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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方案范文(通用3篇)

时间:2021-10-24 11:40:57 浏览量:

公务 ,就是公共的事务、责任,即关于国家或集体的事务责任。 狭义是指国家机关的事务性工作;广义是指国家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群众团体等的事务性工作,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方案3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方案3篇

第一篇: 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方案

××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实施办法

(仅供参考使用)

根据《北京市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公务员考核工作的意见》,……

现就我局加强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基本要求及工作原则

略……

二、平时考核的内容

略……

三、平时考核的指标及评价标准

(一)岗位分类

(二)考核指标构成

(三)各指标权重及评价标准

略……

四、平时考核的方法和程序

(一)平时考核领导及实施机构

(二)平时考核范围、主体和对象

(三)平时考核工作程序

(四)平时考核周期及时间安排

略……

五、平时考核结果的使用

略……

六、相关事项说明

略……

附件:1、《××局公务员平时考核评价量表》(略)

2、《××局公务员考核月度工作记实》(略)

3、《××局公务员平时考核领导评鉴表》(略)

略……

第二篇: 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方案

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方案与公务员年度考核活动方案汇编


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方案

一、平时考核范围和对象

本方案所称平时考核是指对委机关中除领导成员及其相当职务人员以外公务员的平时考核。事业单位人员参照执行。

二、平时考核的原则

平时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原则;坚持领导负责制的原则。

三、平时考核内容

平时考核内容分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以公务员义务、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主要内容,重点考核公务员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阶段工作目标情况以及出勤情况。

(一)德(20分)

主要考核公务员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态度、职业道德、思想境界、敬业精神等方面的政治素质及品德操行。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在思想上、行动上和党中央保持一致。

2、按时参加委里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和政治学习,并做好记录,讨论时积极发言,理论联系实际,学风正、作风硬。

3、团结同志,不搞自由主义;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不串岗聊天,不背后议论人和事。

4、自觉执行机关各项管理规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公仆意识强;接待群众主动热情。

5、自觉遵纪守法,守公德,树新风,争做文明人。

(二)能(20分)

主要考核公务员胜任本职工作的能力、即掌握政策水平、组织开展工作、解决处理问题及协调办事等方面的能力。

1、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工作能力和协调能力,工作能独挡一面,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计划、活动、会议等安排有条有理,任务完成出色,不出现纰漏或失误。

2、有一定的文字水平,能撰写工作计划、总结、简报等常用公文材料,语言流畅,表达清楚。

3、有较强的业务能力,能掌握与本职工作有关的专业理论和业务知识,正确执行党和国家的规章制度,遇事能正确的分析判断。

4、有整体意识,大委意识,工作能主动相互配合。

(三)勤(20分)

主要考核公务员事业心、工作态度和出勤等情况。

1、工作扎实勤奋,有事业心、责任感,善于动脑筋,钻研业务。

2、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有事请假,如实考勤,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3、认真执行机关工作人员值班制度,不迟到、不空班、不漏班,值班时间认真负责地处理应急事件。

(四)绩(20分)

主要考核公务员各项工作完成情况,完成工作的时限、数量、质量、效果和贡献等情况。

1、工作积极主动,表现突出,富有开拓精神和创造性。

2、按时完成本职工作、领导临时交办及上级布置的工作任务。

(五)廉(20分)

主要考核公务员遵纪守法、依法行政、廉洁自律等情况。

1、在执行公务中吃、拿、卡、要、报,接受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因对方未满足本人私欲有刁难、报复行为的,被举报两次以上(含两次)并查实的,考核定为不称职等次。

2、因服务态度恶劣,作风蛮横粗暴,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考核定为不称职等次。

3、在行政执法、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或履行其他公务过程中,严重以职、以权谋私,被举报并查实的,考核定为不称职等次。

四、平时考核标准

1、对承担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圆满、出色地完成,善于想新点子、创新路子、有新经验,工作成绩显著,确定为优秀(90分以上)。

2、工作中能够把上级要求同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各项目标任务能够按规定的时间较好完成,确定为称职(80-89分)。

