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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精选范文3篇)

时间:2021-10-24 10:19:04 浏览量:

建设,读音jiàn shè,是一个汉语词汇,释义为建立、设置或陈设布置或指创建新事业或增加新设施,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3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3篇

第1篇: 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法治政府建设是推动法治建设工作进程的重要条件,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供大家学习和参阅。

  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xx年)》(中发﹝**﹞36号,以下简称《纲要》)印发以来,国家能源局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为目标,深入推进能源法治机关建设,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现将我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纲要》落实的统筹规划

  局党组高度重视能源法治机关建设工作,将深入推进法治机关建设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周密部署,严格落实。《纲要》印发后,努尔同志第一时间作出批示“请认真研究,提出我局落实方案”。能源局系统认真学习领会《纲要》精神和具体要求,全面梳理我局法治机关建设职责,结合能源行业法治建设工作实际,先后制定出台《中共国家能源局党组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四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法治机关建设的实施意见》、《国家能源局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xx年)〉实施方案》,明确了落实法治政府目标、推进能源法治机关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任务、分工和具体措施。

  为了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实到位,我局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将法治机关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组织精干力量,明确不同阶段的时间节点和可检验成果。局法制机构及时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加强业务指导,跟踪汇总进展情况;牵头单位按照法治机关建设任务分工和进度要求,统筹协调,抓好落实;参与单位积极协作配合,及时沟通协商,形成工作合力。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

  为进一步转变职能,以更有力的举措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我局出台《国家能源局**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明确**年简政放权工作的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按照《中共国家能源局党组关于印发开展专项巡视整改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要求,组织行政审批改革的整改落实工作,在规定时限内完成11大项、29项具体事项的工作任务。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精神,出台《国家能源局关于深化能源行业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对能源领域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作出全面部署。组织开展清理规范能源领域工程建设保证金和涉企保证金,经梳理,能源领域没有收取此类保证金。

  (二)进一步取消下放行政审批项目

  继续加大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力度,截至目前,我局已取消下放64%的行政审批事项,超过国务院规定的50%要求。研究论证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与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证)整合,新建(含异地扩建)进口液化天然气接收、储运设施核准权限下放,列入规划的新建炼油项目和煤制燃料项目核准权限下放,油气对外合作总体开发方案项目审批由参照核准办理改为参照备案办理,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供电营业许可证核发”事项取消等。其中,电工证整合事项由我局与安监总局联合报国务院审改办。落实《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年本)的通知》,新建(含异地扩建)进口液化天然气接收、储运设施仍然由国务院行业管理部门核准,新建炼油及扩建一次炼油项目下放至省级政府。落实《国务院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煤层气对外合作项目和石油天然气对外合作区块总体开发方案改为备案制。国务院常务会审议决定将依照法定程序修订整合“供电营业许可证核发”事项的相关法律规定。完成防雷许可的划转交接工作。

  (三)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

  为优化行政许可流程、精简行政许可申报材料,我局制定出台《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的通知》,推进全局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全面实行“一个窗口”受理和办理时限承诺制,修改完善服务指南和审查工作细则,进一步精简申报材料。我局华北能源监管局建成行政许可在线平台,推行免费快递服务,减轻企业、公民负担;浙江能源监管办积极落实“最多跑一次”理念,推进“互联网+快递”行政许可方式落地,大幅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建立阳光审批制度,完善行政许可信息系统建设,实现网上咨询、申报、审批及过程实时告知等全过程网上作业。全面清理行政许可类证照、年检和政府指定培训,进一步清理不合理证明、压缩承诺办理时限。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积极开展报建手续清理工作和中介服务清理工作。按照《行政许可标准化指引(**)版》的要求,印发《关于开展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对我局标准建设提出总体要求,组织制定标准化建设方案,开展监督检查及评价等工作。

