种非党纪处理形式。下面学习啦小编给大家带来党内通报批评范文,供大家参考!

  党内通报批评范文一 各党支部:

在我院20xx年12月29日下午举行的党总支部委员换届选举党员大会中,各党支部精心组织、通知到位,绝大部分党员克服诸多困难,按时参加。在学院党总支专门下发通知(附后)并先后召开3次党支部书记会强调党员出席大会纪律的情况下,刘昊、车鸿伟、陈高杰、温超四名正式党员既不参加会议也不办理请假手续,会后也未补办请假手续。学院党总支经研究决定给予刘昊、车鸿伟、陈高杰、温超作党内通报批评处分。

学院党总支要求,被通报批评的党员,要从思想上进行深刻的认识和反思,并作自我批评。要求刘昊、车鸿伟、陈高杰所在研一党支部,温超所在研五党支部召开民主生活会,会后向学院党总支汇报并提交会议记录,要求其他党支部要传达到每位党员。

学院党总支希望全体党员引以为戒,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严格要求自己,进一步增强党性观念,树立党员形象,更好地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机电与信息工程学院党总支

  年1月13日

  党内通报批评范文二 在20xx年3月28日下午举行的全院学生党员大会暨20xx年度动物科技学院、动物医学院学生党建办公室换届选举大会上,以下党员同志未履行书面请假手续,视为旷到。按照《动物科技学院、动物医学院学生党员纪律处分条例》的相关规定,学院党建工作办公室上报学院党委审批通过,决定对以下同志给予党内通报批评处理意见!

06级动医第二学生党支部:

06级动医第三学生党支部:

07级动科学生党支部:

07级动医动检学生党支部:

08、09级学生党支部:

希望以上同志引起重视,其他党员能引以为戒,在以后的学习、生活、工作中端正思想,规范行为,切实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动物科技学院、动物医学院学生党建办公室

  年三月二十九日

  党内通报批评范文三 为增强党性,严肃党纪,加强教育,确保共产党员的先进性,集团党委对无组织纪律性的5位党员作党内通报批评的处理。

在建党88周年庆祝活动中,各党支部精心组织、通知到位,大部分党员组织纪律较强,克服诸多困难,按时参加。但也有个别党员,党性观念不强,组织纪律涣散,我行我素,既不参加会议,也不办理请假手续,是典型的目无党的组织与纪律,与党员标准差距甚远。为此,集团党委专门下发《关于对无组织纪律性党员作党内批评的通报》,对无组织纪律性的马良、来胜东、朱峰平、汪强、蒋大庆作党内通报批评。集团党委要求,被通报批评的党员,要从思想上进行深刻的认识和反思,并作自我批评,下不为例。同时,全体党员要引以为戒,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要对照党章和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进一步增强党性观念,树立党员形象,在实际工作中更好地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xuexila

  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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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巡视党内通报稿

原创材料 仅供学习

巡视整改情况通报模板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7年12月14日至2018年1月31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对X区进行了机动巡视。2018年4月19日,省委巡视组向X区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领导方面

(一)关于“‘四个意识’不强”的整改情况

1.针对“组织学习宣传十九大精神有差距”问题

一是在区委常委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各区委常委就学习宣传十九大精神有差距问题作出了深刻对照检查。二是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加强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建设,制定了《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18年学习选题计划》,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必学内容,今年以来开展集中学习7次;组建区乡两级宣讲团,深入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村(社区)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1121场次;组织全区干部积极订阅《党的十九大报告辅导读本》《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等系列读本2万余册,编印《党的十九大精神暨新党章学习手册》《党的理论和政策常用名词及解释》等学习材料供党员干部学习。三是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区委主要领导针对十九大学习宣传氛围营造问题集体约谈了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并责成区委宣传部实地到点督促跟进抓落实;开展形式多样的氛围营造,在城区显著位置制作党的十九大精神宣传展板843块、悬挂标语87条、设置宣传栏125块,发放宣传海报3.56万张、对联3.76万幅,喷写字模标语2000余条;打造党的十九大精神宣传长廊,在高速公路和主要公路沿线,制作大型公益广告63块、大型永久性宣传标语5处、墙面宣传标语83条;打造文化长廊,在汉庄镇、辛街乡道路沿线制作造型牌120块、墙体画180幅、墙面宣传标语54条;在区级媒体平台、新闻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开设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专栏,刊载稿件200余条,播出新闻1400条次。

