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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党建的指导意见【四篇】

时间:2021-11-11 20:08:42 浏览量:

意见的本意是人们对事物所产生的看法或想法。意见是上级领导机关对下级机关部署工作,指导下级机关工作活动的原则、步骤和方法的一种文体。意见的指导性很强,有时是针对当时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发布的,有时是针对局部性的问题而发布的,意见往往在特定的时间内发,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境外党建的指导意见4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境外党建的指导意见4篇

【篇1】境外党建的指导意见

《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

城市规划设计计费

指导意见

中国城市规划协会

2004年6月

中国城市规划协会文件

(2004)中规协秘字第022号

关于发布城市规划设计计费

指导意见的通知

中国城市规划协会会员单位:

为加强城市规划设计行业的管理,约束不合理收费和制止不公平价格竞争,促进城市规划设计的提高,中国城市规划协会研究制定了《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现发至各会员单位,作为城市规划设计单位计算和收取规划设计费的参考依据。

附:《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

二OO四年六月一日

《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说明

一、2001年国家计委《关于放开和下放部分商品和服务价格的通知》(计价格[2001]1218号)中取消了1993年由建设部、国家物价局联合颁布的《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标准》,放开了规划设计市场。为了规范规划设计市场计费,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调查研究,制定了《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本《意见》可作为城市规划设计单位收取规划设计费的参考依据。

二、参照本《意见》计算规划设计费时,可根据项目难易程度、地区差异、规划设计单位的资质等级等情况,乘以0.8-1.5的系数。

三、外资和中外合资建设项目也可参照国际城市规划计费方法或标准,由委托方和被委托方协商确定。

四、本《意见》所提出的各项计费基于建设部颁布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相关规定对规划设计内容、深度的要求而制定,如果委托方要求增加或减少内容、深度,计费应相应增减。

五、规划设计所需要的基础资料及地形图(含电子文件),应由委托方提供。如需要由规划设计单位承担调查收集基础资料工作。委托方应支付相应费用。

六、规划设计单位应向委托方提供初步方案(含论证材料)15套;规划文本6套;彩色图纸一套。如委托方要求增加份数,则应另行支付成本费。

七、规划文本电子文件及版权归规划设计单位所有。如委托方要求规划设计单位提供电子文件或版权,应支付相应费用。

八、委托方应按进度分期支付规划设计费。在规划设计合同签订后3日内,支付规划设计费总额的20%作为定金;规划设计方案确定后3日内,支付40%的规划设计费;提交全部规划设计成果时,结清全部费用。

九、本《意见》由中国城市规划协会负责解释。

《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

一、城市总体规划

序号 城市规模

(万人) 计费单价

(万元/平方千米) 备注

1 小城市(20以下) 3.5 包括县城

2 中等城市(20-50) 3.0

3 大城市(50-100) 2.5

4 特大城市(100以上) 2.0

注:

1、本计费中的城市分类,按照《城市规划法》所划定的特大城市、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标准区分,不含乡镇规划。

2、表中人口规模以规划末期人口为准。

3、城市总体规划按规划人口规模分档,并按实际规划用地面积计算规划费。

4、本计费不含单独编制的城镇体系规划。

5、单独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纲要的,按总体规划设计费的50%计费。

6、城市总体规划计费基价为35万元。

7、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中,如需要进行相关专题研究,应单独计费。计费为:特大城市30万元/每个、大城市20万元/每个、中等城市15万元/每个、小城市10万元/每个。

8、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各阶段工作量划分比例为:现状调研阶段30%,方案阶段40%,成果制作阶段30%。

9、总体规划调研和考察费用由双方商定。委托单位组织的,费用由委托单位承担;规划设计单位自行组织的,费用由规划设计单位自行解决。

二、分区规划

序号 项目类别 计费单价

(万元/平方千米) 备注

1 新区 3.0

2 旧城区 3.5

注:

1、城市建成区按照旧区计费,城市新区按照新区计费。

2、有些地区在城市建设中进行的某些类似于分区规划深度的规划,按照城市新区计费。

3、分区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15万元。

4、编制分区规划,各阶段工作量划分比例为:现状调研阶段20%,方案阶段50%,成果制作阶段30%。

三、详细规划

1、控制性详细规划

序号 项目类别 计费单价

(元/公顷) 备注

1 城市新区、开发区 2500

2 城市一般地段 3000

3 城市重点地段 3500

注:

1、表中计费单价不含分图则。如增加分图则,计费单价分别增加500元/公顷。

2、如增加建筑形体方案示意,则计费单价分别增加2000元/公顷。

3、控制性详细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10万元。

4、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各阶段工作量划分比例:

1)建成区:现状调研阶段30%,方案阶段40%,成果制作阶段30%;如果增加分图则,工作量划分比例为:现状调研阶段25%,方案阶段40%,成果制作阶段35%。

2)新区:现状调研阶段15%,方案阶段50%,成果制作阶段35%;如果增加分图则,工作量划分比例为:现状调研阶段15%,方案阶段45%,成果制作阶段40%。

2、修建性详细规划

1)居住区

序号 用地规模

(公顷) 计费单价

(元/公顷) 备注

1 3 20000

2 3-10 15000

3 10-20 12000

4 20-30 10000

5 30-50 9000

6 50以上 8000

注:

1、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5万元。

2、建筑单体为选型方案。如做建筑单体方案设计,则建筑方案费用另计。

3、委托单位如果要求制作效果图、模型等,则费用另计。

4、规划总平面方案每增加一个,委托方应增加30%的规划费用。

5、委托单位如果需要进行修建性总平面设计,则增加50%的规划费用。

2)城市一般地段

序号 用地规模

(公顷) 计费单价

(元/公顷) 备注

1 3 20000

2 3-10 18000

3 10-20 15000

4 20-30 12000

5 30-50 10000

6 50以上 9000

注:

1、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5万元。

2、建筑单体为选型方案。如做建筑单体方案设计,则建筑方案费用另计。

3、委托单位如果要求制作效果图、模型等,则费用另计。

4、委托单位如果需要进行修建性总平面设计,则增加50%的规划费用。

3)城市重点地段、大型公建及周围地段

序号 项目类别 计费单价

(元/公顷) 备注

1 城市重点地段 16000

2 大型公建 18000

3 主要公建及周围地段 18000

注:

1、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6万元。

2、大专院校、单位大院等按主要公建地段计费。

3、建筑单体为选型方案。如做建筑单体方案设计,则建筑方案费用另计。

4、委托单位如果要求制作效果图、模型等,则费用另计。

5、委托单位如果需要进行修建性总平面设计,则增加50%的规划费用。

4)公园、游乐场及其它公园规划

序号 用地面积

(公顷) 计费单价

(元/公顷) 备注

1 1-10 12000

2 10-20 9000

3 20-30 8000

4 30-50 7000

5 50以上 6000

注:

1、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5万元。

2、委托单位如果要求制作效果图、模型等,则费用另计。

四、风景区规划

1、风景区规划大纲

序号 规模

(平方千米) 计费单价

(元/平方千米) 备注

1 小于50 5000

2 50-100 4000

3 100-200 3500

4 200-500 2500

5 500以上 1500

注:

1、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15万元。

2、本计费为单独编制风景区规划大纲计费。

2、风景区总体规划

序号 规模

(平方千米) 计费单价

(万元/平方千米) 备注

1 小于10 1.6

2 10-20 1.4

3 20-50 1.2

4 50-100 1.0

5 100以上 0.8

注:

1、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15万元。

2、风景区总体规划计费已包括风景区规划大纲的工作量。

3、风景区总体规划的面积,应按实际规划用地面积计算。水面应按实际规划利用范围计算。

3、风景区详细规划

序号 规模

(公顷) 计费单价

(元/公顷) 备注

1 小于20 11000

2 20-50 10000

3 50-100 9000

4 100-200 8000

5 200以上 6000

注: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15万元。

五、城市近期建设规划

1、单独编制城市近期建设规划,计费按城市总体规划计费40%计取;如与城市总体规划同时编制,则按城市总体规划的30%计取。

2、城市近期建设规划的费用小于20万时,则按20万计费。

六、城镇体系规划

序号 规模

(万人) 计费单价

(万元/万人) 备注

1 30-50 1.1

2 50-60 1.0

3 60-70 0.95

4 70-80 0.9

5 80-90 0.85

7 90-100 0.8

8 100-200 0.75

9 200以上 0.7

注:

1、表中人口规模以规划期末区域总人口为准。

2、都市圈、城镇群等类似规划,参照城镇体系规划的深度和计费意见进行。

3、在编制城镇体系规划中,如果需要进行相关专题研究,应单独计费。计费为:省域和区域为30万元/每个,特大城市25万元/每个、大城市20万元/每个、中等城市15万元/每个、小城市10万元/每个。

4、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20万元。

七、环境景观规划

1、环境景观规划指居住小区、城市街景景观、校园规划等城市各类景观专项规划。

2、环境景观规划按相应项目类别规划计费的30%-40%收取规划设计费。

3、景观规划设计详细规划,按公园、游乐场及其它园林详细规划计费单价执行。

4、景观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8万元。

八、城市设计

1、单独编制城市设计,其计费为:总体规划、分区规划阶段按其规划设计计费的40%-50%收取;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按其规划设计计费的50%-80%收取。

2、不同规划阶段基础上增加城市设计内容,应在相应阶段的规划设计计费的基础上,增加30%-50%的规划设计费。

九、小城镇总体规划(指县城以下的建制镇)

1、编制小城镇总体规划时,应同时编制镇域村镇体系规划。

2、计费按规划建设用地4万元/平方千米计取。

3、本计费含镇区总体规划和镇域村镇体系规划。

4、规划设计计费按规划期末的实际规划建成区用地面积计算。

5、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15万元。

6、如果进行专题研究,应单独计费,计费为5万元/每个。

十、城市单项专业规划

专业规划特制给水、排水、供热、防洪、消防、电力、电信、环卫、抗震、人防、环境保护、绿地系统、道路工程、轨道交通、城市竖向、地下空间利用等规划。

序号 城市规模

(万人) 计费单价

(万元/万人) 备注

1 小城市(20以下) 1.0

2 中等城市(20-50) 1.0-0.8

3 大城市(50-100) 0.8-0.6

4 特大城市(100以上) 以60万元为基数,每增加10万人增加5万元规划设计费。

注:

1、专项规划深度为国家相关专业规划编制办法所规定的深度。

2、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15万元。

3、城市规模为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人口规模。

4、城市人口规模介于中间规模的城市,可采用插入法进行计算。

5、委托单位对单项专业规划有特殊要求时,应根据其规划深度和工作量增加情况,乘以1.1-1.3的系数。

6、专业规划根据本表计费,结合各专业的具体情况乘以如下专业系数:排水、防洪为1.1,抗震、人防为0.8,电力、电信、地下空间为0.9,排水、道路工程为1.2,环境保护为1.0(如做生态环境保护内容为1.5),其他为1.0。

7、城市综合防灾规划,在该计费单项的基础上乘以1.5的系数。

十一、城市综合交通规划

序号 城市规模

(万人) 计费单价

(万元/万人) 备注

1 小城市(20以下) 1.5

2 中等城市(20-50) 1.5-1.8

3 大城市(50-100) 1.8-2.0

4 特大城市(100以上) 以200万元为基数,每增加1万人增加1万元设计费。

注:

1、城市交通规划深度为国家规划编制办法所规定的深度。

2、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15万元。

3、城市规模为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人口规模。

4、城市人口规模介于中间规模的城市,可采用插入法进行计算。

5、本计费未包括委托单位组织实施交通调查的工作量。

6、委托单位如果增加城市道路交出口等规划内容和其他深度要求的,则根据其深度和工作量增加情况,乘以1.2-1.5的系数。

7、城市交通发展战略规划计费,按照同等城市综合交通规划的60%-70%收取。

十二、单独编制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规划及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规划

1、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规划,按1万-2万/平方千米计费。

2、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规划,按0.8万/公顷计费。

3、历史文化名城(名镇)指列入省和国家保护的单位,历史文化遗迹指列入市级以上保护的单位。

4、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规划必须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规划条例和编制办法》的要求进行。

