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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马克思、凯恩斯对货币数量论的批判

时间:2022-05-14 08:40:06 浏览量:

[摘要]货币数量论是一种研究和表述货币数量与货币价值及物价水平之间一般关系的货币理论。在有关货币数量论的争论中,以马克思和凯恩斯对之进行的批判为著名,其相关论述涉及到货币数量与货币价值的关系、价格水平的决定过程、货币中性与非中性和货币供给特性等各个方面。马克思在其货币价值论基础上对货币数量论进行了较为彻底的批判,而凯恩斯则基于其自身货币理论体系,对传统货币数量论作了较为系统的修正。

[关键词]货币数量论;马克思;凯恩斯

[中图分类号]F093.35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2674(2009)08-00064)7

货币数量论是一种研究和表述货币数量与货币价值及物价水平之间一般关系的货币理论。传统货币数量论以费雪的交易方程式和马歇尔、庇古的现金余额方程式为主要代表,它以充分就业假定和萨伊定律为理论基础,以货币供给外生性为既定条件,其基本命题是:货币数量决定货币价值及商品价格,货币价值与货币数量成反比,商品价格与货币数量成正比。作为一种理论体系,数量论在其发展史中经历了若干阶段,出现了各种形式,并引发了大量学者有关货币数量论基本问题的论争,这些争论主要包括以下四方面:1 货币数量与货币价值的关系;2 价格水平的决定过程;3 货币中性与非中性,亦即两分法问题;4 货币供给特性,所谓外生性与内生性之争。在有关货币数量论的争论中,又以马克思和凯恩斯对之进行的批判为著名。笔者将围绕货币数量论的上述基本问题,对马克思和凯恩斯关于货币数量论的批判作一分析和比较。

一、马克思和凯恩斯的货币价值论

马克思的货币价值理论是以劳动价值论为基础的,这构成他对货币数量论进行批判的基础。从历史--的逻辑出发,马克思认为货币是一般等价物形式的发展,本质上代表着一种社会关系,从而在劳动价值论的基础上,向人们展示了其用以表明资本主义货币经济关系及其运行规律的货币理论体系。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章第三节和第二章中论述了货币的起源和本质。马克思认为,作为资本主义社会财富的表现形式,商品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两个因素;商品的使用价值是与生俱来的,即本身的自然形态,但其价值形态只有通过迂回道路、在和别种商品的交换中才能获得,也就是商品的交换价值。由此,通过简单价值形式一扩大的价值形式→一般的价值形式→货币形式的历史发展过程,马克思论证了货币的产生。一方面,货币源于商品,是商品经济内在矛盾发展的产物,另一方面,也是商品矛盾运动中价值形式发展的必然结果。同时,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这两者又同生产商品的劳动所具有的两重性,即创造使用价值的具体劳动和创造价值的抽象劳动相对应。马克思指出,劳动时间只是内在的、生产同一种商品的生产者之间的价值尺度,社会劳动才是外在的、社会的、真正的价值尺度,货币作为直接的社会劳动的代表,对私人劳动的质予以承认,并进行量的计算,最终将私人劳动实现为社会劳动,这里,“等价形式的第三个特点,就是私人劳动成为它的对立面形式,成为直接社会劳动形式”。货币直接是社会劳动——马克思这种货币本质观建立在分析商品生产的基本矛盾,即私人劳动与社会劳动矛盾的基础上,并在此基础上将劳动价值论与货币理论联系在一起,从而“是在价值理论的基础上解释了货币的必要性,并由此得到一个能够将价值理论与货币理论结合在一起而不可分割的整体”。马克思在论述了货币的起源和本质之后,进而分析了货币的职能。马克思说:“金的第一个职能是为商品世界提供表现价值的材料,或者说,是把商品价值表现为同名的量,使他们在质的方面相同,在量的方面可以比较。因此,金执行一般的价值尺度的职能,并且首先只是由于这个职能,金这个特殊的等价商品才成为货币”。可见,所谓货币的价值尺度职能,包括两个含义:在质的方面充当表现一切商品价值的手段;在量的方面充当计量商品价值大小的标准。因此,货币(金)要执行其价值尺度的职能来计量商品的价格,本身就必须先确定一个计量单位,然后才能以此为标准,来表现商品的价值和计量商品的价格。这种被规定的金的计量单位就叫价格标准,价值标准是价值尺度派生的职能。“作为人类劳动的社会化身,它是价值尺度;作为规定的金属重量它是价值标准”。马克思关于货币价值尺度职能的论述构成了其批判货币数量论的基础。

