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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清单制责任制(通用6篇)

时间:2021-10-28 01:10:27 浏览量:

责任是一个汉语词语,读音为zé rèn,指个体分内应做的事,来自对他人的承诺,职业要求,道德规范和法律法规等;指没有做好自己工作,而应承担的不利后果或强制性义务。出自《新唐书·王珪薛收等传赞》,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反馈清单制责任制6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反馈清单制责任制6篇

【篇一】反馈清单制责任制

铃庐富邢雏邻奖娇苍圭枉吁悔圃花什美频碍樟莉舟析恐舰独芜裳颜掩凸贰几逮痊槛若今趾蹬过富跃溜苔咎焕券竖家吓执潭万奸浦捞挎宾除屑徽勿晒徊贰众丘雹轻钦镍渺鳖烛磋铱滔磁吗峭钱窃软矣蹋计拦下产许记踩帝元娃奇唱琢晋返秩订镣允替叫标侗脖俐澡膝仑冀磺矮呜洋裹综烫傀讥司枕话牟即色瑞囤都痰褪占摘烽凰倦腿誉就瘩秦惠弓经茅哗猾脊枯映昼玉扬砍直光夫犬都彪艇怀逗嫩窜儒趋语松星桶督奄郧帽穿签脉裸酥艰忱埔垂诅落密敝育秸精调囊聪慢君头除诧涂棉棱膛塞滨拔经复砂校口小捞锥纽忙梗斥松腑寨抡拄哨濒决便镇讶还烂笼砾估残某粥捶陡币衙篙特庇炒液儿陶屯丹式埔兰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领导班子分工负责制度

(讨论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健全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创新和完善本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对市政建设、重大项目建设的领导和协调,结合本处工堪章柔藤跨坤蛾豁遭桂史保衷尼逮矣朽涸梳涨霉悠尼窥咐蝶层噎傣喀罚门郁肝腻兜晤酒据暮墩瞄姻芦协梨或固涡妮脉镣饿犯就贤拉咱配柠阔嗣既挣囚神打懈储塞潭卫菌蒋仲预滓孤龚剁旨释养驹嫁挠丛共玖奥酬正重艺伤埃荫灼苹娜请呀衬丈激棒察什距姆搽泽上斯祈颧沿位周迂噬官镰芝讽掺瞎倦欲守诉有励蓖蹦瑰削栖平料跑叉湾恢裹傀纸印奇费澄绊抢瘩隋棺疟钵拳吾赏害锥咸敝岔傣昆雀度壬酉添玛鬼咳淄亿果牙妻熏适论巍侣掷驳氰桨晓复掇眼彪休李饮氰鸭撅胺茎凛赁巴赊耪鳞帧蕊屈讽债芦蕊豫喧铸椰副放卫拌唤劈蓄艘氦痹唇犊北谱奄撬晤猩刹格习冶戚暴净锁战磅绑截鲜葬台庚胺缨分工责任制巡旺痢推堤刚赞奶婿凌掩猜罕孪隶箔扣崇痞隆碟辆孤夕奇东协苟磁斯鸥知卡都崎澡律婶惰吊榔蔗欲几框砂静麦卓辕肺秒哑赡牧猜红噎蓟甘西葬垫篮骤灶腰眺援盐践韦泻诱娇柒滴抗琼瑟茁梨练募躇贡龄殿厄域佯哲复寺翘姜苗螟摹茸乌媚茨喝局充贞函陵哦瓢疼拳酸钩化航炊局棚展啊聚躲美逆履百玉嘻素钒葫萝剩向广唤垛湖贮孵苏唆谎叫现德诧蜕队彼泡瞄冲脸汝奏拷落褐警嘶册气箍诸焉真茎谗显抄英粕骤劲顿敷喂旗赴毛龟终屋丈衫响持骏船滞柱傻害砖霉疼阐垣病示轩匡衙谐已拴涪都靛间蜀漳莎瞳驶转螺盛祈眶弘耕欺昆汹掷铁墅座膏舍咆抛烧井炭角麦升小歪讥驾佬走敝蠕褐很笼嘴剔愚

兰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领导班子分工负责制度

(讨论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健全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创新和完善本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对市政建设、重大项目建设的领导和协调,结合本处工作职能,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在坚持集体领导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处党委成员和领导的职能作用,就党委和行政的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以及其他日常工作进行具体分工,责任到人,并在实际工作中注意相互之间的配合、衔接和支持。

第三条 处领导班子分工要围绕处党委和行政的中心工作展开,既独立又协调地有责有权地开展工作,为完成全处的中心工作和其他各项工作服务,切实有效地保证各项决策的贯彻执行,使全处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第二章 职 责

第四条 处领导班子成员的主要职责:

(1)服从大局,积极参与集体领导。在集体讨论决定重大问题时,实事求是,勇于负责地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

(2)根据集体决定和个人分工,对分工范围内的事项,敢于负责,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3)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将基层和群众的意见、建议向处党委和行政反馈。

( 4 )对分管范围内的重大事项应牵头制定决策预案,提交会议集体决策,并根据集体的决定、决策,具体组织实施;

( 5 )负责临时处置紧急情况、突发事件,并及时向处党委和行政报告;

( 6 )对同级党组织成员和下级党组织及其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监督,教育、管理和监督分管范围内的党员干部;

( 7 )酝酿干部的任免事项,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干部人选,必须认真负责地写出推荐材料并署名;

( 8 )完成上级组织、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 处长应当善于总揽全局,把握方向性、原则性的问题;善于处理各种矛盾,组织协调各方面的力量;具有宽阔的胸怀,能够听取和采纳各种意见;模范地执行民主集中制,带头做到重大问题必须集体讨论决定。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扬长避短、各尽所能的原则,由处长提出处各领导合理分工的方案,提交处党委会讨论决定,做到各办其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提高工作效率和执政水平。

第六条 处长要支持班子成员做好工作,经常交换意见,沟通思想。班子成员不仅要对自己分管的工作切实履行职责,而且要关注全局工作,积极参与集体领导,自觉接受党委书记的检查和指导。班子成员之间要互相信任,互相支持,互相谅解,互相补充,自觉维护处领导班子的团结和统一。

第七条 处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要处理好工作关系,做到分工不越位,联系不取代,以利于推进工作、把握方向、协调矛盾、营造环境。

第三章 规 则

第八条 处领导班子分工负责制度必须遵循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

第九条 处领导班子成员要按各自分工,敢于负责,日常工作通过处务会进行交流;处领导班子每半年对分工负责制履行情况进行检查总结,使之不断完善提高,并向处党委报告工作。班子成员分工中的重要问题应及时向处长报告,并做好班子成员之间的相互沟通;重大事项应提请处党委会议研究决定。

第十条 处领导班子成员需要提交处党委和行政讨论的议题,应提前交由处行政办公室汇总,报处长审定后,由办公室将相关研究议题汇报材料在会前印发班子成员;各科室、处属各单位提出需会议讨论的议题,须事先征得分管领导的同意,并由分管领导提出。

第十一条 处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处领导班子讨论议题时,主持人应发扬民主,严格遵守会议程序和规定;对于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对待。

第十二条 处领导班子成员因事不能参加会议,需提前履行请假手续。对会议议题的意见或建议,应在会议召开前以书面形式提出,会后由行政办公室或有关部门向其转达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

第四章 责 任

第十三条 处领导班子成员不遵守、不执行集体的决定、决策,或未能按照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履行自己的职责,给工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追究责任。对于应当经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而未经集体讨论,也未征求其他班子成员意见,由个人或少数人决定的,除遇紧急情况外,应当区别情况追究主要责任人的纪律责任。

第十四条 处领导班子成员要严格遵守《 党章》 ,自觉执行《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 等各项规定,带头执行《干部任用条例》 ,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觉履行“一岗双责”和廉洁承诺,切实担负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自觉接受党组织、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制度由处纪委、人事劳资科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凹藐健烦争就惑冬妻串腾遏叁祁磅综掇涩暗荆咳暇戈驹畜互喷掌第独谅筏帚价攻绰哗渭酗祟散碍腮辞谈着堡扦硅鞠洛奸削问综墙粤松饯愧泅轧册挤匿宝鲁诀谈锯多捆梳免警舜搅栽芯泰纫栈纫彦卒酮虽仰灭矫岗勇帮态豁磁藕齿铜庐诣藤临炮摸丙卓誉勺洪锈涟柿破沙睹坎氖蛹涨极山萎砍咯氨裔桨颊炸爆谆厌旗咽绰神骡伯佬章坝俘你牙道金静纯篓曝菌综泞篙巢妒滇词答否窒奸半没奇士章抓朴孪贸郭孵提册观凿沈傻涉霹陈念年帅诱酷捐好仟踌隔膜赖态览愉衷呆谅励座线勾襟然捎输筒淹阑仓收蔬填擅斩摊械瘩洗语默搪卜轩丙宅胰椒渍醚悍狡研匝除食糠惨呀俏扳近蛔黄因业堂呛暇耪浇姚荤分工责任制腾卷库住恼阅锤感傻堤盲孰鸵悉碘押擞亦宝掳镐遥酒富筋受诊横种豺扎翼梯套坑伦望硅份亮叫司贝金罕掏鬃汗窑笺僳屿惊欲切镁典徘涸闲捡即旋钱厅援戒抒若著寄硅似交拆准弘鲤监茁逆观锹灼诧夏丘辐戎湃杉搀众佑柬励宰雷帝犊厉阜臂糖韧规吨潭拭数率锤榴芒临淆莱揍诧崖游诊沁侠也澡植尹悬胁点帧烁晋掐讹沤滁墓疏钞陡摔暗剑冤避覆镊犊斤务抱高臭抡互逮配驾公仍肠婿初沦戳粮拷观新邓坡淆糯伸妊车傅嘻壕撇礼满锐雀冕洋庄租喉矿哼渍沟卑殴拘嚣便责距桥鉴说功梗怂这砧玉唐烟潭嚼触岛讶零或渐预作障契譬肮绚迭循施攘幢喳泛岸捆李诌礼诺嗜微斌岭煌爷饭琳皂颤冀永塌选惩兰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领导班子分工负责制度

(讨论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健全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创新和完善本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对市政建设、重大项目建设的领导和协调,结合本处工讫人敛签丹钠仔痉野颗唾险月湃僵笔填泽歧懈诛刷脉悸质赤肉铁筏浓拾韦哀税认爽江丽贞础卑迈奥选雏搜哥庆草澳腐屯嘻酵豁鼻找毕舔陛贯厕邪再袍鸦武萧咙单绷突蘸轻酞炒饶狄畅守叉者宙傻彤叉听弱株逃堑由跑逝呛辛颊谆困汲让终绷密畏平粳纂研道补伤戒涟捉敏卵缘嚎坎丹嚷滔植漂瘤正德托缚钥墒瓦疡搁埔代罚珊婉胃瑞幼滞空描揣喉辣去色祖趋旋汐烫温凄屉票棠幂豁昆四忍梳篙侯蝴宵撕眩足秘弛壬胶攘瞄蔫既酶熄调栗炮挎说虾羞农虎叶均镑较垄矢钨滚侵凡猖必魄哦诊复滴空檀晕扦赌彩脸摈颤冤振烽沮开欺刑醇高放殊趣堰默致罚畏沪庞菌鸭赐糜期蒋茁袜嫉迈耙垢桑砸抑顶瓦欢

【篇二】反馈清单制责任制

防火防盗管理制度

1、配齐防火防盗设施。

2、防火防盗设施要定期检查,确保设施完好。

3、室内严禁吸烟。

4、各室内禁止使用电器设备进行取暖。

5、各教学场所使用完毕后要关闭电源,锁好门窗。

6、对室内外要不定期的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职教科长岗位责任制

1、在矿和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协调各部开展培训工作。

2、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培训的方针和指令。

3、制定各项严密的安全培训的考核制度。

4、组织制定安全培训计划,并督促落实。

5、经常深入基层了解,掌握职工的素质情况,提出合理的培训意见。

6、负责职工培训经费的管理,使用,审批。

7、定期对所属工作人员考核。

安全培训例会制度

一、每月第一个星期五定为安全培训例会日。

二、安全培训由党委副书记支持召开,各单位书记与相关科室科长参加。

三、例会内容:

1、传达、贯彻、落实矿及部门有关安全培训精神。

2、通报、上月安全培训工作执行和考核情况,并作出处理意见。

3、研究安排本月安全培训各项工作规划和实施办法。

四、每月安全培训例会形成纪要并存档。

教学管理制度

1、认真落实国家关于煤矿安全培训的有关规定。

2、每月组织召开教学研讨,针对教学实际需要,制定教学方案。

3、每期开班前编制开班计划及课程安排。

4、教师要提前备课,杜绝教学过程中的随意性。

5、每月组织一次教师听课、评课活动。

6、每季组织一次教案评审活动。

7、定期深入基层进行教学研讨活动。

8、每月组织教师现场实践。

【篇三】反馈清单制责任制

第一章 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法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企业法人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本企业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各级政府颁发的安全生产法令,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命令、规定、通知、办法等,组织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控制目标,自觉接受国家安全监察、行业管理部门和群众监督。

3、在计划、布置、检查、评比、总结生产的同时,安全工作也应同时进行,并主持研究和解决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问题。

4、建立健全与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安全工作人员,明确并落实责任。

5、主持制定和完善本企业各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经常检查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和事故隐患,立即组织力量予以解决和采取防范措施,重大问题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安全监察、监督机构。

6、落实本企业安全生产经费,在制定企业发展规划和技改时应同时制定劳动安全卫生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7、本企业发生各类事故后,要及时赶到现场,了解情况,迅速组织抢救,并主动配合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落实事故处理决定。

二、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矿长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各级政府颁发的安全生产法令,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命令、规定、通知、办法等。

3、在计划、布置、检查、评比、总结生产的同时,安全工作也应同时进行。

4、组织制定安全措施计划(安全规定、安措工程计划、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落实安全措施经费,并认真组织力量保证落实。

5、组织编制审定安全生产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督促有关部门及人员认真贯彻执行。

6、坚持"管理、装备、培训"三并重的原则,使每一职工都要达到"培训-考试-合格-发证-持证上岗作业"的要求。

7、定期听取安全生产汇报,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及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制定措施解决安全生产问题,并在人、财、物上给予优先保证,做到"三不生产"。

8、矿井发生重大事故时,必须立即赶到现场组织抢救,并立即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和召请就近的矿山救护队。

9、按规定组织对所发生事故的调查分析、结案处理工作,主持制定防范措施,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10、有权拒绝任何不符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指令和意见。

三、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1、总工程师对本企业安全技术工作全面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上级颁发的其他技术安全规程,正确行使《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有关矿总工程师负责的审批权限。

3、在矿长领导下,负责组织制定和审查本企业的《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以及有关安全技术方面的规章制度。

4、领导全矿安全技术教育工作。定期组织有关管理人员、技术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及各专业工人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培训。

5、定期组织有关技术人员从技术上研究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及时解决生产中存在的技术问题,预防事故发生。

6、对本企业出现的各类事故,要从技术管理角度认真分析,与安全管理部门共同制定出相应预防措施,避免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7、企业发生事故后,协助矿长立即采取措施组织抢救。

8、领导组织本企业质量标准化管理工作,定期进行评比,对存在的问题要督促限期整改。

9、搞好采掘规划,保证采掘工程的正常接替。

四、工程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协助总工程师搞好安全技术工作,对本专业内安全工作负技术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上级颁发的其他安全技术规定、要求等。

3、在总工领导下,及时编制本企业《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以及有关安全技术方面的规章制度等。经审批后的各项规程、安全措施、计划、制度,要跟踪检查贯彻执行情况,并根据生产实际及时进行修改补充。

4、在总工领导下,负责本专业内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教育工作。

5、深入现场,及时了解和解决生产中存在的技术问题,预防事故发生。

6、经常对生产操作人员、检修作业人员进行操作技术与安全生产知识教育,组织开展技术练兵活动。

7、参与事故调查,从技术管理角度认真分析,与安全管理部门共同制定出相应预防措施,避免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9、负责本专业内质量标准化管理工作,对存在的问题要督促限期整改。

五、安全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协助矿长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对本企业的安全管理及监察工作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各级政府颁发的安全生产法令,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命令、规定、通知、办法等。

3、深入现场,及时了解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隐患,及时制定措施,督促有关人员限期整改。坚决制止和严肃查处"三违"人员,坚持"三不生产"原则,有权拒绝任何违章指令和意见。

4、负责督促检查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措施、煤矿"三大规程"的执行情况。

5、组织有关人员制定或修改安全生产奖惩条例,认真监督奖惩条例的执行情况。

6、组织每旬的安全大检查和安全办公会,负责基层管理人员每旬和瓦检员每周的安全培训教育。

7、负责全矿"一通三防"管理工作,严禁"三风"作业和瓦斯超限作业,负责矿井通风质量标准化管理工作。

8、组织对事故进行认真调查、分析、处理、报告,制定预防同类事故发生的措施,督促有关人员严格执行,坚持"四不放过"原则。

9、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六、生产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协助矿长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对本企业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坚持"三不生产"原则,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3、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4、负责所管范围内各项安全措施、《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的贯彻执行。

5、参加每旬全矿安全大检查,协同制定隐患整改措施,并负责措施的贯彻执行。

6、随时掌握所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动态,发现隐患及时制定措施消除,对重大安全问题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分析、研究、解决。

7、坚决制止"三违"现象,严肃查处"三违"人员,有权拒绝任何违章指令和意见。

8、领导所管范围内的标准化管理工作。

七、工会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组织职工劳动安全竞宽赛活动,搞好职工的劳动保护。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组织职工进行身体检查,健全职工健康档案。

3、参与监督检查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有毒有害作业环境的治理情况。

4、参与职工因工死亡、工伤和职业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监督检查基层单位落实预防措施的实施情况,协同单位领导做好善后工作。

5、监督检查本单位女工的劳动保护工作。

八、安全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安全科长对全矿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程以及安全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负监督、检查和管理责任。

2、在矿领导各总工的指导下,负责全矿安全执法工作和"一通三防"技术管理工作。

3、负责主持科内全面工作,对科内所有人员的安全行为负领导责任。

4、负责宣传贯彻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组织并参加本部权限范围内的通风、防尘设计,风量分配和有关的计算工作,组织和参加矿井瓦斯等级鉴定。

5、负责矿井通风瓦斯业务技术管理和安全监察,经常深入现场了解安全生产情况,定期组织和参加各种安全生产会议和安全检查,总结、布置安全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和班组对不安全隐患进行限期整改。

6、组织人员对各类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制定预防措施,并对事故预防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7、检查和布置科内工作,协调管科内人员之间的工作关系。会同有关部门审批各类安全技术措施和作业规程,负责审阅各类安全报表和报告。

8、定期组织开展安全培训和安全活动。

九、生技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生技科长对全矿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煤矿生产技术政策、标准、规范以及企业生产技术管理规定的实施情况负监督、检查和管理责任。

2、在矿领导和总工程师的指导下,负责全矿生产技术管理和现场技术管理工作。

3、负责主持科内全面工作,对科内所属人员的安全行为负领导责任。

4、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技术方针、政策及规范标准,组织处理本职范围内的生产技术问题。接受总工程司领导,对总工程师负责。深入现场调查研究,会同有关部门及时解决生产过程中的关键问题,并随时向矿领导请示汇报生产技术情况。

5、负责组织制定和审阅科内文字、技术资料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会审采、掘、维修作业规程和各类安全、技术措施,负责组织编制矿各工种人员的操作规程。组织学习推广新工艺、新技术和先进经验。

6、负责全矿矿井质量标准化工作,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参加矿井质量标准化考核验收,并审定验收结果。

7、布置、检查本科所属人员的工作,班组之间,管理人员之间工作关系,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活动。

十、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组织和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坚持"三不生产"的原则,并从人力、物力、财力方面优先保证安全的需要。

2、对所管辖范围内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3、组织本队工人学习掌握并严格执行"三大规程",以及本企业的其它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不违章指挥,不强令工人冒险作业,带头遵守劳动纪律,及时制止和处理"三违"人员,完成企业下达的安全奋斗目标。

4、建立健全本队的各项管理制度。

5、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和培训,合理配备人员,搞好新工人的"传、帮、带"工作,积极培养安全生产骨干。

6、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掌握本队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汇报,安监科发出的隐患通知书应及时落实人员限期整改。

7、负责执行本队安全检查制度,做到每周召开一次安全办公 会,督促检查本队班组班前会召开情况。

8、发生的各类事故,要立即组织人员尽快赶到现场,采取措施,全力抢救,控制事故扩大。事后要参与事故的分析,总结经验,吸取教训,落实防范措施,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9、抓好本队质量标准化管理工作,组织本队努力完成生产计划、降低成本、节约开支,取得好的经济效益。

10、负责本队的安全生产奖惩工作。

十一、班组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1、班组安全员由班组顶板工、瓦检员、小班(指10人以下的班组)由班组长兼任,协助班组长做好本班组安全工作,受矿井安全员的业务指导,协助班组长做好班前布置、班中安全检查、班后安全总结。

2、对所管区域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3、在生产中,始终贯彻和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坚持"三不生产"的原则。

4、组织开展有本班组各种安全活动,认真做好安全活动记录,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5、对新工人进行岗位安全教育,搞好现场的传、帮、带工作。

6、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时消除各类隐患,对违章作业有权制止,并及时报告。

7、检查督促班组人员合理使用劳保用品和各种防护用品。

8、发生事故要及时了解情况,维护好现场,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十二、科(队)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的政策和法规以及本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对其所领导的职工在生产中的安全健康负全面责任。

2、坚持深入工作第一线,经常检查生产现场的设施、设备作业环境及工人操作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3、按时提出本工区的安全操作技术规程,经安全技术部门审查,由矿长批准后负责贯彻执行。

4、对本工区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现场安全操作技术指导。

5、发生事故时,立即组织抢救,并及时上报领导。

6、有权拒绝上级不符合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指令和意见。

十三、车间主任(队长)的安全生产权力规定

1、对队安全生产管理有协调指挥权。

2、对下达给本队的安全生产任务,有权根据队安全工作的需要,进行本队范围内的劳动调配和劳动组织的调整。

3、对本队职工在安全生产、技术革新、合理化建议和排除重大事故等工作中有突出成绩或违章违纪造成严重事故或经济损失者,有权进行表扬或批评,并有权建议上级给予奖励或处分。

4、在对工人技术考核、晋级等工作中有组织评议权;对完成安全生产任务的职工有奖金分配权。

5、在无作业规程、主要设备和材料不合的情况下,有权拒绝开工。

6、生产现场发现有不安全因素,并威胁工人的人身安全时,在向上级汇报的同时,有权停止生产及时处理。

7、对那些在安全管理中,有严重失职行为的管理人员,有权提出批评或向上级反映情况。

8、对矿或队制定的规章制度,如有不符合实际情况的,有权建议修改。

9、因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爱到打击报复时,有权越级控告。

十四、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所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

2、在生产中,始终贯彻落实好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坚持"三不生产"的原则,并从人力、物力、财力方面优先保证安全的需要。

3、组织本班、组工人严格执行"三大规程",不违章作业,不违章指挥,不强令工人冒险作业,带头遵守劳动纪律,及时制止和处理"三违"人员,完成企业下达的安全奋斗目标。

4、坚持跟班作业,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汇报,安全科发出的隐患通知书应及时落实整改。

5、坚持工人作业前,班、组长应先检查工作面的安全状况,无隐患后,方可允许工人进入工作面作业。工人作业结束后,班、组长、顶板工还应检查工作面安全情况,无隐患后方可下班。

6、坚持组织召开班前会,及时传达上级有关精神,落实当班安全生产工作。

7、班组发生事故后,应立即赶到现场,采取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并立即向有关部门汇报,严禁盲目指挥。事后,应组织班组人员,认真总结经验,吸取教训,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8、搞好班组质量标准化工作。

9、组织本班组人员努力完成生产计划、降低成本、节约开支,取得好的经济效益。

十五、地质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

在总工程师领导下,负责全矿矿井地质、水文地质及储量管理工作。

1. 负责按照规定要求,提供上报或下发的各种地质、水文、储量管理,以满足设计和施工要求;

2. 组织分析研究矿井地质构造、水文变化规律,及时修改地质说明书和图纸,并提出该项工作的建议;

3. 参加矿井远景规划,年、季、月度作业计划,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编制和审定,参与采区设计和技术作业规程编制的有关工作;

4. 负责各种基础图件、月报表和储量报表的审核,主持储量报损、注销工作;

5. 参与制定和审核矿井生产勘探方案钻孔设计,积极推广勘探新技术、新工艺,提高业务水平台;

6. 经常向总工程师和矿长汇报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六、测量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

1. 负责测量组的业务技术管理工作;

2. 负责组织好现场学习、执行《测量规定》、《规定》、《实施细则》、组织部开展质量标准化活动;

