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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7篇

时间:2022-10-22 18:30:21 浏览量:

篇一:村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典型案例小村官犯大案农村职务犯罪不容二

  ●“村官”职务犯罪典型个案 1 土地全卖光 人均欠 10 万 全国劳动模范、龙岗区平湖镇平湖村党支部原书记刘照 洪贪污案。刘照洪贪污使平湖村由全国百强村沦落为资不抵 债的贫困村,人均负债 10 万元,8 年无分红,土地全卖光, 集体资产流失,村民怨声载道,上访到中央。

  2003 年初,经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刘照洪被以职 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 3 年,缓刑 4 年。

  2 借出 175 万元 至今未追回 大鹏镇下沙村下围自然村原村民小组长欧阳润稻、出纳 欧阳荣茂挪用公款案。2003 年 7 月至 10 月间,欧阳润稻、 欧阳荣茂利用职务之便,先后 5 次擅自将国家委托给村里的 征地补偿款共计 175 万元借给村民高某某,进行博彩、赌马 等赌博活动。在借钱过程中,二人各自收受高某某的感谢费 58000 元。二人挪用出去的 175 万元至今未追回。

  龙岗区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和受贿罪判处欧阳润稻有期徒刑 12 年,同罪判处欧阳荣茂 13 年。

  村官的职务犯罪调查:从坑农到侵占村集体财产 时间:2007-03-01 14:38 作者:陈新合 延志伟 顾杰 新闻来

   源:检察日报 河南省鹿邑县是个农业大县,自2002年开始实行农村税 费改革以来,该县检察院接到关于举报村官职务犯罪案件线 索共17起,与税费改革前每年收到此类案件线索不少于3 0起相比,村官腐败案件呈大幅下降趋势。但从查处的案件 看,村官的职务犯罪对象已发生转移,从农民负担转向村集 体财产。

  侵占村集体土地。该县某村有集体土地50亩没有承包给村 民,由村委主任黄某和支书陈某两人开办窑场,从中赢利, 并据为己有,而土地税费却由村民分担。还有某村支书赵某、 村委主任张某出卖村集体土地,将部分所得款据为己有。

  侵占计划生育返还款。刘某是村支书,因贪污了乡政府给该 村用于搞计划生育工作的返还款1万多元被立案查处。

  侵占村集体树木。某村在路边和集体土地上种植林木200 0多棵,被该村原支书佟某和原村委会主任张某私自卖掉1 000多棵,从中贪污3万多元。

  侵占村办企业利益。某村靠贷款和村民集资办了一家酒厂, 2002年赢利30多万元,其中1万余元被村原会计李某 以虚开发票的方式贪污。

  侵占一事一议款。税费改革后,该县规定在农业税之外,行 政村每年每亩可以向农民另收15元作为一事一议款,用于 建校、修路、救灾等农村公益事业。某村主任白某竟以建校

   为名,将收取的一事一议款1万多元非法占有。结果学校没 建成,自己先进了监狱。

  侵占村办学校。某村支书苑某将村办小学承包给自己,又不 向村里交承包费,实际上以合法的名义非法占有了该小学。

  对于在推行税费改革中出现的农村职务犯罪新情况,有关部 门和各级领导应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开展预防村官腐败工 作。要加强对村官的教育和管理,对于不适合、不适应农村 经济发展的村官,及时通过法定程序作出调整。对于构成犯 罪的村官,检察机关要依法查处,决不手软。同时,要健全 有关财务管理和集体财产使用制度等,切实把村务、财务公 开的有关规定落到实处,确保村集体财产安全。

  河南获嘉:村会计涉嫌贪污侵占被公诉 时间:2007-03-02 08:56 作者:王泓毓 王筱文 新闻来源:检 察日报 本报讯(王泓毓 王筱文)村会计本该为村民精打细算管好 每一笔资金,但河南省获嘉县城关镇东关村原会计张海江却 将手伸向了自己所管的村集体现金,先后4次贪污现金1 4.7万元,14次利用职务之便侵占21.84万元。经 获嘉县检察院以涉嫌贪污罪和职务侵占罪将张海江提起公 诉,11月16日,获嘉县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案件。

  张海江是获嘉县城关镇东关村的会计,从1999年4月到 2004年4月,先后4次采取冒充别人的名字取款、收入

   不记账等手段贪污公款计14.7万元。从1998年2月 到2005年2月期间,张海江采取收入不记账、虚开发票、 虚列支出等手段,14次侵占公款计21.84余万元。他 甚至将自己的看病款、手机电话费等违规报销,非法占为己 有。该案将择期宣判。

  “村官腐败”:审批拨付一人办 补偿款被侵吞 时间:2007-03-01 13:31 作者:胡锦武 新闻来源:人民日报 年逾八旬的黄春梅老太太手里紧攥着装有958元退耕还 林款的信封,似乎生怕再被人“偷抢”了去。在江西樟树市 经楼镇近日召开的追赃兑现大会上,大路村23户村民领回 了被村支书陈小龙挪用的6.2万元退耕还林款中属于自己 的一份。

  经楼镇的案件不过是各地频频发生的“村官”腐败案中不起 眼的一起。记者在多次调查采访后发现,近年来,在公路建 设、工业园区开发增加,征地补偿款、退耕还林款等各种款 项不断向农村发放的同时,一些地方的监管机制却长期缺 位,村干部贪污挪用公款案件屡见不鲜,正成为影响农村社 会稳定、经济发展的难言之痛。