3、对承担的工作目标和规定的标准能够完成或基本完成,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失误,确定为基本称职(60-79分)。

4、对承担的工作目标与规定标准要求差距较大或因主观原因造成工作中重大失误和不良后果,确定为不称职(59分以下)。

五、平时考核方法

平时考核采取个人记实、每月考核一次等方式进行。

1、个人记实。被考核人每月末将个人工作成绩、出勤等情况记于《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表。

2、分管领导审核。对个人平时考核实行分级审核,本科室人员由科室主要负责人审核,科室负责人由委分管领导审核,审核每月进行一次,并写出评语,提出考核意见。

3、定考核等次。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被考核人的表现及分管领导的评价,结合民主测评情况,确定被考核人员的考核等次,报委主要领导审定后,及时反馈给被考核人。

六、平时考评结果的运用

平时考核结果作为确定年度考核等次的主要依据之一。平时考核累计三个季度为优秀的,个人年终考核在比例限额内优先确定为优秀;平时考核出现1次基本称职的,年终个人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平时考核出现2次基本称职的,年终个人考核不能确定为称职;平时考核出现3次(含)以上基本称职或1次不称职的,年终个人考核确定为不称职。

七、平时考核纪律

1、全体参加考核人员(考核人和被考核人)要提高对考核工作目的、意义的认识,保证考核工作顺利进行,要正确对待自己和他人,客观地、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防止感情和偏见代替政策,保证考核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2、负责考核工作的主管领导、考核小组成员、参加考核的所有人员,必须遵守考核纪律,严格执行考核程序和考核标准,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3、考核工作中要注意发扬民主作风,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注意发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的集体作用。

4、对在考核工作中有违反考核规定和纪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打击报复行为的,一经查实,要严肃处理。

机关各科室要统筹兼顾,全面安排好工作,从时间上、组织上确保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

八、平时考核的组织管理

为加强对公务员平时考核的组织和管理,成立委机关公务员平时考核领导小组,组成委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


公务员年度考核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和以德为先、注重工作实绩的原则,按照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文件规定的方法、程序、内容和要求,对全体局机关工作人员的“德、能、勤、绩、廉”实行公开民主测评和考核。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县商务局20**年度公务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三、考核内容及对象

1、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方面:德,包括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的表现;能,包括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勤,包括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的表现和出勤率等;绩,包括完成目标任务、工作效率、工作质量、贡献大小;廉,包括廉洁自律等方面表现。

2、考核的对象。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考核的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

四、考核方法

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实事求是的考核工作原则,坚持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把《考核手册》作为平时考核的重要依据,相互补充,相互印证。

1、填报表格。被考核人员认真填写好20**年度公务员考核登记表,并于20**年元月12日前交至局办公室。

2、民主测评。20**年元月15日前,召开局机关干部职工大会,按照《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的要求,对局机关被考核工作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民主测评。

3、个人述职。以各股室为单位进行,股室工作人员在搞好个人总结的基础上在本科室内进行述职。

4、确定等次。由分管领导结合每位被考核人员的实际工作表现和民主测评情况,初步确定该同志的考核等次建议,提交局考核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考核等次确定后,及时告知被考核人考核结果,并由被考核者本人签署意见。如被考核者认为考核等次与实际情况有出入需要变更等次时,可向局考核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请,局考核领导小组及时研究予以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对于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和先进工作者称号的工勤人员,将在全局范围内进行公示。(优秀等次和先进工作者名额按组织、人事部门核定的名额为准。)

五、严肃纪律

在年度考核工作中,局机关干部要本着从大局出发,从工作出发,对同志负责的态度及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不私下拉票,严禁借机报复。要增加工作透明度,强化监督意识,监察室要主动介入,坚决防止弄虚作假,严禁暗箱操作。

六、其它事宜

1、新调入局里工作不足半年的公务人员,由其调任前的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其考核结果由原单位负责转入我局。

2、年度考核工作结束后,由办公室负责汇总,将考核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并及时将机关工作人员本年度的考核情况报送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第三篇: 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方案