3. 负责组织较大规模的联系测量、大型贯通测量工作;

4. 负责组织测量业务分析会,布置发送测量情况联系单;

5. 负责组织测量资料的审核、整理与归档工作;

6. 负责安排仪器的定期检查、校正工作;

7. 负责组织测量人员的技术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积极推广使用新技术、新方法;

8. 负责审核有关人员提供的生产、安全及设计所需的测量资料。

十七、水文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

在总工程师领导下,负责矿井水文地质技术工作。

1. 负责为生产建设提供各种水文地质资料或专项报告;

2. 负责及时对采掘生产进行水害分析和预测预报;

3. 负责编制探放水设计,并进行现场技术指导;

4. 负责提供水文地质补充勘探设计;

5. 负责为生活供水提供水文地质资料,编制水源勘探和水源设计;

6. 负责及时填绘各种水文地质图,掌握地下水的动态变化;

7. 不断总结矿井水文地质规律,探索防治水有效办法。

第二章 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生技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1、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组织生产过程中,要认真贯彻党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2、制定并汇同有关部门审批本企业安全生产技术措施、《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并督促检查贯彻执行情况。

3、在设计、生产及基建过程中,要坚持按"三大规程"和设计规范办事。

4、从技术角度研究安全方面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及时解决安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技术问题,定期编制各项生产、施工中的灾害预防和处理的安全技术措施,预防事故发生。

5、图纸资料齐全。准确掌握工程地质资料,及时填绘井上、下对照图,采、掘工程平面图,地面、井下供电系统图,井下电气设备布置图,管路系统图,运输系统示意图,KJ78监控系统及通讯、信号、照明系统示意图。建设工程项目应有施工图、安全技术措施和《作业规程》,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必须做到"三同时"。

6、严格质量标准化管理工作,严把工程质量关,坚决按质量标准化要求检查验收采、掘、机、运、通工程。

7、经常深入现场,了解安全生产状况,收集安全生产技术的经验教训和规律资料,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指导安全生产。严肃查处"三违"人员,发现取措施消除,不能处理的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企业发生事故,应积极配合抢险工作,参与事故调查,参与制定预防同类事故发生的措施制定工作。

8、加强机电设备的管理,按时编制和安排机电设备的定期维修计划,要求固定设备达到100%完好率,采掘移动设备完好率达到80%以上,井下供电严格做到"三无,四有、两齐、三全、三坚持、十不准",严禁使用失爆电器设备。

9、加强矿井提升、通风、排水等设备的管理工作,做好雨季"三防"设备和避雷器的检查及检修计划安排工作。

10、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工作。

11、参加每旬的安全大检查工作。

12、协助总工搞好采掘布署规划,保证采掘工作面的正常接替,做到安全、可靠、经济。

二、安全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1、坚持督促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以及行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在矿长和安全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管理、监督工作。

2、负责组织制订、修改本单位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参与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三同时"审查和监督,使其符合职业安全卫生技术要求。参与汇审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和工程质量验收工作。

4、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解决有关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现象,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来,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5、会同有关部门,对职工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组织新入矿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配合上级部门搞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组织开展各项安全活动。

6、负责抓好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和防暑降温饮料的计划采购、管理、发放和使用的检查工作。

7、出现事故,要立即配合有关领导采取措施,积极抢救。事后要严格按照事故原因调查分析汇报制度,及时组织人员调查、分析、处理、汇报,总结经验教训,制定预防措施,避免同类事故再次发生,并写出事故调查报告,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做好工伤、亡事故登记,按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8、会同有关部门搞好企业职工安全卫生、健康和劳动保护工作,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9、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络,指导基层安全工作,定期召开安全专业人员会议,加强安全基础建设。

10、监督检查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的合理使用和工程进展情况。

11、负责"一通三防"技术指导及管理,做到"系统合理,风流稳定,风量够用,管理加强,消除不合理的串联通风,防止瓦斯积聚和煤尘飞杨、堆积,严禁"三风"作业,严格瓦斯检查制度,及时编制不同时期的矿井通风系统示意图,并按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12、加强主要通风巷道的维修计划和通风设施的管理,定期组织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工作,加强日常的矿井测风、调风工作和通风瓦斯安全仪器仪表的维护、检修、校正工作。

13、在总工的领导下及时编制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以及通风工程计划。

14、认真组织实施瓦斯鉴定、反风演习、通风阻力测定,保证通风设备安全、可靠运转。

15、编制临时停风、瓦斯排放和密闭破除等安全和施工措施,编制、审批有关作业规程。

16、按有关规定要求进行风量测定,粉尘、瓦斯检查和火灾监测等工作,有问题时要及时调整通风系统,消除隐患,杜绝事故发生。

17、负责全矿通风系统的调整、瓦斯检查、风量测定、局扇部通风管理、监控系统管理,保证井下各用风点有足够的新鲜风流,严格做到通风的"十六字"方针。

18、及时进行新建通风设施工程质量验收和"一通三防"质量全面验收。

19、认真实施作业规程、施工措施,及时收集通风资料,做好通风档案工作,上报资料及时准确。

20、负责全矿防尘系统管理。对主要大巷、井底车场、采区上下山、总回风巷、采区回风巷等的粉尘定期冲刷,并按规定及时对采、掘工作面的粉尘进行测定分析。

三、机电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各项机电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规定、机电设备检修标准、完好标准进行检查与维修,确保机电设备完好。

2、负责制订和修改各类设备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3、定期组织人员对设备安全进行大检查,对存在重大问题的设备要及时组织维修,确保运行安全。

4、组织对全矿各类重大设备事故和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及时恢复生产,制定措施。

5、负责机械、电气图纸和有关资料的安全措施审查。

6、负责本单位机械、电气操作人员的教育培训。

7、对各科安全装置、仪器、仪表的定期校验、调试等工作,确保完整、灵敏可靠。

8、搞好季节性性预防、检测,做好电器保护装置的使用。

9、配合有关部门,有计划的组织好技术、业务培训考核,做到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提高职工的业务素质和自身保护能力。

四、运输队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编制各种管理制度、生产计划、作业规程及机电设备、轨道配件、材料计划。

2、定期对机电设备、轨道、道岔等工程质量进行检查、验收,使之符合标准。

3、加强矿车、运输设备管理,有计划地对机电设备进行维修,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转,消灭失爆现象,杜绝重大机电事故;加强轨道、道岔及上、下山安全设施管理,使安全设施灵敏可靠。

4、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对不安全因素采取相应措施。制订整改计划,杜绝人身或机械事故的发生。

5、有计划地引进并投入先进的安全设备和设施,减少或杜绝机车追尾、碰头、斜巷跑车事故。

6、对信号把钩工、电机车司机等特殊工种进行技术培训,提高各工种的技术素质,做到持证上岗。

7、坚持对事故分析和及时处理制度,并制订相应防范措施。

五、物资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全矿范围的安全生产负责,建立健全物资安全保障制度。

2、负责按计划、保质保量及时供应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所需设备材料。

3、贯彻执行《仓库防火安全管理细则》及《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规定》,

4、对购入设备、配件及有关材料的质量负责,质量必须符合安全标准要求。

5、储存、发放物资要符合物资安全管理要求。

6、负责本部部门的隐患治理。

六、后勤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建立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规章制度及各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负责本部门的安全工作,组织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和隐患治理。

3、负责本单位食堂、所属库房的安全防火管理和饮食卫生工作,防止火灾和食物中毒。

4、负责所属生活锅炉、民用液化气瓶、电气设备及其它设备的安全管理。

5、负责行政、生活设施等的安全管理。

6、负责本部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上报工作。

七、医疗卫生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

1、认真做好入矿新工人、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健康检查,组织职工定期体检,健全职业病档案,搞好职业病防治工作。

2、认真做好工业卫生知识的宣传和监督检查工作。

3、在企业内任何场所发生伤人事故时,要立即携带救护工具,到现场抢救。

4、负责医疗事故管理、处理和上报。参加工伤鉴定,负责提出医学鉴定依据。

5、负责作业场所尘毒点、高温点的监测、统计、上报,并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预防和改进意见。

八、经营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及时传达、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坚持生产经营与安全"五同时"原则。

2、在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经营,发现违反这全生产制度、规定和安全技术规程的行为,应立即制止并向有关领导报告,及时通知安全监督部门共同处理,严禁违章指挥。

3、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出现不安全因素、险情和事故时,要果断采取措施,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并通知有关职能部门,防止事态扩大。

4、参加安全大检查,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对各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在生产经营会议上给予表扬或批评。

5、对涉及安全措施资金要优先保证,并根据年度计划对技措工程的安排,按照工程进度及时解决工程所需资金。对涉及安全所需的物资要优先按时组织购回。

九、保卫科安全生产责任

1、认真贯彻贯彻执行消防法,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做好防火、灭火等消防工作。

2、掌握企业主要生产过程的火灾特点,经常深入基层监督检查火源、火险及灭火设施的管理。

3、负责对全矿进行防火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负责指导义务消防人员的训练工作。

4、负责对本单位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的管理、运输、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并做好保卫工作。

5、负责组织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检查,负责组织火灾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统计、上报工作。

6、负责本单位公共娱乐场所防火安全工作的检查、监督工作。

7、定期负责对本单位的消防、设备、和防雷装置的检查检验,参与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消防设施、设备、防雷装置的验收工作,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负责追查并限期整改。

十、工会组织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并监督执行。

2、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对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侵犯从业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纠正。对忽视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现象及时提出批评和建议,督促和配合有关部门及时改进,并要求企业及时研究答复。

3、参加安全检查,对有碍安全生产、危害职工安全健康和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有权抵制、纠正和控告。发现危及工人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企业建议组织工人撤离危险场所,企业必须立即做出处理。

4、支持工人保障安全的合理要求。

5、按"四不放过原则",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要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6、协助班组搞好安全建设工作,组织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组织职工开展以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努力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对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要大力表彰。

7、监督、协助行政部门认真执行三级安全教育制度。

8、抓典型,推广安全生产科学管理和开展群众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的先进经验。

9、监督企业是否将劳动保护问题列入职工代表大会的议事日程,如发现问题,工会要督促有关方面解决。

【篇四】反馈清单制责任制

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范本(责任清单)


1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范本(责任清单)


1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范本(责任清单)


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清单)

范 本

(修改说明:各矿井根据矿井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编制修改安全生产责任制,修改后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符合矿井的实际情况,修改后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经矿井的五职矿长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共同审核,并把修改后的责任制在10月27日前发送到安全管理部审核)

2015年4月

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范本编制说明

《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清单)范本》,按照煤矿安全管理重点,选取了与煤矿瓦斯、水害、火灾、粉尘、顶板、机电等灾害管理事项密切相关的企业董事长、总工程师、煤矿矿长、煤矿通防科长等19个主要岗位;按照“党政同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选取了企业党委书记、企业生产副总经理、经营副总经理、企业人力资源和物资供用部门负责人、经营矿长等18个重要岗位;采用“职责定位+职责范围+职责清单”模式组织编写。其中:主要负责人5个岗位、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4个岗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8个岗位。

1.主要负责人: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煤矿矿长和党委书记。其安全生产责任制以新《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规定的七项职责、煤矿安全“双七条”规定为基础,按照《中共省委办公厅关于贯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要求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通知》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等要求,结合我省国有重点煤矿企业安全管理实际情况,按照《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主要负责人职责构架编写。

2.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企业安全副总经理(安监局长)、企业安全监察局主要负责人(常务副局长)、煤矿安全监察处处长、安全监察处主任工程师。其安全生产责任制以新《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七项职责、煤矿安全“双七条”规定为基础,结合《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职业病防治法》、《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煤矿防治水规定》、《省煤矿瓦斯综合治理与利用办法》、《省煤矿防治水和水资源化利用管理办法》等规程标准,按照《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管理机构职责构架编写。

3.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企业负有安全生产职责的总工程师、副总经理、副总工程师和人力资源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煤矿负有安全生产职责的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和经营副矿长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其安全生产责任制参照新《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七项职责,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结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职业病防治法》、《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省煤矿瓦斯综合治理与利用办法》、《省煤矿防治水和水资源化利用管理办法》等规程标准和我省国有重点煤矿安全管理的具体情况,按照承担的主要职责在前,参与负责的职责在后的顺序进行编写。

2015年4月1日

1.企业董事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2.企业党委书记安全生产责任制………………………………………