5、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15万元。

十三、规划咨询

1、本计费指各类规划咨询的计费,工程咨询按国家现行规定执行。

2、规划咨询计费,按所从事的规划项目规划设计费的30%计取。

3、专家咨询费为:教授级高工5000元/工日,高工4000元/工日,工程师3000元/工日。

十四、编制标书

1、编制标书,指规划设计单位为规划管理部门或其他业主进行规划标书制定的服务项目。

2、编制标书计费,按所编制项目规划设计费的5%-10%计取。规划设计费在50万以下的,按10%计取;规划设计费在50万以上的,按5%计取。

3、编制标书计费基价为2万元。

十五、规划标底

1、规划标底费,指业主进行规划招标时,对未中标但符合投标要求的投标方案所支付给投标单位的最低费用。

2、规划标底应按30%-40%计取,不应低于规划计费的30%。

十六、电子文件

1、电子文件计费,指规划设计单位在规划成果完成时,将电子成果版权转让给委托单位的计费行为。

2、电子文件计费,按所规划项目规划设计费的10%计取。

【篇2】境外党建的指导意见

附件1

接受医疗器械境外临床试验数据技术指导原则

(征求意见稿)

一、前言

为了更好满足公众对医疗器械的临床需要,促进医疗器械技术创新,依据《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及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相关要求制定本指导原则。本指导原则旨在为申请人通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开展的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数据进行注册申报,以及为医疗器械监管部门对该类临床试验数据的审评提供技术指导,避免或减少重复性临床试验,进一步协调全球临床试验要求,加快医疗器械在中国上市进程。

二、适用范围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指导医疗器械(含体外诊断试剂)在中国申报注册时,接受申请人采用境外临床试验数据作为临床评价资料的工作。

本指导原则中涉及的境外临床试验数据是指,全部或同期在境外具备临床试验开展所在国要求条件的临床试验机构中,对拟在中国申请注册的医疗器械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的安全有效性进行确认的过程中所产生的研究数据。

三、接受境外临床试验数据的基本原则

(一)伦理原则

境外临床试验应当遵循《世界医学大会赫尔辛基宣言》确定的伦理准则。申请人同时需说明采用的临床试验开展所在国的伦理、法律、法规所制定的规范和标准,或国际规范和标准。

(二)依法原则

境外临床试验应在有临床试验质量管理的国家开展,并且符合中国医疗器械(含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监管要求,若临床试验所符合的临床试验质量管理文件与《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有差异,应详细说明差异内容,并充分证明差异内容不影响研究结果的真实性、科学性、可靠性及可追溯性,且能够保障受试者权益。申请人及临床试验机构应接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监督检查。

(三)科学原则

境外临床试验数据应真实、科学、可靠、可追溯,申请人应提供完整的试验数据,不得筛选。

申请人应确保在境外开展的临床试验目的适当;试验设计科学合理;试验结论清晰;受试者的权益得到保障;其他人员可能遭受的风险得以保护。

四、境外临床试验数据的提交情况及接受要求

申请人提交的境外临床试验资料应至少包括:临床试验方案、伦理委员会意见、临床试验报告。临床试验报告应包含对完整临床试验数据的分析及结论。

依据申请人注册申请中选择的临床评价路径,境外临床试验数据可作为临床试验资料,亦可作为证明与同品种器械的差异不对产品的安全有效性产生不利影响的验证资料。其中后者的临床试验数据的产生过程包括:针对与同品种器械对比后的差异在境外开展临床试验所产生的数据;申请人已有的境外临床试验数据能够涵盖针对同品种器械对比后需进行的差异试验内容。

境外试验数据符合中国注册相关要求,数据科学、完整、充分,予以接受。境外试验数据符合本指导原则第三条提出的基本要求,但不完全符合中国注册相关技术要求时,可在中国境内或境外开展补充临床试验,其补充试验数据与原境外试验数据共同评价后符合中国注册相关技术要求后,予以接受。

申请人若采用中国境内及境外同期开展的多中心临床试验数据作为注册申请资料,还应阐明境内承担的病例数的分配依据,以便于进一步评价是否符合中国注册相关要求。

列入《需进行临床试验审批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目录》的医疗器械,亦可根据本指导原则提交境外临床试验数据。

五、接受境外临床试验资料时的考虑因素及技术要求

(一)技术审评要求的差异

境外进行的临床试验可能符合试验开展所在国的技术审评要求,但不一定完全符合中国目前相关审评要求。例如进行临床试验设计时,有些国家仅要求临床试验能够得出器械性能达到某一观察终点的结论,但在中国申报注册时,可能要求该器械性能达到多个观察终点才可确认其有效性,且器械的安全性有适当的证据支持。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特定医疗器械的技术审评指导原则中含有对其临床试验的相关要求,该器械境外临床试验应考虑有关要求,存在不一致时,应提供充分、合理的理由和依据。

(二)受试人群差异

由于医疗器械作用于人体的机理、接触人体的方式和时间、预期产生的临床效应等各不相同,因此部分器械用于不同人群的安全性影响和干预程度不同。申请人应确认所研究的人群数据可外推至中国使用人群。

受试人群的差异对临床试验数据可能产生影响的因素包括:

1.内在因素:指基于人类遗传学特征或人口学特征的影响因素,包括人种、种族、年龄、性别等方面。

2.外在因素:指基于社会环境、自然环境、文化的影响因素,包括饮食习惯、宗教信仰、所暴露环境、吸烟、饮酒、疾病发生率、罕见或地域性共病、肥胖、治疗理念、社会经济情况、教育程度、医疗依从性等方面。

上述的部分因素同时可基于内在和外在因素而产生,例如种族差异。

(三)临床试验条件差异

境外临床试验需考虑与中国试验条件的差异对试验数据及中国预期使用人群的相关性产生的影响。试验条件差异包括:医疗环境、医疗设施、研究者能力(学习曲线)、诊疗理念或准则的差异等。有些因素可能对试验结果产生显著的影响,例如由于诊疗理念或标准不同,临床操作方法可能不符合中国相关临床操作指南。此外,医疗设施和研究者水平的差异也会对试验数据产生影响,对操作性要求较高的器械,研究者对器械的使用能力可能直接对试验结论产生明显影响。

上述的三个方面的差异所产生的影响因素在某一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数据产生过程中可能单一存在,也可能多项共存,虽然已知这些因素客观存在并会对临床试验产生一定的影响,但对各因素影响程度的判定还应结合拟申报器械的特性、临床试验目的等进行。根据医疗器械发展现状、临床使用经验、以及对相关疾病和诊疗方法的认知,能够对大部分医疗器械的临床试验数据所产生的影响判定出不具有实际临床意义时,可不要求逐一证明。能够确定某些因素对临床试验数据产生有临床意义的影响时,或难以判定某些因素对临床试验数据是否产生有临床意义的影响时,申请人应阐明降低或消除各项差异影响所采用的方法,如可根据需要考虑进行对受试人群进行亚组设计,或对已有的临床试验数据进行亚组分析。

