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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铁志杂文精选小辑

时间:2022-05-15 17:40:05 浏览量:

作者简介:朱铁志,吉林通化人。1982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哲学系,现任《求是》杂志社副总编辑,中国作家协会全国委员会委员,中国作家协会散文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市杂文学会常务副会长。著有《自己的嫁衣》、《思想的芦苇》、《精神的归宿》、《文心雕虫》等杂文集16种。曾以《精神的归宿》获第二届鲁迅文学奖。获中国新闻奖、中国报纸副刊金奖等。

在我的印象中,英国人是比较矛盾的,既有严肃刻板的一面,也有轻松诙谐的一面;既有不苟言笑的政治家,也有王尔德、萧伯纳那样的幽默大师。近年来媒体披露的有关消息,让我觉得普通英国人挺有意思,甚至可以说有几分可爱。

布莱尔当首相那会儿,他夫人怀上了第三个孩子,全国人民似乎都很兴奋。知道首相日理万机、无暇照顾夫人,于是掀起了一个不大不小的“劝休”活动。有人说:“当首相与照顾夫人并不矛盾,”有人说:“谁也代替不了你照顾自己的孩子,”有人说得更直接:“唐宁街10号离开你没事,夫人孩子离开你不行。”在人民群众的强烈呼吁下,布莱尔首相终于从繁忙的工作中抽身,回到家中照顾夫人一段时间。没人指责他不以国家利益为重,也没谁抱怨他婆婆妈妈、儿女情长。据说回到首相府后,布莱尔的支持率还因此增加了几个百分点。

最近的消息更有意思:唐宁街10号竟然发现了老鼠!在前不久举行的公务会见中,一只壮硕的老鼠居然大摇大摆地从外国首脑面前走过、接受检阅,这让首相府很没面子。于是,一场寻找“公务猫”的活动随即发起。很快,一只长有灰黑色条纹的流浪猫拉里进入人们视野,并迅速入住唐宁街10号,成为“英国第一猫”。大批记者蜂拥而至,各种报道充斥媒体,一位试图抱起拉里拍照的女记者还不慎被抓伤。拉里的知名度迅速攀升,很快超越了英国政府绝大多数要员,成为世界人民特别是孩子们津津乐道的话题。不过好景不长,没过多久,一位叫做玛格丽特·萨克利夫的伦敦妇女就公开声称,拉里不是什么“无亲无故的流浪猫”,它分明是自己去年10月走失的宠物“乔”!她说,不敢相信她的“乔”会去了唐宁街,刚看到它的新闻的时候,她几乎昏死过去。萨克利夫的侄子蒂姆也深信首相府的小猫拉里就是姑姑走失的宠物“乔”,他说,拉里捕鼠的本领就是在姑姑家练出来的。他在“脸谱”网上发起“讨猫运动”,很快得到482名网友支持,有人甚至直接联系了首相卡梅伦,请求首相把小猫还给人家。对于“乔”抓伤记者一事,萨克利夫并不感到意外,她甚至有几分得意地说:“我的小猫只愿意让我一人抱。”

后续故事如何发展,眼下还不清楚。我冒昧作了个续篇,希望能够成为现实:有关专家经过慎重检测,发现“第一猫”拉里确系平民“乔”。虽然唐宁街生涯时光短暂,但它已和卡梅伦的小儿子建立了深厚感情,成为唐宁街不可或缺的重要一员。尽管如此,卡梅伦先生知道情况后,还是说服了年幼的儿子,并让儿子抱着小猫“乔”合影,然后附信一封,请工作人员将“乔”送还萨克利夫。信中说:“亲爱的萨克利夫女士:很高兴和您的‘乔’相识,并共同度过了愉快的几周。感谢‘乔’为首相府捕鼠工作做出的努力,相信它在您那里会比在我这儿感到更幸福。我真诚地祝福你们一家,并欢迎你们在方便的时候回到‘乔’曾经的家——唐宁街10号做客。您忠实的朋友卡梅伦。”

我的故事讲完了,相信读者不会把它仅仅当成一个趣闻来看。据我所知,英国人是不愿管闲事的,谁家生孩子,谁家养猫,那是人家的私事,用不着外人操心。但生孩子、养猫的如果是像首相这样的超级公众人物,情况就完全不同了。有人说政治家没有隐私,那要看是哪里的政治家。有些政治家的所有私事都是公事,有些政治家的所有隐私都是最高级别的国家机密。我之所以说英国人民可爱,就在于他们对“人”的关注超过了对“权力”的关注,对普通人普通情感的关注,超越了对政治家的尊重。当英国人民要求布莱尔回家照顾夫人的时候,没谁把他当成首相,而仅仅把他当成一个与所有英国人没有区别的普通丈夫;当萨克利夫理直气壮地向卡梅伦讨要小猫的时候,好像也不担心军情六处会找她的麻烦。作为首相的布莱尔和卡梅伦应该为此感到幸福;作为读者的我们,应该从中受到一点启发。