公务员考核工作方案

  篇一:公务员考核实施方案

  公务员考核实施方案

  ××镇公务员考核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年度考核总的指导思想是: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按年度考核文件规定的方法、程序、内容和要求,对干部的“德、能、勤、绩、廉”实行公开民主测评,严格掌握优秀等次的分配比例,不搞组织平衡照顾,切实把考核工作落到实处。

  二、组织领导

  为保证年度考核工作顺利进行,特成立××镇公务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同志担任组长,×××同志为副组长,各分管领导为成员。

  三、考核内容

  公务员考核工作是贯彻实施公务员法的具体体现,是正确评价公务员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的重要手段,通过考核工作的激励作用激发公务员在统筹城乡、科学发展工作中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我镇在考核工作中,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公务员在落实科学发展观, 推进 “试验区”建设、加快推进灾后重建和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工作实绩。

  四、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

  年度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实事求是的考核工作原则。考核方式上采取个人总结、群众评议、领导评价等方式进行。考核过程中注重实绩,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个人考核与单位工作目标考核相结合。

  五、等次的划分及优秀等次指标的分解办法

  等次的划分严格按照市人事局文件的规定执行。考核等次确定后,将及时向被考核人告知考核结果。对于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将在民主生活会上通报情况,本单位优秀等次名额按组织、人事部门核定的指标为准。

  六、有关考核纪律

  在年度考核工作中,严禁弄虚作假。要本着从工作出发,对同志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的评定等次,不得借公务员考评之机打击报复。整个考评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搞暗箱操作。

  篇二:公务员考核工作方案

  考核工作方案

  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统一部署,为组织开展好2010年度公务员考核工作,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遵循原则

  为全面、客观、准确地掌握和评价公务员政治业务素质、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目标任务情况,增强公务员责任心和使命感,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黑龙江省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试行)》,切实搞好我局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

  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综合性评价公务员一年的整体表现,全面考核和评价每位公务员德、能、勤、绩、廉状况。通过考核,进一步调动全局干部积极性,为更好地完成2011年全省安全监管工作任务奠定基础。

  二、组织领导

  局成立2010年度公务员考核领导小组。组长:张升;副组长:姜国钧、杨宝田、王忠民、李宝君、韩梅梅;成员:于艳善、邢立军、韩金宝、杜启久。下设办公室,设在人事培训处,负责考核的日常工作。

  三、参加考核范围

  2010年底局机关(含执法局)在编处级及处级以下机关公务员。

  四、考核评选内容和标准

  考核内容以公务员职位职责和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公务员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指思想政治素质、个人品德及遵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能,指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工作、学习能力。勤,指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表现。绩,指工作实绩。即公务员在完成任务目标和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取得的绩效等。包括完成工作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等。廉,指廉洁自律等方面表现。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

  确定为优秀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思想政治素质高;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工作作风好;工作实绩突出;清正廉洁。

  确定为称职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思想政治素质较高;熟悉业务,工作能力较强;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积极,工作作风较好;能够完成本职工作;廉洁自律。

  公务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思想政治素质一般;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较弱;工作责任心一般,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公务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确定为不称职等次:思想政治素质较差,如在政治是非问题上立场动摇,散布有损党和国家声誉的言论,参加社会非法组织或非法活动等;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工作要求,如因个人主观原因,未完成年度本职工作任务或达不到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要求等;工作责任心、工作作风差,如不能依法行政或执法不文明,对服务对象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或服务态度不好、违反工作程序及工作承诺制,被群众属名投诉3次以上且核查属实等;不能完成工作任务,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等;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节较为严重,如在执行公务中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便利吃、拿、卡、要或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被群众属名投诉且核查属实等;因打架、酗酒闹事等严重违反社会公德,被有关部门处罚的;参与赌博、迷信、色情等活动,被有关部门处罚的;违反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等其他不称职情形。