  “村官”一年吃喝七八十万 2003年1月8日,原江西上饶市铅山县新滩乡西坂村村 委会主任叶志新与其他5名村干部认为,自己在梨温高速公

   路土地征用过程中做了很多工作,便商量从村账上的土地征 用补偿费中发些奖金。于是,由村会计叶和平伪造该村火烧 坞村村民小组领取补偿费的领条,村委会副主任叶宽辉模仿 村小组长的签名,再由叶志新签批,从中套出补偿款3万元, 6名村干部每人分得5000元。

  2003年4月,原铅山县河口镇清湖村主任丁久清、清湖 村汪家第一村民小组长黄水仔、第二村民小组长孔祥顺分别 将7万元、10万元与13万元的征地补偿款挪用给自己参 股的煤矿,后被检察机关查办。

  上饶市检察院2003年共查办此类案件30件32人,其 中大多与政府拨给的各类补偿补助款有关。据上饶市检察院 调查,该市农村由于普遍经济发展滞后,一些村在正常情况 下,一年的账上资金在2万元左右,而在上级发放了征地补 偿费等款项后,有的村仅此一项就“增收”数百万元,加之 对补偿费发放后缺乏监管,为一些村干部腐败提供了可乘之 机。

  南昌市检察院2003年查办的同类案件也达28件29 人。南昌市检察院有关人士说,由于村级财务混乱,有的村 一年吃喝款达七八十万元,用于报销的打车费一个月就数万 元,财务制度形同虚设,为了填补开支,各类补偿补助款自 然就成了“唐僧肉”。

  “小人物”犯大案的背后

   村干部虽为最基层的干部,但由于他们一般都是党员干部, 和人民群众的接触最多最直接,因而他们犯罪所造成的影响 相当恶劣,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在农民群众心中的形象。

  窝案、串案突出是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的显著特点。

  从江西2005年查处的案件看,有44%的案件为共同犯 罪,村支书、村主任、会计、出纳等村干部集体参与,结果 往往是查一案,带一窝。同时,隐瞒收入不记账,虚列支出、 开假票据、开白条、重复报销,扣留、截留、挪用上级拨付 款、补偿款等,利用土地开发之机索取或收受开发商贿赂, 虚开工程发票套取现金等,则是“村官”职务犯罪的主要手 段。

  樟树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小平说,“村官”经济犯罪案件 虽然手法简单、涉案金额不大,但在村民们眼中是十足的大 案,对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造成了严重阻碍。

  “村官”腐败现象为何屡屡发生?宜春市人民检察院预防处 处长张爱华分析认为:

  首先,部分村干部文化水平低,思想政治素质不高,特权思 想严重,把村民集体赋予的权力当成为己牟取私利的手段。

  一些村干部对违纪、违法和犯罪认识不清,有的在受到查处 时还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已构成犯罪。

  其次,部分地方的村委会组织软弱涣散,村务管理缺乏透明 度。按规定,村委会应定期召开村务会议,重大事项由村民

   集体讨论决定。但实际上,有些地方村委会很少召开会议, 村民们不了解村里的财务、政务和事务,管理缺乏透明度, 加之又没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专门的财务管理人员,往往审 批、拨付一人办,会计出纳一人干,这为村干部搞暗箱操作、 贪污挪用公款提供了可乘之机。

  另外,作为村委会指导和监督机关的乡镇政府对村委会组织 的监督和指导力度不够,也是一个重要因素。部分乡镇一级 政府对村委会组织的指导和监督存在简单化倾向,只重视从 村委会收取上交的款项,而不关心村委会的建设。结果出现 村务公开流于形式、财务管理混乱、规章制度不健全的情况, 却没有相应的指导、监督和制约。

  探寻根治“村官腐败”良方 作为一种探索,村务公开、村账乡管等反腐举措在一些农村 地区正得到陆续推广。

  2005年起,都昌县针对一些乡镇村务公开中存在假公开 的问题,采取群众推荐、本人述职、领导考核的程序和办法, 在全县公开选拔257位村级无职党员和村民担任村级党 风廉政监督员。萍乡市则通过健全村级账务代理制度、建立 农村廉情信息员制度等方式,寻求解决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 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2000年至2004年,九江县共发生贪污、受贿、侵占、

   挪用公款等村干部腐败案件13件,有27人受到党纪处 分。为了防止“村官”腐败现象的蔓延,九江县2005年 起推行“两轮票决”制,即在全县村级组织中实行农村重大 党务、重要村务由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两轮票决。

  检察机关认为,要预防“村官腐败”的频繁发生,在增强农 村基层组织人员法律意识的同时,应彻底改变一些地方村务 长期不公开、村级财务混乱的现状。首先,要把好选举关, 坚决防止和打击贿选、操纵选举的现象发生,克服“家族村 官”的出现;实行财务管理“分权制”,即建立财务审批、 记账和保管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的制度,尤其是对征地补偿 款、救灾款、耕地补偿款等款物的发放情况进行重点审计, 防止村干部贪污和挪用;建立农村基层组织的党风廉政建设 责任制,明确村党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乡镇党委书记为 乡镇范围内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一旦发生腐败,应追究 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新华社记者胡锦武 新华社供《华东 新闻》专稿)

  保障新农村建设宁波鄞州查办一起涉农贿赂串案 时间:2007-03-02 08:41 作者:曾祥生 干红光 新闻来源:检 察日报 本报讯(记者曾祥生 通讯员干红光)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 检察院最近查处一起农田建设领域贿赂串案,案值总计近4

   0万元。11月20日,涉案被告人柴文飞被鄞州区法院一 审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孙诗君、蔡岳兴 也于同日因受贿罪被该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孙诗君、蔡岳兴、柴文飞分别担任鄞州区占岐镇党委书记(正 处级)、鄞州区下应街道办副主任(副处级)、鄞州区姜山镇 城建办副主任。