凯恩斯在写作《货币改革论》时,仍处在金本位制晚期,但他已看出了金本位制的弊端,并接受了魏克塞尔的学说,主张所谓“管理通货”制。因而他在讨论货币价值时,开宗明义地宣称“以前的货币理论大部分以金本位制度为假定条件,我将之改变以适应现存的不兑现纸币本位制”。凯恩斯在《货币改革论》、《货币论》及《通论》中都以不具有内在价值的纸币及各种存款作为研究对象。凯恩斯关于货币性质问题的论述主要体现在《货币论》开篇,而基本观点又集中在第一章“货币的分类”中。凯恩斯的整个关于货币的性质的论述中都贯穿了货币的名目价值从紧紧依附于其自然物价值到逐渐脱离这种自然物价值,日益向社会化、名目化发展,货币也日益蜕去其物质外壳,社会使用价值日渐和自然使用价值分离这样一些思想。这些思想同马克思关于货币从金属货币向价值符号过渡的思想有一致之处。凯恩斯认为,国家货币可分为三类:商品货币、不兑换纸币和管理货币。管理货币是由国家保证以一种方式管理发行条件,通过可兑现等性质而具有以客观标准表示的确定价值。凯恩斯在《货币论》中对货币购买力及物价水平的分析都以这种管理通货为对象。

在《货币论》中,凯恩斯试图将货币和计算货币区分开来,他说:“计算货币是表征和名义,而货币则是相应于这种表征的实物。如果同一种实物永远只相应于同一种表征,那么这种区别就没有实际意义了。但如果实物可变,而表征则保持不变,这种区别就有很大的意义”。这里计算货币即马克思所说的铸币、纸币等价值符号,货币则相当于它们所代表的金量,即价格标准。凯恩斯认为,货币的基本概念即为“计算货币”。他写道:“计算货币是表示债务、物价与一般购买力的货币,这种货币是货币理论的原始概念”。凯恩斯解释说:“由于债务和价目首先必须用计算货币表示,所以货币的性质是从它与计算货币的关系中得来的。”可以看到,凯恩斯实际上不是从商品经济的矛盾和价值形态的发展去引出货币,而是从单位计算去引出货币,也就是不从货币本体去引出货币符号,而是从货币符号去引出货币本体。在这样的货币本质观基础上,凯恩斯认为,人们持有货币不是为了货币本身,而是为了它的购买力,货币的购买力决定于一单位货币所能购买的货物与劳务量,它是由货币所能购买的“综合商品”的价格来度量的,这就形成价格水平。“计算货币是表示购买力单位的形式,货币则是储存购买力单位的形式,而表示消费的综合商品的物价指数则是衡量购买力单位的标准”。凯恩斯既然以纯粹纸币本位作为研究对象,而且认为纸币和贵金属之间的关联已完全切断,因而不会用金属货币中由生产耗费决定的价值来确定纸币价值,而是明确地用货币购买力概念代表货币(纸币)价值,这表明他不是将计算货币和货币看成是货币本身的

