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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课坚定理想信念,做政治上的明白人【3篇】

时间:2021-12-21 16:08:40 浏览量:

信念:认为是事实或者必将成为事实,对事物的判断、观点或看法。近义于观念。信念更适合为一个形容词和名词。因你对你认为的事实或者将成为事实的事物非常有信心,所以人们一般看不到自己的信念,他只知道事实,如:“事实就是这样子的啊!”。但因人与人之间的,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党课坚定理想信念,做政治上的明白人3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党课坚定理想信念,做政治上的明白人3篇

第1篇: 党课坚定理想信念,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党课讲稿:守纪律、讲规矩,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今天党委中心组学习的主题是“严以律己,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党的纪律和规矩,既是一个老话题,也是一个新话题,更是一个常谈常新的话题。今年的6月26日下午的廉政党课上,曾经以“守纪律、讲规矩,做政治上的明白人”为题和今天在座的各位交流过自己的学习体会,分享了当前为什么要强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什么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怎样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几个问题。按照党委中心组学习的安排,今天再次以此为题,与各位交流一点自己在这一问题上进一步的认识和体会。

今天和各位简单交流两个问题:第一,为什么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第二,我们应该遵守哪些纪律和规矩?

一、为什么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

我们还是从习近平总书记和中纪委王岐山书记关于“纪律”、“规矩”的有关论述的学习领会谈起!大家知道,今年1月13日,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发表重要讲话中强调了一个非常重要的关键词:“政治规矩”。 总书记指出,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今年5月8日至10日到浙江省调研,并主持召开部分省区市纪委书记座谈会时强调,唤醒党章党规意识、推进制度创新,修改好《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挺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前沿。

两位领导人的讲话,在我们党历来强调纪律建设尤其是政治纪律的基础上,对“纪律”和“规矩”进行了全新的概括和论述,把纪律和规矩问题提到了一个全新的高度。

为什么王岐山书记提出和强调,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我是这样理解的:

第一,这里讲的纪律和规矩是针对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讲的。。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第一章“廉洁从政行为规范”:

第一条 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索取、接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

(二)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三)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

(四)以交易、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

(五)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

(六)违反规定多占住房,或者违反规定买卖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

第二条 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

(二)违反规定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

(三)违反规定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

(四)个人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

(五)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六)离职或者退休后三年内,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第三条 禁止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二)违反规定借用公款、公物或者将公款、公物借给他人;

(三)私存私放公款;

(四)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用公款旅游;

(五)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和获取各种形式的俱乐部会员资格;

(六)违反规定用公款购买商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

(七)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或者以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财物;

(八)挪用或者拆借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等公共资金或者其他财政资金。

第四条 禁止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采取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职位;

(二)不按照规定程序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免干部;

(三)私自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

(四)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

(五)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

(六)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七)在工作调动、机构变动时,突击提拔、调整干部;

(八)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封官许愿,任人唯亲,营私舞弊。

第五条 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要求或者指使提拔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

(二)用公款支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学习、培训、旅游等费用,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出国(境)定居、留学、探亲等向个人或者机构索取资助;

(三)妨碍涉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案件的调查处理;

(四)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

(五)默许、纵容、授意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以本人名义谋取私利;

(六)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党员领导干部之间利用职权相互为对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

(七)允许、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个人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社会中介服务等活动,在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外商独资企业或者中外合资企业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

(八)允许、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异地工商注册登记后,到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活动。

第六条 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在公务活动中提供或者接受超过规定标准的接待,或者超过规定标准报销招待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

(二)违反规定决定或者批准兴建、装修办公楼、培训中心等楼堂馆所,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和办公用品;

(三)擅自用公款包租、占用客房供个人使用;

(四)违反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或者使用小汽车;

(五)违反规定决定或者批准用公款或者通过摊派方式举办各类庆典活动。

第七条 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介机构服务等市场经济活动;

(二)干预和插手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兼并、破产、产权交易、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资产转让、重大项目投资以及其他重大经营活动等事项;

(三)干预和插手批办各类行政许可和资金借贷等事项;