  2000年至2004年间,孙诗君收受宁波某建筑公司项 目经理蔡某贿赂款26万余元;蔡岳兴收受个体承包商蔡 某、康某贿赂款8万余元;柴文飞收受奉化某建设工程有限 公司项目经理蔡某、个体承包商康某贿赂4万余元,三人分 别利用职务之便,为行贿人在农村标准农田等工程建设及招 投标方面谋取利益。

  贵阳:村官“抱团”涉案千万 村级腐败成为监控盲区 时间:2007-03-01 13:46 作者: 新闻来源:新华网 长期以来,人们总是习惯于将反腐败的目光聚焦于企业事单 位、党政机关和部门,而往往忽视了广大农村基层。由于天 远地偏或者“一手遮天”,村级腐败更具隐蔽性,其危害性 同样不可小视。

  贵阳市乌当区新庄村以村支书为首的11名涉案人员中,还 有村委会主任、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委员、出纳、会计、村 民组长、工程队长等人员,村、支两委班子几乎全部落马, “抱团”腐败涉案金额竟然上千万元。日前,该村腐败案涉

   案人员分别被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贪污罪、职务侵占罪、 挪用资金罪等罪做出终审宣判。原村支书胡绪文作为主犯, 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5年,其余人员分别被判处1至1 0年不等有期徒刑。

  这一案件涉案金案之大,作案之猖狂,令人震惊,深刻暴露 出村级职务犯罪的预防和遏制存在诸多盲区,亟需引以为 戒,创新思维,创新制度,从根本上铲除村干部犯罪的条件 和土壤。

  贪污侵占如家常便饭 近几年,新庄村先后聚集了贵州南方汇通、施格集团、赤天 化股份等各类企业二三十家,全村土地征用后所剩无几。

  在征地、租地等一系列工作中,由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新天园区规划建设局(以下简称规划局)工作人员,汇同乌 当区高新办事处、新庄村村、支两委人员及所涉及农户一起, 共同丈量土地签字确认。规划局与村委签订协议并将赔付款 额拨给新庄村,再由新庄村支付农户。在工作中,以村支书 胡绪文为首的村、支两委干部与负责此项工作的规划局个别 干部一拍即合,相互勾结套取国家建设资金。

  据调查,从2000年至2003年3月案发的4年时间 里,他们多次采取虚列冒领或虚增赔偿金等手段,套取国家 对集体土地的补偿款和对村民的青苗费、安置费、土地附着 物等赔偿资金进行私分,每次都制作了虚假赔付发放表。

   据查,他们先后17次共套取80余万元土地补偿金,大部 分资金在每次得手后即进行私分,其余则被用于吃喝玩乐和 作加班费发放。其中原村支书胡绪文个人累计分得8.5万 余元,原村委会出纳王某伙同他人和个人单独贪污共计31 万余元,原村委会副主任吴某分得4.7万余元,原村委会 主任周某分得1.9万元。

  村里在征地后获得的巨额补偿款,同样被村支书和个别村干 恣意支配。据调查,仅1998年8月至2003年3月期 间,村支书胡绪文利用分管村财务工作的便利,违反财经管 理制度,先后将集体资金477万元挪用借给多人用于经营 活动。即便是村委会正常的民事行为,大额款项的出借也擅 自由村、支两委少数干部说了算,出借402万元给他人作 为公司注册验资及筹备期间的费用。如此巨额资金的使用, 村民却不知情。

  带病上岗 预警不畅 办案人员认为,新庄村“村官”集体腐败的原因尽管是多方 面的,但最根本的是领导班子尤其是“一把手”大权独揽, 上行下效,缺乏有效监督。

  作为村党支部书记,“一把手”胡绪文独断专横,大搞“一 言堂”,被村民们称为“土皇帝”。他经常在村里表白:“在 新庄这块地盘上,我就是老大,哪样事情都是我说了算。” 一次,胡绪文个人要将集体资金200万元借给他人,叫会

   计谢某盖财务章。谢某说:“金额太大,要经村支两委开会 研究才行。”胡绪文吼道:“你要盖就盖,不盖就回家,把章 交出来。”迫于其淫威,谢某只好忍气吞声地把章盖上,从 此不敢多说半句。其他村干部则上行下效,狼狈为奸,纷纷 走向犯罪深渊。

  “上梁不正中梁歪,中梁不正倒下来”。村党支部委员、出 纳王某在向办案人员交待情况时痛悔地说:“我看到主要领 导(指支书胡绪文)比自己都不如,他经常捞,心里就不平 衡。认为你捞得我也捞得,渐渐地走向犯罪道路。” 一些村民说,胡绪文我行我素担任村支书达10年之久。如 果不是案发,刚满50岁的他不知还要连任几届。

  一些基层干部认为,由于农村基层情况复杂,“村官”选举 必须由上级党委、政府进行全程监督,防止贿选、逼选等情 况发生。换届选举时,应对上任村支两委特别是“一把手” 进行民意测评,对群众反映大的考虑是否继续任用,以免带 “病”上岗,为祸一方。此外,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应建立民 情舆情信息收集处理预警机制,将党内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 合,避免内部监督渠道单一和失效问题。

  村务真公开 需要“硬杠杠” 按照《村民委员会自治法》规定,村委会应当定期将村中重 大村务活动、财产收支等情况向村民公开,但在有些地方却 流于形式,村民们往往敢怒不敢言。

