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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DP之变

时间:2022-04-07 11:13:30 浏览量:

如果将经济比喻为发动机,将GDP比喻成润滑油,有学者就指出,中国的这台发动机,每年都需要喝进一大桶润滑油才可以,少了就会出问题。

2003年下半年以来,中国经济有了加速的倾向,相当多的学者认为中国已经进入了一个新的经济增长周期,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已显现出过热的迹象,认为统计部门公布的数据并没有恰如其分的将这一现象反映出来,由此引发了国内外对于中国GDP的准确性及其核算方法的关注。恰在此时,我国公布将对GDP核算和数据发布制度进行改革。

2003年我国的GDP统计将采用新的核算方法和发布制度,并且还将用同样的方法对1952年以来各个年度的GDP及其增长率指标进行修正,这是我国对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做出的最大的一次调整。为此,我国还将于2004年进行一次全面的经济普查。

不仅如此,今后全国经济普查将每10年进行两次,分别在逢3、逢8的年份实施。

国家统计局局长李德水在2003年11月20日的新闻发布会上做出了如上表述。

李德水说,经过调整后的国家普查项目,不仅在数量上有所精简,而且在周期安排上也更趋合理。特别是经济普查的覆盖面更全、数据更新更快,与国家编制五年计划的衔接更加紧密,资料的可比性、可用性将会得到明显提高;与国际上通行的作法也更趋吻合。

种种迹象显示,围绕着我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的变革已拉开了帷幕。

调整发布程序

我国对GDP核算和数据发布程序进行改革的新办法将于2004年1月1日起实施。

具体内容是:以后年末不再公布当年GDP增长预计数字;把初步核算的年度GDP和增长率,由原来的每年2月28日的新闻发布会上公布的,提前到1月20日公布;随着数据的不断完善,或者计算方法和分类标准发生变化,要对数字进行修正。不仅修正当年或者上几年的,而且要对历史数据进行调整;调整GDP总量的同时也要调整增长率。

李德水介绍,今后无论是年度GDP还是季度GDP的核算和公布都将包括初步核算、初步核实和最终核实三个程序。后面两次是调整,不仅要调整总量,还要调整增长率。

李德水称,在发布GDP数据的时候,还将同时发布相关的重要数据,必要的时候要公布核算方法,以提高统计数据的透明度和可靠性。改革的第四项内容是,除了特殊情况外(如SARS疫情),以后国家和各地区原则上都不再对外公布月度的GDP数据。

北京大学国民经济核算研究中心副主任蔡志洲教授指出,过去我们的年度GDP是在当年的年底前发布,发布之时相关数据其实并没有足额到位,预计的成分相当大,尽管这是在掌握了全年绝大部分数据基础上的估算,但仍存在一定程度的偏差。“国民经济核算本身就是一个估算的过程,世界各国都是一样。这里存在着一个程度的问题,数据越翔实,采集方法越科学,整个核算过程中的估算程度就越低,其结果也就更加准确。”

“不再于年底前公布预计数字,实际上就等于是将数据公布时间滞后了一段,目的就是要等各行各业的数据出来,尽管仍是估算,但掌握的资料更加翔实了。”对此,他举出了一些实例进行说明,“比方说税收,税收在国民经济核算中属于收入,但是在税收数据还没有获得的时候,你怎么推算收入呢?过去的做法是根据能够搜集到的税收数据,先对全部税收做预计,然后再去推算收入。现在我们可以等数据都上来了以后,再进行推算,这自然就更加准确了。”

“既然有估算的成分,修正当然是必要的。在获取了更加全面的基础资料以后,对GDP及其增长率进行及时的修正,这是国际通行的做法。”蔡志洲指出,我国的GDP发布制度是上世纪80年代建立的,尽管后来也有了初步核实和最终核实等步骤,但是并没有建立起定期的修正和调整制度。而且对于数据的核实,通常只涉及GDP,并不对增长率指标进行修正,这导致中国的GDP增长率一旦公布,就“驷马难追”了。

因此,调整数据尤其是调整历史数据是十分必要的。

新版的核算体系

与新的发布程序相对应的是全面实施2002版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

早在2003年5月,国家统计局发布了一个关于实施《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2002)》的通知,要求从2003年起全面采用这套文本。新的体系在核算方法上有了较大的改进,主导思想是力求与联合国等国际组织于1993年推出的国民账户体系(SNA)相衔接。