2.针对“贯彻绿色发展理念的意识不够”问题

一是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将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纳入全区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开展了2次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3月以来区委常委会每月至少研究部署生态文明建设工作1次。二是贯彻落实环境保护要求。严格执行《X区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乡镇(街道)及区直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制定《X区申报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区工作方案》《X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方案》,环境保护工作的法治化、精细化水平切实提高。三是加大环境保护宣传力度。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曝光,深入开展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知识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活动,区级媒体平台设置“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专栏,今年以来刊载相关稿件246条次。四是加强林政资源管理,加大环境监察执法力度。区委领导约谈了负有监管责任的区林业局局长、分管副局长,责令向区委作出深刻检查;强化属地责任,加大各园中园林业政策法规宣传力度,切实履行监督职能,提升监管能力;严格执行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程序,依法查处了保山工贸园区昌宁园海产养殖基地违法使用林地行为,陶学昌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滥伐林木案,已依法给予责令改正并处罚金45430元、补种树木1125株并处罚金7372.4元的处罚,4月9日昌宁园海产养殖基地建设项目取得了省林业厅的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3.针对“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在区委常委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区委主要领导、区委组织部部长就活动场所建设落实不到位问题作出了深刻对照检查;区委领导约谈了区委组织部分管副部长、区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分管副局长、区浦发项目协调办主任,责令向区委作出深刻检查。二是加快推进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后续扫尾工作,全区258个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已全部建成投入使用,并按“十有”标准配备齐全,4月15日通过市级验收。三是强化活动场所管理使用,切实发挥村民小组活动场所的主阵地作用,将活动场所建设、管理、使用等相关信息上传至综合服务平台,全部建立电子台账。

通过整改,全区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四个意识”进一步增强,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干部贯彻绿色发展理念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明显增强,以生态文明思想引领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识树得更牢。村民小组活动场所的建设、管理、使用更加规范,功能效用得到有效发挥。

(二)关于“意识形态工作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1.针对“区委履行主体责任意识不强”问题

一是认真履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在区委常委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各区委常委就意识形态工作不到位问题作出了深刻对照检查;严格落实区委常委会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的要求,4月26日区委常委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制定了《X区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实施细则》,及时调整充实了区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区委领导约谈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区委政法委、区发改局、团区委主要负责人,要求限期整改存在问题,全区各级党组织及时成立和调整充实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意识形态工作分管领导,进一步规范了工作痕迹管理;5月4日召开区委意识形态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全区意识形态工作,区委书记与全区各乡镇(街道)、区直部门党组织书记签订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二是推动意识形态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严格落实每季度分析研判1次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的要求,2月28日召开了第一季度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工作会议,研究制定了第二季度工作方案;将意识形态纳入巡察范围,4轮巡察共对27个乡镇(街道)和区直部门的意识形态工作开展了巡察监督,被巡察单位针对意识形态工作存在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三是及时向市委编办申请成立区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提交了工作方案,因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暂未批复,待批复后迅速成立。

2.针对“执行宣传纪律不严”问题

一是加强文化阵地建设。开展政治性非法出版物专项整治行动,举办全区侵权盗版及非法出版物集中销毁活动,集中销毁非法光盘27950张,非法书刊杂志1800本,非法印刷品250份,发放宣传资料400余份;加强干部宣传教育,将“扫黄打非”宣传教育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内容。二是规范宣传报道。针对区纪委四届二次全会报道失实问题,给予撰稿记者通报批评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给予时任区委宣传部分管副部长诫勉谈话的问责;修订了《X区委宣传部审稿审片制度》《X区委宣传部宣传纪律制度》,进一步改进新闻报道工作;加大宣传纪律教育力度,统筹安排全区宣传干事到市、区媒体平台学习,强化纪律意识,提高业务水平。三是坚决封堵政治性非法出版物和有害信息传入,区委组织部对今年以来参加涉外活动的15名干部开展了提醒教育,确保严格遵守党的外事纪律。