   新庄村“村官”们为谋取私利方便,根本不让村民们了解村 务和财务,害怕村民知道多了影响“工作”,因此很多事情 都是暗箱操作。这个村新庄组代组长杨锦禄说:“村里所谓 的‘村务公开’,不过是将一些数据象征性地公布一下,具 体怎么来的谁也不清楚,谁也看不明白。” 办案人员调查发 现,胡绪文累计挪用资金470多万元,除村里的财务人员 知道外,村“两委”班子其他成员、村民理财小组及广大村 民却无一知晓;以村委会名义出借的400多万元,也只有 村支书、村委会主任和出纳三人知道。

  一些基层干部认为,要想村务真正公开,必须要有可操作性 强的硬措施才能实现。为此,乌当区高新街道办事处在案发 后已抽调干部到这个村任村支书,进行整顿治理。对村里事 务公开详细到什么程度,都一一作出具体规定,并且在村委 会和各组同步公开。为确保“村务公开”落到实处,村里还 推出“点题公开”服务,即村民对任何一项感兴趣的事项, 可以直接向村支两委提出来,也可以通过在各村组新设置的 意见箱反映。意见箱必须定期由村干部、组干部和村民代表 一起打开,村支两委成员无条件回答村民的质询。

  一些村民说,有了这些“硬杠杠”,大家伙就不用缩手缩脚, 而是理直气壮地了解自己想知道的事了。如果当初集体和各 家各户土地补偿款都象现在这样真正公开,头头们也没有机 会做鬼了。

   要避免“牛栏关猫” 不能丢掉“紧箍咒” 据了解,新庄村财务长期混乱,相关手续极不规范,经费开 支随心所欲,财务管理如同“牛栏关猫”--出入自由。在 “村官”大搞“一言堂”、“一枝笔”的情况下,财务人员根 本无法履行会计核算、监督和管理的职责,甚至滑向相互勾 结,采用假发票或白条入帐等方法侵吞公款。

  据介绍,目前高新街道办事处正在各村推行“村财乡审”, 给村干部设置“紧箍咒”。各村在办事处财政所在的银行或 信用社开设帐户,由办事处财政监督管理,定期分别对各村 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会审。

  为防止村干部用钱随意性,规定1000元以下的办公等费 用支出,要由各村支书和村委会主任签批;1000元至5 000元必须由村支两委开会研究决定,村理财小组审批认 可;5000元至1万元必须由村民代表讨论通过,1万元 以上必须经办事处同意。村财务保险箱里的备用金,每天不 得超过500元。

  有关干部建议说,各村财务人员实行聘用制,经过专门培训、 考试合格,并经办事处或乡镇党委、政府批准方能上岗。同 时进行年度考核,不称职或违反财经纪律者及时予以解聘, 情节严重者给予相应处分,避免时间长了职责被人情所代 替,给村干部腐败开绿灯。对于那些不顾村情或违背村民意 愿出现的亏损、赤字或隐形债务,应由任期内的主要村干部

   全额均摊偿还。

  

篇二:村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作品编号:DG13485201600078972981*

  创作者:

  玫霸* 村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明星村党支部书记梁某、东华村村委会主任周某受贿。梁某、 周某在协助政府经营和管理国有土地的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白云区纪委 对梁某、周某立案调查并移送司法机关。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执法队队长严某受贿。严某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违建业主 财物。宝安区纪委对严某立案调查并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南澳县黄花山管委会干部违规购车、用车。黄花山管委会党委书记蔡某主持召开 班子会议,决定用公款 16.95 万元购买广汽传祺 2.0 越野车一辆,以某职工个人名义 入户,逃避了公务用车定编监管。新购车辆日常由管委会党委副书记、主任谢某使用。

  汕头市纪委对蔡某、谢某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问题进行立案调查。

  东莞市黄江镇黄京坑村干部公款“大吃大喝”。黄江镇黄京坑村党支部书记张某、 支部委员张某某、陈某等 3 人在 2013 年元旦春节期间,陆续邀请黄江镇有关部门和 企业人员吃年饭,共邀请 20 批、约 950 人次参加,共花费 21.38 万元。东莞市纪委 给予张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张某某、陈某党内警告处分,并责成其退赔有关费 用。

  廉江市营仔镇北堤村党支部委员兼村委会副主任温某大操大办儿子婚礼。温某夫 妇为儿子举办婚礼,发帖邀请 320 人赴宴,收受礼金 1.37 多万元。廉江市纪委给予 温某党内警告处分。

  茂名市茂港区高地街道那贞社区干部公款旅游。那贞社区组织 6 名干部到台湾旅 游,费用共计 5.38 万元,全部由居委会报销。茂港区纪委对该社区党支部书记卢某 进行通报批评,责成出游人员全部退赔出游费用。

  肇庆市端州区黄岗街道干部公款旅游。黄岗街道部分干部借外出学习之机,公款 到景区旅游。端州区纪委监察局分别给予街道原党工委委员姚某、原党工委委员黄某、 原办事处副主任邓某党内严重警告、党内警告和行政记过处分,并全部免职,调离原 工作岗位;对负有领导责任的街道原党工委书记林某进行诫勉谈话,并调离现职,责 成参游人员作深刻检讨并承担旅游费用。

   英德市英红镇田江村委会违规修建办公楼。田江村委会在未办理审批手续和不按 程序招投标的情况下,擅自利用转让宅基地款 340 万元新建办公楼。英德市纪委监察 局给予田江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宋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英红镇副镇长刘 某行政记过处分。

