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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工作流程(大学) 巡察组长述职述廉报告

时间:2022-03-23 00:29:04 浏览量: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巡察工作流程(大学) 巡察组长述职述廉报告文章,供大家阅读参考。

巡察工作流程(大学) 巡察组长述职述廉报告

巡察工作流程(大学)

对学校二级党组织开展巡察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全面从严治党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党内监督的重大创新。为规范学校党委巡察工作,提高巡察质量,务求监督实效,根据学校党委对校内巡察工作部署,根据《省委巡视组专项巡视工作流程(试行)》(XX)、中共X省委巡视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巡察工作操作指引(试行)的通知》(X)、《2021年全省巡察工作要点》(X),和中共X 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规范省级机关和省属企事业单位党组(党委)巡察工作的指导意见(修订)的通知》(X)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巡察工作流程。

一、巡察准备阶段

1.学校党委研究确定被巡察党组织与巡察组组长及其成员。

2.学校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召开学校巡察工作动员会。

3.学校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巡察办)材料准备。内容包括:巡察组工作规则、巡察组组长讲话(模板)、被巡察党组织领导讲话(模板)、巡察工作报告(模板)等。

4.巡察办向被巡察党组织发出书面通知,说明巡察对象和内容。

5.巡察办发布巡察公告。内容包括巡察对象、工作内容、工作方式、时间安排以及工作地址、办公电话等。

6.被巡察党组织材料准备:工作专题汇报,主要领导述职述廉报告、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制度建设目录及电子文档(纸质版文档)、会议纪要、会议记录、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相关材料、主题教育相关材料、发展党员和民主评议党员、审计报告、部门预算执行情况、重大项目建设情况、国有资产管理情况、需要公开的重大事项台账等。

二、人员培训阶段

1.参加人员:巡察组全体成员。巡察办组织和邀请专家开展业务培训,巡察办主任作具体要求。

2.培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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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集中学习巡察工作方案。

(2)解读巡察工作规则。

(3)明晰巡察工作准备、了解、报告、反馈、移交、整改、归档等“七个环节”,按照发现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推动问题解决三个步骤,通过情况通报、巡察了解,形成巡察报告;

领导小组听取报告;

党委听取报告;

情况反馈、整改落实、巡察移交、移交后处理等环节,形成处理结果报告,注重巡察结果在干部工作中的运用,督促整改并以适当方式进行公开。

(4)通过培训,使巡察组成员明晰对《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X 省委关于贯彻实施办法》等党规党纪和文件精神的理解和工作规则的准确把握,精准做到巡察定位、巡察内容、巡察目标、巡察方式、巡察机制、巡察责任、成果运用、整改责任、巡察格局和巡察规范“十个明确”。

(5)明晰五类责任主体。学校党委的主体责任,领导小组的工作研究部署责任,巡察组的组织实施责任,党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纪委办公室、审计处、人事处、财务处、教务处、学生处、科技处和其他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责任,被巡察党组织的配合和整改落实责任。

三、具体实施阶段

1.根据领导小组批准的方案,巡察办于巡察组进驻前一周向被巡察党组织发出书面通知,说明巡察对象和内容。巡察办发布巡察公告,公布巡察对象、工作内容、工作方式、时间安排以及工作地址、办公电话等内容。

2.通过多种方式了解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有关情况:

(1)听取专题汇报: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作专题工作汇报。

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向与会人员述职述廉(参会人员范围为被巡察二级党组织所属全体教职员工,必要时可特邀学生代表),接受参会人员民主测评。

(2)个别谈话。

谈话提纲: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

贯彻落实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

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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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勤政廉政情况;

开展作风建设情况;

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

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

针对部门工作职能,需要涉及的其他问题。

谈话方式方法:

在与被巡察对象进行个别谈话时,可以选择“二对一”方式进行,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以选择“一对一”的形式进行,可以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谈话任务比较重,且“一对一”谈话能够取得谈话对象的充分信任,经组长同意,可进行“一对一”谈话。

在开展个别谈话时,中层干部、党支部书记、教研室主任、专业带头人、教授、博士、团总支书记、分工会主席、“两代表一委员”、党外代表人士为必谈对象;

巡察组工作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随时找其他干部进行谈话。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民主测评中得分较低的干部应由巡察组长组织谈话。

在谈话过程中,巡察人员应根据谈话对象的不同特点,保持“五个敏感”,做到“五个善于”。即:对“矛盾问题”保持敏感,善于倾听;