对于能够明确界定的对试验数据产生有临床意义影响的因素,申请人可针对差异因素在中国境内进行补充试验,结合原有的境外临床试验数据共同用于确认该器械在中国正常使用条件下的安全有效性。

建议申请人在提交境外临床试验数据前,与中国医疗器械审评部门进行充分沟通,以利于对拟申报医疗器械临床评价资料的科学、完整、充分达成共识。

以下三个产品作为可界定的不同因素对临床数据产生有临床意义的影响的实例给出:

例1:脉搏血氧仪设备,通过光信号与组织的相互作用,利用脉动血流导致组织光学特性的依赖于时间的变化,用于无创的测量脉搏血氧饱和度(SpO2)和脉搏率(PR,即Pluse Rate)。因为工作原理涉及到光信号与组织的相互作用,应考虑皮肤黑色素沉淀问题,境外人群与中国人群肤色存在差异,应进行相应的临床研究。

例2:用于遗传病基因检测的体外诊断试剂,如果不同人种遗传基因存在差异,境外产品基于境外人群选择的检测基因可能与中国人群遗传基因存在差异,应考虑中国人群中相关疾病遗传基因的突变位点、突变频率等影响因素,进行相应的临床研究。

例3:用于病原体检测的体外诊断试剂,在境内外的流行基因型别不同,如乙型肝炎病毒在世界各地的基因型分布存在差异,我国常见型为B、C、D型,全球目前已发现的基因型有A-I共9个基因型。乙型肝炎病毒基因分型检测试剂应通过临床评价证明其基因型的覆盖性和检出能力。

【篇3】境外党建的指导意见

石化股份销政〔2010〕85号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销售企业

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的指导意见》及

《销售企业党建思想政治工作

考评办法》的通知

各销售企业: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全国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会议和集团公司工作会议精神,销售公司党委在广泛征求各级党组织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修改完善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销售企业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的指导意见》及《销售企业党建思想政治工作考评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销售企业

党建

思想政治工作的指导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国国有企业党建会议精神以及集团公司党组关于加强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的要求,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党的建设,巩固和扩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销售企业党建思想政治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加强和改进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争创“四强四优”为着力点,按照集团公司党组提出的“建设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跨国能源化工公司”战略目标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凝心聚力,坚持面向基层、服务一线,坚持继承创新、与时俱进,着眼于构建党建思想政治工作长效机制,坚持“围绕经营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指导思想,把建班子、育队伍、促和谐、维稳定、强自身、保中心六项基本任务,贯彻到经营管理和改革发展之中,为销售企业持续有效和谐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思想保证和组织保证。

基本原则:

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政治领导,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集团公司党组的工作部署在企业的贯彻落实;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把党建思想政治工作融入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全过程,提升区内控制力,扩大区外影响力,提高市场竞争力;

坚持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建设,注重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培养、考核,推进班子结构调整,发挥班子整体功能;

坚持狠抓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坚持改革创新,努力建立一套适合企业实际的党建思想政治工作运行、监督、检查、考核一体化机制,使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总体目标:经过两至三年的努力,建立起与经营管理体制相适应、与改革发展相配套的党建思想政治工作体制和机制,使企业党组织建设水平得到全面提升,党员队伍以至整个员工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不断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服务保证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企业和谐稳定有效发展,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力争走在集团公司系统和所在地区的前列。

二、加强和改进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任务

(一)建班子,着力打造坚强有力的领导核心

以思想建设为根本,以能力建设为重点,以作风建设为基础,以制度建设为保证,把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成为政治素质好、经营业绩好、团结协作好、作风形象好的 “四好”班子,是销售企业各项事业进步和发展的关键,是认真贯彻集团公司党组关于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建设的迫切需要,也是一项具有全局性、根本性、长远性的战略任务。

——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要按照集团公司党组要求,强化理论武装,加强党性修养,完善学习制度和考核机制,坚持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采取集中培训、辅导讲座、个人自学、交流心得等形式,建立“述学、督学、评学”相结合的学习及考核机制,保证学习时间、内容、效果的落实。以创建学习型组织、学习型班子为载体,将理论学习与专题研讨、调查研究与解决实际问题有机结合,倡导领导干部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群众学习,切实把科学理论转化为坚定的信念、科学的方法和生动的实践。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省、地两级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至少撰写一篇对实践有指导意义的调研报告或心得体会文章。要把学习能力、学习成果作为领导干部考核使用的依据之一。通过学习,不断提高思想理论素养、增强政治敏锐性和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自觉性,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负责任的要求,切实承担起肩负的政治责任、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圆满完成集团公司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切实加强作风建设。要充分认识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努力践行胡锦涛总书记倡导的八个方面优良作风,使这些优良作风转化为领导干部自重的准则、自省的镜子、自警的标尺、自励的目标。注重求真务实,坚持实事求是,重实际,说实话,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提高工作执行力。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对企业重大决策、干部任免、大额资金调度使用等重大事项,实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做到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党政主要领导要带头增强党性观念和大局意识,自觉维护班子团结。班子成员之间要互相尊重、互相谅解、互相支持、互相促进,形成合力,更好地发挥班子的整体功能,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开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切实加强组织建设。按照《中国石化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等文件要求,加强销售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完善党组织设置,健全党务干部配备。根据企业发展需要,把在市场竞争中历练成熟的干部及时提拔到领导岗位上。坚持竞聘上岗与考察任用相结合的干部选拔机制,建立健全任前公示、征询纪检监察部门意见等制度,特别要选准配好“一把手”。进一步优化领导班子年龄、知识和能力结构,注重领导成员配备的互补性。进一步完善干部交流机制,地市公司在同一单位同一正职岗位连续任职满两届的,应适时调整交流。进一步加强后备领导人员队伍建设,通过考核、滚动调整和甄选,加大对“70后”优秀年轻干部的发现、选拔和培养力度,选拔一批具有培养潜质的重点后备领导人员,有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培训,形成不同年龄段的近中远期具有销售企业特色的后备领导人员队伍。