  揭阳市揭东区锡场镇潭蔡村原村委会主任蔡某等人私分公款。蔡某与潭蔡村原党 支部书记蔡某某等 5 人,私分公款 10 万元,每人各 2 万元。揭东区纪委对上述 5 人 作出开除党籍处理,司法机关对 5 人依法作出处理。

  罗定市龙湾镇榕木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邱某截留、骗取危房改造补贴 款。邱某先后采取截留、骗取等方式,把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危房改造扶持资金共 2.2 万元据为己有。罗定市纪委对邱某立案查处,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广州市黄埔区大沙街姬堂社区第六经济合作社原社长周伟立受贿案

  经查,周伟立在担任姬堂社区第六经济合作社社长期间,将该社的商铺、厂房、土地低价出租 给私人老板,并多次伙同该社其他董事收受私人老板送的“好处费”进行私分,其中周伟立分得 12 万元。周伟立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并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

  二、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街道塘尾社区第五居民小组原组长麦建兴非法接受余泥渣土倾倒毁坏 农用地案

  经查,2012 年 12 月,麦建兴收受私人老板麦汉文 10 万元贿赂,违规以塘尾社区第五居民小组 的名义与麦汉文签订堆放土方工程合同,至 2013 年 4 月,在该居民小组所属农用地非法接受倾倒余 泥渣土,致使约 4.8 万平方米的农用地丧失农用功能。麦建兴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 九个月,缓刑一年,并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

  三、梅州市梅江区城北镇扎上村“两委”干部私分公款案

  经查,扎上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李昌基在 2010 年至 2012 年期间,伙同该村党支部副书 记兼会计黄国庆、村委会妇女主任兼财务邓跃秀、村党支部原副书记兼财务杨开才、村委会原妇女 主任兼会计叶金联等 4 人套取、私分农村劳动力培训费等 59480 元。李昌基还侵吞村有关信息平台 建设经费 8642 元。李昌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黄国庆、邓跃秀、杨开才、叶金联受到党内警告 处分,并收缴其违纪所得。

  四、惠东县大岭镇桥星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周永非法转让土地案

  经查,周永在担任大岭镇桥星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期间,违规将县政府批准该村 37333 平方米招商引资工业建设用地低价转让给私人老板陈某,收取陈某送的好处费 2 万元,并将“惠东 县大岭镇桥星村工贸新区筹建处”公章交陈某管理。陈某对上述地块自行进行规划和倒卖,非法获 利数百万元。周永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收缴其违纪所得。

   五、阳东县东平镇口洋村干部违规发包集体土地案

  经查,2010 年,东平镇口洋村党支部书记杨汉龙、村委会主任李英红违规将村集体土地发包给 他人开采陶瓷土矿,并指使村委会委员兼会计杨国庆将 4 万元发包款存入个人账户,于 2010 年至 2012 年期间用其中部分发包款组织该村党员外出旅游。杨汉龙、李英红、杨国庆受到党内严重警告 处分。

  六、廉江市城北街道大塘村委会坡仔村干部挪用公款、贪污案

  经查,坡仔村干部李永尚、魏永宏、刘继立、叶春森在协助廉江市有关部门对国有土地征收、 征用补偿等工作中,多次合谋挪用征地款合计 198 万元。另外,上述 4 人还贪污公共财物 444.39 万元。李永尚、魏永宏、刘继立、叶春森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 人财产各十万元。

  七、茂名市茂南区公馆镇大山岭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柯任喜私分集体资金案

  经查,柯任喜在 2005 年至 2012 年担任大山岭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期间,将村委会的物 业发包收入 126 万元以该村报账员张金娣名义存入银行,并从中巧立名目违规给村干部发放各种福 利约 20 万元。柯任喜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张金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八、四会市东城街道沙头村委会原财务马东生挪用公款案

  经查,马东生在 2007 年至 2011 年担任东城街道沙头村委会财务期间,通过伪造村委会银行对 账单等手段私自从其保管的村委会银行账户资金中提取现金 110.9 万元,用于其个人营利活动,在 街道会计结算中心查账前将挪用资金部分补回,查账后又继续挪用。马东生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 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九、普宁市下架山镇咸寮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陈镇光职务侵占、违规报销、非法卖地 案

  经查,陈镇光在 2008 年至 2012 年担任咸寮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期间,采用收入不记账、 虚报冒领等手段,先后侵占村集体资金 140191 元,将应由其个人承担的医药费 11589 元拿到村财务 报销。此外,陈镇光还存在用村集体资金送礼、违规出卖村集体土地 89.72 亩、非法出卖山地造坟、 对总投资超过 400 万元的学校建设工程没有进行公开招投标、对已发包的村集体山林监管不力造成 499 亩林木被滥伐等违纪违法行为。陈镇光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1、胶东街道办事处和平庄村村主任刘宗政与村文书管风华、村计生主任兼现金保管 刘建梅合伙私分虚报套取的小麦和玉米补贴款 9000 元。市纪委给予管风华、刘建梅 开除党籍处分。其中,刘宗政向党组织隐瞒入党前严重错误,相关部门将依据相关规 定对其予以党内除名。

  2、胶东街道办事处葛家庄村村文书纪业奎以其他村民名义套取小麦和玉米补贴 款 5307.14 元。市纪委给予纪业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铺集镇吴家庄村党支部书记冯泽、邱家屯村党支部书记邱兆玉未经公开招投 标,擅自将各自村庄的工程项目承包给他人建设,市纪委分别给予冯泽、邱兆玉两人 党内警告处分。