价值问题,而是它们同商品以及劳务的关系,这种货币本质观也构成了他的货币数量论理论基础。

二、马克思和凯恩斯关于价格水平决定过程的论述

在对货币本质及其职能的认识的基础上,马克思展开了他对货币数量论的批判。在价格水平与货币数量的关系上,马克思指出,在金币等具有内在实体价值的货币流通条件下,货币流通量必定要和商品流通对作为流通手段的货币量的需求相适应,表现为商品价格总额决定作为流通手段的货币量,这一规律通过货币贮藏、熔铸、国际流动等得以自发作用、实现。在纸币等价值符号的流通中,纸币的流通量与所需的金铸币流通量不符合,单位纸币代表的金量即价格标准就发生变化,一个变化了的总价格就形成,它与纸币流通量总是一致的。马克思说:“可以把多少令纸切成纸票当作货币来流通呢?这样提出问题是毫无意义的”。正是根据这一点,马克思在批判休谟、范德林特等货币数量论者时就指出:“有一种错觉,认为情况恰恰相反,即商品价格决定于流通手段量,而流通手段量又决定于一个国家现有的货币材料量,这种错觉在它最初的代表那里是建立在下面这个荒谬的假设上的:在进入流通过程中,商品没有价格,货币也没有价值,然后在这个过程内,商品堆的一个可除部分同金属堆的一个可除部分相交换。”在马克思看来,货币数量论者的错误在于其认为商品和货币不过是两堆东西,价格不过是它们的商数,而没有看到,不是纸币的数量和商品的数量结成的关系本身构成价格,而是纸币流通量决定价格标准,价格标准决定价格。货币执行价值尺度职能时本身价值的变化,即贵金属劳动生产率的变化对商品价格的影响,同货币执行价格标准职能时这个标准的变化对商品价格的影响,有时候现象相同,但实质不同,而这在货币数量论者那里被完全掩盖了。

应当看到,马克思在论述这些问题时,尚处在纸币与金属货币同时流通的时代,在纸币依附于金币并和金币一同流通情况下,“纸币只有代表金量,才成为价值符号。基于他的价值理论,马克思认为没有内在价值的货币虽然可以代替实体货币起流通手段的作用,但却不能代替其价值尺度作用,价值尺度仍需由足值的贵金属承担,并将产生于支付手段职能的信用货币运动规律与金属货币运动规律区分开来。关于纯粹纸币流通阶段的货币价值问题以及在纯粹纸币流通条件下货币数量论的适用性,马克思并未专门论述,但马克思关于价值符号流通规律是金币流通规律的颠倒的论述已经揭示了纯粹纸币价值问题。马克思指出:“在(纸币这种)价值符号的流通中,实际货币流通的一切规律都反着表现出来了,颠倒过来了。如果说,金的流通是因为金有价值,那么,纸币的有价值是因为纸币流通。已知商品的交换价值,流通的金量决定于金自己的价值,而纸票的价值却决定于流通的纸票的数量。如果流通中的金币量随着商品价格的涨跌而增减,那么,商品价格似乎随着流通中的纸币量而涨跌。如果商品流通所能吸收的金铸币有一定的数量,因而流通中的货币量交替地发生紧缩和扩张乃是必然规律,那么似乎纸币不论多少都可以纳入流通。”尽管马克思在此不是将这当作正常规律而是作为正常规律的破坏来论述的,但我们仍可以推断,在纯粹纸币流通条件下,由于价值符号由商品价值的间接代表变为直接代表,纸币独立、排它地行使货币职能,货币数量与价格水平的运动规律较之金本位制下的纸币流通规律都发生了较大变化。可以认为,货币数量论关于货币数量对价格水平的决定过程、途径、方法等的说明在一定的条件下表现出一定可取性。