同现行的1992年版的《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试行方案)》相比,新核算体系取消了其中的物质产品平衡表体系(MPS)的核算内容,澄清了某些基本概念,修订了机构部门和产业部门分类,调整了基本框架,增加了核算内容,修改和细化了有关的指标设置。

在新版的核算体系中,将采用全新修订的三次产业划分办法。根据这套办法,原属于第三产业的农、林、牧、渔服务业被归入第一产业。有关人士解释,农、林、牧、渔服务活动是与农业生产密不可分的连续性生产活动,而且很多活动是由农民自行完成的,这样调整符合国际惯例,有利于国际比较。

根据调整后的三次产业划分范围,第一产业将包括农、林、牧、渔业;第二产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第三产业则被定义为除了第一、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而且不再划分层次。具体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等。

专家指出,此次调整后的三次产业划分范围将与世界上主要国家和国际组织划分范围大体一致。这使我国的国民经济核算,在统计口径上更加贴近国际惯例,增强国际间的可比性,也更加科学规范。

蔡志洲认为,通过对核算体系、产业划分和发布程序的调整,我国国民经济核算将更加符合客观实际。“前两者是统计口径和计算方法上的改革,而发布程序的改革则影响着整个统计结果的准确性。”

随着中国经济对全球经济影响的加深,适时将我国经济指标统计与国际通行口径接轨,用国际通行的语言解释中国经济就成了强烈的要求。

第三产业统计不足

对第三产业的统计不足是我国国民经济核算的薄弱环节。专家指出,我国现有的统计管理体制处于由MPS向SNA转型的过程中,由于MPS基本不涉及非物质部门的统计,因此对于服务性行业方面的统计一直是薄弱环节。这使得我国国民经济核算急需的第三产业的资料存在着较大的缺口,它很有可能导致我国核算的GDP总量产品偏低。

蔡志洲告诉记者,“我们主要通过农产品产量来统计农业,这是个实实在在的数。工业方面我们也有着很完整的工业统计,而且是很发达的。问题比较大的是第三产业,第三产业非常复杂,教育、餐饮、交通运输、社会服务等等类别繁多,你对它进行调查只是从中间抽取一部分,然后去推算,这部分确实存在着低估的可能性。尤其是近两年,一些新兴服务业如律师服务、会计师服务、广告咨询、证券交易等发展很快,这一问题就更加严重了。”

产业划分不明确尤其是第三产业的划分十分粗糙,也是导致统计数据存在误差的原因。蔡志洲告诉记者,“采矿业当属第一产业还是第二产业,理论界争论了多年,各有各的理由。国际标准中第一产业主要就是农业,新的核算标准采用的就是国际通行的产业分类原则,把MPS的色彩消除了。”

“学术界在研究非典对国民经济增长影响的时候,很重要的一个话题就是非典对旅游业的影响,经济学家们为此做出了五花八门的分析。其实旅游业只是一个很小的行业,如旅行社和各种旅游公司,它的产值应当计入旅游业收入,但酒店就不是,它是旅馆业。旅游业的发展会带动旅馆、餐饮、交通运输等一系列产业的发展,而谈到SARS的影响,也应该是对旅游相关产业的影响,而不是对旅游这个行业的影响,这两者是完全不同的。我们在做国民经济核算时,产业分类必须是非常明确的。”

争论

我国GDP的增长率一直是国内外学界争论的焦点,原因在于我国现行的《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试行方案)》脱胎于前苏联和东欧国家的物质产品平衡表体系(MPS),在核算方法及统计管理体制等诸多方面都带有计划时代的色彩,与当今国际通行的核算规则有相当大的差距。国外的学者按照常规的方法研究中国问题时,常常会感到匪夷所思,因此,中国经济增长数字的准确性一直是人们心中的疑问。亚洲金融危机之后,质疑的声音就更加强烈了。有人甚至对它的真实性提出了怀疑。

最具代表性的当属美国匹兹堡大学经济学教授托马斯·罗斯基。2001年12月他在英文杂志《China Economic Review》发表了数篇文章。在他的研究中,选择了部分时间段的中国能源消耗、航空客运量、城乡个人消费支出和消费品零售额等数据,推算1998年和1999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最多只增长了2%,2000年则在2%-3%之间,而2001年实际经济增长率只有官方公布数据的一半左右。