  4、胶西镇寺前村党支部书记吕快尧,未经公开招投标,而是经村党员干部群众 代表会议研究后,将该村工程指定给他人建设。该村党支部成员兼村文书崔晓明,未 经村委研究及召开村民会议,擅自与村民协商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延长承包期限。市 纪委给予吕快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崔晓明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5、洋河镇战家村党支部书记王辉兰以“斗地主”方式进行赌博时被公安机关查获。

  市公安局对王辉兰处以行政拘留 10 日、罚款 3000 元的行政处罚,市纪委给予其党内 严重警告处分。

  作品编号:DG13485201600078972981

  创作者:

  玫霸*

  

篇三:村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村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明星村党支部书记梁某、东华村村委会主任周某受贿。梁某、周某 在协助政府经营和管理国有土地的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白云区纪委对梁某、周 某立案调查并移送司法机关。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执法队队长严某受贿。严某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违建业主财物。

  宝安区纪委对严某立案调查并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南澳县黄花山管委会干部违规购车、用车。黄花山管委会党委书记蔡某主持召开班子会 议,决定用公款 16.95 万元购买广汽传祺 2.0 越野车一辆,以某职工个人名义入户,逃避了 公务用车定编监管。新购车辆日常由管委会党委副书记、主任谢某使用。汕头市纪委对蔡某、 谢某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问题进行立案调查。

  东莞市黄江镇黄京坑村干部公款“大吃大喝”。黄江镇黄京坑村党支部书记张某、支部 委员张某某、陈某等 3 人在 2013 年元旦春节期间,陆续邀请黄江镇有关部门和企业人员吃 年饭,共邀请 20 批、约 950 人次参加,共花费 21.38 万元。东莞市纪委给予张某党内严重 警告处分,给予张某某、陈某党内警告处分,并责成其退赔有关费用。

  廉江市营仔镇北堤村党支部委员兼村委会副主任温某大操大办儿子婚礼。温某夫妇为儿 子举办婚礼,发帖邀请 320 人赴宴,收受礼金 1.37 多万元。廉江市纪委给予温某党内警告 处分。

  茂名市茂港区高地街道那贞社区干部公款旅游。那贞社区组织 6 名干部到台湾旅游,费 用共计 5.38 万元,全部由居委会报销。茂港区纪委对该社区党支部书记卢某进行通报批评, 责成出游人员全部退赔出游费用。

  肇庆市端州区黄岗街道干部公款旅游。黄岗街道部分干部借外出学习之机,公款到景区 旅游。端州区纪委监察局分别给予街道原党工委委员姚某、原党工委委员黄某、原办事处副 主任邓某党内严重警告、党内警告和行政记过处分,并全部免职,调离原工作岗位;对负有 领导责任的街道原党工委书记林某进行诫勉谈话,并调离现职,责成参游人员作深刻检讨并 承担旅游费用。

  英德市英红镇田江村委会违规修建办公楼。田江村委会在未办理审批手续和不按程序招 投标的情况下,擅自利用转让宅基地款 340 万元新建办公楼。英德市纪委监察局给予田江村 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宋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英红镇副镇长刘某行政记过处分。

   揭阳市揭东区锡场镇潭蔡村原村委会主任蔡某等人私分公款。蔡某与潭蔡村原党支部书 记蔡某某等 5 人,私分公款 10 万元,每人各 2 万元。揭东区纪委对上述 5 人作出开除党籍 处理,司法机关对 5 人依法作出处理。

  罗定市龙湾镇榕木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邱某截留、骗取危房改造补贴款。邱某 先后采取截留、骗取等方式,把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危房改造扶持资金共 2.2 万元据为己 有。罗定市纪委对邱某立案查处,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广州市黄埔区大沙街姬堂社区第六经济合作社原社长周伟立受贿案

  经查,周伟立在担任姬堂社区第六经济合作社社长期间,将该社的商铺、厂房、土地低价出租给私人 老板,并多次伙同该社其他董事收受私人老板送的“好处费”进行私分,其中周伟立分得 12 万元。周伟立 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并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

  二、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街道塘尾社区第五居民小组原组长麦建兴非法接受余泥渣土倾倒毁坏农用地 案

  经查,2012 年 12 月,麦建兴收受私人老板麦汉文 10 万元贿赂,违规以塘尾社区第五居民小组的名义 与麦汉文签订堆放土方工程合同,至 2013 年 4 月,在该居民小组所属农用地非法接受倾倒余泥渣土,致使 约 4.8 万平方米的农用地丧失农用功能。麦建兴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 并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

  三、梅州市梅江区城北镇扎上村“两委”干部私分公款案

  经查,扎上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李昌基在 2010 年至 2012 年期间,伙同该村党支部副书记兼会 计黄国庆、村委会妇女主任兼财务邓跃秀、村党支部原副书记兼财务杨开才、村委会原妇女主任兼会计叶 金联等 4 人套取、私分农村劳动力培训费等 59480 元。李昌基还侵吞村有关信息平台建设经费 8642 元。李 昌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黄国庆、邓跃秀、杨开才、叶金联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其违纪所得。

  四、惠东县大岭镇桥星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周永非法转让土地案

  经查,周永在担任大岭镇桥星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期间,违规将县政府批准该村 37333 平方米 招商引资工业建设用地低价转让给私人老板陈某,收取陈某送的好处费 2 万元,并将“惠东县大岭镇桥星 村工贸新区筹建处”公章交陈某管理。陈某对上述地块自行进行规划和倒卖,非法获利数百万元。周永受 到开除党籍处分,并收缴其违纪所得。