3.针对“落实党的宗教政策和纪律有偏差”问题

一是在区委常委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区委主要领导和区委副书记、区委统战部部长就落实党的宗教政策和纪律有偏差问题作出了深刻对照检查。二是强化政策学习,进一步深化对宗教自身规律和宗教工作规律的认识,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三是加强对宗教团体的管理和引导。强化《宗教事务条例》宣传,开展“四个一”活动,今年以来,共组织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宣讲培训6次;在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宗教法律法规专题宣传7次;召开全区民族宗教领域形势定期分析研判联席会议6次,形成了《X区民族宗教领域形势研判报告(2018年第一季度)》;区级领导牵头组织有关部门走访调研3次。四是及时整改了宗教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区委主要领导约谈了区委统战部负责人,区纪委给予时任区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区民宗局局长书面诫勉的问责;对区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区民宗局分管副局长、区民宗局经办人员进行党纪政务立案审查;认真落实宗教事务管理“一网两单”责任,以自然村为单位,全面推进宗教网格化建设和管理。

通过整改,区委和各党委(党组)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不断强化,牢牢掌握意识形态的领导权、管理权和话语权的能力不断增强。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得到贯彻,宗教界爱国统一战线不断巩固。

(三)关于“脱贫攻坚不作为、乱作为问题较为明显”的整改情况

1.针对“责任担当不够”问题

一是压实各级领导责任。将2018年确定为“脱贫攻坚完成年”,研究制定了《X区2018年脱贫攻坚工作方案》,对重点工作进行细化分解,明确了区级责任领导、牵头部门、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全面落实“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五级书记抓扶贫”的责任制,区委书记和有脱贫攻坚任务的乡镇(街道)和主责部门签订了脱贫攻坚责任状,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压实责任。今年以来,区委召开专题述职汇报会2次、区委常委会专题研究脱贫攻坚工作3次,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和中央、省委、市委脱贫攻坚政策2次,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召开联席会议3次,开展了乡镇(街道)和挂包单位半年评价1次、驻村工作队员季度评价2次,“五个一批”牵头行业部门共召开专题会议79次;开展了2次脱贫攻坚现场督察调研,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分片带队对脱贫攻坚重点工作、重点项目进行实地督察检查,在一线发现问题、督促整改。二是针对辛街乡龙洞村2016年整村推进项目花椒种植实施不力问题,将辛街乡龙洞村267亩花椒种植项目资金收回区财政,纳入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范围,结转结余资金得到盘活使用,区纪委给予负有领导责任的辛街乡乡长诫勉谈话的问责,责成辛街乡给予负有直接责任的辛街乡林业站站长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的问责。

2.针对“扶贫资金管理不规范”问题

一是及时开展自检自查。4月26日对各乡镇2017年一、二、三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管理情况开展了自检自查,重点对丙麻乡、瓦窑镇、瓦渡乡、瓦房乡、杨柳乡、蒲缥镇进行了实地督查,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限期整改;自6月7日起至8月30日结束,开展乡镇和区直有关部门财政扶贫资金自查自纠专项整治行动。二是进一步规范扶贫资金监管。在资金安排、分配、支出、监管等各环节严格执行扶贫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修订了《X区脱贫攻坚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和《X区脱贫攻坚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三是针对杨柳乡财政所易地扶贫搬迁资金未按规定在财政专户中设置专账问题,已责成杨柳乡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撤销了“村级资金专户”和“收入汇缴专户”,所有财政扶贫资金统一纳入财政所“专项资金专户”储存;区委领导约谈了杨柳乡乡长,责令在乡党委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出检查;7月初将组织开展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专题培训,切实提高各乡镇(街道)、区直部门扶贫项目资金管理规范化水平。四是加强审计监督。5月20日制定了《X区2018年扶贫资金全覆盖审计工作方案》,拟于7月开展扶贫资金专项审计,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

3.针对“违纪违规问题时有发生”问题

一是加大对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的查处力度。开展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等问题,今年以来共函询了结问题3件,问责处理干部8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人。二是严肃查处瓦窑镇原副镇长、老营社区原党总支书记李宗岗违纪违法一案,4月16日给予李宗岗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及违法问题已按程序移交区检察院依法处理,并在全区进行了通报;给予老营社区原党总支副书记罗吉开除党籍处分;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瓦窑镇原党委书记、原镇长给予免职、降职和调离原工作岗位的问责处理,由区委领导主持召开了瓦窑镇镇村干部大会,对瓦窑镇全体党员干部进行了集体廉政提醒谈话。

