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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姥与山鬼的比较考察

时间:2022-04-08 10:25:47 浏览量:

山姥是日本民间传说中的妖怪。丰嶋泰国先生曾在论文中指出,山姥的形象也许受过中国山鬼的影响。二者间有何联系,是何影响,本文试以阐述考察。

一 山姥

1.山姥的形象

福建师范大学文学院的蔡春华先生曾在《日本“山姥”考》中提到山姥是日本民间传说中的一种怪物,但却带有鲜明的性别特征,因为在众多的民间传说中,山姥往往以“住在山里的老太婆”这一形象出现。而丰嶋泰国先生在《山姥》一文中提到山姥是山中有代表性的妖怪,也可以是妙龄美女“山姬”。不过两文都指出山姥身高过丈,体形健硕。丰嶋先生还指出山姥全身上下只有腰腹部被遮擋起来。

2.山姥的定义

据丰嶋先生对江户前期的《古今百物语评判》的考察中评述山姥为“所谓的山姥就是深山幽谷中的鬼魅精灵吧。(中略)所以气所积聚的地方产生出鬼魅也不是不可能的。”即,依照这个说法山姥应是由“气”积聚而成的鬼。另外他也指出“据资料记载根据各地的叫法不同,山姥还有山姑、山女、山女郎、山鬼、野婆、野女等别名。”并论述“山女”和“山男”,认为“山男”类属于巨人传说的一支,而“山女”则被推测为“被遗弃在山中的老妇人或女子”。

3.山姥与人类生活

山姥有时被写成吃人的女鬼,有时也被说成能赋予人超能力的女神。下面笔者将其按照鬼的身份和女神的身份进行分类,总结其文化背景。

(1)女鬼类的山姥。爱知县的“马方山姥”传说中说山姥的血染红了荞麦。该传说蕴含了作物起源说的思想。也可以印证日本学术界普遍认可的绳文时期日本人的自然观。根据《绳文宗教的母神和日本人的自然观》一文可知,绳文时代的日本人会把象征丰收的女性土偶摔碎,再把碎片埋到各部落的土地祈祷丰收。

此外,丰嶋先生指出江户中期的《越后名寄》也记载了山姥的出现。不过此处的记载只说“山姥会欺骗外出的村民”。这就像日本其他民间传说中的狐、狸骗人的故事一样,反映了日本人的泛灵论。

(2)女神类的山姥。这类传说多带有惩恶扬善及因果报应的说教性质。如善待山姥就会得到山姥的报答变得发达富裕,蔑视山姥就会遭到山姥的惩罚永远过着贫穷的生活。总结现行文献列举的例子可知,《山之怪奇•百物语》中汤川洋思的“四国山地•物川的不可思议的故事”以及宫之成地区和高知县的山姥传说,“纺线的山姥”系列等故事中都可以划分为此类。

上述为日本的山姥,它和中国的山鬼有着怎样的联系呢?以下将试述中国的山鬼。

二 山鬼

1.山鬼的形象与定义

丰嶋先生曾指出山姥也有“山鬼”的别名。但是在中国“山鬼”是山中鬼魅的统称,胡新生先生著作《中国古代巫术》中对“山鬼”曾有过以下总结“山鬼有很多异名。据段成式的《酉阳杂俎•诺皋记下》介绍,除山臊、山缫、山魈等常见名称外,又被称为山箫、山魅、山骆、蛟或濯肉、热肉、晖、飞龙和治乌。”

下面笔者对山鬼的别名做了进一步的考察。

“山臊”东方朔撰《神异经•西荒经五》中记录有“西方深山中有人焉,身长尺余,袒身,捕虾蟹。性不畏人,见人止宿,暮依其火以炙虾蟹。伺人不在,而盗人盐以食虾蟹。名曰山臊。其音自叫。人尝以竹著火中,爆樸而出,臊皆惊惮。犯之令人寒热。此虽人形而变化,然亦鬼魅之类,今所在山中皆有之。”可见山臊是一种长尺余、喜食虾蟹能让人犯寒热病的鬼魅。

“山缫”即“山魈”,为野狒狒。

“山魅”即“山精”狒狒。

“山骆”、“热肉”、“晖”、“治乌”等并不能查到相关的详细资料,特别是“治乌”一词,并没有记载,笔者以为应该是“治鸟”的笔误。而其中的“蛟”、“飞龙”是中国古代传说中的龙,恐怕与“山鬼”的关联不大。

“濯肉”《女青鬼律卷二》中“山精之鬼長一尺,名濯肉。”