罗斯基把中国的有关数据与亚洲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数据对比后发现,亚洲其他国家或地区在20世纪50年代经济高增长时,能源消耗也在迅速增加,就业率上升,消费物价在提高;而中国在1997年至2000年经济累计增长达到24.7%(官方数字)时,能源消耗下降了12.8%。这意味着中国的单位能源消耗下降30%。他认为这是不可能的。罗斯基还引用了国内航空客运数据,试图证明中国宏观经济数据存在一些矛盾。他认为,乘坐飞机的人是中国人中最富有的,他们的收入增长比一般人要快。1998年,中国民航机票发生了激烈的价格战,航空公司对国内航线的旅客支付30%-40%的折扣。如果客户的收入上升,机票价格下降,旅客流量将会比可支配收入和总消费量的增长快得多。而这是国民总收入和国民总支出的主要组成部分。但是1997年、1998年的数据表明,中国国内航线的旅客里程数仅增长了2.2%。

作为研究中国问题的专家,罗斯基得出的结论与官方数字反差巨大,给关心中国经济发展的人以极大的刺激,因此文章一经刊出,便立即在国际学术界引起了一场轩然大波。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任若恩教授对罗斯基的研究首先提出了怀疑,任若恩通过考察1971-1999年期间日本、韩国、德国、英国和美国等五国的能源消耗和国内生产总值数据,发现这些国家在某些年份,都曾出现过能源消耗的负增长、低增长和国内生产总值的正增长,甚至是高增长同时并存的现象,因此通过近几年能源消耗减少判断中国经济的低增长和负增长是经不起推敲的。此后,又有学者相继从中国经济增长同能源消耗及进出口的关系、能源供需规模存在被明显低估等诸多角度,对罗斯基的观点提出了质疑。

尽管后来,罗斯基的研究方法及其结论被一一推翻,但是对于中国GDP及其增长率的争论并未停止。

2003年10月以来,对于中国统计数字的质疑又有了新的发展。与前两年国外学者认为中国政府“虚报”经济增长速度相反的是,一些中外经济学家认为:目前的经济增长率可能“少报了几个百分点”。

瑞士银行香港分行首席亚洲事务经济专家乔纳森·安德森认为,目前中国经济增长率正处于前所未有的高水平。他从信贷增长的角度测算出中国第三季度经济增长率为14.2%,远高于中国国家统计局公布的9.1%的增长速度。他还预测中国全年的经济增长率将接近11%,这显然也高于国家统计局副局长邱晓华关于“全年增长率在8.5%左右”的估计。

安德森的观点得到了包括吴敬琏等中国经济学家的赞同。吴敬琏在一次研讨会上说,中国2003年上半年的经济增长率超过10%,而官方数据为8.2%,全年的经济增长有可能超过政府预期。

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常修泽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谈出了类似的看法。他指出,根据各地的能源消耗情况、交通运输状况等判断,前三季度全国的经济增长率应该在10%以上。

计算方法存在差异

无论说中国GDP水分很大,还是GDP打了折扣都有失偏颇,然而我国现行的GDP在统计上确实存在着很大的缺陷,相当多的学者认为我国存在着GDP总量偏低,而工业增长速度存在高估的现象;前者由于我国的统计管理体制使得第三产业统计存在缺陷,而后者则与我国GDP的计算方法有关。

国际上作为GDP核算基础的计算方法主要有两种:生产法和支出法。

生产法从生产角度计算国内生产总值,它以部门增加值作为基本流量。而支出法则是从最终支出的角度来计算,GDP总额由最终消费、资本形成总额和净出口三部分相加而成。

世界上主要发达国家每年公布的GDP及其增长速度都是通过支出法测算的,生产法通常只是作为经济分析之用,不作为一个国内生产总值及其增长速度的定期官方公布的标准。

而我国却一直采用生产法作为核算的基础。GDP的增长速度则以2000年价格为基期,以不变价计算。尽管近两年我国也做支出法统计,但是通常只作为年度数据比较之用,并不作为GDP及其增长率发布的基础。

支出法通常被认为能够产生更可靠的估计值,原因在于它测度的是一个经济体的实际成果,资料采集是采用抽样而不是依靠地方和国企上报,因此它具有所需资料来源单一,以及估算方法简单的优点,而且不变价GDP增长率计算所通用的价格指数缩减法或者物量指数外推法可以简单而又准确地使用。