——切实加强能力建设。领导干部要在实际工作锻炼中不断提高科学决策、选人用人、组织协调、依法管理、开展群众工作的能力。在当前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尤其要加强党政“一把手”的培养锻炼,提高其战略决策能力、把握市场能力、开拓创新能力、应对危机能力和抓班子带队伍能力。要从事业发展需要出发,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不拘一格,大胆使用,把“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好共事”的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努力把班子建设成为有凝聚力、有战斗力的坚强领导核心。

——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要认真落实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扎实开展效能监察,切实抓好党风党纪教育,大力弘扬廉洁文化,将廉洁文化建设推进至企业基层,覆盖到全体员工。认真执行中央以及集团公司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的各项规定,坚持“抓源头、抓重点、抓关键、抓惩处”,巩固“抓源头、促清廉”主题活动成果,使监督约束贯穿于从严管理的全过程,把“人到岗、岗有责、责到人、防为先、治从严、奖有据、惩有实”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基本任务,不断强化对各级领导干部的教育和监督,坚持用制度管人、按程序办事,切实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环节,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业行为,提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努力构建“不想贪、不能贪、不敢贪、不必贪”的反腐倡廉工作机制。

(二)育队伍,夯实企业持续有效发展的人才基础

——从完善机制入手,加快“三支队伍”建设步伐。要从推进企业持续有效发展、不断提升市场竞争能力,培养高层次、复合型人才的战略高度,健全完善选才、育才、用才、聚才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培育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操作人才三支队伍建设的力度。一是把加强地市公司领导班子建设作为加强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的重点,采取有力措施抓好工作落实。二是加强岗位管理,按照控制总量、调整结构、提高层次、科学录用的原则,畅通专业技术人才发展通道。重视大学生的培养使用,引导大学生到基层一线岗位成才,努力培育一大批大学生加油站站长、客户经理、片区经理。三是加大一线技能操作人才队伍建设力度,力争近两年,高级技师和技师、高级工、中级工比例达到2:23:35左右。要从机制建设入手,紧紧抓住培养、选拔、评价、使用、激励等环节,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制度保障体系和考评体系,大力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在销售企业形成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各得其所、人才辈出的生动局面。

——创建学习型企业,强化全员培训工作。按照一般人员普遍培训、骨干人员重点培训、短缺人员抓紧培训、优秀人员奖励培训的原则,开展全员培训,提高全员素质。实施“千名重点人才培训工程”、“关键岗位人才轮训工程”和“全员素质提升工程”,培训各类重点和急需人才1000人,关键岗位人才实现定期轮训,各类人才参加规定时间和内容的培训,创新培训方法,完善培训体系,提高培训效益,使各类员工培训覆盖率达到100%。

——抓实竞赛比武,促进基本功训练。要将技能鉴定和竞赛比武活动作为加强基本功训练的基础工程来抓,坚持标准、严密组织、规范操作、确保质量。要认真总结经验,在技能鉴定和竞赛比武活动取得初步成效的基础上,继续调动各个专业线条的积极性,建立起一套基本覆盖主体专业(工种)和岗位的竞赛比武工作体系和长效机制,使竞赛比武活动常态化。

——树立先进典型,开展评优推先工作。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大力选树坚持解放思想、推动科学发展的典型,大力选树加强管理、提高效益的典型,大力选树创新机制、开拓市场的典型,大力选树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努力营造和谐稳定发展环境的典型,大力选树乐于奉献、业绩突出的各类典型。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示范引导作用,扩大先进典型影响,激励广大员工在推进企业发展中建功立业。积极开展销售系统营销标兵和销售能手评选表彰活动。继续开展“青年文明号”创建、“青年岗位能手”评比等活动,不断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促和谐,努力营造推进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积极推进和谐企业建设。巩固和扩大“深入群众促和谐,凝心聚力促发展”活动成果,并将其作为推进企业和谐发展的一项有效措施长期坚持下去。坚持以员工为本,把思想教育与严格管理结合起来,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把促进企业发展与关心员工生活结合起来,把待遇留人与感情留人、事业留人结合起来,大力营造心齐气顺、和谐发展的企业氛围。继续推进加油站“五小”建设,注重抓好基层班组管理工作,努力改善一线员工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关心爱护员工,增强广大员工对企业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完善职代会制度,推进企务公开。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构建和谐企业提供有力支撑。

——积极推进企业文化建设。按照集团公司《企业文化建设纲要》要求,结合销售企业实际,加大宣传贯彻力度,着力推进企业文化建设,形成广大员工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企业文化建设重在铸魂,要注重企业精神、核心理念的塑造,在继承石油石化优秀传统文化的基础上,发展和完善具有时代特征、石化特色和销售企业特点的企业文化,并将其转化为广大员工的自觉行为,切实将中国石化的核心价值理念贯穿于塑造中国石化特色管理模式的全过程。

——积极推进温暖工程建设。深入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建立健全以困难职工档案为基础的帮扶工作信息台帐,准确掌握困难职工家庭生活状况。进一步完善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制度,广开渠道,多方筹措,管理好、使用好帮扶救助金,做到专款专用。按照“真困难,真帮助”的原则,在政策允许的前提下努力为困难职工排忧解难,不断增强凝聚力,使企业内部环境更加和谐。

——积极推进企业发展外部环境建设。要从谋发展、促和谐、求稳定、保安全、树品牌的战略出发,高度重视企业发展外部环境建设。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挂帅,各相关部门要通力合作,主动加强与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及社会有关单位的沟通联系,取得他们的理解和支持,使企业发展的外部环境更加优化。认真做好媒体舆论工作,搞好舆情监控,树立和维护中国石化企业的良好形象。

(四)维稳定,保障企业改革发展的顺利推进

——建立健全维稳工作机构。要进一步明确党政一把手共同负责,以党委为主,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的维稳工作体制,切实把第一责任落实到完善制度和机制上来,落实到加强源头预防上来,落实到强化基层基础工作上来,落实到解决实际问题上来。各单位要成立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和完善县—地—省三级信访维稳工作体系,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切实做到维稳工作机构、人员、责任、制度、成效“五落实”。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维稳工作责任制,建立预警防范机制,强化排查调处工作,做到网络健全、责任明确、控制有力、成效明显。要注重从源头上抓好维稳工作,力求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防止赴省进京群体性上访事件发生,切实做到“初信不转为重信,初访不转为重访,来信不转为来访”。