通过整改,区委进一步强化了脱贫攻坚责任担当,区、乡、村三级书记抓扶贫,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脱贫攻坚责任体系进一步压实,各级领导干部思想认识、工作作风、能力素质得到全面提升,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党的建设方面

(一)关于“基层党建抓得不够扎实”的整改情况

1.针对“深入研究不够”问题

一是在区委常委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各区委常委就党建工作不到位问题作出了深刻对照检查。二是层层压实基层党建责任。制定了《区委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严格落实区委每年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不少于4次的要求,明确各党(工)委每两月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不少于1次,分别于2月28日、5月4日召开了区委加强党的领导工作会议和“基层党建巩固深化年”重点工作任务推进会,分析党建工作存在问题,全面安排部署工作;今年以来区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3次,分别为:提高全区村(社区)组干部补贴及党建助理员聘用相关事宜、《X区村(社区)干部绩效分层管理考核办法》《关于全面推进“基层党建巩固深化年”的实施方案》《区委常委班子党建责任清单》。三是实行项目化推进,严格落实党员日制度。印发了《X区“基层党建巩固深化年”重点任务清单》,制作“口袋书”下发至每一名党组织书记,建立党建工作项目台账;坚持“一月一主题,两月一交叉,三月一督查”,开展了5个“主题+专题”党员日活动,推动“三会一课”等党内基本制度落到实处。

2.针对“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一是强化党建思维。把抓好党建工作当做最大的政绩,把抓好中心工作作为党建工作的发力点,健全完善综合考核和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机制,在年度综合考核中同步检查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在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中同步检查重点工作开展成效;邀请市委组织部领导在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七次集中学习和第3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研讨班上作党建工作专题辅导。二是把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作为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乡镇(街道)每月至少召开1次党(工)委会议专题研究脱贫攻坚工作,5月25日至27日,区委督查组对河图街道、西邑乡、瓦窑镇抓党建促脱贫攻坚情况开展督查,从6月份开始,全区抽调7个督查组,每月对各乡镇(街道)、区直部门开展一次全面督查。针对专题研究脱贫攻坚工作不够问题,区委领导约谈了西邑乡、瓦窑镇党委书记,责令立行立改,并在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出检查。

3.针对“基层党组织学习实效性不够强”问题

一是强化阵地建设。加强学习培训和教育引导,实现了党组织书记全员轮训;管好用活村组活动场所,制定《村组活动场所管理使用办法》,采取村干部值班、党员轮流值守、无职党员设岗定责、老年协会参与等方式,强化活动场所的日常管理和使用。二是针对金竹林社区党员活动室展板实效性不强的问题,区委领导约谈了河图街道党工委书记,责令立行立改,并在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出检查;由区委组织部督促指导,及时更换金竹林社区活动室展板,同时以点带面、举一反三,各党(工)委、党组对照金竹林问题进行自检自查,及时整改存在问题。

4.针对“学习教育内容存在偏差”问题

一是区委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研讨班5期,分领域举办“万名党员进党校·善洲故里先锋行”培训示范班12期,各党(工)委举办37期,共轮训党员8583名,对区管干部、各级党组织书记、村(社区)干部进行了全员轮训。二是针对河图街道党小组学习内容存在偏差问题,区委领导约谈了河图街道党工委书记,责令河图街道党工委制定整改方案,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党章党规作为主要学习内容,今年以来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4次。三是在理论学习过程中,要求学原文、读原著、悟原理,做到学深悟透,在此基础上结合省、市、区工作实际深化学习。

通过整改,区委对全区党建工作的研究谋划更加深入,党建引领作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得到强化,组织力不断提升,学习的规范性、实效性切实增强。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一)关于“履行‘两个责任’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1.针对“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面谋划和安排部署不够”问题

一是区委常委班子带头,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区委每年至少召开2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的要求,2月7日区委常委会专题听取了区纪委关于全区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汇报,研究部署2018年工作。二是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区委书记和全区各乡镇(街道)、区直部门党组织书记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加强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监督检查;健全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机制,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检查考核结果在全区范围内进行通报。