“山箫”唐代笔记小说《酉阳杂俎•诺皋记下》的记录如下:山萧,一名山臊,《神异经》作犭参(一曰操),《永嘉郡记》作山魅,一名山骆,一名蛟,一名濯肉,一名热肉,一名晖,一名飞龙。如鸠,青色,亦曰治乌。巢大如五斗器(中略)犯者能役虎害人,烧人庐舍,俗言山魈。

即,山箫形如鸠,呈青色。而鸠是一种鸟,这和东方朔所记载的山臊在外形上完全不同,因为“山臊”是“人形”的。且“山臊”是“犯之令人寒热”,“山箫”是“能役虎害人,烧人庐舍”。

丰嶋先生指出在宋代黄修复的《茅亭客话》中提到了“野婆”,说“野婆”在山谷中矫捷如飞猱,力大如壮夫,喜欢偷盗人的子女。

以“野婆”作为关键词,笔者考察了《本草纲目》:

【集解】(前略)又罗愿《尔雅翼》云∶古之说猩猩者,如豕、如狗、如猴。今之说猩猩者,与狒狒不相远。云如妇人被发袒足,无膝群行,遇人则手掩其形,谓之野人。据罗说则似乎后世所谓野女、野婆者也,岂即一物耶?

【附录】野女唐蒙《博物志》云:日南出野女,群行不见夫。其状且白,裸袒无衣襦。周密《齐东野语》云:野婆出南丹州,黄发椎髻,裸形跣足,俨然若一媪也。群雌无牡。上下山谷如飞猱。自腰以下有皮盖膝。每遇男子必负去求合。尝为健夫所杀,至死以手护腰间。剖之得印方寸,莹若苍玉,有文类符篆也。

时珍曰:合此二说与前阮氏、罗氏之说观之,则野女似即猩猩矣。又雄鼠卵有文如符篆,治鸟腋下有镜印,则野婆之印篆非异也。亦当有功用,但人未知耳。

另据宋代周密的《齐东野语•野婆》所记载“邕宜以西,南丹诸蛮,皆居穷崖絶谷间。有兽名野婆,黄髮椎髻,跣足裸形,儼然一媪也。上下山谷如飞猱。自腰以下,有皮纍垂盖膝,若犊鼻。力敌数壮夫,喜盗人子女(中略)其羣皆雌,无匹偶,每遇男子,必负去求合。”

可知“野婆”等同于“野女”是猩猩。

那么丰嶋先生说的“一脚山鬼”又是什么呢?笔者在《本草纲目》中查询结果如下:

《永嘉记》云:安国县有山鬼,形如人而一脚,仅长一尺许。好盗伐木人盐,炙石蟹食。人不敢犯之,能令人病及焚居也。《玄中记》云:山精如人,一足,长三四尺。食山蟹,夜出昼伏。千岁蟾蜍能食之。《抱朴子》云:山精形如小儿,独足向后。夜喜犯人,其名曰,呼其名则不能犯人。《白泽图》云:山之精,状如鼓,色赤,一足而行,名曰夔,呼之可使取虎豹。《海录杂事》云:岭南有物,一足反踵,手足皆三指。雄曰山丈,雌曰山姑,能夜叩人门求物也。《方舆志》云:狒狒,西蜀及处州山中亦有之,呼为人熊。人亦食其掌,剥其皮。闽中沙县幼山有之,长丈余,逢人则笑,呼为山大人,或曰野人及山魈也。

上述均为狒狒的描述。而前文提到的“濯肉”与“山鬼”的共同点为“长一尺”。但是由于没有狒狒的其他特点,尚不能断言它就是狒狒。可见“喜盗人子女”的行为仅限于猩猩。那么“独脚”狒狒的“一脚山鬼”又是怎么回事呢?

2.“一脚山鬼”

“一脚山鬼”也叫“夔”。“夔”有两种传说,一是为尧舜管理音乐的人。《韩非子•外储说左上第三十三》与《吕氏春秋•慎行论之六•察传》中载有:“(前略)故君子曰:‘虁有一足。’非一足也。”可见“夔一足”是误传。

另一种说法“夔”是独脚怪兽,《山海经•大荒经》记载:东海中有流波山,入海七千里。其上有兽,状如牛,苍身而无角,一足,出入水则必风雨,其光如日月,其声如雷,其名曰夔。

从前文的资料可知,能“役虎害人”“呼之可使取虎豹”的关键字分别出现在“山箫”和“山之精—夔”的记述中,而《山海经•大荒经》中的“夔”并没有这个能力。“山箫”的形状和“夔”也不一样。

据李时珍的记载“诸说虽少有参差,大抵俱是怪类,今俗所谓独脚鬼者是也。迩来处处有之,能隐形入人家淫乱,致人成疾;放火窃物,大为家害。(中略)又有治鸟,亦此类,见禽部。精怪之属甚伙,皆为人害。”