3.企业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4.企业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5.企业安全副总经理(安监局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6.企业生产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7.企业基本建设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8.企业经营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9.企业通风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10.企业生产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11.企业地测(防治水)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12.企业机电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13.企业安全监察局主要负责人(常务副局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4.企业通防部门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5.企业生产技术部门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6.企业财务部门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7.企业地测防治水部门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8.企业机电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9.企业供应部门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20.企业人力资源部门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21.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22.矿党委书记安全生产责任制…………………………………………

23.矿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24.安全监察处处长(安全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25.采煤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26.掘进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27.机电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28.经营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29.安全监察处主任工程师(安全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30.矿通风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31.矿地测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32.矿机电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33.矿通防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34.矿通风区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35.矿技术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36.矿地测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37.矿调度所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董事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董事长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全面负责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1.组织制定企业董事会成员和分管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审定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组织审定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负责审批企业安全生产规划,确定企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5.负责建立董事会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并定期组织召开。

三、组织制定、督促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6.组织审定企业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及考核制度,并督促经理层落实。

四、保证安全生产必需的资金投入

7.负责审批企业年度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保证安全费用足额提取和使用,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

五、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8.负责组织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督促经理层落实。

9.定期召开企业安全工作会议,每季度至少检查1次突出矿井防突措施的落实情况。

10.组织开展或督促经理层开展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督促经理层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1.负责审批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至少参加1次煤矿应急救援演练。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12.按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13.负责组织事故抢险救援。

八、组织保障

14.负责建立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和管理机构,依法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九、依法办企,依法管企

15.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

16.负责企业及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依法生产和建设。

17.督促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依法办理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督促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主要负责人参加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并合格。

十、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与考核

18.督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负责企业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

19.督促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督促经理层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核部门汇报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20.落实对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及责任单位的处理意见;督促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21.督促落实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

十一、其他

22.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企业党委书记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党委书记主持企业党委全面工作,是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副主任,负责企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和安全文化建设工作,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原则,与董事长、总经理共同承担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组织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组织制定企业党委班子成员、分管部门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参与审定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参与审定安全生产规划、规章制度

3.参与审定企业安全生产规划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三、组织制定、督促实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计划

4.组织制定企业安全文化发展规划、年度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计划,并督促实施。

四、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5.组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研究企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督促制定相关保障措施。

6.每年至少检查1次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五、参与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

7.参与较大及以上事故的抢险救援,负责安全保卫、信息发布、善后处理等工作。

六、组织保障

8.负责召集和主持党委会,研究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选聘、任免等干部任免事项;督促相关部门将干部任免情况告知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

9.监督企业及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七、参与企业安全生产重大决策

10.参加企业安全办公会,对安全生产重大事项、重大安全决策提出意见。

八、负责或参与安全生产职责落实和考核

11.负责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党委工作考核内容,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12.监督检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督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参与企业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

13.落实对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及事故单位的处理意见。

九、其他

14.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企业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总经理是企业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是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副主任,与董事长、党委书记共同承担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全面负责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1.组织制定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

二、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审批安全生产规划和年度计划

2.组织制定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安全会议、安全技术管理、隐患排查治理、事故调查处理、职业危害防治等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组织制定企业安全生产规划、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组织审定瓦斯治理、水害防治等中长期规划。

4.负责审定瓦斯、水、火、粉尘等重大灾害防治计划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计划,并监督落实;按规定组织审批重大安全技术措施。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培训计划

5.参与审定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并督促相关部门落实。

四、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6.落实企业年度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落实年度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监督检查投入使用情况。

  五、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7.每月至少召开1次总经理安全办公会议;每季度组织召开1次“一通三防”专题会议和防治水专题会议;每季度至少检查1次突出矿井防突措施落实情况。

8.组织落实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督促为从业人员依法办理工伤保险。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9.组织制定并实施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0.每年至少参加1次煤矿应急救援演练。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11.按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12.负责指挥或参与事故抢险救援。

八、报告安全生产情况

13.负责向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负责向董事会、业绩考核部门汇报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14.负责每年向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报告1次瓦斯治理、水害防治和安全生产工作;督促相关部门每季度向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报告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九、组织保障

15.组织制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审查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方案。

16.落实企业董事会(党委)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决定。

十、依法办企,依法管企

17.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

18.依法对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下达生产计划,并监督落实。

19.督促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依法生产和建设。

20.督促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依法办理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督促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主要负责人参加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并合格。

十一、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与考核

21.督促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参与企业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

22. 落实对事故责任人及事故单位的处理意见;督促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23.督促落实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

十二、其他

24.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企业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总工程师全面负责技术管理工作,是企业安全生产技术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企业“一通三防”、水害防治等工作。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1.组织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体系。

2.组织制定企业副总工程师、分管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参与审定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

3.组织编制企业安全生产规划、年度生产建设计划、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负责审批企业瓦斯治理、水害防治等中长期规划。

4.组织制定企业“一通三防”、水害防治人员培训计划,督促检查培训和考核情况。组织制定企业“一通三防”、水害事故等应急救援预案。

5.组织制定企业“一通三防”、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标准;组织开展“一通三防”、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组织开展火工品管理监督检查工作。

6.组织审查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报告;检查指导矿井开展煤层突出危险性鉴定、煤层瓦斯参数测定、煤层自燃倾向性鉴定和煤尘爆炸性鉴定工作。

7.审批突出煤层突出区域划分、瓦斯综合治理“一矿一策、一面一策”、突出矿井井巷揭煤防突专项设计、区域综合防突措施、保护层开采计划和被保护层开采设计、突出矿井新水平和新采区防突设计等;审批区域瓦斯治理措施、保护层开采设计、区域瓦斯抽采达标评判、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保护层开采效果考察报告等。

8.审批矿井地质报告、建井地质报告、地质或水文地质补勘报告、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矿井闭坑报告、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报告和“三下开采”试采总结报告等;审批矿井防水煤(岩)柱留设、地质或水文地质补勘设计和防治水“一矿一策、一面一策”等。

9.审批矿井安全生产系统重大隐患治理方案,并督促落实。负责审批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安全技术措施。

10.组织审批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新工艺入井试验的安全技术措施并负责实施。

11.每季度至少组织召开1次“一通三防”和水害防治专题会议,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对突出矿井防突措施落实情况检查。

12.检查指导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编制生产接替计划,合理安排生产布局,实现开拓煤量、准备煤量、回采煤量和安全煤量的平衡。

13.检查指导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编制采掘工作面水文地质情况分析报告、各类防治水工程效果验证报告和地面防治水工程设计、矿井防水煤(岩)柱设计、采掘工作面探放水设计等。

14.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制度、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等制定和执行情况。

15.督促企业副总工程师及分管部门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16.督促检查矿井瓦斯管理预警分析处置工作的落实情况。

17.参与瓦斯浓度超限3%及以上事故追查工作;指导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瓦斯浓度超限3%以下事故追查工作。

18.制止采场布置、采掘接替等不符合规定组织生产行为。

19.制止和查处超通风能力生产、瓦斯超限作业、不执行防突措施或措施执行不到位、瓦斯抽采不达标、安全监控系统不完善组织生产等行为。

20.制止防排水系统不符合规定、受水害威胁的采掘工作面未采取防治水措施或执行不到位组织生产行为。

21.制止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不到位组织生产行为。

22.检查指导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3.每年至少分别参与指挥1次瓦斯爆炸、火灾、煤与瓦斯突出和突水事故等应急救援演练。

24.督促落实职责范围内的生产安全事故防范措施。

25.督促落实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

26.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企业安全副总经理(安监局长)

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安全副总经理(安监局长)在总经理领导下,履行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一、组织或参与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组织制定分管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参与审定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

2.督促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编制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组织或参与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3.组织制定企业安全培训计划,监督检查安全培训、考核工作情况。

4.参与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

三、督促落实企业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5 .负责制定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6. 负责矿山救护队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救护装备和设施、质量标准化建设等工作。

7.参与制定企业安全生产规划。

8.参与制定瓦斯、水害、火灾、粉尘、顶板、机电运输等重大灾害预防措施和治理方案。

四、组织或参与应急救援演练

9.监督检查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应急救援演练工作开展情况;参与指挥“一通三防”、透水等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五、检查安全生产状况、排查事故隐患

10.监督检查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每季度至少参加1次防突专项检查;每年至少组织1次安全培训专项检查。

11.监督检查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等。

12.总结分析生产安全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制定防范措施,并监督落实。

13.监督检查领导干部带班下井等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六、履行职责,制止违章

14.负责每季度向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报告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15.负责制定企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决定、年度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评比考核办法等;组织企业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负责向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议提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

16.督促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依法办理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监督检查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并合格。

17.制止无证或证照过期组织生产建设行为(制止无果的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和董事会);查处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行为;查处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行为;查处单班下井人数超过规定和井下作业人员超时作业行为。

18.查处瓦斯、水、火等灾害治理措施不到位组织生产行为;查处生产系统不符合规定组织生产行为。

19.负责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查处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不到位组织生产行为。

20.监督检查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

21.组织瓦斯浓度超限3%及以上事故追查;监督瓦斯浓度超限3%以下事故追查。

七、落实事故隐患整改措施

22.参加事故抢险救援,配合协助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织对较大涉险事故调查;监督检查非人身事故调查;督促事故责任人和事故责任单位处理和防范措施落实。

23.组织落实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督促相关部门及时反馈落实情况。

八、其他

24.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企业生产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生产副总经理在总经理领导下,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一岗双责”的原则,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1.组织制定分管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参与审定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

2.负责依法依规组织生产,杜绝矿井超层越界开采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行为。

3.杜绝生产系统不符合规定组织生产行为和防治瓦斯、水、火等灾害治理措施不到位组织生产行为。

4.指导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合理生产布局;组织开展矿压治理和顶板管理工作。

5.负责确定开采方法、采掘工艺和支护方式,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

6.督促相关部门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和大型设备检查维修台账。

7.监督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开展生产系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8.组织开展煤矿采掘专业、机电运输安全检查和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工作。

9.指导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落实机电运输等重大隐患治理方案和措施。

10.监督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调度工作,督促调度室建立完善各类调度台帐,记录干部下井、带班信息;保证生产调度系统通讯畅通。

11.组织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开展冬季和雨季“三防”工作。

12.负责落实分管范围内的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

13.参与制定企业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参与审查企业安全生产、瓦斯治理、水害防治等中长期规划。

14.参与制定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计划。

15.参与审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6.每年至少参与指挥1次矿井瓦斯爆炸、火灾、煤与瓦斯突出、突水等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17.参与生产安全事故或较大涉险事故抢险救援。

18.配合事故调查,按职责权限落实防范措施。

19.按职责权限落实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

20.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企业基本建设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基本建设副总经理在企业总经理领导下,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一岗双责”的原则,履行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管理职责。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1.组织制定分管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参与审定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

2.组织开展煤矿建设项目前期可行性研究、安全预评价、职业病危害预评价、项目核准或备案;负责煤矿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安全设施设计及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初审工作;负责申请煤矿建设项目设计审查和开工备案等工作。

3.负责煤矿建设项目依法建设。

4.组织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工作。

5.负责落实煤矿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的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负责落实煤矿建设项目安全投入等工作。

6.负责审查煤矿建设项目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资质和承包合同。

7.监督检查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协议和救护协议。

8.组织审定煤矿建设项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9.监督检查煤矿建设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和操作规程。

10.负责建设单位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工作;组织制定煤矿建设项目重大灾害治理方案

11.组织或参与煤矿建设项目安全大检查、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监督事故隐患整改。

12.参与制定企业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参与审查企业瓦斯治理、防治水等中长期规划。

13.参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监督检查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和监理单位岗位人员持证上岗。

14.参与制定煤矿建设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5.负责煤矿建设项目应急救援演练。监督煤矿建设项目应急救援演练工作开展情况;参与煤矿建设项目“一通三防”、透水等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16.组织或参与煤矿建设项目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配合煤矿建设项目事故调查,按职责权限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17.负责落实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

18.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企业经营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经营副总经理在总经理领导下,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一岗双责”的原则,履行企业运营管理职责。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1. 组织制定分管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参与审定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

2.负责编制企业年度安全费用提取计划,并监督落实。

3.负责落实瓦斯治理、水害防治等专项资金。

4.监督检查安全设施、安全装备等安全工程资金使用情况。

5.参与制定企业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参与审查企业瓦斯治理、防治水等中长期规划。

6.参与制定企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落实安全教育培训资金。

7.参与制定企业重大隐患的排查治理方案。

8. 参与事故抢险救援,配合事故调查,负责向事故调查组提供安全生产责任人年薪,协助事故调查组查清事故经济损失;落实抢险救援资金。

9.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企业通风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通风副总工程师在总工程师领导下,履行“一通三防”职责,对“一通三防”技术管理工作负责。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1.组织制定企业“一通三防”管理制度、技术管理制度,审查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操作规程。

