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专业的尚善文档网平台! 工作总结 工作计划 读后感 发言稿 心得体会 申请书大全 思想汇报 述职报告
当前位置:尚善文档网>作文大全 > 浅析我国城乡文化冲突与犯罪的联系

浅析我国城乡文化冲突与犯罪的联系

时间:2022-04-29 16:50:02 浏览量:

摘要:文化与犯罪的关系是犯罪学研究中的重要课题。而文化的冲突与矛盾也是我们学习和研究犯罪学时需要重点把握的。城乡文化的差异与犯罪的关系自工业革命和城市化以来就不断呈现出各种表现形态。而我国当前城乡文化冲突与我国犯罪方面的联系又有其自身突出的矛盾和特点。要解决这一问题,必须立足于我国国情,改革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体制障碍,以求实现社会的公平、公正、稳定、和谐。

关键词:城乡;文化;差异;冲突;犯罪;农民

中图分类号:DF0-052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0)10-0098-02

一、问题背景分析

1958年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以法律的形式对农民进入城市进行了严格限制,并逐渐形成农村与城市在户籍、住房、收入、医疗、福利、子女就学等方面的两套管理体制,使得城市在各方面远远优越于农村。20世纪末,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国民经济不断增添活力。从这时起,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始涌入城市,形成了一波巨大的进城务工的浪潮。而如此大的城乡人口流动,也带来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其中进城务工农民的犯罪更是引起了各界的极大关注。

进城务工人员犯罪问题之所以能为全社会所重视,其背后深层次的文化上的影响又必然更具有决定性、根源性。当前,我国城乡文化之间存在巨大差异,从另一个角度看,这也是极大的矛盾与冲突。而矛盾与冲突如果得不到良好的调节和缓解,就必定会导致更为严重的后果。如果矛盾与冲突迟迟得不到解决,并且层层叠加,则必然会引起社会的动荡,引发经济的不健康发展,甚至导致政治的不稳定。

2005年,北京的一项调查表明,未成年人犯罪中,辍学和无业者占51.3%,其中农民工子弟、流浪儿童的犯罪问题尤为引人注目。从犯罪原因论的角度看,城乡文化之间的差异必然是这种现象产生的重大诱因之一。城市中犯罪现象增多,一方面为城市的感性世界增加了犯罪文化的客观内容,另一方面,犯罪行为本身,也是客观存在的犯罪文化因素。总之,在城市环境中,犯罪文化因素传播速度快,覆盖面积广,因而也是城市中犯罪发生的恶性循环的重要原因。

二、浅析城乡文化的区别

城乡文化上的区别,具体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城乡文化的结构性和复杂性差异。城市文化结构更为复杂,文化具有很强的多元性和复杂性。而农村文化总体比较单调,接触的事物较为固定化。

(二)城乡情感文化的差异。乡村文化是以血缘、地缘为纽带的,农村的人际关系由长期发生的面对面的“熟人”构成,因此具有浓重的感情色彩。而在竞争激烈的都市社会里,业缘和阶层关系还会表现出一种不断变化的不稳定性,农村熟人的互动规则或情感的互动规则在城市生活中失去效用,这对于习惯于乡村文化的人们来说,意味着一种孤独和残酷。

(三)城市文化个体性和农村文化同一性的差异。在农村地区,人们的生活往往有较为固定的圈子。而在城市里,人们的生活往往自成一体,表现出很强的差异性,是个性化的生活。

三、城乡文化冲突下的犯罪学理论分析

从犯罪的正常个性心理学理论的角度看,个人之所以犯罪,是由于在其心理与社会方面的发展中没有达到成熟程度(水平);犯罪人的发展程度和成熟水平低于非犯罪人。从这个角度看,进城务工农民犯罪率居高不下的原因在于作为犯罪主体的那些农民工心理与社会方面的发展还不够成熟,没有能达到普通人的水平。

而从犯罪的社会心理学理论角度看,进城农民工犯罪的原因是他们与社会特别是城市社会的相互作用。他们在心理上受到城市文化的强烈冲击,后天逐渐形成犯罪心理和思想,并进一步走向实施。

犯罪的社会过程理论认为,社会化经历是犯罪行为的主要决定因素。犯罪时个人的社会化以及个人与不同的社会组织、制度和社会过程产生心理互动的结果。进城务工人员所经历的社会化过程无疑是复杂,这样的心理互动也自然就成了犯罪的动因。

而犯罪的社会冲突理论也更贴切地印证了城乡文化差与进城务工人员犯罪之间的必然关系。社会与文化的冲突与矛盾带来的思想上的裂变是犯罪的思想根源。

四、城乡文化差异与犯罪的基本联系

一种文化,就是一种社会行为的价值与行为标准体系。假如两种文化体系共存于同一社会结构之中,人们在选择自己的行为时,就会发生困难,人们只能按照一种文化作出自己的价值判断,选择自己的行为模式。进城农民工所面临的文化困境,实质上是对价值判断的一种选择,是对自己行为模式的确定。