《本草纲目》中对“治鸟”的记载如下:

【集解】时珍曰:按干宝《搜神记》云:越地深山有治鸟,大如鸠,青色。穿树作窠,……

(中略)伐木者见此树即避之,犯之则能役虎害人,烧人庐舍。白日见之,鸟形也;夜闻其鸣,鸟声也;时或作人形,长三尺,入涧中取蟹,就人间火炙食,山人谓之越祝之祖。又段成式《酉阳杂俎》云:(中略)窃谓兽有山都、山 、木客,而鸟亦有治鸟、山萧、木客鸟。此皆戾气所赋,同受而异形者欤与?

【附录】独足鸟,一名山萧鸟。《广州志》云:独足鸟,闽广有之。大如鹄,其色苍,其声自呼。《临海异物志》云:独足,文身赤口,昼伏夜飞,或时昼出,群鸟噪之。惟食虫豸,不食稻粱。声如人啸,将雨转鸣。即孔子所谓一足之鸟,商羊者也。《山海经》云:次之山,有鸟状如枭,人面而一足,名曰橐蜚。(后略)

可见,“治鸟”时而可以变成人形的兽食虾蟹,“山箫鸟”是“人面而一足”“声如人啸”。两种鸟都有类人的特点,且“山箫鸟独足”。

即“鸠”状的“山箫”应属禽部类于“治鸟”,“夔”则是人形的山兽即狒狒。因此中国的“山鬼”应分为两类,即禽类与兽类。李时珍认为的“独脚鬼”则是因为“诸说虽少有参差,大抵俱是怪类”。因为都被划分为“怪类”所以没有再做细致的划分。而狒狒被说成了“一脚山鬼”想必是出于典籍中并没有细分禽兽的区别,以致后人混用了“山箫鸟”一足的特点并将其赋予到狒狒的身上,于是“夔一足”借着《山海经》的典故出现了。

三 山姥与山鬼的比较

山姥的“山姑、山女、山女郎、山鬼、野婆、野女”等别名还能再次分类。

“山姑”“山女”“山女郎”“野婆”“野女”等指明“山姥”性别的词可以划分为一组。而“山男”又可划为另一组。如《本草纲目》所示“野婆”“野女”是猩猩的别称。而“山姑”“山女”“山女郎”“山男”等应该是狒狒的别称。而从字义上来分析,“姥”指的是老妇人,丰嶋先生指出“野婆”的“婆”也可以写成“妪”,意为“老妇人”。所以“山姥”应指猩猩。另外,形体大小上日本人认为“山姥”身高过丈,但中国的许多文献中关于“山精”(狒狒)的描述是“尺余”。即便《方舆志》一处记录过狒狒是“长丈余”,但是由于相似的例证不多,则不能作为可靠的证据加以判断。

另外丰嶋先生指出山姥会闯进人的家中,让人生病。这处的典故在猩猩的资料中没有发现,而在狒狒的资料中有记载。且盗人子女的也并非狒狒所为,它只是喜食虾蟹罢了。

四 总结

第一,中国的“山鬼”应分为禽类与兽类。禽类是以“山箫”“治鸟”为代表的。而兽类又可分为“野婆”“野女”类的猩猩,“山臊”“山女”类的狒狒。

第二,中国的“夔一足”是一个演变过程,其中包括着混用与误传。即综合了“山箫”和“治鸟”的特点,并强化“山箫”的“一足”和“治鸟”的“时或化为人形”,于是产生了“一脚山鬼”。而“山鬼”又多被认为是“山魅”的狒狒,所以狒狒也成了一只脚。

第三,经笔者分析“山姥”应归为猩猩一类,而由于《本草纲目》中并不认为有明确区分猩猩与狒狒的必要,所以在“山姥”的别称与文学形象中也糅杂进去了狒狒的行为特点。

参考文献

[1]蔡春华.日本“山姥”考.北大学术期刊网.东方文学研究通讯 5卷1期

[2]丰嶋泰国.山姥.アジア遊学(71),37-41,2005-01 勉诚出版

[3]胡新生.中国古代巫术[M].联合出版:山东人民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10

[4]李时珍.本草纲目(金陵版).刘衡如点校本

[5]丰嶋泰国.艺能与信仰的对象山姥.アジア遊学(72),40-41,2005.01 勉誠出版

[6]张继禹主编.中华道藏[M].北京:华夏出版社,2004

[7]青木智子.山姥和神话中所见的祖母像.アジア遊学(61),367-385,2005-01 勉诚出版

〔责任编辑:李锦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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