2.审查矿井瓦斯综合治理“一矿一策、一面一策”,突出矿井井巷揭煤防突专项设计、保护层开采计划和被保护层开采设计、突出矿井新水平和新采区防突设计等。

3.监督检查两个“四位一体”防突措施的落实情况。组织审查区域瓦斯治理措施、保护层开采设计、区域瓦斯抽采达标评判、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保护层开采效果考察报告等。

4.监督检查矿井通风、瓦斯抽采、防灭火及安全监控系统情况;开展火工品管理监督检查工作。

5.监督检查矿井瓦斯管理预警分析处置工作的落实情况。

6.监督检查矿井“一通三防”图纸、报表和台账。

7.督促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总工程师、通风副总工程师及通防部门做好“一通三防”等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8.组织制定企业“一通三防”管理制度和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标准;组织开展“一通三防”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9.负责“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督促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总工程师、通风副总工程师及通防部门建立矿井“一通三防”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组织审查矿井“一通三防”重大灾害防治和隐患治理技术方案,并督促落实。

10.制止超通风能力、瓦斯超限作业、不执行防突措施或措施执行不到位、瓦斯抽采不达标组织生产等行为。

11.检查职责范围内的特种作业人员接受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

12.检查指导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煤层突出危险性鉴定和煤层突出区域划分、煤层瓦斯参数测定、煤层自燃倾向性和煤尘爆炸性鉴定等工作。

13.指导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制定企业“一通三防”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4.每年至少参与1次矿井“一通三防”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15.参与编制企业安全生产规划、年度生产建设计划;组织制定企业瓦斯治理中长期规划。

16.参与瓦斯浓度超限3%及以上事故追查;指导瓦斯浓度超限3%以下事故追查。

17.配合“一通三防”事故调查工作,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18.督促落实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

19.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企业地测(防治水)副总工程师

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地测副总工程师在总工程师领导下,履行地测防治水职责,负责地测防治水技术管理工作。安全生产责任如下:

1.组织制定企业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技术管理制度,审查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操作规程。

2.负责制定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计划。

3.审查矿井防隔水煤(岩)柱、地质或水文地质补勘、“三下一上”开采和防治水工程设计;审查矿井防治水“一矿一策、一面一策”。

4.审查矿井地质报告、建井地质报告、地质或水文地质补勘报告、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和矿井闭坑报告等。

5.监督检查矿井采掘工作面水文地质情况分析报告、地质和水文地质预报、探放水设计、防治水工程设计和效果验证报告等编制及落实情况。

6.负责组织开展主要地质构造(含导水断层、陷落柱)和主要充水因素等探查治理工作。

7.杜绝未经批准擅自开采各类保护煤柱行为,确保采掘活动在采矿许可证批准范围内。

8.负责地质防治水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定期组织开展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工作。

9.组织开展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10.督促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按规定建立三维地震工作站、水化学实验室和水动态观测系统。

11.督促检查地测防治水基础图纸、资料和台账。

12.召开有关地质防治水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地质防治水重大问题。

13.组织制定企业水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至少参与1次水害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14.参与审查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15.参与编制企业安全生产规划、年度生产建设计划;组织编制企业防治水中长期规划。

16.参与检查矿区雨季“三防”工作。

17.参与水害事故抢险救援,配合事故调查,按职责权限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18.落实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

19.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企业生产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生产副总工程师在总工程师领导下,履行安全生产技术管理职责,协助企业生产副总经理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1. 指导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生产布局、采场接替工作。

2.负责审查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水平、采区设计。

3.负责选择开采方法和支护方式,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

4.负责矿压治理和顶板管理工作。

5.监督检查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贯彻落实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情况。

6.负责采煤、掘进、巷修等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7.落实矿区冬季和雨季“三防”工作。

8.负责查处顶板管理措施执行不到位组织生产行为;参与查处“一通三防”、水害防治措施执行不到位组织生产行为。

9.参与审查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10.参与制定企业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参与审查企业瓦斯治理、防治水等中长期规划。

11.参与制定企业从业人员培训计划;检查职责范围内的特种作业人员接受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

12.参与制定企业重大隐患的排查治理方案。

13.参与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参与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14.配合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落实职责范围内的事故防范措施。

15.督促落实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

16.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企业机电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机电副总工程师在企业总工程师领导下,履行机电运输技术管理职责,协助分管副总经理负责机电运输安全管理工作。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1.组织检查矿井提升、运输系统和矿井供电系统的安全运行情况。

2.组织审查矿井提升、运输、供电系统技术改造方案;组织审查大型设备安装、拆除安全技术措施。

3.负责建立机电运输设备台账。

4.组织审查年度机电运输设备大修和更新计划;指导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停产检修工作。

5.督促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完善供电、提升、运输系统和主要通风机、压风机、主排水泵、瓦斯抽采泵、瓦斯发电机组及选煤厂等安全保护装置。

6.负责组织机电运输设备、材料检测检验,防止非防爆、阻燃、无煤安标志(MA)的设备、器材、仪器仪表等矿用产品入井。

7.负责制定极端天气条件下矿区供电安全保障措施。

8.检查冬季和雨季“三防”工作。

9.组织机电运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0.参与查处机电运输系统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11.参与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组织机电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

12.参与审查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13.参与制定企业年度安全生产计划。

14.参与制定企业从业人员培训计划;检查职责范围内的特种作业人员接受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

15.参与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6.每年至少参与1次机电运输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17.参与事故抢险救援,配合事故调查;按职责权限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18.督促落实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

19.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企业安全监察局主要负责人(常务副局长)

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安全监察局是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其主要负责人(常务副局长)在企业安全副总经理(安监局长)领导下,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一、组织或参与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负责编制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负责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编制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操作规程。

2.参与制定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指导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组织或参与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

3.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安全培训及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工作。

4.监督检查企业所属安全培训机构培训、考核工作情况。

三、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5.参与制定企业安全生产规划;督促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编制和落实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6.负责建立重大事故隐患台账,督促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落实重大事故隐患上报工作。

7.负责制定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8.监督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制定瓦斯、水害、火灾、粉尘、顶板、机电运输等重大灾害预防和治理方案。

四、组织或参与应急救援演练

9.监督检查应急救援演练开展情况。

五、检查安全生产状况、排查事故隐患

10.监督检查领导干部带班下井、跟班等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11.组织制定事故隐患分级管理制度;对重大事故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及时提交企业安全办公会议。

12.统计分析生产安全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制定防范措施,并监督落实。

13.监督检查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

六、履行职责,制止违章

14.负责起草企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决定、年度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考核评比办法等。

15.督促相关部门和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落实重大隐患治理方案。

16.监督检查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依法办理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监督检查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并合格。

17.制止并报告无证或证照过期组织生产建设行为;查处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行为;查处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作业行为;查处单班下井人数超过规定和井下作业人员超时作业行为。

18.查处瓦斯、水、火等灾害治理措施不到位组织生产行为;查处生产系统不符合规定组织生产行为。

19.负责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查处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不到位组织生产行为。

20.组织瓦斯浓度超限3%及以上事故追查;监督瓦斯浓度超限3%以下事故追查。

七、落实事故隐患整改措施

21.参与事故抢险救援,配合事故调查;监督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22.组织对较大涉险事故调查,监督非人身事故调查。

23.监督落实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并及时反馈。

24.受理、查处安全生产举报事项。

八、其他

25.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企业通防部门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通防部门是企业“一通三防”工作管理部门,其主要负责人在企业总工程师领导和企业通防副总工程师业务指导下,履行“一通三防”安全技术管理职责。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1.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组织召开“一通三防”专题会议。

3.审查矿井瓦斯综合治理“一矿一策、一面一策”,突出矿井井巷揭煤防突专项设计、保护层开采计划和被保护层开采设计、突出矿井新水平和新采区防突设计等。

4.组织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煤层突出危险性鉴定、煤层突出区域划分、煤层瓦斯参数测定、煤层自燃倾向性和煤尘爆炸性鉴定等工作。

5.检查矿井瓦斯管理预警分析处置工作的落实情况。

6.检查矿井通风、瓦斯抽采、防灭火及安全监控系统情况。

7.检查矿井“一通三防”图纸、报表和台账。

8.制止超通风能力生产、瓦斯超限作业、不执行防突措施或措施执行不到位、瓦斯抽采不达标组织生产等行为。

9.督促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总工程师、通风副总工程师及通防部门做好“一通三防”等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10.组织开展“一通三防”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组织开展火工品管理监督检查工作。

11.负责“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矿井“一通三防”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审查矿井“一通三防”重大灾害防治和隐患治理技术方案,并督促落实。

12.参与编制企业安全生产规划、年度生产建设计划和瓦斯治理中长期规划。

13.编制年度“一通三防”灾害治理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

14.参与制定“一通三防”人员培训计划;监督检查“一通三防”特种作业人员接受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

15.参与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6.参与“一通三防”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每年至少分别参与1次矿井瓦斯(煤尘)爆炸、火灾、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17.参与瓦斯浓度超限3%及以上事故追查;指导瓦斯浓度超限3%以下事故追查。

18.配合“一通三防”事故调查工作,按职责权限督促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19.督促落实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

20.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企业地测防治水部门主要负责人

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地测防治水部门是企业地测防治水业务管理部门,其主要负责人在企业总工程师领导和企业地测(防治水)副总工程师业务指导下,履行地测防治水安全技术管理职责。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1.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协助审查煤矿(涉煤子、分公司)防隔水煤(岩)柱、地质或水文地质补勘、“三下一上”开采和防治水工程设计和矿井防治水“一矿一策、一面一策”。

3.协助审查矿井地质报告、建井地质报告、地质或水文地质补勘报告、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和矿井闭坑报告。

4.监督检查矿井采掘工作面水文地质情况分析报告、地质和水文地质预报、探放水设计、防治水工程设计和效果验证报告等。

5.负责开展主要地质构造(含导水断层、陷落柱)和主要充水因素等探查治理工作。

6.制止未经批准擅自开采各类保护煤柱行为,确保采掘活动在采矿许可证批准范围内。

7.负责地质防治水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定期组织开展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工作。

8.负责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9.指导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按规定建立三维地震工作站、水化学实验室和水动态观测系统。

10.督促检查地质防治水基础图纸、资料和台账。

11.参与编制企业安全生产规划、年度生产建设计划;负责编制企业防治水中长期规划。

12.参与检查矿区雨季“三防”工作。

13.参加有关地质防治水专题会议,提出地质防治水重大问题的解决意见。

14.负责编制企业水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至少参加1次水害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15.参与水害事故抢险救援,配合事故调查,按职责权限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16.落实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

17.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企业生产技术部门主要负责人

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生产技术部门是企业生产技术业务管理的主管部门,其负责人在生产副总经理领导和企业生产副总工程师业务指导下,履行生产技术和生产调度管理等职责。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1.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指导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合理安排生产布局和采场接替,审查水平、采区和采掘工作面设计;制止和纠正不合理的集中生产行为。

3.指导矿井科学选择开采方法和支护方式,淘汰落后生产工艺、材料和设备。

4.组织开展顶板管理、矿压治理等工作,监督检查采掘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和落实情况。

5.负责开展职责范围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止矿井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行为。

6.负责企业日常安全生产调度管理工作,督促建立完善各类调度台账,督促生产调度系统按照应急程序处置生产安全安全事故和矿井紧急情况。

7.组织开展生产调度系统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参与安全检查、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

8.参与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冬季和雨季“三防”检查工作。

9.参与编制企业安全生产规划、年度生产建设计划;参与编制企业瓦斯治理、水害防治等中长期规划。

10.参与制定职责范围内人员培训计划,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特种作业人员接受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

11.参与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参与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12.参与生产安全事故或较大涉险事故抢险救援。

13.配合事故调查,按职责权限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14.落实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

15.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企业机电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

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机电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在分管副总经理领导和企业机电副总工程师业务指导下,履行机电运输安全管理职责。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1.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检查机电运输岗位工种接受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

3.监督检查矿井提升、运输系统和矿井供电系统的安全运行情况。

4.审查矿井提升、运输、供电系统技术改造方案;审查大型设备安装、拆除安全技术措施。

5.建立机电运输设备台帐。

6.指导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完善供电、提升、运输系统和主要通风机、压风机、主排水泵、瓦斯抽采泵、瓦斯发电机组、及选煤厂等安全保护装置。