(四)干预和插手经济纠纷;

(五)干预和插手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使用、分配、承包、租赁等事项。

第八条 禁止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沽名钓誉的“政绩工程”;

(二)虚报工作业绩;

(三)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借机敛财;

(四)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显失公平;

(五)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荣誉、职称、学历学位等利益;

(六)从事有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活动。

此外,应该做到的“五个必须”和必须坚决反对的“七个有之”。

一是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决不允许背离党中央要求另搞一套,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听从党中央指挥,不得阳奉阴违、自行其是,不得对党中央的大政方针说三道四,不得公开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

二是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决不允许在党内培植私人势力,要坚持五湖四海,团结一切忠实于党的同志,团结大多数,不得以人划线,不得搞任何形式的派别活动。

三是必须遵循组织程序,决不允许擅作主张、我行我素,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不能先斩后奏。

四是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不得跟组织讨价还价,不得违背组织决定,遇到问题要找组织、依靠组织,不得欺骗组织、对抗组织

五是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决不允许他们擅权干政、谋取私利,不得纵容他们影响政策制定和人事安排、干预日常工作运行,不得默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

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当前一些人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存在“七个有之”的情况,即搞任人唯亲、排除异己的有之,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的有之,搞匿名诬告、制造谣言的有之,搞收买人心、拉动选票的有之,搞封官许愿、弹冠相庆的有之,搞自行其是、阳奉阴违的有之,搞尾大不掉、妄议中央的也有之。

中新网2015年8月5日的文章《习近平:干部要瞄准“四人”、铭记“四有”》指出:什么样的干部才是贯彻落实“四个全面”的战略部署、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需要的好干部?习近平总书记近期讲话言简意赅地给出答案:瞄准“四人”、铭记“四有”、当好“四员”。

第2篇: 党课坚定理想信念,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领导讲党课:坚定理想信念,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同志们:

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始终是共产党人安身立命的根本。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是共产党人的政治灵魂,是共产党人经受住任何考虑的精神支柱。简单地说,共产党人要做政治上的明白人、最基本的前提就是必须坚定理想信念,我们所说的讲政治,这就是最大的政治。那么共产党人怎么坚定理想信念,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呢?我觉得至少要在以下几个方面狠下功夫。

一、必须深化看齐意识

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要求全党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这是中华民族的历史选择,是经过长期实践经验总结出来的巅扑不破的真理,是中国共产党人率领全国各族人民不断团结奋进,不断走向胜利的光辉旗帜。因此,作为中国共产党中的一份子。首先灵魂深处要扎根这样的信念,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有了这样的信念作基础,我们每一个共产党员才会自觉地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看齐、这样的意识深化了,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地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才会变为每个共产党员的自觉行动。坚定理想信念,深化看齐意识,必须持之以恒加强思想理论和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深化看齐意识,必须经得起考验;坚定理想信念,深化看齐意识必须做到知行合一;坚定理想信念,深化看齐意识必须在实践中敢于担当;坚定理想信念,深化看齐意识必须勇于实践,勇于创新;坚定理想信念,深化看齐意识必须放眼长远,立足当前;坚定理想信念,深化看齐意识必须立足本职,建功立业。

二、必须践行党的宗旨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也是我们每个共产党人干事创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背离了这一点我们的信念理想目标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背离了这一点,就是我们最大的不讲政治,那就是政治上的糊涂虫。因此,践行党的宗旨必须贯穿于每个共产党员人生奋斗的全过程。

密切党群关系,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始终是我们党立于不败之地的根基。一个政党一个政权,其前途和命运最终取决于人心向背。如果我们脱离群众,失去人民拥护和支持,最终将会走向失败。搞新民主义革命,夺取全国政权是这样,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同样如此。

第3篇: 党课坚定理想信念,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发言提纲

(2015年 月 日)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严三实”要求,既贯穿着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的基本原则,更是新时期共产党人的价值追求、政治品格和行为准则。“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启动以来,按照厅党组的统一安排,我深入学习了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研读了习总书记关于“三严三实”重要论述,参加了厅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在全体党员大会上讲了专题党课。总的来看,通过这一阶段的集中学习和自学,我进一步加深了对“三严三实”本质内涵、实践要求的理解和认识,增强了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下面,我谈一些学习体会