第2篇: 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


  为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实现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确定的目标任务,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及市政府《xx市法治政府建设行动计划》的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结合我区依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1、总体要求。要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进一步加大《纲要》实施力度,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方针,以建设法治政府为奋斗目标,以事关依法行政全局的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口,以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保证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为着力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为保障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发挥更大的作用,为我区“十二五”规划顺利实施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2、主要目标。以国务院《纲要》及市政府《xx市法治政府建设行动计划》确定的目标为时间节点,到20XX年年末,2/3的政府部门、1/2的街道(园区)基本实现法治政府建设的阶段性目标;到20XX年年末,所有政府部门、街道(园区)全面实现法治政府建设的阶段性目标即,政府职能转变基本到位,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高;规范、协调、透明、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基本形成,行政效能、行政执行力、公信力明显提高;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基本实现,行政决策水平明显提高;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基本建立;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比较完善并规范运行;行政监督机制比较健全、资源有效整合、效能明显提高;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观念、能力和水平被社会基本认可;人民群众对法治政府建设成效基本满意。
  二、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3、深入建设服务型政府。强化区政府基本公共服务功能。构建终身教育、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基本医疗卫生、住房保障、养老服务“六大体系”。建立完善有利于转变发展方式的财税体制,增强区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能力。实施社会管理创新工程,重点推进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开展社会管理创新试点,抓好新建社区、流动人口、特殊人群以及互联网等管理;支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服务。健全公共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提高突发事件预防、预警、应急处置、应急保障能力。持续开展为民办实事工程,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4、改革完善行政管理方式。严格行政审批项目库管理,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限,审批项目按时办结率达到100%。加大对重点建设项目等行政审批后续监管力度,完善并实行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设立行政服务中心,建立行政服务大厅,实行标准化建设,把优化服务质量、树立窗口形象摆在工作首位,提高办事效率,确保人民群众基本满意。推进行政指导和服务工作,通过提供发展建议、开展项目辅导等服务工作,从政策、技术、安全、信息等方面实施行政指导,帮助行政管理相对人争取合法利益。切实做好“12345”政府服务呼叫中心工作,按时回单办结率、满意率等指标达到市级平均水平以上,力争在全市区县排名中处前列。
  5、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加大主动公开工作的监督力度,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审批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建立完善办事公开制度,所有面向社会服务的政府部门以及医院、学校等事业单位,都要公开单位职责、服务承诺、收费项目、工作规范、办事程序和监督渠道等,接受社会监督。改进和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工作,消除信息发布不及时、不准确、不全面现象。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场所建设,方便群众查询信息。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办理、答复工作流程,对人民群众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并做好相应服务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确定和保密审查工作机制,对依法应当保密的,切实做好保密工作。健全季度考评通报制度,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评议考核,严格责任追究,并向社会公布。
  6、完善行政权力阳光运行机制。严格贯彻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意见》及市委、市政府《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构建权力阳光运行机制的意见》,进一步增强政府公正的透明度和公信力,确保行政权力事项网上单轨运行,杜绝行政权力事项网上登记、网下办理的现象。严格执法流程规定,推进政府切实按照法定权限、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接受监督,提升行政服务效能,全力做到群众满意率逐年提高,达到基本满意。
  三、提升政府制度建设水平
  7、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严格执行《xx台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程序规定》,制定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不得超越制定权限增加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义务,未经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不得发布施行。区政府为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起草机关应当广泛听取有关部门、组织和公民的意见,并按规定提交规范性文件制发依据、起草说明、草案送审稿等材料。区政府法制办对报请区政府审议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严格实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达到100%。实行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规范性文件每两年集中清理一次,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实施满2年的,应根据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评估;所依据的上位法有重大修改或调整,以及涉及信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较多的规范性文件,应及时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规范性文件修改或废止的主要依据。规范性文件自实施之日起有效期一般不超过5年,超期的原则上自动失效,确需保留的,按有关程序重新审查认定或者由制定机关重新制发。