  五、考核评选方法和程序

  (一)个人工作总结。局机关公务员要结合本职工作,全面总结本年度德、能、勤、绩、廉情况,并填写《黑龙江省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二)确定考核等次。各处室(党委、执法局)主要负责人、监察专员优秀等次人选3名,由全体机关在编公务员民主推荐确定。其他人员的考核等次由分管局长会同处室(党委、执法局)主要负责人提出等次建议。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差额分配拟推荐为优秀等次人选名额:办公室、法规处、协调处、规划处、应急办、一处、二处、三处、人事处、执法局各2名,职业安全处、机关党委、监察室各1名。全体机关在编公务员在推荐人选范围内投票拟定全局优秀等次公务员7名。民主推荐票按权重分A、B、C票,累计分值100分。A票为局领导填写,占20%分值;B票为处室(党委、执法局)主要负责人、监察专员填写,占30%;C票为其他公务员填写,占50%分值。

  局考核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被考核人考核等次。

  六、考核结果的使用

  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当年给予嘉奖;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记三等功;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且符合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的,具有晋升职务的资格;连续三年以上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晋升职务时优先考虑;累计两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所定级别对应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累计五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所任职务对应级别范围内晋升一个级别,达到所任职务最高级别后,不再晋升级别,在所任级别对应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对其诫勉谈话,限期改正;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当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的,按照规定程序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其职务工资就近就低套入新任职务工资档次。其原级别在新任职务对应级别范围内的,不降低原级别;原级别高于新任职务对应级别的,降到新任职务对应的最高级别,并执行相对应的级别工资;如果其职务、级别、工资档次均在最低状况,则不再降低,但须给予严肃批评教育;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予以辞退。

  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公务员,经教育后仍然拒绝参加的,直接确定其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等次。

  七、时间安排

  2011年1月5日—10日,各处室组织个人进行工作总结,评定处室人员考核等次并填写《黑龙江省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上报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1月13日,召开全局干部大会,在各处室(党委、执法局)主要负责人、监察专员和各处室(党委)、执法局推荐人选范围内投票确定全局优秀等次公务员。1月17日,局考核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被考核人考核等次。

  全局干部大会和局考核领导小组会议时间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篇三:机关2015年度公务员考核方案

  2015年度机关工作人员考核方案

  根据年度考核工作有关文件要求,2015年度公务员工作人员考核工作方案如下:

  一、确定工作成绩及测评

  1、工作成绩确定

  按德30分、能15分、勤15分、绩30分、廉10分,根据平时考核和群众测评予以确定。

  2、分数确定。坚持领导考核与群众测评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平时考核占70%,民主量化测评占30%计入总分。

  (1)平时考核成绩

  平时考核指标由共性指标、个性指标和创优指标构成,采取个人打分,领导审定方法,先由本人根据实际履行工作岗位职责及取得的业绩,提出本人的得分情况,交科协机关公务员考核领导小组综合平衡,审查认定,按70%计入总分。

  (2)民主量化测评由单位领导测评和同级评点、下级评议测评的考评方式,直接为被考核人打分,民主量化测评分按30%计入总分。

  3、计分方法

  考核所得总分=平时考核分+民主量化测评分

  4、考核成绩层次确定:优秀总分在90分以上;称职71—90分之间;基本称职在60—70分之间;不称职在60分以下。

  二、优秀指标的申报比例分解办法

  按照比例审批标准机关指标按18%比例申报2名,15%

  比例申报1名。

  三、考核组织机构设置及人员组成情况

  X考核领导小组由X人组成,其中群众代表X人。

  组长:(党组书记、主席)

  成员:(党组副书记、支部书记)、(副主席)、群众代表2人

  四、时间安排

  1、准备阶段(2015年11月30日)

  (1)2015年11月30日前,学习贯彻年度考核工作有关文件精神,推选、成立单位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上报审批年度考核方案;

  (2)2016年1月10日前,完成个人总结。

  2、实施阶段(2016年1月10日—31日)

  (1)召开全体职工会议,领导班子成员述职,个人总结,群众测评。

  (2)领导小组核定被考核人员平时成绩,统计测评分数,认定被考核人考核等次,签署意见,公示考核人员考核等次。

  (3)填写有关表格,签署意见并验印,写出总结材料,报有关部门备案。

  2015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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