严以律己,最早出自宋朝《谢曾察院启》:“严于律己,出而见支事功;心乎爱民,动必关夫治道。”2014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会议安徽代表团参加审议,在谈到推进作风建设时强调,严以律己,就是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遵守党纪国法,做到为政清廉。当前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形势下,党员领导干部更要牢记自己政治面貌和执政使命严以律己、清正廉洁,始终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

第一,要强化党性修养,夯实党员干部为官从政之“本”。党性是共产党员第一位的要求,讲党性就是要严以律己。党的十八大以来频频爆出高官落马事件,深刻表明了党中央反腐的决心和力度,也为广大领导干部敲响了警钟:为官必须清廉,从政严守规范,信念要纯,作风要正。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强调:“领导干部要把深入改进作风与加强党性修养结合起来,自觉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襟怀坦白、言行一致,心存敬畏、手握戒尺,对党忠诚老实,对群众忠诚老实。做到台上台下一种表现,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越界、越轨。”只有不断加强党性修养,时刻站稳党性立场,才能提高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才能经受住各种考验和挑战。一是把人民群众利益放在首位。“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敬畏群众,就是坚持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的观点,始终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要求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心中始终装着老百姓,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始终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时刻把群众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及时准确地了解群众所思、所盼、所忧、所急,把群众工作做实、做细、做透;要正确处理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现阶段群众共同利益、不同群体之间特殊利益关系,“着力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特别是要下大力气解决好人民不满意的问题,多做雪中送炭的事情,”切实把人名群众利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要始终明白党的领导和执政地位,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都是人民群众赋予的。反之,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如果对群众没有敬畏之心,不把群众放在眼里,不把群众挂在心上,整天高高在上、忘乎所以、方法简单、作风粗暴、与民争利,甚至侵害群众利益等,这些不良现象严重违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宗旨,损坏党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工作就必然得不到群众的支持和认可,最终结局就必然动摇当的领导和执政基础。二是把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立身根本。党纪国法是我们每个党员干部的戒尺。法律是制约权力的利器,是约束领导干部恣意妄为、滥用职权的法宝,领导干部应当敬畏法律,因为法律能有效扼制人的贪婪和欲望,控制住权力滥用。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狠抓反腐倡廉,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制度反腐开启新的一页,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充满信心。“手莫伸,伸手必被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是谁,职位多高,权力多大,违反法律都将受到严厉制裁。敬畏法纪,自警自勉,才能抵御包括名利财色在内的各种诱惑,心不动、手不伸,清清白白为官,堂堂正正做人。对党纪国法心存敬畏,就能时时处处知道什么是高压线,就能时时处处有原则、有底线,稳得住心神,管得住行为,守得住清白,面对诱惑不动心,面对利益不动心。三是把个人的成长与组织培养紧密结合。成长为一个好干部,一靠自身努力,二靠组织培养。组织培养是干部成长的重要条件。因此,党员领导干部必须要对我们的党组织心存一份敬畏,正确处理好组织与各人的关系,时刻摆正自己的位置,严格遵守组织纪律,自觉接受组织监督。牢记《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四个服从”的组织原则,即党员个人服从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党员领导干部必须要以坚强的党性意识、政治觉悟和组织观念要求自己,坚决杜绝搞团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自觉维护班子的团结、组织的权威和工作的大局,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始终与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尊重和拥护组织决定,保证全党意志统一和行动一致的跟本原则。四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领导干部是掌握权力的“特殊群体”。权力是神圣的,权力也是一把双刃剑。不讲诚信、不懂规矩、不守纪律、缺乏敬畏、目无戒尺,必然使权力滑入偏轨,造成祸害。事实表明,腐败总是发生在掌权者失去敬畏之心的地方。没有敬畏,权力就不受约束;视戒尺为无物,就会出现滥权、专权、弄权,就会导致胆大妄为、无法无天。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的快速发展,我国已经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诚可谓家大业大,但各级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责任也在加大。有的同志说,过去花几百元都要党委集体讨论,现在有的领导干部“一支笔”就可以批几个亿。敬畏权力的神圣性,掌权用权才能如临深渊、如履薄冰,权力才不会用偏,领导岗位也就不会“高危”。强化领导干部对权力神圣性的敬畏,就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必须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有权必有责、违法违纪追究。敬畏权力的神圣性,是为了始终把握权力行使的正确方向,把党和人名赋予的权力当作责任和使命,当作压力和动力,当作施展才干,报效国家的机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需要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冲锋陷阵,敢于涉险滩、敢啃硬骨头,勇于负责、勇于担当。但是工作上的大胆,并不等于权力上的放纵。只有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才能更好地行使权力,确保权力更好地服务于人民,无愧于党和人民的重托。