  四、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8、完善行政决策程序。依据《xx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修订《xx市xx台区人民政府议事规则》,建立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保证行政决策合法、科学、民主。凡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都要进行听证。对专业性、技术性、政策性较强的重大决策事项,要组织专家进行充分论证。重大决策审议前应由区政府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作出决策。
  9、完善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建立部门论证、专家咨询、公众参与、专业机构测评相结合的风险评估工作机制。凡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决策事项,都要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专家评估率达到100%。包括:行政决策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国家和省市的政策,是否符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是否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是否为绝大多数群众所接受,出台时机是否成熟,配套措施是否完善,所涉及的资金是否到位等。通过综合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制定相应控制预案。凡风险不可控或者无控制预案的,不得列入决策程序。
  10、完善行政决策后评估和责任追究机制。决策机关要跟踪重大决策实施情况,通过民意反映、抽样调查、评估审查,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必要时作出停止执行的决定。区政府每年要选取1-2件关系民生、对经济社会发展有较大影响的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进行重点评估。严格执行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对超越法定权限、违反决策规定的决策行为,以及因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11、完善重大合同审查备案制度。区政府及各部门、各街道(园区)应严格执行《xx台区重大合同审查备案办法》。区政府法制办负责重大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及备案。区监察局负责监督。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2、创新行政执法体制。继续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综合执法部门与相关管理部门职能衔接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各部门网络互联、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扩大网上办公范围,建立互联网信息平台,方便人民群众通过互联网查询、办事。
  13、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全区行政执法水平,确保群众满意度逐步达到90%以上。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依法明确执法机构、执法岗位、执法人员职责并向社会公布;规范行政执法,严格查处不具备执法资格的人员从事执法活动及执法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规范行政许可行为,不得违法设定行政许可项目或变相执行已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建立健全行政惩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确保行政处罚公平公正,规范透明。认真落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每年组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不少于2次,优良案卷数逐年提升最终达到抽查总卷数的95%。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推行行政监管劝勉、执法事项提示、轻微问题告诫、突出问题约谈、重大案件回访等柔性执法方式。推广说理式文书,由行政处罚,逐步向行政许可、行政征收等文书推广,说理式行政处罚决定书使用率达100%。加强行政许可事中、事后监督。完善执法经费财政保障机制,实行罚缴分离,避免执法经费与罚没收入挂钩的现象。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依法规范行政强制实施主体,严格遵守行政强制程序,加强对实施行政强制的监督。做好重大行政处罚、重大行政许可等重大行政行为的备案审查工作,备案率达100%。推行开门审案制度,先以重点行政执法部门为试点,逐步推广到各行政执法单位,确保全区每年举行开门审案不少于10件。
  14、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围绕促进发展、保障民生,进一步规范涉及投资环境的执法行为,加大对食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程建设、城市管理、征地和房屋拆迁、文化市场的监管力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严格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有效防范公共安全事件发生。落实义务教育法,不发生超范围、超标准收取或巧立名目收取其他费用的现象。严肃查处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事件,防止发生重大环境污染责任事故。依法查处违法用地、违法拆迁、克扣补偿等现象。依法保护知识产权,严肃查处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加大打黄扫非力度。职工合法权益得到切实有效维护,不发生因职工合法权益被侵犯未及时妥善处理,引发重大案件或事件。食品安全监管有效,药品市场秩序规范,不发生重大食品和药品安全事故。市场监管规范有力,严厉打击制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以及传销、严重非法集资等事件。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确保群众对举报投诉处理基本满意。
  六、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机制
  15、健全行政监督制度。依法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全区各级行政机关必须认真执行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决定,及时办理人大代表的议案和建议,办复率须达100%,办复满意率答95%。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配合政协开展民主评议专题调研等工作,认真办理政协提案和建议,办复率须达100%,办复满意率答95%。
  切实加强层级监督。区政府要完善监督程序,提高监督效能,切实加强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监督,及时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区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要通过组织、参与专项调查、案卷评查、满意度测评和受理举报投诉等方式,对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评议考核,每年不少于1次,满意度测评结果不低于90%。
  切实加强专门监督。区审计局要着力加强财政预算、社会保障等专项资金、重大项目投资及领导干部离任等审计工作。区监察局要加强行政问责和绩效管理监察,严格行政效能投诉受理和处理,查处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违法行政等行为,促进行政效能提高。