凯恩斯的货币理论和货币数量论是何关系,在货币数量与价格水平的关系上是否完全背离、推翻了数量论,还是在数量论范围内对之作了更为深入、彻底的改造,这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这是由于凯恩斯的货币理论经历了一个演变过程,且往往在同一部著作中其论述也存在变化。在1923年《货币改革论》中凯恩斯的货币理论基本上仍接受传统数量论的现金余额说,但已经在余额说的基本结构中表现出对传统理论的初步改造。他的余额表达式n=pk中的p已被界定为消费单位的价格,从而将传统数量论的一般价格水平公式变成了消费品价格水平公式。在《货币论》中,凯恩斯进一步着重分析论述了货币保有量的消费支出与投资方面。他“主张抛弃从货币总量出发,而不问用途的传统方法,改而从社会的报酬或货币收入流量以及其所分成的两部分出发……这两部分中第一部分是生产消费品与投资品所得到的各部分,第二部分是对消费品与储蓄所支出的各部分”。正是用这种分析方法凯恩斯建立了他的物价水平的基本方程式。在基本方程式中,凯恩斯引入了收入、投资、储蓄、产量、利润等变量将货币量具体化,并通过分析它们之间的关系来分析价格水平的决定及波动,从而突破了用货币量增减变动直接说明价格水平的传统费雪交易式,使物价水平决定过程涉及了生产领域,并突出了利率在投资、储蓄关系从而价格水平波动中的作用。在《通论》中,凯恩斯对价格水平决定问题的最大修正在于非充分就业与产量可变假定的引入。传统数量论假定充分就业为常态,即产量为常数,且货币流通速度也为常数,于是,工资单位与价格水平都与货币数量成正比。凯恩斯则改变了以上假定,认为非充分就业,产量可变为经济常态,又认为货币需求从而流通速度也为易变因素,这样,他认为货币量变动不会直接推动价格水平,而必须通过成本或生产要素报酬(工资单位)与生产规模的关系这几个因素间接、曲折地作用于价格水平。如凯恩斯所说,“就现实世界而论,货币数量说之大病,乃在其未能把物价改变之起于产量改变者与物价改变之起于工资单位改变者,分辨清楚”。也就是说,在凯恩斯看来,一般价格水平一部分决定于边际成本中各生产要素之价格(工资单位),一部分决定于生产规模即就业量。货币数量于价格水平的影响,是货币数量对于工资单位和对于就业量两种影响之总和。此外,凯恩斯在货币量与价格水平关系的考察中引入利率,创造了一种间接作用过程的货币数量论。传统数量论认为V或货币需求(K)不受利率影响,稳定不变,从而货币量可以直接推动价格水平,而凯恩斯由于引入了利率在K中的作用,认为当存在由利率引起的流动性陷阱,货币量的作用可能通过利率被K所吸收,无法全部作用于价格水平,从而降低了货币的推动作用。我们可以看到,凯恩斯的货币理论与传统数量论的分歧并不在货币数量是否作用于价格水平上,而在作用的方式、途径、传递机制上。实际上,数量论与非数量论的根本分界不在货币量如何决定价格水平上,而在货币量是否影响、决定价格水平上,是在究竟是货币量决定价格水平还是价格总量决定货币流通量上。因此,在货币数量与价格水平的关系问题上,凯恩斯并未否定传统货币数量论,而是批判、改造了传统货币数量论,并将其发展为一种更为复杂、现实的货币数量学说。

三、马克思和凯恩斯对货币非中性的论述

传统的货币数量论是以充分就业假定和萨伊定律为理论基础的。所谓萨伊定律,意指“在以产品换货币、货币换产品的两道交换过程中,货币只一瞬间起作用。当交易最后结束时,我们发觉交易总是以一种货物交换另一种货物”。正是从这种萨伊定律出发,传统数量论认为,经济经常处在资源充分利用的

充分就业状态,产量是个固定量,从而货币量增加引起的必定是价格水平的等比例上涨。这一传统实质上把经济划分为实际变量和名义变量两个部分,货币分析与实物分析相分离;就长期均衡状态而言,货币量值对就业、产出等实际变量不会产生任何实质性影响,只是决定实物量值的货币价格,即名义变量,其作用是“中性”的。它通常也被称为关于货币经济与实物经济的“二分法”(dichotomy),这种两分法也构成了目前主流经济学货币理论的基础。

与传统的货币数量论的货币中性理论截然不同,马克思的货币理论属于非中性货币理论的范畴。首先,马克思深刻地批判了萨伊定律。在马克思看来,萨伊“简单地抽去商品流通和直接的产品交换之间的区别,把两者等同起来”。在马克思看来,货币的使用把W-G-W的过程分为两个部分:即W-G和G-W。卖与买分裂成两个独立的行为,如果一个人只卖而不买,从而货币退出流通,将使其他人的商品实现面临困难。分工的正常进行要求商品必须转化为货币,可是恰恰是分工又使这种转化能否成功成为偶然的事情。因此,认为商品流通必然造成买与卖的平衡,“是一种最愚蠢不过的教条”,“这些形式包含着危机的可能性”。马克思认为,萨伊不仅把W--W和WmG--W等同起来,而且还把W-G—w和G-W-G等同起来。马克思说,萨伊定律“企图把资本主义生产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归结为商品流通所产生的简单关系,从而否认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矛盾”。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是从简单商品流通出发来考察货币性质的,在简单商品流通中,商品单纯表现为商品,货币也单纯表现为货币,在此货币只是交换媒介,商品交换的目的是为了获得商品本身,从而简单商品经济的运行特征可以用W--G----W"的公式来表示,而资本主义经济运行的特征是G-W-G’,在此货币是作为资本的货币,在资本主义经济关系中居于决定性的是资本和劳动的关系,而不是独立的生产者相互交换产品的关系。因此,在马克思看来,货币作为资本主义经济区别于物物交换经济的本质特征,乃是资本主义体系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一个具有重要意义的特殊制度安排。而萨伊定律的错误恰恰在于忽视了资本主义经济制度下经济活动的目的是追求货币利润而非实物产品,从而抽象掉了资本主义货币关系的本质特征。

