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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办公室个人总结 1244+,2019年x市x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发布森林草原禁火命令的通知

时间:2021-10-25 11:03:36 浏览量:

1244+ 2019年x市x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发布森 林草原禁火命令的通知 开发区管委会,各办、局、场,各乡(镇)人民政府,牧业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
近期我区气候干燥,大风天气较多,又值农业备耕生产等人员野外活动增多时期,森林草原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为切实加强野外火源管控,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草原火灾,保护森林草原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x省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的规定,以及《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发布高森林火险橙色预警的通知》(国森防办发明电〔xxxx〕xx号)文件要求,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发布禁火命令。

一、禁火时间 xxxx年x月xx日至x月xx日。

二、禁火区域 全区所有林地、草原及林地、草原边缘xxx米范围内。

三、禁火行为 (一)严禁未经许可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地、草原; (二)严禁在林地、草原进行祭祀活动时点烛、燃香、烧纸; (三)严禁农事活动时焚烧秸秆及其他生产性用火行为; (四)严禁在林地、草原燃放烟花爆竹、燃放孔明灯、玩火自娱; (五)严禁在林地、草原吸烟、野炊、烧烤、点火取暖及照明; (六)严禁在林地、草原实行爆破等活动;

(七)严禁其他野外用火及易诱发森林草原火灾的活动。

四、禁火要求 (一)森林、林地、草原的经营(管护)单位和个人,在其经营(管护)范围内负有森林草原防火责任,并要按照规定配备必要的防火设施、器材,设置森林草原防火警示宣传标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或非法占用森林草原防火设施、设备。进入林区、草原的车辆和个人,应自觉接受应急管理部门和森林草原防火部门的检查,并负有森林草原防火的责任和义务。

(二)区应急管理局、区林业草原主管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要依法依规履行职责,加大森林草原火灾的防控力度,加强巡逻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森林草原火灾隐患,并负责组织森林草原火灾的扑救。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火源进行严格管理。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森林草原火情,应迅速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并拨打森林草原火情报警电话:x或应急管理局报警电话:x,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扑救,并检举揭发火灾肇事人员;
接到扑救命令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组织扑火力量到达指定地点,积极投入扑救森林草原火灾工作。

(四)对发生森林草原火灾后,相关负责人未按照应急预案到森林草原火灾现场组织指挥扑救的;
发现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未及时排除的;
瞒报、谎报、故意拖延报告森林草原火灾信息的;
发生森林草原火灾,未及时采取扑救措施的;
对森林草原火灾案件不及时调查处理,对事故责任者迁就姑息的;
以及存在其他不依法履行森林草原防火职责的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及《草原防火条例》追究相关责任。

五、凡违反本禁火令者,将由公安机关和林业草原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x省森林防火条例》和《草原防火条例》有关规定给予治安拘留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情节和危害后果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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