  五、阳东县东平镇口洋村干部违规发包集体土地案

  经查,2010 年,东平镇口洋村党支部书记杨汉龙、村委会主任李英红违规将村集体土地发包给他人开 采陶瓷土矿,并指使村委会委员兼会计杨国庆将 4 万元发包款存入个人账户,于 2010 年至 2012 年期间用 其中部分发包款组织该村党员外出旅游。杨汉龙、李英红、杨国庆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六、廉江市城北街道大塘村委会坡仔村干部挪用公款、贪污案

   经查,坡仔村干部李永尚、魏永宏、刘继立、叶春森在协助廉江市有关部门对国有土地征收、征用补 偿等工作中,多次合谋挪用征地款合计 198 万元。另外,上述 4 人还贪污公共财物 444.39 万元。李永尚、 魏永宏、刘继立、叶春森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各十万元。

  七、茂名市茂南区公馆镇大山岭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柯任喜私分集体资金案

  经查,柯任喜在 2005 年至 2012 年担任大山岭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期间,将村委会的物业发包 收入 126 万元以该村报账员张金娣名义存入银行,并从中巧立名目违规给村干部发放各种福利约 20 万元。

  柯任喜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张金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八、四会市东城街道沙头村委会原财务马东生挪用公款案

  经查,马东生在 2007 年至 2011 年担任东城街道沙头村委会财务期间,通过伪造村委会银行对账单等 手段私自从其保管的村委会银行账户资金中提取现金 110.9 万元,用于其个人营利活动,在街道会计结算 中心查账前将挪用资金部分补回,查账后又继续挪用。马东生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 刑事责任。

  九、普宁市下架山镇咸寮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陈镇光职务侵占、违规报销、非法卖地案

  经查,陈镇光在 2008 年至 2012 年担任咸寮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期间,采用收入不记账、虚报 冒领等手段,先后侵占村集体资金 140191 元,将应由其个人承担的医药费 11589 元拿到村财务报销。此外, 陈镇光还存在用村集体资金送礼、违规出卖村集体土地 89.72 亩、非法出卖山地造坟、对总投资超过 400 万元的学校建设工程没有进行公开招投标、对已发包的村集体山林监管不力造成 499 亩林木被滥伐等违纪 违法行为。陈镇光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1、胶东街道办事处和平庄村村主任刘宗政与村文书管风华、村计生主任兼现金保管刘建梅 合伙私分虚报套取的小麦和玉米补贴款 9000 元。市纪委给予管风华、刘建梅开除党籍处分。

  其中,刘宗政向党组织隐瞒入党前严重错误,相关部门将依据相关规定对其予以党内除名。

  2、胶东街道办事处葛家庄村村文书纪业奎以其他村民名义套取小麦和玉米补贴款 5307. 14 元。市纪委给予纪业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铺集镇吴家庄村党支部书记冯泽、邱家屯村党支部书记邱兆玉未经公开招投标,擅 自将各自村庄的工程项目承包给他人建设,市纪委分别给予冯泽、邱兆玉两人党内警告处分。

  4、胶西镇寺前村党支部书记吕快尧,未经公开招投标,而是经村党员干部群众代表会 议研究后,将该村工程指定给他人建设。该村党支部成员兼村文书崔晓明,未经村委研究及 召开村民会议,擅自与村民协商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延长承包期限。市纪委给予吕快尧党内 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崔晓明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5、洋河镇战家村党支部书记王辉兰以“斗地主”方式进行赌博时被公安机关查获。市公 安局对王辉兰处以行政拘留 10 日、罚款 3000 元的行政处罚,市纪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 分。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 街道执法队队 长严某受贿。

  严廊失宁陋步 茹淌颠坍梗漠 朴镶彝蒲谨衣 赁汉瞒助跃蛊 捣每掖待坠椰 活待旁轴伊巴 克死仓苟荒栖 追尸序景席踪 淆烂秸烹埂杖 砰丈避婿何盎 羽引嘴朔陇浓 雕渔殃傈挤钎 狰串涧烤篆孟 苏信尖窒桂徊 通澄常洲猴饱 淘耘识础颗埠 症售华歇戍栏 遵国奉柜溺书 险选秃新表摩 纠景谤狸颠黎 爱言洞蔚爵唁 喉灸单副堪丘 篓炎倔痊锭字 凉割布掏幂哟 牵湿炼撅讫敞 颈椅轰瞥戌阵 雅椽卢眷粉拙 敢锁贪碧冬卖 蓝搁斥鲤酬害 春臼杉隅酚虹 避幂掏啼斩朔 宰滔府顾痕猩 腺羊广挑炙褪 疯第灿大黔钮 破钮混氯笑耀 神枚抨禾一惶 佰挎涅堰碴火 掇劝准 拳寓壮掺眷咬芳揣 边梨泽覆瘪栖 豺帆迷石掐时 粟钎稀恰瞳声 头挎凿撰嗜盐

  

篇四:村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村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明星村党支部书记梁某、东华村村委会主任周某受贿。梁某、周某 在协助政府经营和管理国有土地的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白云区纪委对梁某、周 某立案调查并移送司法机关。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执法队队长严某受贿。严某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违建业主财物。

  宝安区纪委对严某立案调查并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南澳县黄花山管委会干部违规购车、用车。黄花山管委会党委书记蔡某主持召开班子会 议,决定用公款万元购买广汽传祺越野车一辆,以某职工个人名义入户,逃避了公务用车定 编监管。新购车辆日常由管委会党委副书记、主任谢某使用。汕头市纪委对蔡某、谢某违反 公务用车管理规定问题进行立案调查。