第二,要追求高尚情操,坚守为官从政的“底线”。国无德不兴,人无德不立。做人要有人品,做官要有官德。2013年6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强调,“成为好干部,要不断改造主观世界、加强党性修养、加强品格陶冶。要时刻用党章、用共产党员标准要求自己,要有‘与人不求备,检身若不及’的精神,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努力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干事,清清白白为官。”一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做到自重。自重,就是自己重视自己,即重视自己的言行、重视自己的形象、重视自己的名誉等。党员领导干部,既是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领导者,同时又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这就要求党员领导干部的一言一行,既要符合自身社会责任和社会地位,又要注重所处的场合和面临的机会。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最重要的是要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依法依规使用手中的权力。要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利用来为人民服务,而不是公权私用、以权谋私;自己的一言一行都要做广大人民群众的表率,凡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二是党员领带干部要经常自我反省。自省,就是自我反省,自己检查自己,时刻提醒自己。正如《论语.学而》中所言:“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 坚持自省,有助于提升自己的素质和能力,从而少犯错误。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掌握着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利,肩负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重任。要做好人民的公仆,在工作中要时刻自省,从严要求自己。要加强党性修养、党性锻炼,养成“吾日三省吾身”的习惯,经常反思自己的行为,检点自己的作风。自省、检查自己的所言所行所思是不是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是不是符合党中央的政治要求?是不是符合共产党员的标准?是不是符合党内生活的各项准则?一旦发现有所背离,就应立即纠正,而不是一味迁就、原谅自己的错误,也不能以为无人知晓就放纵自己的言行。 因此,各级领导干部面对各种诱惑,必须要做到慎独慎微,时时自省。《论语》中有“吾日三省吾身”。作为领导干部,更应该时常反省自己的言行是否符合党和人民的要求。在利益面前,须慎重考虑该不该拿、该不该争;情面难却时,须明白公平公正和法律大于私情和感情;大吃大喝、挥霍浪费时,须想想佳肴的来之不易,还有许多未脱贫的群众。党员干部只有常怀律己之心,常思百姓之苦,常修为政之德,才能无愧于百姓殷切期盼,无愧于党和国家的重托。三是党员领导干部要时刻警示告诫自己。唐朝司马承祯在《坐忘论》中说道:“虽则巧于末,不如拙戒其本。”即与其在做错事之后巧言掩饰,倒不如做事之前告诫自己。因而所谓自警,就是自己警示自己、自己告诫自己。对于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来说,应该时时用党的政治要求、政治规范和国家法律法规来要求、约束和提醒自己,警告自己不要有任何越轨举动。同时,还要时时以反面典型为镜子,用来警告自己不要犯类似的错误。目前,全党面临着反腐败的艰巨任务,每个党员领导干部都要筑牢廉洁自律的防线,从那些违法犯罪、腐化堕落的案例中吸取教训,警醒自己,增强对腐朽思想和生活方式的侵蚀的免疫力。原河南洛阳市粮食局调研员任建庄,告诫领导干部:“过去我在工作岗位时,曾多次参加过廉政教育活动,也到过洛阳监狱参加过警示教育大会,但没有从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没有触及思想灵魂,只是看一看听一听,走个过场。直到今天我才知道参加警示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才明白人生最大的悲剧莫过于失去自由,人生最大的痛苦莫过于失去亲人和朋友,才懂得金钱、权力、地位都是身外之物,只有自由才属于自己。此时,我唯有一个心愿,就是告诫大家:‘社会和监狱只有一歩之遥,干部和罪犯只是一念之差。”由此可见,时时自警,就会产生一种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感觉,知法犯法的可能性就会大大减少。四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善于鼓励鞭策自己。自励,就是自己鞭策、鼓励自己积极向上、奋发拼搏。孟子说过:“故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在工作中也不可能总是一帆风顺,特别是在处理一些棘手问题时难免会遇到来自群众的阻力,甚至是激烈的对抗。在这种情况下,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就要站稳立场,学会自我调节,不断激励自己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名服务的根本宗旨,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和肩负的职责,增强职责使命感、责任感、自豪感、自强不息,敢于担当,积极面对问题矛盾,不将工作、生活中产生的不良情绪带到为人民服务中去。勇于坚持原则、认真负责,面对大是大非敢于亮剑,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机敢于挺身而出,面对失误敢于承担责任,面对歪风邪气敢于坚决斗争。当然更不能一筹莫展、坐以待毙、放任自流,任事态自由发展。因此,党员领导干部应时刻激励自己,将困难视为磨练自己的机遇,不断提升自己处理问题和矛盾的素质与能力。