2.针对“推进‘三转’不坚决,聚焦主责主业不够”问题

一是坚决支持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落实“三转”要求。印发了《关于落实省委第二巡视组巡视整改要求深化纪检监察机关“三转”的通知》,督促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对落实“三转”不到位的问题立即整改,6月,区纪委对各乡镇(街道)纪(工)委“三转”情况进行了督促检查,并约谈了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明确把党组织支持纪检机关落实“三转”情况纳入年底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范围,对不落实“三转”要求的党组织负责人严肃追究责任。二是5月29日区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区纪委监委“三转”事宜,明确区纪委监委尽快扫尾征地拆迁相关工作,今后不再参与主责主业外的其他工作;进一步清理调整区纪委监委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把工作重心聚焦到监督执纪问责上来。三是加大“一案双查”力度,对监管不力的瓦窑镇前后两位纪委书记给予通报的问责,督促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履行好监督责任。

3.针对“干部管理不严”问题

一是坚持“凡提四必”,坚决防止“带病提拔”,抓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填报工作,严把报告审核关。二是对近年来涉及问责或党纪政务处分的区水务局、区畜牧局等26家单位领导班子开展廉政约谈,共约谈领导干部203名;组工干部与700余名区管干部开展了谈心谈话,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引导工作。三是从严管理干部。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领导干部履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落实不力、敷衍塞责的深查严究。今年上半年,共问责领导干部24人,其中科级领导20人,一般干部4人。特别是对汉庄镇部分领导调查研究不深不透、作风不实的问题给予严肃追责,分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4人,免职处理1人,通报批评1人。

4.针对“腐败易发多发”问题

一是加强警示教育。组织全区585名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村(社区)副主任开展警示教育,编印《X区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启示录》1000本下发到部门、乡镇(街道)和村(社区),选取3件村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制作警示教育片并在村干部培训示范班中播放,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二是扎紧制度“篱笆”。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着力推动纪律建设,加强对《开展新一轮“六个严禁”及作风建设专项整治方案》《整治区乡领导干部“走读”问题》等制度的监督检查。三是深化政治巡察。研究制定了《中共X区委巡察制度实施办法》《被巡察党组织配合区委巡察工作规定》,加紧修订完善《区委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1)》。截至目前,共开展了6轮巡察工作,组建32个巡察组,对9个乡镇(街道)、29个区直部门开展巡察。巡察共发现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问题519个,发现领导干部及单位问题线索79条,其中立案审查14条;认真开展村级巡察调研工作,为即将开展的村级巡察奠定基础。四是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发现苗头及时提醒纠正,更加注重谈话函询质量。今年上半年,区纪委监委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88人次,其中省委第二巡视组移交及反馈问题线索处置9人次,第一种形态65人次,占73.9%;第二种形态12人次,占13.6%;第三种形态9人次,占10.2%;第四种形态2人次,占2.3%,符合“常态、大多数、少数、极少数”依次递减的比例分布,落实了抓早抓小、把纪律挺在前面的工作要求。五是加大执纪审查力度,保持高压态势不放松。突出监督执纪工作重点,把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三类情况作为重中之重。今年上半年,共接受信访举报165件(次),处置问题线索96件,立案17件,结案2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9人,形成有力震慑。

通过整改,“两个责任”全面落实,区委管党治党能力和水平得到提升,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持续巩固。

(二)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的整改情况

1.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依然易发多发”问题

一是拧紧思想发条。开展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次集中学习,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研究制定了《中共X区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在重点时间节点强调制度执行,加强监督检查。二是开展自检自查。在清退违规发放电话费、值班费、评审费、规划编制费等各类津补贴的基础上,开展了全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自检自查,各乡镇(街道)、区直部门于3月10日提交自检自查报告,并针对存在问题按要求进行了整改。三是健全监督网络。注重畅通监督渠道,开通全区“12388”信访举报电话,推进来信、来访、来电、网络、新媒体“五位一体”监督举报平台建设,及时受理群众反映的作风问题,拓宽“互联网+监督‘四风’”渠道。

2.针对“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查处不力”问题

一是把监督检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市委、区委实施办法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加大明察暗访和查处通报力度,组成2个检查组,5月29日至6月1日对全区36个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回头看”工作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未发现违规问题。十八大以来,区纪委严肃查处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共计29起52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5人、问责6人、通报批评22人、诫勉谈话7人、辞退2人。二是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列举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80种表现形式,组成检查组开展了全面检查,共梳理出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公车私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等违纪违规问题,区纪委正在调查核实。三是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纳入区委巡察工作重点,坚持越来越严的标准,对第五轮、第六轮巡察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12个问题线索正在核查处理。