理论上,通过生产法和支出法计算出的GDP是相等的,但在实际计算中,由于资料来源不同,计算结果会出现一些差异。

即将实行的新版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仍将以生产法作为估算基础。

“从中国GDP统计的发展方向上看,支出法作为基本流量是必然的趋势。”蔡志洲反复强调,中国应尽快改进统计管理体制,由生产法过渡到支出法,从根本上改变整个GDP核算体系。然而眼下就采用支出法,仍有一定的困难。

由于统计基础的原因,目前我国的支出法统计测算存在着显著缺陷。蔡志洲告诉记者,“我们现在也有支出法数据,但是支出法数据还不如生产法来得准,又如何能使用呢?”

“我国几十年来一贯采用的都是产值统计,地方上基层单位报上来的都是产值统计结果,而支出法则是抽样调查,这需要另外一套系统,资料的采集、归类、统计、测算都是完全不同的,对统计人员的素质也有较高的要求,整体的改变是一个浩大的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

隐性经济不在其列

新的核算体系仍不包含隐性经济。尽管坊间对这部分呼声很高,且联合国的标准中,明确规定把诸如麻醉品的制造、销售和走私等非法生产活动包括国民生产核算范围之内。统计局有关人士解释,以目前的统计手段,采集这部分资料的难度太大。

传统的经济学领域并不包括隐性经济,可是作为社会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却是实实在在的,在很多国家经济中甚至占有相当的比例。尽管这部分生产活动可能是非法的,但是它与社会的经济联系却是客观存在,如果将这部分经济剔除,与之相关服务与支出便无从落脚,统计结果必然是扭曲的。

托马斯·罗斯基抨击中国经济增长水分过大的理由之一,就是中国的能源消耗没有随着经济的增长而同步放大。根据有关人士的分析,实际上,中国的能源消费数字中并没有包含诸如小煤窑和原油、成品油走私等非法活动所提供的隐性能源消耗,事实上1997年至2001年正是这部分非法活动的高峰期。根据有关资料,2001年,海关仅两个月就缉查出7000多吨走私成品油。有人分析,乐观估计缉查率为10%的话,那么中国每年油品走私起码在几十万吨上下,进一步指出,近年来原煤和油品供需的实际规模可能存在低估,或者说,政府对国有重点煤矿的限产容易观察,而对小煤窑的清理取缔成果,以及对缉查油品走私成果则可能被严重高估了。

可见,如果没有非法交易的统计数据,经济研究工作很容易产生误差。

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核算司司长许宪春认为,对国民经济核算的理解不一定要和政治、法律挂钩。隐性经济虽然不合法,但是作为统计工作,还是应当尽可能地将数据全面的体现出来。

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杨帆看来,隐性经济中最重要的部分是“灰色经济”,即权力资本化,以行贿、受贿、行政审批、非法拆迁为主要表现形式。“灰色经济”部分近年来一直保持着发展的势头,然而这却是更加难以统计。

由于社会条件、统计手段等方面的限制,对于隐性经济,国民经济核算更多的只是在概念上有所更新。

政绩应与GDP分离

新的核算办法原则上不再要求乡镇一级上报GDP,社会普遍认为这是一大进步。事实上,将GDP与地方挂钩一直受到各界的质疑。

首先,GDP同地方基层挂钩,在操作层面是十分荒谬的。

GDP反映的是一个地区在一定时期内所产出的经济活动总量,通常只有在一个相对封闭或相对独立的地区才比较适合于GDP的统计计算,它并不适合地区。从一个国家的范围来看,由于海关的存在,货物的进出口是严格监管的,存在着较为完备的统计,统计部门可以很方便的获取数据,可以比较准确的对国家范围内的GDP进行支出法计算。但是地区之间并不存在海关这类机构,不仅相关统计难以办到,而且,由于地区与地区之间的经济活动非常活跃,很大部分是相互交叉甚至是相互重叠的,对这部分经济活动划分归属是非常困难的。而且,如果企业的核心部门在北京,实体部分在江浙,这又将如何统计?因此,地区一级的GDP统计,估算的成分非常大。理论上,将全国各个地区上报的数据,以及进出口数据加总,也应该等于全国的统计数据,然而事实情况并非如此。据悉,国民经济核算中很大一部分工作就是地区数据与国家数据间的试算平衡。由于地区间的数据存在着较大的误差,通常并不对国家数据有参考意义,研究机构的有关人士也曾表示,研究部门也不会对地方数据直接利用。如此看来,地方数据更多的作用是政绩考核指标。