马克思的上述思想对凯恩斯关于货币经济的认识产生了重要影响。尽管凯恩斯在《通论》中对马克思只有少量提及,但是他实际上是接受了马克思关于货币经济的基本观点及其据此对萨伊定律的批判的。在1933年的《通论》草稿中,凯恩斯区分了三种类型的社会:(1)无货币存在的真实工资经济(realwage economy),或称合作经济(cooperadve economy);(2)中性经济(neutral),即存在货币,但某种“机制”使资源配置情况完全等同于第一类社会的经济。这种经济中使用货币作为分配产出的工具,但是经济目标不是最大化货币收益。在这种经济中,分配给生产要素的总产出的份额是预先决定的,所有的工人将会被雇用,只要他们产出的效用超过他们劳动的边际负效用。(3)货币工资经济(money wage econo—my),或称企业家经济(entrepreneur economy)。在企业家经济中,企业家关心的是企业的货币收入,而非古典学者假设的关心实物收入的多寡。“在这个世界上,除了在最后比开始赚取更多的货币,企业没有别的目标。这是企业(货币)经济的本质特征”。由于企业货币利润最大化的决策未必导致充分就业,或者说充分就业的产出对于企业来说未必带来最大的货币利润,因此这种经济内在地缺少足够的动力推动企业雇用工人,以实现充分就业的目标。基于这种区分,凯恩斯认为,萨伊定律只适用于合作经济和中性经济,而不适合于资本主义货币经济,以萨伊定律为基础的古典模型是货币经济或企业家经济的一种特例。凯恩斯还指出,“合作经济和企业家经济之间的区别,同马克思所作的大量观察有某种关系——他指出,在现实世界中,生产的本质并不象经济学家所通常认为的那样,即如W-G-W’的情形,把商品(或劳务)换成货币是为了获得另外的商品(或劳务)。这也许是私人消费者的观点,但不是商家的看法,后者认为是G-W-G的情形,即抛出货币换取商品(或劳务)是为了获得更多的货币”。可以看到,凯恩斯合作经济与企业家经济的区分与马克思关于商品流通公式w—G—w’与资本流通公式G-W—G’的区分是类似的,这也是货币中性经济与“生产的货币经济”的区分。

在《通论》中,凯恩斯对传统数量论批判的理论突破口,正是对萨伊定律的批判,是对传统理论假定前提及分析方法的批判。在《通论》的原序中凯恩斯指出:“如果正统经济学有错误的话,其病不会在上层建筑,而在其前提之不够明白,不够普遍,——上层建筑在逻辑上总是很少可非议的。为使经济学家以批判的态度重新考虑其若干基本假定起见,我不能不用极度抽象的论据,不能不有许多争辩。”这里所指的传统经济学的“前提”和“基本假定”,正是以供给自创需求、经济总是处于充分就业的均衡为出发点的。在《通论》第21章《物价论》中,凯恩斯集中批判了传统的“两分法”:“经济学家在讨论所谓价值论时,总说物价决定于供需情况;边际成本以及短期供给弹性,尤占重要地位。但当另行讨论所谓货币与物价论时,我们恍如进了另一世界,代之而起的,是说决定物价者乃是货币之数量、货币之所得流通速度、流通速度与交易额之比、通货膨胀或紧缩……诸如此类;简直没有人想把这些空泛名词和以前供需弹性等观念联系起来”。在凯恩斯看来,传统两分法之所以会作出如此错误的两分,根源仍在以产量及就业不变为假定前提,因而在《通论》中他试图打破货币理论的“两分法”传统,把价格水平决定论推展为社会总产量的理论,建立适用于社会全体的产量论及就业论,一个“关于货币经济之全盘理论”,迪拉德称之为“生产的货币理论”(Monetary Theory 0fProduction)。在《通论》中,货币论已不再作为一个独立的部分出现,而是贯穿在整个宏观经济分析之中,货币因素被纳入宏观经济分析的核心地位,从而与关于价格水平决定的传统货币数量论截然区分开来。