居住在现代社会中,规范及其文化的角色的冲突在所难免。科技的日益更新使社会不断分化而产生许多小团体,每个团体都有其特殊的文化和行为准则。而进城务工的农民也逐渐形成了自己的小团体,从团体中寻求自身价值的实现。典型的例子如北京市郊的“安徽村”、“河南村”、“新疆村”等,个体之间的矛盾上升为团体之间的矛盾,将更不利于社会的稳定。

五、治理与对策

德国刑法学家李斯特曾提出:“最好的社会政策就是最好的刑事政策。”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我们应借着社会体制改革的东风,更新思想观念、推进国家立法、行政和司法工作全面跃升,实现社会公平公正,保障公民权利和地位的平等,将城乡文化冲突所导致的犯罪行为数量控制在最少、危害控制在最轻、影响控制在最小,真正做到标本兼治。

为此,我们应该具体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打破城乡二元,实现城乡一体化

我们应该从立法和体制上逐步打破我国延续了几十年的城乡二元结构,首先从身份上消灭农民和非农的差别,做到一视同仁。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实现城乡人口权利义务一律平等,同步建立平等的居住、就业、入学、就医和社会保障制度等,以求从文化根源缓解和消除矛盾,使其导致的犯罪诱因丧失基本的生存土壤。

(二)建立真正服务于进城务工人员的非政府组织

农民工长期处于社会底层,且往往文化层次较低,法律意识淡薄,需要更多更全面的帮助。建立独立的、非官方的、非营利性的农民工自治组织,将大大提高农民工群体的话语权,为他们争取合法权益,维护他们的人格尊严。

(三)全面改善农民工的生存环境

2003年10月,从温总理为普通农民工讨工钱开始,全社会开始重视起进城务工人员的生存状况问题。农民工的工作环境、工作待遇、生活水平、子女就学、社会保障等问题,一下放到了全社会面前,引起大家的高度关注。而农民工作为一个社会群体,社会看待其的眼光也在不断变化。人们逐渐意识到,必须尊重他们、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才能实现社会的公平公正,才能进一步解决改革和发展中的各项问题。

(四)提高城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能力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其通常不具有很强的针对性,而强调对治安的综合、全方位的整治。对待农民工的犯罪问题,我们不能带有偏见、不能带有歧视性,应该当做我们治理社会治安的一个重要方面,从全局出发,立足整体去治理。

回到传统的社会分层理论,社会中的权力终究是一种稀缺资源,难以满足各阶层社会成员的心理期盼,当一些社会成员通过合法途径难以实现自身目的时,就有可能转而采取越轨行为去追逐经济与政治利益,从而出现各种犯罪行为。在存在社会分层的社会中,希望以消灭社会分层从而达到消灭犯罪现象是不现实的,可行的办法是建立起不同社会阶层之间的流动机制,提供社会底层成员重返主流社会的可能性,对社会底层的成员给予更多的关注。因此,提高社会公平程度,实现社会公正,是减少和消灭犯罪现象的重要途径。

当前,一方面,随着城乡生活条件的变化和受大众传播媒介影响而出现的城乡文化的相互融合,城市与农村在犯罪方面的差异趋于缩小,在某些方面其区别甚至日渐模糊。另一方面,进城务工的农民如果无法适应于融入城市社会,他们将会在心理上抵触城市社会。同时,长时间无法融入城市社会的主流文化,将形成鲜明的外来流动人口与市民的对立意识,成为城市的不稳定因素。外来流动人口将无法按照城市现代化的要求,转化为“素质较高”的市民,甚至会形成一个特殊的“具有犯罪危险”的社会阶层。在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只有以实现社会公正为目标,调整相应社会政策,才能有效防控当前我国的流动人口犯罪。

参考文献:

[1]彭天广.北京市未成年人犯罪情况及加强检察预防工作的思考[J].青少年犯罪研究,2007,(06).

[2]严励,崔晓芳,祝大安.犯罪文化学[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6.

[3]张荆.现代社会的文化冲突与犯罪[M].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09.

[4]张远煌.犯罪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

[5]吴鹏森.犯罪社会学[M].北京:中国审计出版社,2001.

[6]张小虎.当代中国社会结构与犯罪[M].北京:群众出版社,2009.

[7]刘晓梅.中国构建和谐社会进程中犯罪防控研究[M].天津: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7.

[8][意]切萨雷·龙勃罗梭.犯罪及其原因和矫治[M].吴宗宪,房绪光,李安,赵书鸿,苏明月,等,译.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9.

[9]周国平.犯罪学新论[M].厦门:厦门大学出版社,2004.

[10]王牧.新犯罪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

[11]康树华,张小虎.犯罪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

[12]许章润.犯罪学[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7.

(责任编辑/姚丽)

推荐访问: 浅析 城乡 冲突 犯罪 我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