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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握现状,推动农业龙头企业快速发展

时间:2022-05-07 09:25:03 浏览量:

【摘要】文章根据惠安现状,对惠安农业龙头企业的发展状况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探讨,并提出了一系列建设。

【关键词】农业发展;龙头企业;多远融资

惠安县位于福建省东南沿海,地处台湾海峡西岸经济繁荣带的中心位置,是福建省著名侨乡,也是国务院批准的沿海对外开放县之一。全县现辖16个乡镇和2个省级经济开发区,295个村(社区),人口93.5万人,其中农业人口80.2万人。几年来,该县紧紧围绕中央“1号文件”精神,加强了对农业产业化工作的指导,积极实施“龙头带动战略”,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建基地、树典范,育企业、强龙头,发展和培育了一批农业龙头企业,推进了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提档升级,有效地提高了效益农业发展水平,在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促进农民增收致富、优化经济结构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农业龙头企业的发展现状

至2007年底,惠安有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10家,其中省部级龙头企业2家。2007年这10家龙头企业实现总产值40737万元、销售收入42161万元、净利润3513万元、出口创汇364万美元、上缴税金1791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34.31%、116.9%、244.75%、35.82%和452.78%。

(一)生产规模逐步扩大,基地数量不断增加

几年来,农业龙头企业逐步从原来的“小打小闹”,发展到年产值、固定资产近千万元甚至超亿元的中型企业。作为龙头企业的载体,农业生产基地呈现了由少到多、由小到大、由量到质的变化特点。至2007年底,全县共建立各种基地396个,其中种植业239个,养殖业157个。建成全省惟一的超万亩褶牡蛎挂养标准化示范基地和全省最大的大型抗风深水网箱养鱼基地,全市最大、年出栏3万头生猪的惠丰养猪场和全市唯一的1500亩生态拦网养鱼基地;同时建成了惠东万亩优质粮油基地,惠西万亩优质余甘基地,惠南优质蟹类养殖基地、惠北无公害蔬菜基地。

(二)农林牧渔全面发展,产业结构不断优化

经过多年的发展,农业龙头企业已从初期的单一林业或渔业转向农林牧渔业及其加工业全面发展。主营项目上,农业及其加工企业占40%;林业及其加工企业占20%;牧业及其加工企业占10%;渔业及其加工企业占30%。涉及的农业基地中,农林种植业基地239个,占全部基地总数的60.4%;牧渔养殖业基地157个,占全部基地总数的39.6%。产业结构上,种植业中粮食、水果、蔬菜、花卉、菌类品种齐全;养殖业中滩涂、浅海、深海、猪、羊、禽应有尽有。农业龙头企业的发展,带动了大农业内部农林牧渔业的整体推进,有效地优化了农业内部甚至整个惠安经济的产业结构。

(三)投资主体趋向多元,经营方式多种并存

在全县10家龙头企业中,私营经济占50%,股份制经济占30%,外(港澳台)资经济占20%,投资主体的经济类型形成私营经济占半,股份制、外(港澳台)资经济并存的局面。在经营方式上,从以公司租地经营、农民到公司务工为主的“公司+农户”的模式起步,不断探索,建立起多种经营形式。主要有:内外商租地经营,种养殖大户租地经营,乡村经济组织与内外商组建股份公司,农民企业家、中介组织和农民组成股份公司,农民自行组织股份制公司等。

(四)科技含量不断提高,企业品牌逐步形成

2007年10家龙头企业中有7家投入科技开发经费,共自行投入914万元,用于引进、研发和推广优良品种和先进种养技术,有效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全面提升:1家企业取得ISO国际质量认证,2家企业取得HACCP国际质量认证,3家企业取得其他国际质量认证;同时,有4家企业获得绿色食品标志。通过推广先进种养技术,企业农产品的质量大幅提高,企业品牌逐步形成,涌现了“中绿蔬菜”、“大明瓜果”、“森美果汁”、“大新酱菜”,“老爸饮品”、“海峡蚝油”、“南田余甘”、“小岞鱿鱼”、“崇武鱼卷”、“走马埭绿壳鸡蛋”等名特优农产品品牌。