第三,要严以律己,做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无规矩,不成方圆。对党员干部来讲,党纪国法是最大的规矩。一名合格的领导干部,必须是一个遵纪守法的模范。在党领导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今天,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是领导干部必须做到的。领导干部无论职位高低、权力大小、贡献多少、都没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不存在法外之地、法外之人,要始终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牢记法律红线不可触、法律底线不可越,自觉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一是坚持党纪国法至上。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反腐重拳频出,打虎势头强劲。这既是我们党从严治党的根本要求,也是我们党依法治国执政理念的体现,进一步表明了我们党坚决反对腐败、惩治腐败的鲜明立场和坚定决心。对领导干部来说,党纪国法是严格遵守的行为准则,是必须坚守的最后一道防线,也是不可逾越的人生底线,一旦突破就会走向反面,成为党和人民的罪人。然而,在现实中确有部分领导干部法纪意识淡薄,经不起诱惑,没有坚守住这道防线,例如:有的特权思想严重,以权代法、以权压法;有的贪图享受,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奢侈浪费;有的贪污受贿、生活糜烂、以权谋私,最终滑入了腐败的深渊,不仅个人身败名裂,而且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究其原因,一方面是他们不注重学习党纪国法,法纪观念淡薄,习惯于把有限权力扩大化;另一方面是他们不敬畏党纪国法,习惯于“拍脑子”、个人说了算,而更多的是心存侥幸。二是自觉接受党纪国法监督。 没有限制的自由,必然导致无所不为;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胡作非为。对“一把手”监督不力,已经成为腐败问题频发的重要原因。南京市市委书记、市长双双落马,不得不引起我们对权力监督的隐忧。黑龙江绥化市原市委书记马德说:“我是一把手,权力是最高无上的,我要定什么事,没有定不下来的。”内蒙古自治区原副秘书长,法制办主任、党组书记武志忠说:“我是谁?我是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我就能代表政府,我说了就算!”“我是法制办主任、党组书记,我就可以代表组织,我的决定就等同于组织决策。”原湖南省郴州市市委书记李大伦接受知名学者王高明采访时说:“以前我在郴州,很多事情都是我说了算,我就是老大,我说了谁敢不听?我在任时,郴州的这个项目搞不搞,搞在什么地方,行不行,市长都要请示我。在郴州我李大伦说的话,到了一些部门畅通无阻……你纪委书记、检察院检察长的乌纱帽是我给的,你敢监督我?搞舆论监督,你市委宣传部长、市广电局局长,乌纱帽也是我给的,更不敢监督我,哪个敢不听话?对外地记者,可以通过主管部门做工作。”由此可见,自觉接受监督,不仅是一种胸襟气度,对于党员领导干部来说,更是一种必备政治素养。因此,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始终摆正自己的位置,纠正那种监督就是不信任的观念,增强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和依法依规保护监督的意识,习惯于在“聚光灯”下行使权力,习惯于在“放大镜”下开展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坚决克服设障逃避监督的行为,坚决防止人为暗箱操作的现象,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三是坚持廉洁奉公理念。清朝张聪贤在《官箴》中写道:“史不畏吾严,而畏吾廉;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公则民不敢慢,廉则吏不敢欺。公生明,廉生威。”党员领导干部只有保持一身正气、两袖清风、依法用权,才能赢得群众的支持和拥护,从而形成良好的党风,进而促进政风,带动民风,传递正能量。