给自己留一点不知情权

因为在杂志社工作,社会联系较多,各种赠阅报刊和书籍应接不暇,整天沉浸在广泛的阅读之中,真可谓手不释卷,无所不知。

起初还为自己的“博学”而得意,时间长了便发现,杂多的信息并未使我充实;相反,常常在经历了头晕眼花的苦读之后,感到心里空落落的。海量信息过分满足了人们的“知情权”,同时也毫不留情地剥夺了“不知情权”,我真切地感到了“选择”的必要性。在这个信息爆炸的世界里,如果失去选择的能力和自制的毅力,我们的头脑很可能成为“别人思想的跑马场”,“开卷”不仅无益,而且常常有害。冷静地想一想,我们真的需要那么多信息吗?给头脑留下一点属于自己的空间,以便填充更必要、更有价值的东西,不是更好的选择吗?索尔仁尼琴说过:“除了知情权以外,人也应该拥有不知情权,后者的价值要大得多。它意味着高尚的灵魂不必被那些废话和空谈充斥。过度的信息对一个过着充实生活的人来说,是一种不必要的负担。”

这是极有见地的观点。在我看来,如今泛滥在各种媒体上的百分之六十以上的信息是“废话”和“空谈”,它们既不提供任何新知,也缺乏足够的思想和智慧含量,不能对丰富人们的思维起到丝毫积极作用。在“后出版时代”,特别是网络微博时代,随便什么人都可以成为“作者”,“日子”固然可以成书,“月子”当然也未尝不可。一个不假思索的读者如果放弃选择,就会把自己宝贵的时间和生命放任在别人的“日月”之中,将自己并不宽敞的头脑任由混乱的思想跑马。问题在于,他有“跑马”的自由,难道我们没有不让他乱跑的自由吗?没有选择的权利吗?

当然有,但我们常常轻率地放弃它。为什么?因为我们经常是懒惰的、被动的,对自己不负责任的。久而久之,逐渐丧失了应有的判断力和选择能力。以网络阅读为代表的“浅阅读”省时、省力、轻松、好玩儿,但鱼龙混杂,少数有价值的信息总是淹没在大量垃圾信息之中,不待挖掘出来,早已令人疲惫不堪,忘了自己的目标。虽然表面上是无所不知的“知道分子”,但很难掩饰“博学的无知”的本来面目。

其实,一个人想搞清楚自己要什么并不难,难的是弄明白不要什么。因为人的本性原本贪婪,凡是好事当然多多益善,何况读书又有“好学多思”、“博雅俊逸”的美誉,撒开读呗。岂不知,“撒开”就是“束缚”、就是“枷锁”,从此让你失去自我,成为任人摆布的傻瓜。不“撒开”怎么办?当然就要选择,就要有所读,有所不读。谁来选择?自然可以请教饱学之士,可以借鉴“推荐书目”之类。问题在于,真正有学问的家伙往往不喜欢向青年推荐书目,也不屑于某些以权威自居的人推荐的书目。那怎么办?只好靠自己,靠博览基础上的“慧眼”和“专精”吧。

笔者不揣浅陋,想倒卖一点别人早已说过,而本人比较认同的读书经验,算是与朋友共勉:一要读一点看家的书。不管你是干什么的,那个行当总有一些为本行打基础、定规矩的书,后来的书都是这些书的翻版和解读,读书就得读这样的书,它是你的家底儿。二要读一点经典著作。除了读好自己看家的书,为了扩大知识面,还要读一点别人看家的书,其实就是各门学问的经典著作。这个环节不能省略,有没有“根底”,这是一个标志,只读二手货肯定是不行的。三要读一点磨脑子的书。它可以不是看家的书,也不是经典著作,但它有思想和信息量,不下功夫、不动脑子,还真读不懂。这种书可以锻炼思维能力、增长知识水平,也值得一读。四是少看报、少上网,多读书。我不反对看报、上网,也不否认阅读方式的革命性改变。但我仍然力主朋友们多把时间分配给传统阅读,其中好处,您读后自有体会。

最后罗嗦一句:到什么时候都不要丧失对书本的热情。罗曼罗兰说过,“成年人慢慢被时代淘汰的最大威胁,不是年龄的增长,而是学习热情的减退。”没有热情,一事无成。而读书这件事,恰好最需要热情。惟有热情,才能乐在其中,乐此不疲,乐而忘忧,终有所得。