  自觉接受司法监督。支持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认真研究落实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建议。进一步完善行政赔偿制度,规范行政赔偿程序,落实行政赔偿经费。监察、法制、信访等部门和行政执法机关要加强与司法机关的联系,定期交流分析行政执法情况、行政案件诉讼情况和责任追究情况,促进依法行政。
  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园区)要通过设置举报箱、意见箱、电子信箱或公开电话等形式,畅通监督渠道;建立新闻媒体曝光事件责任追究制度,对群众、新闻媒体以及网民反映的问题,依法及时作出处理和回应,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布。
  16、严格实施行政问责制度。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规定》,完善行政问责配套制度,细化问责范围和对象,增强可操作性。落实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把行政不作为、失职渎职、滥用权力和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作为问责重点,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对因违法行政导致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领导直至行政首长的责任。问责决定一般应向社会公开。
  七、依法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
  17、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调解机制。建立由区政府总负责、区政府法制办牵头、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体制;完善行政调解工作协调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问题,研究改进措施,协调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行政争议;区街建立行政调解中心配备相应的行政调解工作人员,将行政调解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加强对行政调解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区政府法制办要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工作牵头作用,制定完善配套制度,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加强工作指导、信息汇总、情况通报、政策研究、经验交流和宣传培训,定期组织开展行政调解情况检查考核,对工作中出现的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要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分析研究,提出具体解决方案和建议,并向区政府汇报。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园区)要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工作的主体作用,明确行政调解工作的主管领导和工作人员,把调解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岗到人。
  18、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矛盾纠纷的作用。健全行政复议法制机构。试点行政复议委员会,配备相应人员办理复议案件。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xx市行政复议调解与和解实施办法》,综合运用书面审查、实地调查、听证、和解、调解等手段办理复议案件,切实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建立被申请机关负责人重大复议案件出席应诉制度,应诉率达到100%。坚持与当事人见面制度、重大复杂案件调查制度和集体讨论制度。改革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吸收专家学者和社会力量参与审理。实行复议建议书制度。对复议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向有关机关发出行政复议建议书或意见书,提出完善制度和改进行政执法的建议,督促其在一定期限内自行纠正。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园区)应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并将履行情况及时向行政复议机关报告。加强行政复议与信访、监察、司法行政、人民法院的衔接,形成化解行政争议的合力。
  19、依法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完善行政应诉制度,对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行政机关要依法积极应诉。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达到100%。开展行政机关领导干部行政应诉培训,每年组织旁听重大行政诉讼案件不少于开庭数的50%。建立并完善行政机关行政应诉情况定期报告制度、涉诉案件定期分析研讨制度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20、推动信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法治化。健全“大信访”工作体系,完善“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区信访局牵头、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纪检监察机关督促检查、社会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大格局;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及时、依法、妥善办理信访事项;做好人民建议征集工作,落实干部接访、下访和办理人民来信制度,建立社会稳定工作的长效机制。加强信访机构、法制机构、仲裁机构、调解机构与人民法院的相互联系与沟通,增强防范和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在做好信访调解工作的同时,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对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程序解决的信访事项,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八、提高各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21、加强行政机关人员依法行政意识与能力的培养。全区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敬畏法律、敬畏人民、敬畏权力的意识,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自觉养成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习惯和作风,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要重视选拔使用依法行政意识强、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优秀干部。坚持完善领导班子依法行政情况考察制度,对拟任政府部门、街道(园区)行政领导职务的干部,通过任前法律知识测试考察其掌握相关法律知识以及依法行政情况,测试成绩作为职务晋升、选拔任用的条件之一。对拟从事行政执法和政府法制工作的公务员,要组织专门的法律知识考试。
  22、完善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制度。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区政府及街道(园区)领导班子每年集中学法不少于2次;组织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学习宪法、基本法律知识和与履行职责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聘请法律专家解读有关法律法规,每年举办专题法制讲座不少于2次;2年内要完成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基本法律知识和与业务相关法律知识的轮训。落实公务员学法制度。区行政学校要把依法行政知识纳入公务员培训教学内容。区人社局要将依法行政相关知识作为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和更新知识培训的重要内容,提高依法行政内容在公务员年度培训计划中的比重。  