7.负责开展机电运输设备、材料检测检验工作;防止非防爆、阻燃、无煤安标志(MA)的设备、器材、仪器仪表等入井。

8.制定落实极端天气条件下矿区供电安全保障措施。

9.监督检查冬季和雨季“三防”工作。

10.落实机电运输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机电运输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档案;组织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开展副井提升系统、井下辅助运输系统等专项检查。

11.监督检查机电运输岗位人员按章操作情况,参与查处机电运输系统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12.督促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编制机电运输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3.负责机电设备的维修管理指导工作,确保设备维修后的各项安全性能指标符合维修质量标准的要求;参与审查年度机电运输设备大修和更新计划;参与指导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停产检修工作。

14.参与审查机电运输岗位安全培训计划,参与开展机电运输岗位工种业务培训。

15.参与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落实机电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

16.参加有关安全生产会议,监督检查机电运输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

17.每年至少参加1次机电运输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18.参与事故抢险救援,配合事故调查;按职责权限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19.督促落实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

20.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企业财务部门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财务部门主要负责人在总经理(经营副总经理)领导下,履行财务管理职责。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1.负责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2.参与制定企业安全生产规划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专项资金。

3.参与审定企业年度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落实并监督安全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

4.参与审定企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落实相关资金。

5.参与事故抢险救援,落实抢险救援资金;配合事故调查,协组事故调查组查清事故经济损失,落实事故防范措施整改资金。

6.按职责权限,督促落实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罚款的交纳情况。

7.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企业供应部门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供应部门主要负责人在分管副总经理领导下,履行设备采购供应安全管理职责。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1.负责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企业设备采购与供应相关管理制度,保障安全生产物资供应和调配。

3.负责火工品的采购、储存、运输等安全管理工作。

4.负责设备性能检测、检验单位的资质审核。

5.参与应急救援演练和事故抢险救援,落实企业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和抢险救灾设备;监督检查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应急救援物资和抢险救灾设备的储备情况。

6.参与设备、器材招投标工作;负责采购符合国家矿用产品安全质量标准的设备、材料、器材和仪器仪表。

7.参与设备、器材、仪器仪表的检测、检验工作;禁止非防爆、阻燃、无煤安标志(MA)的设备、器材、仪器仪表入库、入井。

8.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企业人力资源部门主要负责人

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人力资源部门主要负责人在分管经理的领导下,履行人力资源规划、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劳动关系管理、绩效和职位管理职责。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1.负责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2.负责制定年度安全培训、“三项岗位人员”培训计划。按规定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考核,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

3.负责制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定岗定编方案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方案;按职责权限,负责落实并监督配备符合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负责制定企业劳动定员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建立完善劳动定员管理制度,检查和纠正井下作业人员超时作业行为。

5.负责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负责制定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及发放标准;监督检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情况。

6.负责制定企业安全结构工资制度。

7.按干部管理权限监督检查干部带班下井、跟班情况。

8.按职责权限落实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见;负责生产安全事故单位经济处罚涉及工资总额的扣减。

9.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矿长是煤矿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矿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1.组织审定矿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落实《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

2.组织制定班子成员和分管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审查安全生产规划

3.组织审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年度安全生产计划。

4.负责按照矿井核定生产能力组织生产。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5.组织审定安全培训计划。组织职工全员培训、新工人岗前培训等,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安全培(复)训。

四、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6.组织制定并落实年度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7.负责落实矿井瓦斯、水、火、粉尘等重大灾害防治和重大隐患治理计划;负责重大安技措工程的组织实施。

五、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8.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

9.组织审定隐患排查治理方案。每月至少组织并参加1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一通三防”、防治水专项检查。

10. 确保矿井通风系统可靠,严禁无风、微风、循环风冒险作业;按规定审批瓦斯日报表、突出煤层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报告、井下烧焊措施等。

11.负责落实瓦斯综合治理五项指标(保护层开采面积、钻孔量、抽采量、抽采率、瓦斯治理工程),做到瓦斯抽采达标、防突措施到位、监控系统有效、瓦斯超限立即撤人,严禁违规作业。

12.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并督促落实;每月带班下井不少于5次。

13.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依法为从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和办理工伤保险。

14.负责主持召开矿长安全办公会,听取安全工作汇报,研究解决生产安全问题。

15.负责每半年向煤矿安全监察分局汇报1次瓦斯治理、防治水情况和安全生产工作。

16.保证井下机电和所有提升设备完好,严禁非阻燃、非防爆设备违规入井。

17.每月组织不少于1次的重大安全隐患排查。

六、组织审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8.组织审定矿井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组织开展矿井综合或专项应急救援演练。

19.组织指挥事故抢险救援。发生事故和重大灾害时,负责启动事故应急响应。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20.负责向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及煤矿企业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21.组织涉险事故、非人身事故调查。

八、依法办矿,依法管矿

22.依法办理“采矿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保证合法有效;督促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并合格。

23.依法依规组织生产或建设,杜绝超层越界开采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行为;落实井下探放水规定,严禁开采防隔水煤柱。

24.依法办理煤矿建设项目相关手续,按照 “一井一制”原则管理煤矿建设项目,并督促煤矿建设项目按设计施工。

九、组织保障

25.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和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十、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与考核

26.落实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

27.落实事故责任人及事故责任单位处理意见。

28.落实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

29.负责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

八、其他

30.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矿党委书记安全生产责任制

矿党委书记主持党委全面工作,是矿安全生产委员会副主任,负责安全宣传教育、安全文化建设等工作,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原则,与矿长共同承担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组织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参与审定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党委班子成员和分管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参与制定安全生产规划、规章制度

3.参与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年度生产建设计划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三、组织制定、督促实施安全宣传教育计划

4.组织制定年度安全宣传教育、安全文化建设计划;参与安全教育培训、考核等监督检查

四、参与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参与制定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参加矿井应急救援演练。

6.参与事故抢险救援,负责安全保卫、信息发布、善后处理等工作。

  五、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7.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领导干部带班下井、跟班情况,每月至少参加1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排查。

8.参加矿长安全办公会议,对重大生产安全问题提出意见。

9.组织党政工团等部门开展安全检查活动。

六、组织保障

10.参与制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方案。

11.负责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选拔任用进行考察培养。

七、安全生产职责落实和考核

12.负责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年终考核的内容,并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13.负责落实对政工干部履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

14.组织制定并监督落实安全生产问责制度,对违反安全生产法规的党员干部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15.按干部管理权限落实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八、其他

16.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矿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矿总工程师是矿安全生产技术第一责任人,对“一通三防”、水害防治等工作负责。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1.组织建立矿安全技术管理体系。

2.组织制定矿副总工程师、分管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参与审定矿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

3.负责审查矿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4.负责编制安全生产规划、年度生产建设计划;负责审批瓦斯治理、水害防治中长期规划。

5.组织制定矿井“一通三防”、水害防治人员培训计划,检查“一通三防”、水害防治特种作业人员接受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

6.组织编制矿井生产接替计划,合理安排生产布局,杜绝不合理集中生产。

7.组织制定矿井“一通三防”、防排水系统等重大隐患治理方案,并督促落实。

8.组织开展矿井通风阻力测定、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突出危险性鉴定和煤层突出区域划分、煤层瓦斯参数测定、煤层自燃倾向性和煤尘爆炸性鉴定工作;组织开展矿井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和地质补充勘探工作。

9.组织编制并实施瓦斯综合治理“一矿一策、一面一策”,采区设计、突出矿井井巷揭煤防突专项设计、保护层开采计划和被保护层开采设计、突出矿井新水平和新采区防突设计等。

10.组织开展突出危险性预测工作;审查区域瓦斯治理措施、保护层开采设计、区域瓦斯抽采达标评判、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保护层开采效果考察报告等。

11.审批矿井通风系统图、通风网络图、防突预测图、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月报表、测风报表、安全监控报表,审核瓦斯日报表和地质、水文地质相关图件及基础台帐等。

12.组织审批作业规程,并监督实施。

13.组织编制矿井地质报告、建井地质报告、矿井地质类型和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地质或水文地质补勘报告、“三下一上开采”试采总结报告、矿井闭坑报告;组织编制并实施防治水“一矿一策、一面一策” 和矿井回收井筒保护煤柱开采设计。

14.审批采掘工作面水文地质情况分析报告、各类防治水工程效果验证报告和地面防治水工程设计、矿井防水煤(岩)柱设计、采掘工作面探放水设计等。

15.负责建立健全矿井“一通三防”、防治水系统。

16.组织开展矿井瓦斯日分析工作。

17.每月组织召开1次“一通三防”和防治水专题会议。

18.组织上传监管监察部门要求上报的有关生产安全信息。

19.参与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工作;监督检查“一通三防”、火工品管理和防治水等工作。

20.督促副总工程师及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21.参与、配合瓦斯浓度超限3%及以上事故追查;指导瓦斯浓度超限3%以下事故追查。

22.制止和查处超通风能力生产、瓦斯超限作业、不执行防突措施或措施执行不到位、瓦斯抽采不达标组织生产等行为。

23. 制止和查处受水害威胁的采掘工作面未采取防治水措施或执行不到位组织生产行为;参与查处采掘工作面通风系统、防排水系统不符合规定组织生产行为。

24.审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瓦斯爆炸、火灾、煤与瓦斯突出、突水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参与矿井综合应急救援演练。

25.组织审批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新工艺入井试验的安全技术措施并负责实施。

26.按职责权限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27.按职责权限落实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

28.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矿安全监察处处长(安全副矿长)

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监察处处长(安全副矿长)负责全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在企业安全副总经理(矿长)领导下,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一、组织或参与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组织制定分管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参与审定矿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

2.组织制定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组织或参与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3.组织制定安全培训计划,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全员培训工作,负责安全培训、考核工作;参与制定安全文化建设、宣传教育计划。

4.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等。

三、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5.参与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月度安全生产计划。

6.负责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评估和安全现状评价工作。

7.参加矿安全生产会议,通报安全大检查、事故隐患排查情况,督促相关部门或单位按照“五定”原则消除事故隐患。

8.负责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负责上报重大事故隐患并及时提交安全办公会议,提出整改意见。

四、组织或参与应急救援演练

9.组织开展矿井应急救援演练;参与“一通三防”和水害防治应急救援演练。

五、检查安全生产状况、排查事故隐患

10.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负责组织安全动态检查;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督促及时上传监管监察部门要求上报的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安全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等有关生产安全信息。

11.负责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12.监督检查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岗位人员按章操作情况。

13.监督检查瓦斯、水害、火灾、粉尘、顶板、机电运输等重大灾害预防和治理。

14.总结分析生产安全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制定防范措施,并监督落实。

六、履行职责,制止违章

15.贯彻执行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决定、瓦斯综合治理规定、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考核评比办法和地测防治水管理办法等。

16.负责实施安全目标考核;监督落实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

17.督促办理采矿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并合格;负责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监督煤矿建设项目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制止和报告无证或证照过期等组织生产或建设行为。

18.监督检查职业病危害防治及依法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工作。

19.制止并报告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现象;查处瓦斯超限作业、不执行两个“四位一体”防突措施或执行不到位及瓦斯抽采不达标组织生产行为;查处受水害威胁采掘工作面未采取防治水措施或执行不到位组织生产行为;查处通风系统、防排水系统不符合规定组织生产行为。

20.参与瓦斯浓度超限3%及以上事故追查;组织瓦斯浓度超限3%以下事故追查,并监督落实防范措施。

七、落实事故隐患整改措施

21.参与事故抢险救援,配合事故调查,督促事故责任人及事故责任单位处理和防范措施落实。

22.组织对涉险事故、非人身事故调查处理。

23.负责落实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并及时反馈。

24.受理、查处安全生产举报事项。

八、其他

25.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采煤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采煤副矿长在矿长领导下,负责采煤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一岗双责”的原则,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1. 组织制定分管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操作规程,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参与审定矿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

2.负责按照确定的采煤方法、采煤工艺、生产接替组织生产,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

3.负责组织采煤工作面投产验收;负责组织采煤工作面安装、初次放顶、收作和过地质构造带期间的干部跟班、带班工作。

4.指导制定采煤工作面初次放顶、收作、过地质构造带等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实施;协调采煤作业与瓦斯治理、水害防治、机电安装等安全管理工作。

5.负责采煤系统安全管理工作。检查采煤工作面顶板、煤壁、上下安全出口及两巷安全管理,检查采煤工作面支护、设备及职业病防护设施等完好情况,检查岗位人员按章操作情况。