——建立企地联动维稳工作机制。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高度重视与地方党委政府的沟通联系,积极建立企地联动维稳工作机制和良好的工作关系。要建立信息收集联手、群访处置联手、对重点人稳控联手、政策救助联手的维稳工作机制,明确分工,密切协作,采取措施,解决问题。要积极依靠地方政府的力量,依法规范信访秩序,依法处理缠访闹访、违法滋事行为,遏制进京非正常上访,防止发生个人极端事件,共同维护企业稳定和社会稳定。

——建立信息报送制度。要密切关注维护稳定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分析各种不稳定因素,建立维稳工作台帐,畅通信息渠道,为领导决策、开展工作提供依据。要立足于“抓根、抓早、抓头、抓基层”,定期开展排查工作,对不稳定因素真正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特别是在敏感时期更要关注重点地区、重点群体的动向,力求做到心中有数,主动工作,有的放矢,注重实效。

——形成处置群体性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做到反应快速,应对正确。主要领导一定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面对面地做好群众工作,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果断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

——建立和推行领导干部定期下访、接访制度。要进一步明确领导干部下访、接访的主要内容和工作方式方法,并将其作为考核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通过领导干部深入群众,了解民意,掌握实情,化解矛盾,促进稳定。

(五)强自身,不断提升党组织战斗力

——以发挥党组织作用为重心,着力抓好“四强”党组织建设。扎实开展争创以政治引领力强、推动发展力强、改革创新力强、凝聚保障力强为主要内容的“四强”党组织活动,找准党组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拓展领域、强化功能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切实把加强党组织建设作为一项长期而紧迫的战略任务和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抓紧抓好。要大力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探索建立党建工作质量管理体系,不断提高党组织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要坚持与改革发展同步建立健全党组织,切实做到与行政组织同步设立、干部同步配备、制度同步建立、考核同步进行,确保基层队伍建到哪里,党组织就设置到哪里,党建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地市公司的零售中心、县经营片区和中心油库(配送中心)等都要建立党支部,并配齐配强党支部书记。在党支部书记配备上不搞“一刀切”,宜专则专,宜兼则兼。对于经营网点多、维稳任务重、经营规模大的县片区可配备专职党支部书记。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必要措施保证党支部书记队伍稳定。

——以践行党员先进性标准为目标,着力加强“四优”共产党员队伍建设。要按照中央关于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四个长效机制要求,扎实开展争做以政治素质优、岗位技能优、工作业绩优、群众评价优为主要内容的“四优”共产党员活动,建立健全加强党建工作长效机制和相关制度,推进党员素质工程全面展开,巩固和扩大先进性教育成果。要围绕经营管理,坚持和完善“三会一课”等行之有效的党建工作制度,通过培训班、报告会、知识竞赛、自学等形式加强党员日常教育,不断丰富教育内容,创新教育方式,增强教育效果。党员参加党组织活动每年不得少于12次。要通过党内“创先争优”、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岗等主题实践活动,不断强化党员责任目标管理,使党员的综合素质高于群众,业务技能强于群众,工作业绩优于群众,在各自岗位上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要按照集团公司党组关于双向培养的要求,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注意在一线员工中发展党员,积极吸收班组长、技术能手等业务骨干入党,努力把生产经营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生产经营骨干。通过组织发展和党员的合理调整,实现年销量在3000吨以上或员工在10人以上的加油站站站有党员的目标,并切实发挥作用。

——以培训交流为手段,着力提高党务政工干部素质。要进一步加大党务政工干部学习培训力度,在培训方式上要结合实际,灵活多样,务求实效。同时,采取岗位交流、轮岗锻炼等方法,推进党政干部之间的交流和培养锻炼。销售公司重点抓好地市公司党委书记、省公司政工处长的培训,省市公司重点抓好地市公司层面党务政工干部尤其是基层党支部书记的培训,解决“不愿干、不会干”等问题,切实提高其做好新形势下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以解决现实思想问题为重点,着力增强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紧紧围绕企业中心任务,结合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实际和阶段性重点工作,以销售公司编撰的《我们的企业》一书为主要教材,开展好以“知企情、达共识”为主题的形势任务教育,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统一思想,凝聚人心。大区公司和省市公司要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的作用,把企业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的亮点、难点和员工关心的热点作为研究重点,加大政研成果交流和推广力度,努力将其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推进工作的措施和领导工作的本领。

(六)保中心,促进企业各项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保中心、促发展,是企业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的根本任务和根本目的,是各项工作任务的重中之重。销售企业要按照集团公司党组提出的把销售工作作为中国石化持续发展的“生命工程”、把网络建设作为油品销售的“生命工程”的要求,不断加强和改进企业党建思想政治工作。企业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归根结底,都是为了围绕经营工作中心,充分调动全体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确保各项经济指标完成,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确保改革发展稳定目标实现,确保企业又好又快发展。企业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的成效,必须用是否保证了以经营为中心的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是否促进了企业持续有效和谐发展,作为根本标准来检验。

将“建班子、育队伍、促和谐、维稳定、强自身、保中心”作为党组织工作的基本任务,既是对销售企业多年来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的经验总结,又是对各级党组织工作提出的更高要求,也是对新形势下如何做好企业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的积极探索。“围绕经营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就是对保中心与落实其他五项任务辩证关系的最好概括。销售企业各级党组织都要坚定不移地按照这个指导思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扎实有效、创造性地开展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三、加强和改进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健全制度,规范程序,完善党委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制度,维稳任务重、管理基础差的地市公司领导班子必须实行党政分设,党政主要领导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具备党政一肩挑条件的,配备一名以党务工作为主的副书记兼副经理。完善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运行规则和程序,包括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党委报告工作制度、党委会议事规则等,为企业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提供制度保证。

(二)积极探索,大胆实践,理顺基层党组织管理体制。结合经营管理体制改革后的新特点,逐步探索,创造条件,把原县公司的党组织关系,由归属县(市)委管理转为由地市公司党委管理,适应经营管理体制改革后企业党组织设置出现的新情况,逐步建立健全与经营管理体制相匹配的党建工作新模式。

