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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2019年农产品生产经营依法整治专项工作方案:

时间:2021-11-05 11:24:50 浏览量:

XX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2019年农产品生产经营依法整治专项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农业农村部门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根据《XX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2019年农产品生产经营依法整治专项工作方案》(X农质〔2019〕X号)文件要求,为切实依法整治农产品生产经营领域涉黑涉恶涉乱问题,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进一步切实履行农业农村部门行业领域监管职能职责,借扫黑除恶强大攻势,狠抓农产品生产经营领域涉黑涉恶线索排查和行业乱象整治,以蔬菜、水果、茶叶、中药材等种植产品和畜禽产品、水产品为重点,重点预防和查处使用禁用投入品、违反规定使用限用投入品、生产销售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未按规定建立或者保存农产品生产记录、冒用农产品质量标志、相关机构及人员出具虚假检验检测证明和伪造检验检测结果等行为;
积极参与坚决打击农产品生产经营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违法行为,有效维护农产品生产经营市场秩序,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二、整治内容 (一)生产过程中违规使用“农业投入品”和未按规定建立生产记录等方面 1.重点工作:以全县梯田红米、蔬菜、水果、茶叶等主产区及生产基地为重点,查处农产品在种植过程中是否有使用禁用农药、违规使用限用农药以及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肥料和不严格执行农业投入品使用安全间隔期等违法违规行为;
以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畜禽养殖大户等为重点,查处畜禽产品在养殖过程中是否有超剂量超范围使用兽药、兽药中非法添加、饲料中添加“瘦肉精”、禽蛋中违规用药、产蛋期不执行休药期规定等违法违规行为;
以水产养殖主产区域为重点,查处水产品在养殖过程中,有无违规使用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等禁用兽药及其他化合物等违法违规行为;
以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等为重点,查处是否按照规定建立农产品、畜禽产品、水产品生产记录或者伪造生产记录的。

2.主要措施:一是加大对农产品、畜禽产品、水产品生产过程中违规使用禁限用农(兽)药等农业投入品行为的线索摸排力度。二是加强生产基地、养殖场的监督检查,强化农产品、畜禽产品、水产品中的农(兽)药残留、“瘦肉精”等检测,督促落实用药要求,对监督检查发现未遵守安全间隔期和休药期规定、农(兽)药残留和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检测超标、饲喂“瘦肉精”、非法使用违禁药物和不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技术规范的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要依法依规从严从快惩处。三是规范农产品、畜禽产品和水产品生产过程中农(兽)药等农业投入品使用行为,督促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等建立健全农业投入品使用记录制度,严厉查处违规使用禁限用农业投入品行为,涉嫌犯罪和涉黑涉恶的立即移交司法部门。

(二)违规出具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合格证明”等方面 1.重点工作:以全县主要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为重点,查处是否有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和农产品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检验检测证明和伪造检验检测结果等行为。

2.主要措施:加大对本县主要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管力度,严查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和农产品检测机构出具虚假和伪造检测证明等行为,依法严惩当事人、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深挖“背后”保护伞。

(三)参与整治农产品交易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方面 1.重点工作:以本县主要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等为重点,配合查处在农产品市场交易中存在的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行为。

2.主要措施: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业产业化经营引导规范等工作,加大农产品交易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涉黑涉恶行为的线索摸排力度,积极配合市场监管、工信、公安等部门严厉查处相关违法犯罪行为。

三、实施步骤 坚持边整治与边整改相结合,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监督生产经营者自查自纠与加强检查督促相结合,集中力量和时间,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一)调查摸底(2019年5-7月) 结合实际和整治重点,开展全面自查,以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为重点,按照应查尽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全面完成涉黑涉恶线索以及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线索的调查摸底。对2013年以来行业监管中发现而未移交的涉黑涉恶可疑线索,要进行重点排查。

(二)排查移交(2019年5-10月) 建立健全农产品生产经营领域的问题线索研判移交机制,对涉黑涉恶的问题线索及时移交当地公安等部门;
对不属于农业农村部门主管的非涉黑涉恶一般违纪及违法犯罪线索,及时移交纪委监委或司法机关,并积极配合调查取证和从严惩处;
对属于农业农村部门主管的违法违纪案件,及时依法依规立案查处。

(三)集中整治(2019年7-9月) 全面梳理分析农产品生产经营中存在乱点乱象、监管漏洞等问题的具体表现及其成因,组织力量,围绕重点对象、重点区域,采取宣传指导、违法查处、整改规范、信息公开等综合措施,进一步集中力量整治,规范本县农产品生产经营行为和市场经营秩序,切实扫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和空间。

(四)检查总结(2019年10-12月) 各乡镇对辖区内开展全面工作检查,针对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将对各乡镇及相关站所开展工作情况进行重点督查,切实查找问题和不足,并加以整改,总结典型经验,推动查缺补漏,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及局属各单位,务必进一步认清开展农产品生产经营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感、责任感,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切实把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紧抓实抓好,要召开专题会议集中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所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突出责任落实。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把农产品生产经营专项整治工作作为重点,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采取重点督查、明查暗访等方式,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专项整治工作中责任不落实、工作不作为、情况不报告、问题不解决的单位和人员,要严肃追究责任。

(三)狠抓执法办案。要加大专项整治工作中的行政执法力度,坚持重拳出击、露头就打,凡达到移送标准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加大宣传引导。要以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张贴悬挂醒目标语,公布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和成效,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要着重宣传专项整治工作成果,曝光典型案例,营造整治工作的强大声势,震慑黑恶势力和违法犯罪分子,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专项整治工作,强化社会共治。

(五)强化信息报送。建立专项整治信息报送制度,定期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情况。请按照XX县201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的情况统计表,请于每月1日、11日、21日前报送涉及农产品生产经营的依法整治情况进度表。请于12月12日前报送2019年农产品生产经营依法整治专项工作总结(包括:整体情况、主要措施、案件查处、成效和经验、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安排等)。各乡镇及局属各单位开展农产品生产经营依法整治工作联络员信息表请于5月18日前报送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XX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XX,XX―XX,XX@XX.com。

附件:XX县农产品生产经营依法整治专项工作信息报送联络员信息表   附件 XX县农产品生产经营依法整治专项工作信息报送联络员信息表 姓名 单位 职务 电话 手机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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