(五)联结机制不断规范,户企双方互利双赢

在“市场牵龙头、龙头带基地、基地连农户”的发展模式中,惠安县以市场为指向,通过龙头企业把分散的农户与国内外市场联接起来。同时,积极探索订单农业、保护价收购、优惠价收购、股份分红、二次分配等多种形式,规范企业与农户间的利益联结机制,使农户从生产、加工、销售获得更多利益,实现企业、农户的互利双赢。2007年10家市级以上龙头企业带动的农户数达44411户,带动基地种植面积114851亩、水产养殖面积21260亩,农户从龙头企业或农业生产基地得到的收入达19870万元,户均2557元。

二、农业龙头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农业龙头企业总体规模不大

由于行业特点所限,多数农业企业发展的前期投入大、收效慢、效益低,加上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固有的轻农意识,使得龙头企业数量增长不快、企业规模总体不大。特别是农业龙头企业中真正上规模、上档次的较少,不适应现在市场经济发展和农业、农产品竞争日益加剧的需要。在全县10家农业龙头企业中,固定资产不足500万元的就有4家,2007年固定资产投资低于100万的共有8家,占80%。

(二)企业产品科技含量整体不高

不少农头企业只是生产上达到了一定规模,但技术上还依靠着传统经验,科技投入相对不足、科技创新能力缺乏,加工水平和技术装备与先进水平相比有较大的差距,精深加工、二次增值产品少,高科技、名牌产品更少。10家农业龙头企业中,还有一半的企业没有取得任何形式的国际质量认证;有3家企业在2007年内没有投入任何的科技开发经费,有4家企业投入的科技开发经费在50万元以下。

(三)企业主导产品市场竞争力不强

龙头企业主导产品尚不能适应市场多元化、优质化的需求,存在“三多三少”,即大路货多、名优特产品少,普通产品多、专用产品少,低档产品多、高档优质品少的突出问题,核心竞争力不强,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弱。特别是中国加入WTO后,国外的技术壁垒、绿色壁垒越来越多,标准也越来越高,而农业标准化建设滞后、质量监测体系不够完善的现状,明显难以适应不断变化和竞争激烈的农产品市场。

(四)龙头企业贷款融资相对困难

由于农产品生产的季节性强,农业龙头企业为保证常年加工,必须短时间内收购足量的农产品,形成了农产品原料收获季节巨大的流动资金压力。但银行信贷部门在这方面的服务工作相对滞后,一方面对贷款企业有严格的担保抵押条件,需要实物抵押,而“农作物活口”又不能抵押;另一方面审批手续繁琐,不能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及时办理,使得企业特别是种养类农业企业贷款陷入困境。

(五)部分企业主经营思想比较保守

调查发现,部分企业主导产品质量不低,在国内外市场也有了比较稳定的销售渠道,基地和农户的生产积极性已经调动,发展态势良好,理应进入扩张期,可是企业主思想保守、观念滞后,对中央和各级政府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扶大、扶强、扶优”农业龙头企业的支农大政策缺乏足够的信心和耐心,或小富则满、安于现状,或左右观望、犹豫不决,或习惯于家族式经营等等,徘徊不前,未能抓住机遇,积极开拓,扩大经营,提高档次。

(六)扶持龙头企业的优惠政策不到位

一是部门执行不得力,造成政策落实不到位。有的部门口头上对农业很重视,但仅把眼睛盯在企业上交了多少税利上,轻视龙头企业带动农民增收的重大贡献,执行政策不坚决。二是政策界定不清,造成一些政策执行难。如在税收的减免、行业及产品的税率确定方面,存在着不规范的问题。三是政策制订不合理,造成各企业在技改、用电、税费、金融、交通费用等方面享受优惠的不公平。