(三)细化目标,加强考核,探索建立地市公司班子建设目标体系和考核评价办法。扎实开展地市公司“四好”领导班子创建活动,制定实施意见,明确活动目标、措施和考评办法,做到定量与定性相结合,使考评结果能够客观反映领导班子建设的实际成效。为进一步加强对企业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考核与管理,建立地市公司党政正职备案制。省会公司、计划单列市公司和年销量过百万吨的地市公司,其领导班子正职的调整配备,应事先征得销售公司同意。

(四)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切实转变领导作风。各级领导干部要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力戒形式主义。要切实减轻基层负担,精简会议、文件和各种检查,努力转变领导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把着力点放在关心基层、服务基层、建设基层上,切实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要落实领导干部抓基层联系点、领导接待日和与困难员工“结对子”等制度,完善领导干部一线工作日志,大区、省市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每年累计下基层调研和指导工作时间不少于1个月。各企业要结合自身实际,每年突出一个重点抓好作风建设,并将作风建设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把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销售公司要加强对企业作风建设情况的检查,重点检查各单位在作风建设上是否有切实措施,是否把作风建设作为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是否在作风建设方面取得了实效。

(五)明确标准,加强督导,建立健全党建思想政治工作考评体系。制定销售企业党建思想政治工作考评办法,对班子建设、党组织建设、党员队伍管理、思想政治工作、党群工作、维稳工作等进行细化考核。将基层党支部建设、创先争优结果、一线员工党员发展、主题活动情况、政研会成果、上访率和息访率等作为具体考核内容,使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由“无形”变“有形”,由软指标变为硬任务。省市公司每季度要将党建思想政治工作情况报销售公司,每半年组织一次抽查,每年进行一次检查评比。大区公司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优势,抓好大区范围内各单位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的研讨、交流、检查和督导,并将相关情况及时报销售公司。要结合销售企业实际,修订和完善《基层党支部工作手册》,使企业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各单位在考核经营工作时,要同步考核党建思想政治工作情况,并把综合考核结果作为评价该单位和党员工作业绩的重要内容,确保党建思想政治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六)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取得实效。一是要进一步健全企业党委负总责、党政工团各司其责、一级抓一级的企业党建工作责任制,党委书记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都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将管人、管事、管思想统一起来,带头做好党建思想政治工作。要把围绕企业中心任务抓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的成效,作为考核党委工作业绩的主要内容和党委书记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二是要按照精干、高效原则和稳定队伍、优化结构、提高素质、发挥作用的要求,抓住吸引、培养、使用三个环节,努力建设一支梯次合理、善于围绕经营开展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的复合型政工队伍。省市公司政工部门人员配备不少于4人,地市公司要设置政工机构、配备专职党务政工人员2-4人。三是要确保党组织活动经费的落实。按照集团公司党组要求,党组织活动经费从企业管理费中列支,列入企业年度预算。四是要加强和改进对群众组织的领导。党组织要定期听取工会、共青团组织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企业工会、共青团组织要在党组织领导下,围绕中心任务,积极开展工作,为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

加强和改进企业党建思想政治工作,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销售企业持续有效和谐发展的必然要求,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集团公司党组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探索新形势下企业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使企业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在改进中加强,在创新中发展,为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圆满完成集团公司党组赋予的目标任务做出更大贡献。

销售企业党建思想政治工作考评办法

为认真贯彻集团公司党组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的要求,依据销售公司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销售企业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的指导意见》,特制定本考评办法。

一、考评目的

通过建立和完善销售企业党建思想政治工作考评办法,进一步促进企业党组织贯彻“围绕经营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指导思想,落实建班子、育队伍、促和谐、维稳定、强自身、保中心六项基本任务,增强执行力,为企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思想保证和组织保证。

二、考评原则

1.坚持客观公正、简便易行、注重实效的原则。

2.坚持分级管理、逐级落实考评责任的原则。

3.坚持定量考评与定性考评相结合、日常考评与集中考评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党建思想政治工作与经营管理工作同部署、同考评、同奖惩的原则。

三、考评对象

销售公司党委对各销售企业党委进行考评。各销售企业党委对下属企业党组织的考评参照此办法进行。

四、考评内容

各销售企业党委贯彻落实销售公司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销售企业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的指导意见》的情况(考评指标见附表)。

五、考评组织

每年年初,销售公司党委对各销售企业上一年度党建思想政治工作进行考评。销售公司党委成立考评领导小组,大区公司党委参与对省市公司的考评。具体考评工作由销售公司政工处牵头,组成考评工作组负责组织实施。

六、考评方式

考评工作分日常考评和集中考评。采用百分制评分,日常考评占总分的60%,集中考评占总分的40%。日常考评以上报工作信息结合工作抽查的方式进行,集中考评采取实地检查、听取汇报、组织座谈、现场测评、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

根据日常考评和集中考评综合得分,经销售公司党委研究形成最终考评意见,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通报表扬,对工作开展差的单位通报批评;对连续两年工作开展差、问题突出的单位采取相应的组织措施。

本办法由销售公司政工处负责解释。

【篇4】境外党建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的格式范文

指导意见怎么写?下面是给大家收集的指导意见的格式范文,供大家阅读与参考。

指导意见的格式范文

1、标题

意见的标题有两种常见写法。一种是由发文机关+主要内容+文种组成,如《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关于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另一种由主要内容+文种组成,如《关于提高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质量的意见》

2、主送机关

分为两种情况:需要转发的意见,没有主送机关这一项,但转发该意见的通知,要把主送机关写清楚。直接发布的意见,要有主送机关,主送机关的排列方法和一般公文相同。

3、意见的正文

意见的正文一般由开头、主体、结尾组成。

1.开头:发文缘由

意见的开头部分,主要写出发布意见的背景、根据、目的、意义等,但不面面俱到。文字根据具体情况可长可短,最后以“现提出以下意见”、“特制定本实施意见”等过渡性语句转入下文。

开头,概括性说明制定意见的缘由,目的或依据。常用“现提出如下意见”作为承启语转入意见的主体部分。

2.主体:条文

主体部分解决“如何认识”和“如何解决”这两个问题。结构安排上应先写原则性指导意见,后写具体性指导意见;先写理论性认识,后写解决办法。内容较多篇幅较长的意见,可以用序号或小标题形式排列,以使结构更清晰明朗。

