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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血友病患者如何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等二则

时间:2022-03-11 08:25:18 浏览量:

广西血友病患者如何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问:编辑同志,我是血友病患者。血友病是一种由于基因缺陷而引起的遗传性出血性疾病,属于罕见病,发病率大概在0.5—1/10000之间,目前暂无根治方法,只能对症用药治疗。但沉重的医药费一般人是根本无法承受的。其实,如果血友病患者能得到及时的治疗,是可以基本能像正常人那样生活和工作的,可以减少社会和家庭负担,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若得不到及时治疗,就对社会和家庭造成巨大的后续负担。据说,一些省市对血友病患者都有减免优惠待遇。请问:广西血友病患者如何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读者:刘女士

答:读者您好!现就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血友病患者参保及享受待遇的问题

目前广西共有200多名血友病患者,根据其身份均可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并享受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一)城镇职工医保待遇

1.门诊慢性病待遇。2011年10月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管理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1〕143号),统一全区门诊慢性病病种为21个,血友病位列其中。即明确血友病纳入门诊慢性病并享受相应待遇。

2.住院治疗。如患者住院,由个人支付一定的起付额后(可由医保卡个人账户支出),其余部分由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最高支付限额由各统筹地区自行确定,如崇左市达16.56万元/年,南宁市达23.44万元/年。

3.大额医疗保险。如血友病患者参加了大额医疗保险,超过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疗费按统筹地区有关规定予以报销。

(二)城镇居民医保待遇

1.门诊待遇。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普遍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门诊统筹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98号)精神,享受居民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待遇。目前各市均建立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因各市居民参保筹资水平不同,门诊统筹报销比例也不尽相同,在门诊最高限额内,基本上可达到50%左右。

2.住院待遇。血友病患者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由个人支付一定的起付额后,其余部分由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最高支付限额由各统筹地区自行确定,如贵港市达9.87万元/年,南宁市达12万元/年。

3.大病保险待遇。为解决人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突出问题,2012年12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发改委等6部门《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桂政办发〔2012〕323号),其主要内容有:(1)政府主导,商业保险经办机构承办;(2)2013年起选择柳州、钦州市开展大病保险试点,力争到2014年在全区全面开展大病保险工作,初步建立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3)2013年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不高于35元,从城镇居民医保基金划出,不增加居民额外负担;(4)对经城镇居民医保报销后还需个人负担的超出各地确定的大病保险起付线(原则上不得高于15000元)的合规医疗费给予保障;(5)城镇居民医保一个年度合计的实际支付比例均不低于53%。目前试点城市已上报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待有关部门审批后启动实施,柳州、钦州市的血友病患者可优先享受大病保险待遇。

二、关于血友病患者享受免费医疗救助情况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经向其他省市了解,现中华慈善总会与药企合作,开展为困难家庭血友病患者的医疗费用减免活动,目前已在部分省市实施,如湖南、云南、广州等省市,广西血友病患者尚未享受此项优惠待遇。经了解,2013年该免费医治项目拟先在广西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开展试点,困难家庭的血友病患者有望减免相关医疗费用。

综上所述,广西参加职工医保的血友病患者,无论是在门诊治疗还是住院治疗,基本医疗保险都为其提供了有力保障,虽然参加居民医保的血友病患者在门诊治疗的报销额度偏低,但随着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逐步推开,加上中华慈善总会与药企合作为特殊困难家庭血友病患提供的医疗费用减免活动,血友病患者个人负担的高额医疗费用将得到明显减轻。

编辑部:魏珉

2006年6月30日前已办理了离退休手续的专业技术人员能否比照在职人员条件申报二级教授岗位?

问:编辑同志,我是2006年6月30日前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专业技术人员。最近,自治区有关部门连续出台了几个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面的文件,其中一个是设立二级教授岗位。请问:2006年6月30日前已办理了离退休手续的专业技术人员能否比照在职人员条件申报二级教授岗位?

读者:梁先生

答:读者您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于2006年7月起实施,这是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启动的时间节点。因此,在事业单位首次岗位聘用认定时,允许2006年7月1日工资制度改革后至本单位首次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完成,期间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比照本单位各等级专业技术岗位的条件,重新确定其相应岗位等级(其工龄和任职年限计算到退休时,退休时间不变)。岗位等级发生变化的,可按新确定的岗位等级与本单位在职人员同步调整和兑现退休费;岗位等级没有发生变化的,退休费不变。所有2006年6月30日前,已办理了离退休手续的专业技术人员都不纳入岗位设置管理的范围。其退休后的生活补贴问题,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出台了《关于调整自治区本级事业单位2006年6月30日前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发放生活补贴标准的通知》(桂人社发〔2012〕21号)。因此,2006年6月30日前,已办理了离退休手续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再比照在职人员条件申报二级教授岗位。

编辑部:魏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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