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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书记在市委巡察问题线索集中交办会上的讲话

时间:2021-12-09 14:35:10 浏览量: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十一届市委第七轮巡察集中交办会,是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召开的,主要目的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系列重要论述和全国巡视工作会议精神,落实xx书记在听取十一届市委第七轮巡察讲话时的各项要求,集中交办第七轮巡察问题线索、专题报告和书记专题会点人点事问题整改清单,持续传导压力、压实责任,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刚才,xx同志向市纪委市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移交了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清单;
向6个市直有关单位移交专题报告;
向市委第七轮巡察的10个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移交了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十一届市委第七轮巡察工作情况汇报时点人点事问题整改清单。这些移交的材料都是经过市委书记专题会和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的,体现了市委的权威和意图,一方面,接受任务的单位要根据职能职责,强化工作统筹,按时保质完成各项任务,另一方面,第七轮被巡察单位既要抓好具体问题的整改,又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统筹调度。下面,我代表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就做好巡察移交问题整改,做好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讲三点意见。
  第一,扎实抓好线索办理,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彰显巡察“利剑”作用
  十一届市委换届以来,在省委坚强领导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省委巡视办有力指导下,我们按照市委部署要求,较好完成第一至七轮巡察工作,累计发现干部问题线索312件,截至目前,第一至六轮巡察移交的232件问题线索,共办结196件,办结率为84.5%,其中立案6件6人,诫勉谈话6件9人,提醒谈话13件13人,批评教育3件3人,书面检查2件2人。这些问题线索的办理和处置,有力推动了巡察震慑作用持续彰显,为写实“后半篇文章”打下了坚实基础。我们要更加注重问题线索办理实效,使之成为巡察震慑之本,提高巡察工作满意度和公信力。
  一要扎实推进边巡边改常态化。每轮巡察中,各巡察组坚持边巡边移,推动被巡察党组织即知即改、立行立改,震慑效果很好。第一至第七轮巡察期间,巡察组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边巡边移问题线索10件,达到从一开始巡察就持续亮剑的效果。但在边巡边移过程中,也存在对移交问题把握不精准、移交后督导不到位等问题,一定程度削弱了震慑效果。在今后的巡察中,要更加规范地做好边巡边移工作,推动边巡边改常态化,对边巡边移的问题要严格执行请示汇报制度,让巡察利剑从出鞘之时就持续生威、震慑不断。
  二是扎实推进集中交办制度化。从第七轮巡察开始,我们积极探索这种集中交办问题线索、专题报告和书记讲话点人点事问题清单的方式,推动问题线索快查快处、快办快结,推动共性问题、普遍性问题的系统整改。要把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办理、专题报告和书记讲话点人点事问题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将中央、省委巡视反馈问题线索与市委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办理结合起来,将中央、省委巡视发现共性问题整改与巡察发现共性问题整改结合起来,同步安排、同步部署、同步办理,优先查办、优先处置、优先汇报,用最坚决的态度减少腐败存量,用最果断的措施遏制腐败增量,始终保持巡察利剑高悬、震慑常在,促使巡视、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从上到下系统整改。特别强调的是,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宣传部门和巡察机构要加强对问题线索的沟通协调、形成合力,不但要对巡察移交问题线索优先办理,还要建立健全问题线索办理情况定期反馈机制,尤其是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被查否,在形成结论上报前,承办部门应当与巡察机构当面沟通,互通信息、有效衔接。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自问题线索移交之日起3个月内向市委巡察办回复办理情况,并定期反馈办理进度;
涉及6个专题报告整改的8个市直相关单位自交办之日起3个月内将整改工作情况形成专题报告报市委巡察办;
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自交办之日起3个月内将市委书记专题会点人点事问题整改情况和市分管领导同志抓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情况分别形成专题报告,经市分管领导同志签字同意后报市委巡察办,由市委巡察办汇总后,向下一次市委书记专题会汇报。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做好被巡察单位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的督促检查,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三是扎实推进线索办理规范化。要健全完善问题线索受理、处理、管理程序,着力提高问题线索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规范问题线索管理台账,按照“一个问题、一个线索一本专账,一名领导、一名责任人一抓到底”的工作要求,确保每一个问题都有专人专抓、专办专管,做到办结一件销号一件,保证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办理质量和效果。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审慎稳妥管理处置问题线索;
组织、宣传等部门也要按照相关规定,依法依规依纪办理处置巡察移交问题线索,提高巡察问题线索办理实效性和精准性,确保办理的每个问题都经得起历史和时间的检验。
  第二,扎实抓好日常监督,确保巡察整改各项要求落地落细落实