3.针对“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通报不力”问题

一是完善通报机制。研究制定了《X区纪委监委案件通报曝光制度(试行)》,紧紧盯住正在核查处理的问题,下一步对所有典型违纪事项,不论当事人职务高低,不论涉案金额大小,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将违纪事实、案发经过、案发原因、处理结果、应汲取的教训等作为通报内容。二是注重通报曝光的政治性和社会效应,在通报曝光范围、方式和内容上严格把关,综合运用新媒体、手机短信、网络等方式公开曝光。三是充分发挥外地案例的警示作用。及时将上级和外地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转发至全区学习,持续释放违纪必究强烈信号。

通过整改,各级领导干部抵制歪风邪气的思想根基进一步筑牢,“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得到有效整治,有力推进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X落地生根。

【篇3】巡视党内通报稿

省委巡视组对双阳巡视情况的通报

在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省委第四巡视组按照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意见和省委巡视工作办公室《关于省委巡视组对长春市开展巡视工作的通知》要求,从2010年3月末开始,对双阳区进行了为期一个月左右的集中巡视。巡视期间,双阳区委、区政府对省委巡视组给予全力支持和配合,及时召开了全区副乡局级以上干部参加的见面会,开通了巡视工作专线电话,设立了“省委巡视组信箱”。省委巡视组陆续听取了双阳区委的工作汇报;召开了离退休老干部座谈会、党外人士代表和政协委员座谈会、企业负责人座谈会和村(社区)干部代表座谈会。与不同层次干部群众谈话89人,召开基层不同类型座谈会10个,参加座谈25人。实地考察34个重点项目和企业,走访4个乡(镇、街道)、7个村(屯、社区)。通过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和走访调研等方式,集中了解有关情况,听取意见和反映。

通过巡视工作,省委巡视组认为,双阳区委、区政府领导班子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和长春市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能够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勤政务实、作风深入。经过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近年来全区经济增长速度较快,各项事业发展顺利,人民群众生活不断提高,社会较为安定。区委、区政府班子团结和谐,步调一致,能够形成合力。人大、政协班子协调配合,纪委班子能够较好发挥自身作用。党政主要领导同志政治坚定,思想解放,真抓实干,勇于创新,工作配合比较默契,工作成效较为显著。

双阳区委、区政府注重从政治上、全局上把握和处理重大问题。坚持用中央和省委的精神统一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立足双阳兼具城区与县域双重特点的区情实际,本着依托长春、服务长春、融入长春的理念,完善符合双阳实际的科学发展思路,明确了生态保护、生态建设优先的指导原则,确立了把双阳建设成“宜居、宜游、宜兴业”现代化山水型新城区的发展目标,确定了工业化、城镇化、生态化“三化并进”的发展道路,明确了以奢岭北部新城、经济开发区、中心城区、山河建材城“四大组团”为框架的发展布局。紧紧抓住省市给予双阳的“县益从县,区益从区”特殊优惠政策,实施“投资拉动、项目带动”战略,有效推进了区域经济的整体提升,促进了全区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加快了县域经济向城区经济转型的步伐。2006年,双阳区在全省县(市、区)中的经济社会综合发展排序中,发展水平由第16位上升到第13位,进入到全省上游行列,2007、2008两年保持平稳较快增长。2009年,全区的主要经济指标实现了历史性突破,全区GDP、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全口径工业总产值实现了“三个过百亿”目标,分别比2005年增长108%、317%、132%;全口径财政收入比2005年增长195%,提前一年超额完成“十一五”规划目标,实现了经济社会的平稳较快发展。

双阳区委、区政府注重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突出常委会决策核心地位,坚持和完善了常委会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制。完善了全委会议事规则,将全委会票决范围由重要人事任免扩展到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方面。注重充分发挥党内民主,认真执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制度,成立区招商引资委员会对重大项目进行决策,实行公开选拔干部常委会票决、局乡级领导干部全委会票决等制度,逐步健全了党委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形成了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进一步完善民主监督制约机制,健全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党务公开、情况反映、重大事项报告、谈话诫勉等项制度。