论倒水

旧时官场的险恶,不单表现在凌迟车裂、株连九族上,更表现在鸡零狗碎的日常生活之中。相对于酷刑的残忍,日常小事似乎不足挂齿。但看过朱世慧的戏剧小品《奴才》的人,无不对官场生活不寒而栗、齿冷三天。甚至可以说,官场的险恶恰恰表现在人们习焉不察的小事上。有关的记载在二十四史和野史笔记中俯拾皆是。今天不说别的,单表一表“倒水”。

众人聚会,相互倒水,即表示关爱和尊重,也使气氛融洽,本是人之常情,寻常小事,不必论的。但一杯清茶到了官场,情形就大大地不同了。倒与被倒,先倒与后倒,多倒与少倒,快倒与慢倒,转圈儿倒与固定倒,都大有讲究。倒好了,事半功倍,能倒出仕途经济。倒坏了,事倍功半,能倒掉顶了多年的乌纱。可别小瞧了这杯茶,在它的清纯澄碧之中,多少人青云直上重霄九,多少人倒霉背运下地狱。它是海,在平静的外表之下孕育波浪;它是云,在洁白的表象之中聚集风暴。倒这杯茶,非有十年八年的修炼不能到火候。它的学问,是令人不得不仔细揣摩、悉心领会的学问。除非你远离官场,否则它是你的必修课。打四分,可以维持现状;打五分,可以继续升迁;打三分,就得卷铺盖滚蛋。有人悟性高,三五年无师自通;有人悟性差,十年八年仍不得道,最后冤死在这杯茶里亦未可知。套用一句“文革”语言:这哪里是茶,分明是……

假如你光临官场,不必看座次、问尊卑,一看倒水的情形就什么都明白了。那位手提暖瓶、点头哈腰,硬把挺直的身板儿弯成四十五度的中年男子,必定是仕途坎坷又贼心不死的家伙。再看那位天庭饱满、满脸油光、挺着肚子的先生,一面提着暖瓶,一面声音洪亮地招呼着“大家喝水啊、喝水啊”,似乎正把玉液琼浆赐给子民,他不是领导谁又是呢?也不妨关注一下那位花枝招展的女士,虽说年龄显然已逼近中年,但看装束、听声音,似乎正走着“今年二十,明年十八”的路子。倒水时分,嘴里也不闲着,先是一个柔美的亮相,接着就是一声嗔怪:“开起会来就忘记喝水,上火怨谁呢!”表面上是指责,可听起来简直比奉承还舒服,要不那位满脸油光的先生怎会乐得合不拢嘴?这位半老徐娘是什么身份还用我唠叨么?

有时倒水还要冒另一种风险:不倒吧,领导不满,觉得这个人怎么这样傲慢;倒吧,群众不满,觉得这个人是个马屁精。倒亦忧,不倒亦忧,进退两难,这倒如何是好?就要审时度势,权衡利弊,果敢行事。群众虽然能咋呼,毕竟只能制造舆论,不能制造利益。所以精通“倒术”的前辈都毫不犹豫地选择了“主攻领导,兼顾群众”的套路。迄今为止,均无大碍,这就令人深思。

说是一杯水,其实不是水,旧日官场的情形就是这样,人性的扭曲、人格的畸变、人与人关系的异化,就在这一杯水的倒法中发生了。说来令人惭愧,所谓人的尊严、人的价值,有时真是脆弱得很。不过是一点权力、些许诱惑,人就变成杯中的一缕茶叶,随波逐流了。

但愿旧日的故事永远成为过去。谁想喝水,自己倒就是了。别往茶杯中附加那么多不属于人的生理需求的东西。

如果死亡降临……

都说人生是一条生生不息的河流,而我以为,那是就整个人类历史而言的。对个体生命来说,生命是短暂而脆弱的。不论你荣华富贵,还是穷困潦倒,生命的起点与终点不过咫尺之间。有道是人生苦短,转眼就是百年。又有人说“神龟虽寿,犹有竟时”,生命的长短不过是一道简单的相对论命题。如此说来,需要那么在意长寿与否么?需要在生命的自然延伸中那么在意世俗的评价么?