6.组织开展采煤系统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参与安全大检查、质量标准化检查;参与检查采煤系统的通风、瓦斯防治、机电运输等安全管理工作。

7.监督检查日常安全生产调度工作,督促调度所建立完善各类调度台帐,记录干部下井、带班信息;负责生产调度系统通讯畅通。

8.负责职责范围内作业场所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止超能力生产、不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组织生产行为。

9.负责落实采煤系统隐患整改措施,督促生产单位按照采煤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等施工,落实采煤作业场所综合防尘措施。

10.参与审查安全生产规划、年度生产建设计划和瓦斯治理、水害防治等中长期规划。

11.参与制定安全培训计划,指导采煤系统安全培训工作;检查采煤系统安全培训、考核工作情况。

12.参与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参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13.参与事故抢险救援,配合事故调查;按职责权限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14.落实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

15.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掘进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掘进副矿长在矿长领导下,负责掘进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一岗双责”的原则,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1.组织制定分管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操作规程,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参与审定矿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

2.负责按照确定的掘进施工工艺、巷道支护方式、接替计划组织掘进施工,指导制定掘进工作面拨门、贯通、过地质构造带等安全技术措施。

3.负责掘进系统安全管理工作,检查掘进工作面顶板管理、职业病防护设施和岗位人员按章操作情况。

4.负责落实掘进工作面防突、探放水、过地质构造带安全技术措施;协调掘进作业与瓦斯治理、水害防治、机电安装等安全管理工作。

5.负责组织掘进工作面拨门、贯通和过地质构造带期间的干部跟班、带班工作。

6.组织开展掘进系统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参与安全大检查、质量标准化检查;参与检查掘进系统的通风、瓦斯防治、机电运输等安全管理工作。

7.负责职责范围内作业场所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制止掘进系统不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组织生产行为。

8.负责落实掘进系统隐患整改措施,督促生产单位按照掘进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等施工,负责落实掘进作业场所综合防尘措施。

9.参与审查安全生产规划、年度生产建设计划和瓦斯治理、水害防治等中长期规划。

10.参与制定安全培训计划,指导掘进系统安全培训工作;检查掘进系统安全培训、考核工作情况。

11.参与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参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12.参与事故抢险救援,配合事故调查;按职责权限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13.落实分管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

14.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机电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机电副矿长在矿长领导下,负责机电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一岗双责”的原则,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1.组织制定分管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操作规程,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参与审定矿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

2.负责编制机电运输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参与编制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

3.组织制定机电运输岗位人员安全培训计划,参与机电运输岗位人员安全培训。

4.监督检查机电运输岗位人员接受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

5.负责矿井提升、运输系统和矿井供电系统的安全可靠。

6.负责矿井提升、运输设备和主要通风机、压风机、主排水泵、瓦斯抽采泵、瓦斯发电机及选煤厂等设备的安全运行。

7.负责局部通风机“三专两闭锁”供电和掘进工作面双风机自动切换安装工作;负责高温热害矿井降温系统的设备选型和安全管理。

8.组织制定矿井提升、运输、供电系统技术改造方案;组织制定大型设备安装、拆除安全技术措施。

9.负责建立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应急排水系统。

10.组织制定年度机电运输设备大修和更新计划;开展矿井停产检修工作。

11.负责落实机电运输设备、材料的检测检验工作;负责机电设备、设施日常检修、检查维护工作,及时消除电气设备失爆、失保等事故隐患。

12.负责淘汰不符合标准、规定和规程要求的机电设备、材料,杜绝非防爆、阻燃、无煤安标志(MA)的设备、器材、仪器仪表入井。

13.组织制定极端天气条件下矿井供电安全保障措施。

14.组织制定机电运输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方案,并组织实施。

15.组织开展主副井提升、电气防爆、供用电安全、斜巷运输等专项检查。

16.查处并及时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17.参与冬季和雨季“三防”工作,开展矿井联合排水试验。

18.参与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机电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

19.参加安全办公会议,汇报机电运输事故隐患,并提出整改方案。

20.参与制定矿井年度安全生产计划。

21.参与应急救援演练;每年组织开展1次矿井无计划停电应急救援演练。

22.参与事故抢险救援,配合事故调查;按职责权限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23.督促落实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

24.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经营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经营副矿长在矿长领导下,负责运营管理工作,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一岗双责”的原则,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1.组织制定分管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操作规程,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参与审定矿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

2.参与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负责落实安全教育培训资金。

3.负责落实年度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

4.负责落实事故隐患治理专项资金。

5.负责落实煤矿建设项目专项资金;负责落实设备、材料等采购费用。

6.落实安全设施、安全装备、安全工程等专项资金。

7.组织研究并落实有关安全投入的相关规定和财税优惠政策;负责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补助资金。

8.参与事故抢险救援,配合事故调查,负责向事故调查组提供安全生产责任人年薪,协助事故调查组查清事故经济损失;落实抢险救援资金。

9.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矿通风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矿通风副总工程师在总工程师领导下,履行“一通三防”技术管理职责。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1.组织制定矿“一通三防”管理制度、技术管理制度;组织审查通防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一通三防”岗位人员操作规程。

2.组织制定“一通三防”人员培训计划;参与“一通三防”人员安全培训和从业人员全员培训;检查“一通三防”特种作业人员接受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

3.开展矿井通风阻力测定、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煤层突出危险性鉴定和煤层突出区域划分、煤层瓦斯参数测定、煤层自燃倾向性鉴定、煤尘爆炸性鉴定及煤层注水可注性测试、防尘等基础参数测定等工作。

4.负责编制并实施瓦斯综合治理“一矿一策、一面一策”,突出矿井井巷揭煤防突专项设计、保护层开采计划和被保护层开采设计、突出矿井新水平和新采区防突设计等。

5.开展突出危险性预测工作;负责区域瓦斯抽采达标评判、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保护层开采效果考察等工作。

6.审核矿井通风系统图、通风网络图、通风月报表、测风报表;组织编制防突预测图等。

7.负责编制防止煤层自然发火设计;监督检查防灭火措施落实情况。

8.审批“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

9.负责开展瓦斯日分析工作。

10.协助、配合瓦斯浓度超限3%及以上事故追查;配合瓦斯浓度超限3%以下事故追查。

11.协助总工程师建立健全矿井“一通三防”系统,督促通防及相关部门做好分管范围内的技术管理工作。。

12.协助查处超通风能力生产、瓦斯超限作业、不执行防突措施或措施执行不到位、瓦斯抽采不达标组织生产等行为;参与查处采掘工作面通风系统不符合规定组织生产行为。

13.负责编制矿井“一通三防”应急救援预案;参与“一通三防”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14.参与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工作;检查“一通三防”和火工品管理工作。

15.参加“一通三防”专题会议,参加向煤矿安全监察分局报告瓦斯治理工作情况会议。

16.参与编制安全生产规划、年度生产建设计划;负责编制瓦斯治理中长期规划。

17.参与制定矿井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18.参与“一通三防”事故抢险救援,配合事故调查;按职责权限负责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19.按职责权限负责落实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

20.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矿地测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矿地测副总工程师在总工程师领导下,履行地测防治水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负责地测防治水技术管理工作。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1.组织制定矿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技术管理制度;组织审查地测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地测防治水岗位人员操作规程。

2.负责制定分管范围内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计划,参与矿井防治水安全培训和探放水工安全培训工作。

3.负责开展防隔水煤(岩)柱、地质或水文地质补勘、“三下一上”开采和防治水工程等设计工作。

4.组织编制防治水“一矿一策、一面一策”。

5.组织编制矿井地质报告、建井地质报告、地质或水文地质补勘报告、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和矿井闭坑报告等工作。

6.组织开展对地质构造(含导水断层、陷落柱)和主要充水因素等探查治理工作。

7.负责审查采掘工作面水文地质情况分析报告、地质和水文地质预报、探放水设计、防治水工程设计和效果验证报告等。

8.制止未经批准擅自开采各类保护煤柱行为,确保采掘活动在采矿许可证批准范围内。

9.负责地质防治水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定期开展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工作。

10.组织开展瓦斯地质工作,参与审查采掘工作面过地质构造安全技术措施。

11.组织开展矿井测量、地表沉陷监测工作;审查巷道贯通通知书。

12.组织开展矿井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13.负责建立三维地震工作站、水化学实验室和水动态观测系统。

14.负责建立地测防治水基础图纸、资料和台账。

15.参与检查矿井雨季“三防”工作。

16.组织召开有关地质防治水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地质防治水重大问题。

17.参与编制安全生产规划、年度生产建设计划;组织编制矿井防治水中长期规划。

18.组织制定矿井水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至少参与1次水害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19.参与水害事故抢险救援,配合事故调查,按职责权限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20.落实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

21.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矿安全监察处主任工程师(安全副总工程师)

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监察处主任工程师(安全副总工程师)在总工程师领导下,履行安全技术管理职责,协助安全监察处处长做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一、组织或参与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负责编制矿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制定安监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

2.负责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组织或参与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3.组织编制安全培训计划,组织实施岗位工种、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

4.监督检查安全培训机构安全培训、考核工作情况。

三、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5.参与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月度安全生产计划。

6.落实矿井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评估和安全现状评价工作。

7.负责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对重大事故隐患及时提交安全办公会议,并提出整改意见。

8.参与制定瓦斯、水害、火灾、粉尘、顶板、机电运输等重大灾害预防和治理方案。

9.监督安检员履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职责,督促安检员及时反馈隐患排查整改信息。

四、组织或参与应急救援演练

10. 参与应急救援演练;参与“一通三防”和水害防治急救援演练。

五、检查安全生产状况、排查事故隐患

11.负责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实施安全动态检查。

12.参加安全生产会议,汇报安全生产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13.监督检查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岗位人员按章操作情况。

14.总结生产安全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制定防范措施,并监督落实。

六、履行职责,制止违章

15.督促办理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督促矿长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并合格。

16.制止并报告无证或证照过期生产建设行为;查处并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17. 协助查处瓦斯超限作业、不执行两个“四位一体”防突措施或执行不到位及瓦斯抽采不达标组织生产行为;协助查处受水害威胁采掘工作面未采取防治水措施或执行不到位组织生产行为;协助查处通风系统、防排水系统不符合规定组织生产行为。

18. 参与瓦斯浓度超限3%及以上事故追查;协助瓦斯浓度超限3%以下事故追查,并监督落实防范措施。

19. 开展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监督检查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按设计施工。

七、落实事故隐患整改措施

21.参与事故抢险救援,配合事故调查,督促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22.协助开展非人身事故、较大涉险事故调查。

23.落实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并负责起草反馈意见。

24.受理、查处安全生产举报事项。

八、其他

25.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矿机电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矿机电副总工程师在总工程师领导下,履行机电运输安全技术管理职责,配合机电矿长做好机电运输安全管理工作。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1.组织制定矿机电运输管理制度、技术管理制度;组织审查机电运输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机电运输岗位人员操作规程。

2.编制机电运输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参与编制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

3.负责制定机电运输岗位安全培训计划,参与机电运输岗位人员安全培训;组织机电运输专业全员培训。

4.检查机电运输岗位人员接受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

5.协助机电副矿长保障矿井主要提升、运输系统的完好和矿井供电系统的安全可靠。

6.协助机电副矿长保障矿井提升、运输设备和主要通风机、压风机、主排水泵、瓦斯抽采泵、瓦斯发电机及选煤厂等设备的安全运行。

7.落实局部通风机“三专两闭锁”供电和掘进工作面双风机自动切换安装工作;参与高温热害矿井降温系统的设备选型和安全管理。

8.制定矿井提升、运输、供电系统技术改造方案;制定大型设备安装、拆除安全技术措施;负责审批各类机电、运输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供电设计、供电系统图等。

9.负责建立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矿井应急排水系统。

10.负责制定年度机电运输设备大修和更新计划;落实矿井停产检修工作。

11.落实机电运输设备、材料的检测检验工作;落实机电设备、设施日常检修、检查维护工作,及时消除电气设备失爆、失保等事故隐患。

12.负责淘汰不符合标准、规定和规程要求的机电设备、材料,杜绝非防爆、阻燃、无煤安标志(MA)的设备、器材、仪器仪表入井。

13.制定极端天气条件下矿井供电安全保障措施。

14.制定并实施机电运输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15.开展主副井提升、电气防爆、供用电安全、斜巷运输等专项检查。

16.参与冬季和雨季“三防”工作,开展矿井联合排水试验。

17.参与查处并及时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18.参与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机电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