  发现问题是巡察工作的生命线,推动解决问题是巡察工作的落脚点。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巡视发现问题的目的是解决问题,巡视发现问题不解决,比不巡视的效果还要坏”“巡视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的不忠诚。”持续释放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雷厉风行、一以贯之抓实巡视整改的决心和态度。从对前几轮巡察整改监督检查情况来看,有的单位对纪律问题的整改还不能正视过往,不敢触动利益,或轻描淡写整改,或避重就轻整改,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这些问题让巡察震慑大打折扣,针对这些整改不力的问题,要建立专项台账,督促限期整改到位。截至目前,第七轮巡察已全面完成反馈,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都分别在反馈会上对落实整改工作提出了具体明确的要求,接下来就是狠抓整改落实。要在巡察整改上持续发力、精准用力,扎实写好“后半篇文章”,获取正风反腐、取信于民的良好效果,提高政治巡察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一要强化监督检查促整改。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担起巡视整改日常监督责任。《中央巡视工作规划(2018—2022年)》把督促巡视整改落实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这是赋予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的一项新任务新职责,是信任更是责任,是党中央强化巡视巡察整改的创新举措,更是检验我们“四个意识”强不强的“试金石”。要把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巡察整改日常监督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以最坚定的决心、最有力的举措,加强对巡察整改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全方位监督指导,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全面对照巡察反馈意见举一反三、深入整改。这里特别强调,市纪委市监委机关相关内设部门和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要严格按照省纪委省监委印发的《关于加强中央和省委巡视以及市县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监督工作的通知》,以及市委办印发的关于市纪委市监委机关“三定”方案明确的工作职责要求,以“钉钉子”精神,按照新的职责分工,履职到位,既要保持抓紧抓实巡察整改日常监督的力度,又要保持盯紧盯牢县(市)纪检监察机关办理巡察移交问题的韧劲,时常督促、经常指导,定期梳理相关情况向市委巡察办反馈。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等部门也可以参照市纪委市监委机关的做法,把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制度化。
  二要强化成果运用促整改。巡察工作成效关键在于成果运用。前几轮巡察已做了不少好的探索,在市委第一轮、第二轮巡察期间,根据巡察组移交问题线索,市纪委市监委对3名市直单位“一把手”进行立案调查并给予党纪处分,这是起到立竿见影的震慑效果的。要把巡察成果运用到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之中,对巡察发现的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该约谈的约谈,该函询的函询,该诫勉的诫勉,切实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要注重对巡察成果的整体研究和制度化运用,进一步固化巡察工作成果,切实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推动巡察利剑持续生威。
  三要强化追责问责促整改。如果说巡察监督是党内监督的重要抓手,追责问责就是保证巡察监督成效的“撒手锏”。要有真抓实干的底气和敢于较真的勇气,严格执行巡视工作条例和纪律处分条例等规定,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彻底、效果不明显的,尤其是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久拖不改、久治不愈的,对其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和相关责任人要严肃追责并通报,以问责常态化倒逼巡察整改落细落实,确保巡视巡察反馈问题全面整改、有效整改。目前,我们在这方面还抓得松软、抓得不到位,要加强。
  第三,扎实推进标本兼治,形成巡察促进发展推动改革的强大动力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标本兼治是我们党的一贯要求。要坚持底线思维、战略思维,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在发挥利剑震慑遏制作用基础上,既要拿出当下“改”的举措,又要建立长久“立”的机制,以“发现问题、形成震慑”的实效,巩固深化“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实果,为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提供政治保障。
  一要在稳中求进中推进标本兼治。稳中求进是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和方法论,是全面从严治党的规律使然,必须贯穿于巡察工作始终。首先,要以“稳”为前提,坚持把巡察工作放在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要求中去思考去实践,放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去谋划去推进,聚焦脱贫攻坚深化政治巡察,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其次,要以“进”为指向,在前六轮实现对市直单位、市管学校、国有企业、公立医院等巡察类别全覆盖的基础上,要把常规巡察、专项巡察和“回头看”穿插起来、综合运用,探索创新多样化多层次的巡察方式,高质高效推进巡察全覆盖,实现科学协调地“进”、高质量地“进”,确保有力有序完成十一届市委巡察全覆盖目标任务。
  二要在完善格局中推动标本兼治。当前我们正进行的第七轮,是省市县“巡视+巡察”三级联动模式,直接体现对总书记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工作要再接再厉,持续推广好、运用好已有的经验,进一步织牢织密上下联动监督网。既要坚持市县巡察一体谋划、一体安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又要把“联动”要求落实到谋划部署、工作推进、建章立制、队伍建设等环节,确保县(市)巡察互联互通、监督成果共享共用,完善巡察战略格局,推动县(市)巡察不断向村居延伸,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支撑。
  三要在改革发展中推动标本兼治。随着巡察工作深入推进,及时公布反馈情况,揭示了一批管党治党问题,也促进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不断夯实,对一些普遍性、倾向性问题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找准体制机制方面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推进改革创新,用改革固化巡察成果,实现标本兼治的战略目标。比如,市委、市政府适时采纳第五轮巡察6家市属国有企业时提出的意见建议,对市级国企进行了改革,加强了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有效发挥了巡察“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战略作用。又如,在第一、二轮巡察发现的问题中,市委及时采纳巡察意见建议,对违规借支公款、私设“小金库”、财政资金应收未收、应缴未缴等巡察发现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努力实现共性问题制度解决、突出问题整治解决、个性问题查处解决,推动各级党组(党委)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压紧压实监督责任,达到以巡治本的目的。下步,要始终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持续擦亮巡察利剑,为改革发展提供有力的党内监督保障。
  问题已经巡出,办理责任也已交接明确,接下来的关键就看大家抓落实了。我们务必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办理与提高市委巡察威慑力,与推动全市改革、促进全市发展紧密联系起来,积极、主动、自觉去抓好落实。就讲这些,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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