四、马克思和凯恩斯关于货币供给性质的论述

货币供给性质问题本质上可以归结为货币流通与商品流通的关系问题,这也是同货币数量论的存在与发展极为紧密关联的问题。货币供给的内生性观点认为货币供给是由商品流通及经济活动所内在决定、制约的内生变量。与之相对,外生货币供给理论认为货币供给是由经济过程、商品流通过程以外的其他因素所决定的。传统的货币数量论以货币供给外生性为既定条件。由于在货币经济与实物经济的“二分法”基础上,货币量值只是附加在实际变量上用以解释名义变量,因而货币供给表现为独立于实际产出的外生变量,货币供给的外生变动则导致价格水平的相应变动。实质上,外生的货币供给是以萨伊定律为基础的货币数量论的必然逻辑。

对于这种货币数量外生性理论,尽管马克思并没有直接提出与之对应的货币内生性概念,但马克思的

货币理论本质上属于一种内生的理论,在《资本论》中,马克思从不同的角度分析了货币供给内生性的根本原因和表现形式,这些分析隐含在“一般等价物”的演化、货币职能以及中央银行对信用货币不可控性等问题的分析之中。马克思认为,货币是价值形态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货币不是以其自然形态,而是以其社会形态起着这种作用。贵金属之所以能作为货币存在,只是因为其他一切商品将自身的价值通过它来表现、反映,都以它为其“等价形态”,在商品世界起一般等价物的作用就成了金的特有的社会职能。这种一般等价物的职能是货币流通必然从属于商品流通的根据。正是从这一根本观点出发,马克思认为货币流通量必定要和商品流通对作为流通手段的货币量的需求相适应。在金属货币流通的条件下,这一规律通过货币贮藏、熔铸、国际流动等得以自发作用、实现。金属货币本身具有价值的属性为货币供给服从货币需求以达到货币供需平衡创造了内在机制,从而“流通中的货币永远不会溢出它的流通的渠道。”在纸币流通条件下,马克思认为,纸币化并没有改变货币作为一般等价物的本质,货币供给内生属性并不随着货币制度的改变而改变,有所不同的只是这种内生性规律具体表现形式上的差异。在《资本论》第三卷中,马克思对银行券流通和当时作为中央银行的英格兰银行的分析,包含了对信用货币条件下的货币供求问题的深刻认识。此外,马克思货币供给内生性的思想,集中体现在他关于货币流通规律的论述中。马克思从商品流通的历史与逻辑中探讨货币的起源及实质,认为货币流通从属、依附于商品流通。流通中的货币量必定要适合商品流通需要量的规律,表现为商品价格总额决定作为流通手段的货币量,而非相反这样一种趋势,货币供给也自发地表现为一种内生于商品经济的内生货币。

凯恩斯的货币供给观从《货币论》到《通论》经历了一个内生观向外生观的转变。在《货币论》中,凯恩斯虽然没有明确提出货币供给应以流通商品价格总量作为决定因素,但他明确从经济活动本身来探讨信用货币量的创造,从而货币的供给。由于《货币论》中关于货币量的决定的论述较分散,且假定性多于申明性,因此有学者认为凯恩斯似乎接受外生货币的观点,例如,凯恩斯说到,“中央银行负有管理整个货币制度的责任,这第一个必不可少的条件就是要明确它本身对会员银行所创造的银行货币总量具有不可抗拒的控制权”。事实上,凯恩斯所使用的外生货币供给的假设来自于中央银行控制货币供给的经验。他虽然十分强调人为干预、通货管制的重要作用,但仍限于中央银行与各银行的政策制定,体制建立这些仍然是经济过程的内在因素,并且,他认为这些金融机构管理所依据的也是内生标准——价格总量。同时,凯恩斯认为,银行体系对货币量实际上不能作任何直接控制,例如凯恩斯指出:“货币当局唯一可控变量是贴现率。”因为只有这个因素才直接受制于中央银行当局的意志。同样,对于中央银行控制利率也是如此,虽然这对货币供求有很大的影响,它并不能完全决定货币供求。凯恩斯还指出,价格水平控制事实上是通过投资率的控制实现的,中央银行不论是通过银行利率还是通过公开市场交易发生作用,都必须通过投资率。因此,尽管凯恩斯在《货币论》中使用了外生货币供给的假设,但其货币理论可以说仍是建立在内生货币基础上的。