双阳区委、区政府重视党风廉政建设以及领导干部廉政勤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反腐倡廉各项决策和部署,狠抓《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落实,突出工作重点,明确工作责任,确定了以推进资源整合为基础,以完善责任区工作机制为依托,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发挥协调作用为手段,以强化教育、健全制度、加强监督、加大惩处、积极保护为主要内容的工作思路。对全区纪检监察资源进行整合,不断探索创新“整合大资源、强化大纪检”的管理模式、工作机制,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区纪委以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违纪案件为重点,突出查办违反廉洁自律案件,突出查办干扰阻碍项目建设、民生工作落实的违纪案件,突出查办基层干部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违纪案件,充分发挥了震慑和警示作用。

双阳区委、区政府重视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致力于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领导班子,把学习作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根本来抓,建立了区委班子学习制度,坚持学习与研究工作相结合,引导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等班子成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组织区委委员开展“学习、调研、解决问题一体化”活动,提高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狠抓机关效能,在区软环境办加挂牌子,建立区效能监察中心,按照建设基层满意、企业满意、群众满意的“三满意”机关的要求,在全区开展“效能推进年”活动,引导广大干部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有效地促进了公职人员的作风建设,机关工作作风、干部工作作风变化明显。在全区上下营造了风轻气正、心气劲足、力争上游的浓厚氛围。在全省政行风暗访测评中,双阳区政行风建设在长春市各县(市、区)位列第一。

双阳区委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把干部选任工作摆上突出位置。按照“让想干事的有机会、能干事的有舞台、干成事的有地位”的原则,确立了以促进发展为中心,以树立正确用人导向为重点,以提高党和政府公信力为目标的干部选任工作思路,大力选拔优秀干部充实到重要领导岗位。在干部提名推荐、考察、酝酿沟通、任前审核、讨论决定等各个环节中,能够严格按《条例》和有关政策规定执行,确保选人用人质量。努力健全和完善干部选任监督体系。坚持把干部选任置于有效的监督体系之内,确保选任干部质量和公信力不断提高。使干部选任、监督机制逐步系统化、规范化。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管理机制,不断推进干部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进程,有效的促进了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几年来,双阳区委、区政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全省改革发展的中心,在经济发展、城市建设、社会稳定、改善民生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比较突出的成绩,得到了省和长春市以及双阳广大干部群众的认可。当前,双阳区正处于发展的重要阶段,全区上下要立足成绩,着眼长远,加快步伐,努力完成区委、区政府制定的工作目标,全面推进科学发展、加快振兴、富民强区建设进程。进一步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凝聚发展合力。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双阳区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有关法规,为推进双阳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和人才保证。

【篇4】巡视党内通报稿

最新2018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国资委党委统一部署,2017年6月8日至7月31日,国资委党委第四巡视组对纺织离退休干部局党委进行了巡视。8月11日,国资委党委巡视组向纺织离退休干部局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国资委党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及时部署推动。巡视组8月11日下午反馈意见后,局党委当天召开班子扩大会议,学习《关于对xx离退休干部局党委巡视情况的反馈意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整改要求和任务,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及时成立落实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李战红任组长,局长常士伟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和两办(局办、党办)主任为小组成员,全面负责巡视整改工作。8月17日至29日期间,先后召开班子扩大会议、副处长以上领导干部会议、党政主要领导会议,研究整改措施,分解整改任务,推动整改落实。

(二)制定整改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在局党委和各处室认真学习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认真梳理分析问题原因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落实巡视整改工作方案和巡视整改台账,对照巡视组反馈的4大类21个具体问题,确立了55项整改措施,逐一明确了具体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党政主要领导还分别与班子成员谈心、谈话,要求带头整改、率先垂范,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自身和分管领域各项整改工作,确保件件有人抓、事事有人管。

(三)加强督促检查,扎实推进整改。9月25日和9月28日,分别召开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和局整改工作情况推进会,及时掌握整改工作实际情况,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强化落实,根据实际情况对部分整改措施进行优化,确保巡视整改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二、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的整改情况

针对“党委没有按时换届”的问题:局党委及时与管理局党委沟通召开第四次党代会,进一步完善本届党委、纪委工作报告,做好换届筹备工作,力争尽快完成换届改选工作,推动党委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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