三、加快农业龙头企业发展的对策与建议

(一)鼓励多元融资,做大做强农业龙头企业

要建立多元融资机制,鼓励工商资本、民间资本、外来资本介入龙头企业和农业生产基地的发展,引导他们围绕农副产品深加工和生态农业,纵向延伸产品线的深度和横向扩展宽度,开展多元化经营,形成优势互补,带动农产品加工业和生态观光休闲农业发展,做大做强现有农业龙头企业,使其在短期内规模有较大扩张,产品质量有较大提高,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和竞争力有较大增强。

(二)突出区域特色,提升农业产业化整体水平

要充分发挥区域优势和特色优势,按照全县“两溪三湾一城郊”的规划布局,建设好6个产业带,即:黄塘溪流域粮食林果产业带、林辋溪流域粮食蔬菜产业带、泉州湾海洋水产等综合开发带、大港湾高优水产畜牧产业带、湄洲湾海洋工业及水产养殖带、县城周边城郊休闲农业产业带。要发挥好龙头企业的市场、资金、信息、技术等优势,引导规模经营,做多、做大、做强农业生产基地,夯实农业龙头企业的发展载体,提升农业产业化的整体水平。

(三)加强引导规范,完善户企利益联结机制

一是要完善农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产品、技术和资金等要素入股的多种经营方式,规范“订单农业”、“合同农业”;二是坚持以产销连接为纽带,以服务连接为桥梁,以利益连接为核心,以机制连接为保障,建立稳定的购销合作关系,实现共同利益最大化。三是鼓励龙头企业或基地为农户提供优质种子、资金、技术等服务,实行最低保护价、超价分成等规避风险措施,使企业和农户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经济共同体,确保生产经营的可持续发展。

(四)强化质量意识,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一是严格产品质量标准。要引导龙头企业率先执行农产品的国家质量标准,并主动引入基地和农户,从生产环节上把好关口,提高产品档次。二是鼓励企业自觉打响品牌、创优名牌。要实施“以质取胜,以牌占市”的品牌经营策略,把政府的引导激励转化为企业自觉的行为。三是推进科技创新。要培养产业化经营所需的专业人才,并通过引进人才、与科研机构和大专院校合作、自办研发中心等途径,不断提高自身的科技创新能力。四是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业。要大力支持龙头企业围绕水产、畜牧、水果、蔬菜等主导产品进行深加工,增加农产品附加值和企业竞争力。五是大力开拓市场。要引导和鼓励龙头企业、营销大户、生产基地在全国各地设立销售网点,扶持新型营销方式,拓展农产品物流产业,不断扩大本地农产品营销的市场半径。

(五)加大扶持力度,创造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

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农口、计划、财政、外贸、工商、税务、金融、土地、电力、交通等部门,需要通力协作、形成合力。一是加大并有效整合财政支农资金。财政部门要把分散在各有关部门的支农资金捆在一起,统筹安排,集中财力在基地建设和科技创新上对龙头企业以资金扶持,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二是着力解决农业企业贷款困难的问题。金融系统要把扶持农业龙头企业作为信贷支农的重点,充分考虑行业特点,适当放宽担保抵押条件,着重解决龙头企业农产品收购环节流动资金不足问题。三是在各种税费上应尽量予以规范、优惠。在农业龙头企业的税收减免、行业及产品的税率确定上要遵循“规范、公平、科学、合理”的原则,对龙头企业的用电和交通费用应体现“优惠”的原则。四是建立健全农业信息资源网络。有关部门要逐步建立健全包括农产品产、供、销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发布制度,顺畅信息网络,为农产品市场、龙头企业、生产基地、种养大户提供及时、准确、系统、权威的信息服务。

【作者简介】肖德武(1967- ),男,国家统计局惠安调查队副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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