对“弦外之音”保持敏感,善于追问;

对“只谈成绩”保持敏感,善于引导;

对“无话可说”保持敏感,善于提问;

对“自相矛盾”保持敏感,善于反问。

同时,对谈话对象进行应知应会知识测试。

(3)受理来电来访。

(4)抽查核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的情况。

(5)询问情况。

(6)根据工作需要,调阅复制有关材料,会议记录等。

(7)召开座谈会。

二级学院(部)党组织要召开两个座谈会:教职员工座谈会和学生代表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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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列席有关会议。

(9)进行民主测评,问卷调查。

参加民主测评人员范围为被巡察党组织所属全体教职员工及特邀学生代表,也可采取抽样调查等民主测评方式。

问卷调查分别针对教职员工和学生。

(10)到被巡察二级党组织下属部门了解情况。

(11)专项检查。

(12)受理信访。

指定专人负责信访工作。对重要的问题线索和巡察组认为重要的信访件,由经办人填写《学校党委巡察组重要信访件呈批单》报巡察组组长批示后办理。对其他信访件进行登记。

(13)提请协助。

财务处提供预算执行情况表,审计处提供审计报告,国有资产管理处提供国有资产登记情况表等。

(14)其他方式。

3.巡察中期,巡察办组织巡察组向领导小组汇报前期巡察工作情况和后期巡察开展计划

4.巡察结束后,巡察组将所有信访件分类汇总后移交学校巡察办,由巡察办按类别分别移交纪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等有关部门。

5.经学校党委研究同意后,巡察组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巡察意见。

6.被巡察党组织根据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报巡察办,经领导小组审定并进行整改。

7.对巡察中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由学校纪委、组织人事等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或者问责意见,报学校党委、行政研究决定。

8.巡察办可对被巡察党组织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学校纪委、党委组织部将被巡察党组织的整改落实情况作为日常监督重要内容。

四、总结报告阶段

1.建立领导小组听取巡察工作报告机制。

听取巡察组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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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处理意见和整改要求等。

2.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巡视巡察工作方针和新要求。

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在坚持党的领导上聚神、加强党的建设上聚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上聚焦,着力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

3.整改要坚持双反馈、双责任、双报告、双公开制度,构建整改监督闭环,推动立行立改和快查快结,充分发挥治本功能。

双反馈:即巡察组向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反馈前,先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反馈巡察情况。

双责任:即在整改落实工作中,被巡察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

双报告:即被巡察党组织全面报告整改落实情况,主要负责人以个人名义报告有针对性抓好整改工作情况。

双公开:即整改落实情况要在本单位进行通报,还要根据实际情况在全校一定范围内公开。

4.立卷归档

将全过程的全部资料进行整理,建立问题台帐,建立巡察档案。

引人入胜的好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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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巡察工作流程

一、巡察准备阶段

(一)巡察组工作

1、与被巡察单位联系相关事宜

(1)召开见面会(提前10个工作日):送达《关于开展巡察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听取被巡察单位情况介绍,确定联络员,沟通需要配合的工作,提示进驻前需要提供的材料(见附件2)

(2)联系收取相关材料:提前3个工作日,收取被巡察单位:

①党组织领导班子自查工作报告(撰写格式见附件3);②领导班子成员个人述责述廉报告(要求见附件4);③单位基本情况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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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材料要求见附件2中第

一、二栏)④巡察期间本单位的重要会议和活动安排表。

(3)联系确定进驻事项:确定动员会日期,联系沟通重要会议活动安排、动员会和个别访谈、座谈会安排等。

2、征求意见(提前5个工作日)(1)走访区分管领导;

(2)征求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信访办、区审计局、区财政局、区国资委、区司法系统等职能部门对被巡察单位的意见和建议(见附件5)。

—1—

3、准备进驻阶段材料

(1)制定并上报实施方案(见附件6);(2)撰写动员会会议材料(见附件7);(3)准备调查问卷和民主测评表(见附件8);(4)制定《进驻被巡察单位工作安排表》(见附件9)

4、张贴巡察告示(提前5个工作日,由被巡察单位安排人员领取)(见附件10)。

(二)被巡察单位工作

1、参加见面会,确定联络员

2、准备材料:在巡察组进驻前3个工作日,提供:①党组织领导班子自查工作报告(撰写格式见附件3);②领导班子成员个人述责述廉报告(要求见附件4);③单位基本情况材料;