如果我不得不死于癌症,我请求单位的领导和同事不必为我作无望的救治。因为我知道,有些癌症之所以叫做绝症,是因为现代医学暂时还拿它束手无策。所谓人道主义的救治,本意在延续人的肉体生命,其实无异于延长人的双重痛苦。我知道我虽然叫“铁志”,但其实意志很薄弱,很可能经不起癌症的折磨。我不想辛苦挣扎一生,到头来再丧失做人的起码尊严,缠绵病榻,身上插满各种管子;也不想家人为我的生不能、死不得而悲伤难过;更不想单位为一个已经完全不能生存的人发工资、报药费,增加额外的负担。我甚至还有一种或许自私的想法,就是不想以肉体的痛苦成全子女的孝道和医生的人道。病长在我身上,痛苦是自己的,而那些外在的道德评价要以一个病人的痛苦作条件,不是显得有些残酷么?我的家人、我熟悉的医生,没有一个这样的人。虽然我们国家至今没有为安乐死立法,在我的有生之年也未必能够通过这样的法律。但我由衷地赞成这样的法律,将在可能的范围内尽其所能呼吁这样的法律,并且非常愿意身体力行这样的法律。即便我做不到“生如夏花之绚烂”,但我期待“死如秋叶之静美”。

如果死亡降临,我决不希望别人为我写什么生平事迹之类的东西。我的生平早已用我的行动写在我生命的轨迹上,用我的文字写在我的作品里。“荣”不因外在材料而多一分,“辱”不因外在评价而少一毫。乞求高评价,说明缺乏底气、没有自知之明,无异于自取其辱;假作谦虚状,显得故作姿态、装模作样,也不免贻笑大方。如果再为被确认是一个“什么工作者”,而不是一个“什么家”而烦恼,那就更加不堪,更加滑稽可笑,更加叫人不齿。我知道通常的情形是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其实我清楚,“也善”的“其言”不只出自将死之人,更是出自单位的人、周围的人,谁会对一个弥留之际的生命吝惜赞美呢。评价越高,说明将死之人弥留的时间越短。明白这一点,还有什么想不通的?还有什么不能通达一些、超然一些呢?既然生命都将随风而逝,几句好话又何必太当真呢?假如一个人活到弥留之际还不清楚自己是谁,还要依靠外在的评价确认自己,做赞美者赞美的奴隶,做诋毁者诋毁的奴隶,不是非常可怜又可悲么?别人怎样想是别人的事,我决不想做这样可怜的人。

如果死亡降临,我决不希望举办什么追悼会、告别会、追思会一类的会议。喜欢我的人早把我留在心里,讨厌我的人巴不得我早点儿滚蛋。开那么一个会有什么意思呢?开给谁看呢?无非是在我毫无生气的脸上涂上俗不可耐的胭脂,将我冰冷的尸体装进崭新的西装,然后抬将出来,摆在鲜花丛中,如果幸运,身上或许还会盖上一面庄严的旗帜。接下来是我的亲人悲悲戚戚地竖立一边,喜欢我和不喜欢我的人鱼贯而入,或真情悼念,或假意悲哀,都要绕着我走一圈儿。如果我真有灵魂,我会为此感到莫大的不安。在北京拥堵的街道上,我要为展览自己的尸体耗费同志们起码一个小时的路途时间,还要为瞻仰自己并不英俊的冷脸再耽搁大家起码一个小时时间。两个小时加在一起,半天就交待了。一个人的半天是何等宝贵,假如真有那么几十人上百人前来,其损失真可用“巨大”来形容。朱某终其一生,不愿给任何人添麻烦,何必死了倒来折腾大家呢?

如果死亡降临,我决不购买高价骨灰盒,决不定购墓碑、墓地之类玩意儿。我虽然在学术上毫无造诣,但毕竟混进最高学府,正儿八经地学过几年哲学,至今还保留着母校颁发的哲学学位证书。我知道人死如灯灭,生命不复返。虽说“物质不灭”,但作为生命形态的个人死就死了,转化为别的什么东西,已不是我所能左右和关心的。既然生命都没了,还在乎那堆骨灰放在什么盒子里干嘛?不少人一辈子没活明白,有一室的房子时争两室的,有了两室的又争三室的,一生就这样争啊争的,其实最后大家都复归“一室”。而就这一个小盒子,还要分出玉石、玛瑙,檀木、樟木,抑或普通石料和木材,真是想不开啊。我死以后,决不保留骨灰、决不把那无聊的东西放在盒子里吓唬孩子。如果妻女听我的话,应该先将我所有能用的器官免费捐赠,假如它们能在其他的生命里得到新生,我将感到莫大快慰。然后应该将我的尸体交给医学院作解剖教学用,假如学生们从我身上能够学到一点有用的知识,我又将感到莫大快慰——人死还能有一点用处,岂不反证了活着的时候也不是浪费粮食的货?再接下来就该果断地把我火化,趁热把我的骨灰埋在随便哪棵树下,我的灵魂或许可以随着绿叶升腾到天国里去。既然骨灰都作了肥料,墓地就更没必要了。咱们国家本来地少人多,我就不要跟活人争地盘儿了。既然连块墓地也没整,墓碑就更没必要了,还是留给农民盖房子、垒猪圈吧。

本栏目责任编辑:卓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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