统计数字既然成了考核指标,自然会引发行政力量干预统计的现象。最近几年来,各级统计部们每年查处的统计违法事件都在1万件以上,2002年全国共立案检查1.83万件,结案1.56万件,李德水指出,当前在统计上弄虚作假的现象时有发生,已引起国家最高领导层的警惕。据有关媒体报道,国家最高立法机构负责人日前在京表示,各级领导干部如在统计上弄虚作假,将受会到法律的追究。

专家指出,GDP增长率作为官员的考核指标,将产生诸多只顾发展,不顾长远利益的短期行为,会十分自然地驱使地方官员不顾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和对生态环境的破坏,上马各类所谓的“开发区”、“工业区”等项目,不仅会造成滥占耕地等环境问题,而且从实际情况上看,这样创造出来的多是所谓的虚假繁荣。

目前极受关注的由美、德两国作者合著的《四倍跃进》一书,对GDP曾这样描写道:“乡间小路上,两辆汽车静静驶过,一切平安无事,它们对GDP的贡献几乎为零。但是,其中一个司机由于疏忽,突然将车开向路的另一侧,连同到达的第三辆汽车,造成了一起恶性交通事故。‘好极了’,GDP说。因为,随之而来的是:救护车、医生、护士,意外事故服务中心、汽车修理或买新车、法律诉讼、亲属探视伤者、损失赔偿、保险代理、新闻报道、整理行道树等等,所有这些都被看作是正式的职业行为,都是有偿服务。即使任何参与方都没有因此而提高生活水平,甚至有些还蒙受了巨大损失,但我们的‘财富’—所谓的GDP依然在增加。”

文中描绘的是一种典型的GDP增长下的数字繁荣,可见要想实现GDP的“增长”,是可以有多种途径的。

有人建议应采用我国“绿色GDP”的概念,即在传统的GDP中减去资源损耗、环境污染等内容,使GDP增长率成为良性的对人类社会有益的增长性指标。然而更多的学者认为,“绿色GDP”仍然只应使用在国家层面,将GDP指标同官员考核彻底分离才是正途。只要GDP与政绩仍有联系,就不可能有真正的“绿色”。

谁也不能保证“绿色GDP”不会最终演变成中国特色。

中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的演进之路

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是以整个国民经济为对象的宏现核算。它源于统计、会计、业务核算,是对三大核算的综合。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是对国民经济运行过程及其结果进行全面计算和描述的宏现经济信息系统。

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的建立和发展,走过了漫长而艰难曲折的道路。回顾其建立与发展的历史过程,大体可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建国初期的1952年至1984年。这一阶段采用的是物质产品平衡表体系(MPS),它是当时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管理体制下的历史产物。

第二阶段为1985年至1992年。这一阶段是MPS和SNA两种核算体系共存阶段。当时采用两种体系相互并存的方式,主要是因为当时中国实行的是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这两种体系共存的现象,深深打上了当时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经济理论发展制约的烙印,有着特殊的历史背景。

1992年,中国在参照国际标准的基础上,成功地研制出符合中国实际的、能够把两种核算体系相互转换的《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试行方案(1992)》并付诸实施,从而较好地解决了从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换时期的核算问题。在这一阶段,国家统计局不仅发布以 MPS的“国民收入”为核心指标的系列核算数据,同时还发布以SNA的“国内生产总值”为核心指标的系列核算数据,并且成功地解决了历史国民核算资料的相互衔接问题。

第三阶段为1993年至今。这一阶段是取消MPS、采用SNA基本核算框架、核算原则和方法,并结合中国的实际建立中国新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的时期,也可称之为与国际接轨时期。在此阶段,为了适应中国改革开放新形势发展及宏观经济管理的需要,中国新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以联合国1993年 SNA为基础,结合中国的具体情况,设计和编制了国内生产总值及其使用表、投入产出表、资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国际收支平衡表和一套国民经济循环账户,同时取消了 MPS的国民收入等有关指标。从上述进程中不难看出,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的改革与发展是伴随中国经济体制的改革而循序渐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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