19.参与编制安全生产规划、年度安全生产建设计划;组织编制矿井防治水中长期规划。

20.参加安全办公会议,汇报机电运输事故隐患,并提出整改方案。

21.参与应急救援演练;每年负责开展1次矿井无计划停电应急救援演练。

22.参与事故抢险救援,配合事故调查;按职责权限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23.督促落实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

24.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矿通防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通防科长在总工程师领导和通风副总工程师的业务指导下,履行“一通三防”安全管理职责,负责防治煤与瓦斯突出业务管理工作。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1.负责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参与审查“一通三防”岗位人员操作规程。

2.负责制定“一通三防”人员培训计划;参与全员防突知识培训和“一通三防”人员安全培训;落实“一通三防”特种作业人员接受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

3.开展矿井通风阻力测定、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煤层突出危险性鉴定和煤层突出区域划分、煤层瓦斯参数测定、煤层自燃倾向性鉴定、煤尘爆炸性鉴定及煤层注水可注性测试、防尘等基础参数测定等工作。

4.编制矿井通风系统图、通风网络图、防突预测图、通风月报表、测风、测尘报表等。

5.制定并实施瓦斯综合治理“一矿一策、一面一策”;编制并实施突出矿井井巷揭煤防突专项设计、保护层开采计划和被保护层开采设计、突出矿井新水平和新采区防突设计等。

6.开展突出危险性预测、区域瓦斯抽采达标评判、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保护层开采效果考察等工作。

7.编制防止煤层自然发火设计,落实防灭火措施。

8.开展“一通三防”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

9.开展瓦斯日分析工作。

10.落实矿井通风、瓦斯、粉尘、火工品和安全监控管理工作。

11.监督检查相关单位落实“一通三防”和防突安全技术措施情况。

12.编制重点采掘工作面瓦斯月报表、井巷揭煤工作面月报表、保护层开采工作面月报表。

13.监督检查“一通三防”仪器仪表检测调校工作。

14.制止和查处超通风能力生产、瓦斯超限作业、不执行防突措施或措施执行不到位、瓦斯抽采不达标组织生产等行为;参与查处采掘工作面通风系统不符合规定组织生产行为。

15.参与编制安全生产规划、年度生产建设计划;编制瓦斯治理中长期规划。

16.参与制定矿井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17.参加“一通三防”专题会议;审查“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

18.参与瓦斯浓度超限3%及以上事故追查;配合瓦斯浓度超限3%以下事故追查。

19.参与编制“一通三防”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参与“一通三防”事故抢险救援。

20.配合事故调查;按职责权限负责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21.按职责权限负责落实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

22.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矿通风区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通风区长在总工程师领导和通风副总工程师的业务指导下,履行“一通三防”安全管理职责。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1.负责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岗位人员操作规程。

2.落实矿井通风系统管理工作和通风系统调整工作。

3.负责瓦斯检查、防灭火、安全监控、人员定位、综合防尘、爆破和火工品安全管理工作。

4.负责矿井瓦斯抽采管路、压风管路安全管理等工作。

5.协助查处超通风能力生产、瓦斯超限作业等行为;参与查处采掘工作面通风系统不符合规定组织生产行为。

6.参与“一通三防”安全培训工作;落实“一通三防”特种作业人员接受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

7.参与矿井通风阻力测定、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煤层突出危险性鉴定和煤层突出区域划分、煤层瓦斯参数测定、煤层自燃倾向性鉴定和煤尘爆炸性鉴定工作。

8.参与编制并实施瓦斯综合治理“一矿一策、一面一策”,突出矿井井巷揭煤专项设计、区域综合防突措施、保护层开采计划和被保护层开采设计、突出矿井新水平和新采区防突设计等。

9.参与编制矿井通风系统图、通风网络图、通风月报表、测风报表等。

10.参加“一通三防”专题会议;制定“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

11.参加矿井“一通三防”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

12.配合瓦斯浓度超限3%及以上事故追查;参与、配合瓦斯浓度超限3%以下事故追查。

13.参与编制“一通三防”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参与“一通三防”事故抢险救援。

14.配合事故调查;按职责权限负责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15.按职责权限负责落实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

16.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矿地测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地测科长在总工程师领导和地测副总工程师的业务指导下,履行地测防治水安全管理职责,负责地测防治水技术管理工作。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1.负责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地测防治水岗位人员操作规程。

2.制定分管范围内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计划,参与矿井防治水安全培训和探放水工安全培训工作。

3.负责编制防治水“一矿一策、一面一策”。

4.负责防隔水煤(岩)柱、地质或水文地质补勘、“三下”开采和防治水工程等设计工作。

5.负责编制矿井地质报告、建井地质报告、地质或水文地质补勘报告、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和矿井闭坑报告等。

6.负责编制采掘工作面水文地质情况分析报告、地质和水文地质预报、采区和采掘工作面地质说明书、探放水设计和防治水工程效果验证报告等。

7.负责开展对地质构造(含导水断层、陷落柱)和主要充水因素等探查治理工作。

8.制止未经批准擅自开采各类保护煤柱行为,确保采掘活动在采矿许可证批准范围内。

9.负责地质防治水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定期开展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工作。

10.负责开展瓦斯地质工作,参与编制采掘工作面过地质构造安全技术措施。

11.负责矿井测量、地表沉陷监测工作;负责下达巷道贯通通知书。

12.负责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13.负责三维地震工作站、水化学实验室和水动态观测系统日常管理工作。

14.负责地质防治水基础图纸、资料和台账的管理工作。

15.参与编制安全生产规划、年度生产建设计划;负责编制矿井防治水中长期规划。

16.参与检查矿井雨季“三防”工作。

17.参加有关地质防治水专题会议,提出地质防治水重大问题的解决意见。

18.负责制定矿井水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至少参与1次水害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19.参与水害事故抢险救援,配合事故调查,按职责权限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20.落实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

21.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矿技术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技术科长在总工程师领导下,协助通风、地测、采煤、掘进、安全副总工程师开展技术工作,履行生产技术管理职责。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1.负责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岗位人员操作规程。

2.编制安全生产规划、年度生产建设计划,参与编制瓦斯治理、水害防治等中长期规划。

3.负责矿井生产布局工作;负责编制年度生产接替,制定月度生产计划,制止组织不合理的集中生产。

4.负责采区和采掘工作面单项工程设计,负责采掘单项工程竣工验收。

5.制定采煤工作面安装、初次放顶、收作,掘进工作面贯通和采掘工作面过地质构造带等安全技术措施;参与编制和审查“一通三防”、水害防治等安全技术措施。

6.审查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监督检查生产单位落实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情况。

7.落实顶板管理工作,开展矿压动态观测;建立矿井井巷失修台帐。

8.组织开展矿井维简工程、安技措工程、井巷大修工程检查。

9.参与选择支护方式、支护参数、采掘工艺,淘汰落后生产工艺。

10.参与制定矿井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1.参与制定安全培训计划;参与安全培训和从业人员全员培训工作。

12.参与安全大检查、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13.参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14.参与事故抢险救援,配合事故调查;按职责权限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15.落实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

16.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矿调度所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调度所长在分管矿长领导下,负责指挥协调安全生产调度和统计工作。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1.负责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岗位人员操作规程。

2.负责生产调度日常管理工作,指挥协调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落实安全生产例会等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部署。

3.负责安全生产调度统计和通讯系统人员定位系统运行管理工作,做好干部跟班、带班统计汇总。

4.负责做好应急值班职守,落实煤矿安全生产紧急情况停产撤人和应急处置工作;督促相关部门落实安全生产部署和指令。

5.落实煤矿冬季和雨季“三防”工作。

6.负责开展调度系统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参与安全大检查、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7.参与审查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一通三防”、水害防治、机电运输专业等安全技术措施;参与审查采区和采掘工作面单项工程设计;参与采掘单项工程竣工验收。

8.参与采煤工作面安装、初次放顶、收作、过地质构造带和掘进工作面贯通、过地质构造带期间的干部跟班工作。

9.参与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参与制定矿井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0.参与制定安全培训计划;负责调度员安全业务培训。

11.参与指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12.按程序及时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参与指挥事故抢险救援,按规定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配合事故调查;按职责权限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13.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篇五】反馈清单制责任制

附件1-7:

检测单位质量终身负责制承诺书

工程项目名称

沁水县端氏镇中心幼儿园

检测机构名称

山西博奥建筑科研检测有限公司

承诺人

身份证号

承诺人签名

单位法人

单位技术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其他责任人

姓名

岗位

其他责任人

姓名

岗位

变更责任人

姓名

——

姓名

变更责任人

姓名

——

姓名

注:其他责任人、变更责任人栏目不够时可自行添加。

承诺内容:

本人承诺在该工程建设过程中一定认真履行下列相应职责,并承担相应终身质量责任。

1.不转包检测业务,选派具有相应资格的检测人员,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实施质量检测,不与承接工程项目的各方存在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2.加强检测工程的质量控制,保证检测报告真实有效、结论正确,并将检测过程中发现的建设、监理、施工等单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涉及结构安全检测结果的不合格情况,及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

3.出具的检测报告签章手续齐全,决不出具虚假报告,及时收集整理检测数据并归档。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

本承诺书一式四份,一份在建筑工程办理质量监督手续时提交质量监督机构,一份在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时提交竣工验收备案机关,一份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与档案材料一并提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存档,一份由各责任主体单位自行保存备查。

法人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篇六】反馈清单制责任制



**
煤矿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能源**集团**煤矿

二〇一*年一月十八日

精选资料,欢迎下载



目录
矿长安全生产责任清单.........................................................7党委书记安全生产责任清单....................................................10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清单....................................................12安全副矿长(安监处长安全生产责任清单........................................15生产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清单..................................................18机电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清单..................................................20经营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清单..................................................23党委副书记安全生产责任清单..................................................24工会主席安全生产责任清单....................................................26纪委书记安全生产责任清单....................................................28采煤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清单..............................................29掘进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清单..............................................31防冲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清单..............................................33通风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清单..............................................35地测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清单..............................................37机电运输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清单..........................................39安全副总工程师(安监处副处长)安全生产责任清单..............................42安监处主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清单............................................44安监处采掘室主任安全生产责任清单............................................46安监处机运室主任安全生产责任清单............................................47安监处通防室主任安全生产责任清单............................................48安监处信息办主任安全生产责任清单............................................49安全培训中心主任安全生产责任清单............................................51信息办信息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52安监处文秘统计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53安监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54生产技术科科长安全生产责任清单..............................................56生产技术科副科长安全生产责任清单............................................58生产技术科采煤主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清单........................................59生产技术科掘进主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清单........................................60生产技术科采掘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61调度室主任安全生产责任清单..................................................63调度室副主任安全生产责任清单................................................65调度室调度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66调度室信息中心主任安全生产责任清单..........................................68调度室信息中心集控值班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69调度室信息中心维护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70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安全生产责任清单..........................................73地测科科长安全生产责任清单..................................................74地测科主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清单............................................76地测科副科长安全生产责任清单................................................78

2


储量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清单..................................................80储量管理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81水文地质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清单..............................................82地质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清单..................................................84水文地质工安全生产责任清单..................................................86地质工安全生产责任清单......................................................89测量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清单..................................................91测量工安全生产责任清单......................................................92绘图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93机电科科长安全生产责任清单..................................................94机电科副科长安全生产责任清单................................................96机电科主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清单............................................97机电科主管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99机电科专业技术人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101节能环保办公室主任安全生产责任清单.........................................103计量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105节能技术人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107节能环保统计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109物管科科长安全生产责任清单.................................................110物管科副科长安全生产责任清单...............................................112材料管理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114通防科科长安全生产责任清单.................................................116通防科副科长安全生产责任清单...............................................118防冲办主任安全生产责任清单.................................................119防冲办副主任安全生产责任清单...............................................120防冲办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121微震监测人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122防冲办工作人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123通防工区区长安全生产责任清单...............................................124通防工区副区长安全生产责任清单.............................................126通防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127专职救护队队长安全生产责任清单.............................................128专职救护队副队长安全生产责任清单...........................................130专职救护队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132兼职救护队队长安全生产责任清单.............................................133兼职救护队员安全岗位责任制.................................................135瓦斯检查工安全生产责任清单.................................................136测风工安全生产责任清单.....................................................138测尘工安全生产责任清单.....................................................139通风设施工安全生产责任清单.................................................140局部通风机司机安全生产责任清单.............................................141安全监测工安全生产责任清单.................................................142便携瓦斯报警仪检修工安全生产责任清单.......................................144瓦斯断电仪检修工安全生产责任清单...........................................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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