  23、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落实行政执法人员编制,保证执法人员与应履行职责相适应。完善行政执法人员准入制度,新录用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经法律知识考试或者考核合格后方可授予执法资格。严格执行执法证件管理制度,按规定对执法证件进行注册年审。加强行政执法主体管理,按照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认证制度,对全区行政执法主体进行全面清理,有效保证主体合法性。提升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各行政执法单位应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岗前培训、日常培训,每年培训时间不少于15天,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执法。落实行政执法人员亮证执法制度,各行政执法单位公开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建立网上投诉监督机制,接受群众监督。加强监督力度,对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滥用执法权力、粗暴执法的人员,经教育不改的要依法处理并调离执法岗位、注销执法证件。
  九、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24、健全领导体制。区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区依法行政工作。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园区)建立行政一把手负责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机构和相应的工作协调机制。区政府常务会议每年至少听取2次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及时解决依法行政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部署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具体任务和措施。区政府法制机构负责人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区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每年召开依法行政工作计划会议及依法行政工作总结会议。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园区)每年要结合实际,制定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并在年中、年末按照计划的落实情况向区政府提交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区政府每年进行全面总结和认真分析向上一级政府报告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25、完善考核机制。区政府按照《xx台区依法行政考核细则评分标准》的要求,对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园区)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政府、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实绩考核指标体系。依法行政考核采取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全面考核与专项考核相结合、群众评议与专业部门考核相结合、材料审查与实地抽查相结合、定性评价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区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根据区政府的部署,具体负责依法行政考核工作。对推进依法行政成效明显的部门、街道(园区)及领导要进行表彰奖励,对推进工作不力、存在问题较多的要进行通报批评、责令改正。建立干部“德能勤绩廉法”六位一体述职述廉述法考评机制。
  26、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根据xx省政府法制办《关于创建县级政府法制工作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的意见》的要求,加强区政府法制机构的建设,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作用。区政府重点执法部门设置法制科并配备2名以上的专职人员,其他部门配备1名以上的专职人员,各街道(园区)设置法制机构并配备1名以上的专职人员。法制机构办公、办案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27、营造良好的法治建设氛围。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宣传教育力度,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公务员的依法行政意识,公民依法维护权利、自觉履行义务的意识。深入开展“六五”普法工作,创新教育方式,增强实效性,在全社会形成良好法治环境。各类学校每学期法制教育实现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各中、小学配备法制副校长并认真履行职责;建立健全全村(居)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阵地,各村(居)委建立村(居)民“法制学校”;建立法制宣讲讲师团,每季度组织“送法下基层”,法制宣讲活动不少于一次;农民工学法制度健全落实,每年对农民工普法不少于4次6课时;定期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区广播、电视等媒体设有固定法治(制)专栏;维护好区域法治建设网站,积极开展公益法治宣传。
  十、工作步骤
  本方案从20XX年开始实施,到20XX年结束。分以下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提高认识阶段(20XX年1月-3月)
  区政府法制办要牵头组织,开展广泛动员和宣传,依托本方案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区政府其他各部门、各街道(园区)要认真学习国务院《纲要》和《决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动员部署工作。
  (二)建章立制、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2月—20XX年10月)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园区)要根据本方案确定的任务和要求,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转变工作作风,完善工作机制,分解工作任务,提出工作进度,制定各项配套措施和具体办法,做到工作任务、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三落实”。牵头单位要按照本方案切实担负起统筹协调的责任,明确工作进度,坚持重大问题主动协商、共同研究,充分调动有关方面的积极性,其他责任单位要主动配合,积极参与,共同完成好所承担的任务。
  (三)考核评比、总结表彰阶段(20XX年10月—12月)
  区政府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成功与否,将直接影响我区能否在全市率先建成法治政府的工作目标。为此,区政府将对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园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综合考评,对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做得差的责成整改,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20XX年12月,区政府将对本方案的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全面检查验收并进行总结表彰,为我区下一阶段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第3篇: 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