(以上材料要求见附件2中第

一、二栏)④巡察期间本单位的重要会议和活动安排表。

3、驻点准备:办公场地、办公设备、用餐等,设置意见箱;

4、筹备动员会:(1)会标:“区委第X巡察组进驻(单位)巡察动员会”;(2)会场、会务安排;(3)投票箱;(4)会议通知;(5)将领导干部述责述廉报告打印成册,于动员会前下发给与会人员。

5、提供查阅资料:在巡察组进驻前,根据《向区委巡察组提供查阅的资料目录》(见附件2),及时向巡察组提供所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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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阅的全部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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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驻点巡察阶段

(一)巡察组工作

1、召开动员会:(1)区委巡察组组长作动员讲话;(2)被巡察单位主要领导表态发言并汇报近年来总体工作情况;(3)党政主要领导作述责述廉报告;(4)进行调查问卷和民主测评(见附件7)。

2、调查问卷、民主测评数据分析

3、查阅资料

4、汇总查阅资料发现问题,确定个别访谈、座谈、基层走访重点内容

5、开展个别访谈、召开座谈会(谈话提纲见附件11)

6、实地走访

7、列席有关会议活动:列席被巡察单位党委(党工委、党组)会、班子会、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等重要会议和活动,了解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制度情况。

8、商请协助:对涉及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财务收支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商请区审计局等职能部门予以协助。根据需要,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进行核查。

9、受理来信、来电、来访: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问题,对涉及巡察之外的问题,按程序移交有关部门处理(见附件12)。

10、对巡察发现有关问题进一步确认(撰写报告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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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巡察单位工作

1、动员会:党组织主要领导表态、汇报班子情况;党政主要领导作个人述责述廉报告。

2、个别访谈、座谈工作

(1)谈话室、会议室及会务安排;

(2)被谈话和参加座谈人员的通知、谈话中人员衔接工作(谈话提纲见附件11);

3、列席会议和活动:及时与巡察组沟通会议和活动的有关安排。

4、实地走访:沟通确定和联系走访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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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巡察反馈阶段

(一)巡察组工作

1、撰写巡察情况报告(见附件13)(1)巡察组成员讨论修改;(2)与被巡察单位主要领导沟通;

(3)形成巡察情况报告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4)领导小组召开会议,讨论审核;(5)上报区分管领导。(见附件14)

2、撰写对党政主要负责人的评价意见(见附件15)(1)汇总、梳理、分析民主测评、访谈中群众反映的情况;

(2)巡察组成员讨论修改;

(3)形成评价意见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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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领导小组召开会议,讨论审核;

(5)将党政主要负责人评价意见及前期对班子成员民主测评、访谈中群众反映情况上报区委组织部。(见附件16)

3、形成巡察情况反馈意见(需正式行文)(见附件17)

4、巡察组与被巡察单位商定反馈会时间(领导小组通过、与区分管领导沟通后7个工作日内)

5、向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反馈巡察情况

(1)出席对象: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巡察组成员、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成员;

(2)会议主持:一般由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担任,缺会时,由巡察组组长担任;

(3)会议议程:

①主持人简要介绍有关巡察工作情况;

②巡察组组长或副组长向被巡察单位反馈意见;③被巡察单位主要领导表态;

④主持人对整改方案的制定及整改工作提出要求。

(二)被巡察单位工作

1、通知参加反馈会的与会人员;

2、反馈会的会务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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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巡察整改阶段

(一)巡察组工作

1、准备阶段

(1)与被巡察单位确定回访时间,并送达巡察回访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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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制定回访工作方案,报巡察办备案。

2、回访阶段:(一般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1)召开会议:听取被巡察单位整改情况汇报(班子成员参加);

(2)根据回访工作方案,有针对性地开展访谈,了解整改工作。

3、撰写报告:形成回访报告,报领导小组。回访报告主要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对被回访单位就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和有关移交事项办理情况的总体评价

(2)整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3)回访中发现的新的重要情况或重大问题;(4)有关意见和建议

(二)被巡察单位工作

1、制定整改方案:接到巡察意见反馈后一个月内,将整改方案报区委巡察办;

2、配合巡察组做好回访各项准备工作

3、上报整改情况报告:整改方案上报3个月之后,将整改情况报告上报区委巡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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