实现廉洁从政是严以律己的目的和归宿。而常怀律己之心则是实现廉洁从政的前提和途径。“制度、法律被我们无原则变通”“那种唯我独尊、自以为是的美好感觉就像鸦片一样,让我上瘾”随着地位的升高、权力的增大,对有钱人那种一掷千金的豪爽也不由自主的羡慕起来”透过贪腐氏族者留下的些许忏悔话语,使我们真切的感受到严格自律对于一名党员领导干部的价值与意义。稍加分析,便不难发现,“堕落”干部的成长轨迹中存在着这样一个普遍现象,那就是:当外在约束与地位上升不相适应时,膨胀的欲望就可能突破法律、越过底线,导致堕落现象的发生。四是自觉践行群众观。

抓“四风”和严格落实八项规定只是作风建设的一个切入口和动员令。八项规定既不是最高标准,更不是最终目的,只是改进作风的第一步,作为共产党人应该做到的基本要求。党员领导必须要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始终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规范权力行使,培育优良作风严格按照党的原则和规矩办事;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说到的就要做到,承诺的就要兑现;要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坚决反对讲排场比阔气,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同时,不折不扣的执行八项工作作风相关规定,把要求落实到每一项工作、每一个环节之中。作风是否确实好转,要以群众是否满意为标准。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群众评议和社会监督。群众不满意的地方就要及时整改。要以踏实留印、抓铁有痕的尽头抓下去,善始善终、善做善成,防止虎头蛇尾。五是坚持秉公用权。“道德之于个人、之于社会,都具有基础性意义,做人做事第一位的是崇德修身。”共产党人是人名的公仆,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对此,必须始终牢记,一刻也不能丢。丢掉这一条,用权就失去了根本,官德就失去了根基,必然会遭到人民的唾弃。对于领导干部而言,官德与廉洁高度一致。讲官德必然要求讲廉洁,不廉洁就不可能有官德,这是古今如一的道理,因此,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首先要算清“三笔账”。一是利益帐。现在党员领导干部都有稳定的收入,组织上从工作考虑又给了许多必要的工作待遇,退休后还可以每月那退休工资、享受医疗养老等方面的优厚待遇。细细算来,得到的已经不少了,应该倍加珍惜。二是法纪帐。每个党员领导干部应该学法、知法、懂法、用法,特别是待人、财、物问题,对待事关个人和家庭利益的问题更加坚持原则,自觉遵纪守法。在张口的时候要想一想这句话该不该说,迈腿的时候要想想这个地方该不该去,身手的时候要想想这些东西该不该拿。三是良心帐。组织上培养一个干部不容易,把他放在重要岗位,就是希望它能够运用权力造福于民。如果干不以权谋私,自己把自己打到,既对不起组织,对不起人民,也不起家人;不仅丧失了为“官”之德,也违背了做人良心。因此,用权讲官德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素质、立身之本,也是行为规范和纪律要求。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必须要自觉加强党性锻炼和道德修养,保持高尚的情操,时刻牢记“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视为党和人民做使用的,只能用来为党分忧、为国干事、为民谋利。要正确行使权力,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做到心有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处理好公和私、情和法、利和法的关系。”始终严格要求自己,自觉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道德修养,做到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坦坦荡荡为官,自觉抵御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的侵蚀,始终做到一尘不染、一身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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