法治建设工作落实方案

一、指导思想

建设法治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镇有机统一、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民主法制完善、社会文明安定为基本目标,通过完善法制、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法律监督、法制教育和法律服务等途径,全面推进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领域的法制化,切实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重点内容和主要措施

(一)加强民主政治建设,保障人民当家作主。

1、加强党的依法执政能力建设。切实提高党的执政水平和领导水平、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各级党组织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开展活动,党员特别是党的领导干部要成为法治建设的先行者。

2、进一步发展基层民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社会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选择权。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重点内容,不断扩大基层民主。切实加强村委会的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村民民主议事制度的议事规则,全面实行村务公开。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其他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组织建设,切实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推进依法行政、全力建设法治政府

1、健全科学民主的行政决策机制,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政府决定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坚持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机制。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实行决策事项、依据、结果公开。建立跟踪反馈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决策活动的监督,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实现决策责任的统一。

2、推进工作法治化,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加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备案工作,认真贯彻执行许可法,规范政府许可行为。强化对公务员队伍的法制教育培训。加强法制工作,更好的为建设法治政府服务。

3、完善执法体制,规范执法行为。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按照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要求,逐步理顺行政执法体制,完善执法机构、健全执法队伍提高执法效率。降低执法成本,下移执法重心,形成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综合执法新架构,实行行政间责任制,完善并严格落实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行政评议考核制、行政损害赔偿制等各种制度,做到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健全预警和应急机制,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保证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

1、建设平安,创建最安全地区,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责任制,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大力整治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强化治安防范,推进防控体系建设。全面构建“大调解”机制,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努力化解社会不安全因素。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完善社会救助管理制度,推行社区矫正工作,落实安置帮教措施,提高罪犯教育和改造质量。加强重点人口管理,分层次落实管理措施,积极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通过多层面的平安创建工作,建立起维护稳定的长效机制和政法工作运行机制。

2、建立健康、规范、有序的法律服务体系。规范法律服务主体、行为、秩序和管理,加强法律服务市场的规模化建设和规范化建设。切实改善服务环境,保障法律工作者合法权益和依法从业。健全法律援助工作网络,加强对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

(四)推进诚信建设,营造依法合规、开放包容、健康有序的经济发展环境。

3、大力推进健康、规范诚信体系和信用建设。加快建设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体系。努力提高社会公信力。加快建设个人信用、大力培育信用市场和信用中介机构,建立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促进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把诚实守信作为基本行为准则,提升全社会的诚信水平。

4、强化市场监管力度,建立有序规范的经济秩序。严厉打击制假售假,维护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为企业营造公平竞争的环境。进一步加强法治环境建设,打造“效能、服务、诚信、平安”品牌,最大程度降低投资创业成本,促进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5、依法促进和保障经济社会统筹协调发展,牢固树立新的人才观、用人观,实施人才强镇战略,形成靠人才成就事业的良好用人环境,完善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健全养老、失业、医疗体制改革,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发展壮大镇域经济、促进农村稳定的农民增收。

(五)深化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

1、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广大公民尤其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民主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普及宪法知识,提高全民的宪法意识,增强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的自觉性。加强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政为民、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尊重人权等民主法治意识的教育和培养,形成崇尚宪法和法律权威,严格依法办事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2、加强对公职人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等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推动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全面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积极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大力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外来经商人员及流动人口的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其知法守法的自觉性,提高其防范意识、维权意识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自觉性与能力。

3、实行法制工作目标管理、做到责任明确,有部署、有检查。积极探索法制宣传的长效机制和保障机制,研究制定科学的法制宣传教育评估考核制度,强化动态检查督促,确保《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的贯彻实施。

三、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一)着力建设高素质队伍,为法治建设提供强有力人才保障。

1、加强司法队伍建设,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职业化司法队伍。加强职业道德和业务能力建设提高司法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严肃查处司法人员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等违法违纪行为,防止和惩治腐败。

2、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司法队伍。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强化对司法人员依法行政的知识培训和教育,增强法律素质,提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把依法行政知识和能力作为考核、提拔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重要内容。坚持说法从政,从严治政,接受监督。强化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和监督,严格要求,严肃纪律,坚决纠正行政执法中以权谋权等各种不正之风。

(二)实施有效监督,保证公共权力规范运行

1、强化人大的监督职能和权威,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能。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和查处各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和严重违法的行为。加强政协以及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民主监督。

2、强化司法机关的监督实效。着力健全司法救助功能,依法保障公民诉讼权利,重点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问题,健全举报制度和举报网络,完善申诉信访工作,畅通群众监督渠道。

3、加强行政监督和其他社会监督。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强化对重要部门、重大事项和重要岗位的监督,实行严格的决策责任追究和绩效评估制度,确保行政部门依法严格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的监督作用。加强舆论监督,切实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4、依法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决查处各种违纪违法案件,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坚持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相结合,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注重思想道德教育,加强廉政法制建设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三)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法治建设工作的落实

1、强化领导机制。镇党委对法治建设实施集中领导,把法治建设列入经济发展的统一规划,建立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问题,促进工作落实。

2、建立保障机制。法制建设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资金的落实。按照统一部署,分步推进。

3、严格考核机制。对法治建设的重点、难点和人民群众关心热点问题,要找准工作切入点,提出阶段性,区域性的工作目标与要求。党委将对各单位的工作制定严格的考核标准,量化考核。

4、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全社会齐抓共管,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法治建设工作延伸到各个领域和基层。

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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