意见的主体,要把对重要问题的见解或处理办法——写明。

如果是规划性意见,内容繁多,可列出小标题作为各大层次的标志,小标题下再分条表述。如果是内容较单纯集中的工作意见,主体部分直接列条即可,不必再设小标题。

3.结尾:执行要求

有些意见需要对贯彻执行提出一些要求,可以列入条款,也可单独在正文最后写一段简练的文字予以说明。如无必要,此项免除。

上报的意见,结尾可提出请求批转的要求,如“以上意见如无不妥,请批转各地(单位)执行。”下发的意见一般要求下级结合实际情况贯彻执行,有的还可以提出在贯彻执行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上报或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的要求。

4、发文机关

5、发文时间:一般以定稿时间为准。

指导意见范文:

xx年,公平交易执法工作按照创新、发展、务实、改革理念,进一步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推进执法机制创新,加大竞争执法力度,提升执法效能,为“全民创业淮商崛起”营造良好市场竞争环境。根据市委、市政府和省局条线重点工作安排,结合我局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大力推进执法机制创新,在提升公平交易执法效能上实现新突破

(一)加强执法协作,确保上下联动、内外协调

1.工商行政管理体制实行分级管理后,公平交易执法条线要健全组织管理体系,着力加强条线的工作统筹、业务引领和执法协同,增强公平交易执法工作的整体性和协调性。

2.加强条线上下沟通协调,建立完善跨区域联办协办、大要案件挂牌督办、重大案件报告等内部联动协作机制,形成执法办案的整体合力。

3.加强与纪委、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的协作,通过联席会议或研讨会等形式,畅通执法信息互通渠道,实现信息互通共享,破解执法办案难题。

(二)明晰执法事权,加强业务指导

4.明确省、市、县三级执法办案机构事权,建立分工协作办案体系,规范执法办案行为。

5.清理历年来公平交易执法相关制度,制订适应新形势的公平交易执法相关规范性文件。

6.建立健全公平交易执法工作信息报送制度,定期编发简报,为各地相互交流、学习借鉴提供平台。

7.加强对条线竞争执法工作的指导,建立切实可行的竞争执法办案指导体系,强化对重大案件的指挥、指导、协调和督办。

(三)严格监督考核,激励创先争优

8.进一步加强执法办案工作的检查、指导、考核。建立切实可行的竞争执法绩效考评机制,对各地的案件查办数量、种类、案件质量、执法规范、执法办案创新等情况进行全面综合评价,并建立完善相应的激励约束机制。

9.开展竞争执法案件案卷评查,组织年度“优秀案例”评选。制定相关类型案件取证指引。

10.结合上级和省局布置的任务适时开展行政执法检查、督查工作,对完成任务较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奖励,对敷衍塞责、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

11.配合做好竞争环境指数指标体系的相关工作。

(四)强化信息化建设,促进执法规范化

12.结合基层“三合一”改革实际情况,推进案件软件整合,设计开发流程简单、方便操作的新版执法办案软件,在全省推广应用。

13.构建行政处罚信息录入和质量管理长效机制,促进行政处罚信息录入工作及时完备、准确规范。抓好行政处罚信息补录工作。

14.配合做好工商行政管理案件信息情报中心建设相关工作,为工商行政管理信息化建设和大数据监管工作打牢基础。

二、加强“双反”、“打传规直”执法,在查办大要案、规范市场竞争秩序上实现新突破

(一)扎实推进反垄断执法工作

15.加强《反垄断法》及配套规章的学习宣传,提高反垄断执法工作积极性。

16.积极拓宽反垄断案件线索,加强信息搜集和情况初核,及时报送总局取得授权和指导,扎实推进反垄断案件的查办工作。

17.注重对行业垄断、地区封锁及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等问题的调查研究,及时摸排相关情况,争取在反垄断领域取得新突破。

(二)围绕重点领域,深化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

18.围绕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领域,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加大对水、电、气、广电、电信等关系民生的公共服务行业限制竞争行为的查处力度。严厉查处医疗、教育、旅游、建设工程等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

19.组织开展互联网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专项治理工作,营造公平有序的互联网市场竞争环境。

20.推广对商业秘密保护的有益探索和做法,加强对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查处。

(三)严厉打击传销,严格规范直销

21.继续开展“无传销城市”、“无传销社区(村)”创建活动,加强对基层打击传销工作的指导,进一步建立与完善打传禁传长效机制。

22.创新直销监管方式方法,加大行政指导力度,督促直销企业规范经营、诚信经营。加强对打击传销、规范直销信息录入工作的督促和指导,继续做好网上信息报送、信息交流和投诉举报转办、处理工作,推动直销产品质量监管工作的开展。

23.加强对传销、直销违法案件的分析研究,加大传销、直销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实时与公安机关信息互通共享,提高打击传销工作的针对性和精准度。同时,按照总局要求,积极做好直销协查审核工作,认真组织开展调查核实,及时上报核查情况。

(四)全力打造公平交易执法示范品牌

24.认真调研各地在竞争执法领域以及“打传规直”方面的经验做法,选树培养典型,研究总结典型,复制运用典型,通过召开现场会等形式予以推广,充分发挥典型引路和示范带动作用,达到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效果。

25.加大新闻宣传力度,通过媒体及时报道各级工商(市场监管)机关在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打击传销、规范直销方面的工作措施和成效,展示执法形象,树立执法权威,营造良好执法氛围。

三、狠抓执法能力提高,在公平交易执法队伍建设上实现新突破

(一)积极开展竞争执法人才库建设

26.强化专业化执法人才的发现、储备、培养和使用,对省级执法人才库进行调整、更新,建立专门的执法人才档案。

27.组织人才库成员参与专业化执法课题集中攻关,开展专题调研、研讨重大疑难案件、参与执法业务培训等工作。

(二)切实加强竞争执法基层联系点建设

28.完善竞争执法基层联系点的设立条件和管理机制,明确其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

29.加强对联系点工作的培训指导,充分发挥基层联系点“试验田”作用,促进竞争执法工作创新。

(三)全面强化执法办案人员业务能力建设

30.加强竞争执法业务培训。创新执法培训形式,既要“走出去”,又要“请进来”。今年,拟组织各地竞争执法业务骨干开展一至两次培训。

31.组织竞争执法典型案例,促进竞争执法实践向理论成果转化,提升执法效能。

32.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执法技能竞赛,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执法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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