从《货币论》到《通论》中,凯恩斯的货币思想从传统价格水平决定论转变为“生产的货币理论”,伴随这种转变,凯恩斯在货币供给性质上也转向外生论。《通论》中,凯恩斯面临的已主要不是价格水平稳定问题,而是大萧条,是生产停滞、工人失业,因而他要解决的中心议题也转变为推动生产,实现充分就业。他认为,由于黄金供给缺乏弹性,无法由政府根据经济发展需要而灵活掌握,劳动力便无法就业。据此,凯恩斯的主张是“唯一补救之道,只有要公众相信,纸币也是货币,而由政府来统制纸币工厂,换句话说,由政府来统制中央银行”。在凯恩斯看来,货币应成为一种最灵活的东西,通过增加货币供给以压低利率,才能刺激投资,满足有生产弹性的商品的增长。可见,凯恩斯在《通论》中将货币供给的灵活性与货币管理的作用推得超出了一定的限度,即超出了价格水平稳定的标准,这样也就破坏了货币供给的内生观。有关凯恩斯在《通论》中的货币供给性质的思想,也有学者表达了不同的观点。例如福斯特认为,凯恩斯理论体系中货币数量内生决定的结论得自储蓄与投资的关系,按照凯恩斯的逻辑,如果储蓄仅为一种剩余(Residual),是由投资决定的非独立性变量,那么通论的收入决定理论要求有一个内生货币供给理论。戴维森指出:“从凯恩斯的观点看,货币并不象甘露从天降或象从直升机上撒下来。货币供给在当代经济中仅仅只能通过两个明显的过程而增加,而这两者又和契约相关”。即在现实经济关系中,货币伴随着银行信用创造进入经济过程,而这种信用关系又是与政府和中央银行联系在一起的。在讨论货币的生产和替代弹性时,凯恩斯提到了资产抵押。正是因为货币作为一种信用关系建立在资产抵押的基础上,货币供给将受到限制,表现出内生于经济过程的性质。由此,“无论是主流经济学还是后凯恩斯经济学家对凯恩斯关于外生货币供给的假设都存在着误解”。事实上,《通论》发表后不久,为回应罗伯特森和俄林的批评,凯恩斯1937年在《经济期刊》上讨论了融资动机,至少是部分地承认了内生性。

五、小结

笔者围绕货币数量论发展过程中四个基本问题,对马克思和凯恩斯的相关论述做了分析和比较,这些论述涉及到传统数量论的假定前提、研究范围、分析方法等各个方面。可以看到,马克思在其货币价值论基础上对货币数量论进行了较为彻底的批判,而凯恩斯则基于其自身货币理论体系对传统数量论作了较为系统的修正。作为一种理论体系,货币数量论之所以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着长期的争论,根源于货币与经济关系的复杂性。由于货币流通量必定要适合商品流通需要量这一规律,是涉及货币和商品流通之间的一种稳定的、长久的、根本的内在关系,这并不排除这一内在规律的实现会在短期内,在某些阶段上表现出曲折、错综、甚至有时是相反的关系。货币数量论的一些表述形式虽然在某些方面正确地描述了货币经济运行的状况,但他们却在货币流通与商品流通的关系中忽视了商品流通对货币的制约作用,并从货币量对商品价格的决定角度出发描述货币供给的状态,这正是货币数量论的致命错误。货币数量论问题之所以复杂的另一个重要原因,还在于它同币制的发展密切相关。币制的发展直接决定着货币供给的手段、过程、渠道,而这些又影响着货币供给的特性,因此必须从货币、银行史的发展演变中具体考察才有可能作出较为科学的解释。而马克思和凯恩斯围绕货币数量论的相关论述,为我们在不断发展的货币经济制度背景下讨论货币数量问题,提供了方法借鉴与思想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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