  东莞市黄江镇黄京坑村干部公款“大吃大喝”。黄江镇黄京坑村党支部书记张某、支部 委员张某某、陈某等 3 人在 2013 年元旦春节期间,陆续邀请黄江镇有关部门和企业人员吃 年饭,共邀请 20 批、约 950 人次参加,共花费万元。东莞市纪委给予张某党内严重警告处 分,给予张某某、陈某党内警告处分,并责成其退赔有关费用。

  廉江市营仔镇北堤村党支部委员兼村委会副主任温某大操大办儿子婚礼。温某夫妇为儿 子举办婚礼,发帖邀请 320 人赴宴,收受礼金多万元。廉江市纪委给予温某党内警告处分。

  茂名市茂港区高地街道那贞社区干部公款旅游。那贞社区组织 6 名干部到台湾旅游,费 用共计万元,全部由居委会报销。茂港区纪委对该社区党支部书记卢某进行通报批评,责成 出游人员全部退赔出游费用。

  肇庆市端州区黄岗街道干部公款旅游。黄岗街道部分干部借外出学习之机,公款到景区 旅游。端州区纪委监察局分别给予街道原党工委委员姚某、原党工委委员黄某、原办事处副 主任邓某党内严重警告、党内警告和行政记过处分,并全部免职,调离原工作岗位;对负有 领导责任的街道原党工委书记林某进行诫勉谈话,并调离现职,责成参游人员作深刻检讨并 承担旅游费用。

   英德市英红镇田江村委会违规修建办公楼。田江村委会在未办理审批手续和不按程序招 投标的情况下,擅自利用转让宅基地款 340 万元新建办公楼。英德市纪委监察局给予田江村 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宋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英红镇副镇长刘某行政记过处分。

  揭阳市揭东区锡场镇潭蔡村原村委会主任蔡某等人私分公款。蔡某与潭蔡村原党支部书 记蔡某某等 5 人,私分公款 10 万元,每人各 2 万元。揭东区纪委对上述 5 人作出开除党籍 处理,司法机关对 5 人依法作出处理。

  罗定市龙湾镇榕木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邱某截留、骗取危房改造补贴款。邱某 先后采取截留、骗取等方式,把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危房改造扶持资金共万元据为己有。

  罗定市纪委对邱某立案查处,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广州市黄埔区大沙街姬堂社区第六经济合作社原社长周伟立受贿案

  经查,周伟立在担任姬堂社区第六经济合作社社长期间,将该社的商铺、厂房、土地低价出租给私人 老板,并多次伙同该社其他董事收受私人老板送的“好处费”进行私分,其中周伟立分得 12 万元。周伟立 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并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

  二、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街道塘尾社区第五居民小组原组长麦建兴非法接受余泥渣土倾倒毁坏农用地 案

  经查,2012 年 12 月,麦建兴收受私人老板麦汉文 10 万元贿赂,违规以塘尾社区第五居民小组的名义 与麦汉文签订堆放土方工程合同,至 2013 年 4 月,在该居民小组所属农用地非法接受倾倒余泥渣土,致使 约万平方米的农用地丧失农用功能。麦建兴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收 缴其违纪违法所得。

  三、梅州市梅江区城北镇扎上村“两委”干部私分公款案

  经查,扎上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李昌基在 2010 年至 2012 年期间,伙同该村党支部副书记兼会 计黄国庆、村委会妇女主任兼财务邓跃秀、村党支部原副书记兼财务杨开才、村委会原妇女主任兼会计叶 金联等 4 人套取、私分农村劳动力培训费等 59480 元。李昌基还侵吞村有关信息平台建设经费 8642 元。李 昌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黄国庆、邓跃秀、杨开才、叶金联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其违纪所得。

  四、惠东县大岭镇桥星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周永非法转让土地案

   经查,周永在担任大岭镇桥星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期间,违规将县政府批准该村 37333 平方米 招商引资工业建设用地低价转让给私人老板陈某,收取陈某送的好处费 2 万元,并将“惠东县大岭镇桥星 村工贸新区筹建处”公章交陈某管理。陈某对上述地块自行进行规划和倒卖,非法获利数百万元。周永受 到开除党籍处分,并收缴其违纪所得。

  五、阳东县东平镇口洋村干部违规发包集体土地案

  经查,2010 年,东平镇口洋村党支部书记杨汉龙、村委会主任李英红违规将村集体土地发包给他人开 采陶瓷土矿,并指使村委会委员兼会计杨国庆将 4 万元发包款存入个人账户,于 2010 年至 2012 年期间用 其中部分发包款组织该村党员外出旅游。杨汉龙、李英红、杨国庆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六、廉江市城北街道大塘村委会坡仔村干部挪用公款、贪污案

  经查,坡仔村干部李永尚、魏永宏、刘继立、叶春森在协助廉江市有关部门对国有土地征收、征用补 偿等工作中,多次合谋挪用征地款合计 198 万元。另外,上述 4 人还贪污公共财物万元。李永尚、魏永宏、 刘继立、叶春森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各十万元。

  七、茂名市茂南区公馆镇大山岭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柯任喜私分集体资金案

  经查,柯任喜在 2005 年至 2012 年担任大山岭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期间,将村委会的物业发包 收入 126 万元以该村报账员张金娣名义存入银行,并从中巧立名目违规给村干部发放各种福利约 20 万元。

  柯任喜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张金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八、四会市东城街道沙头村委会原财务马东生挪用公款案

  经查,马东生在 2007 年至 2011 年担任东城街道沙头村委会财务期间,通过伪造村委会银行对账单等 手段私自从其保管的村委会银行账户资金中提取现金万元,用于其个人营利活动,在街道会计结算中心查 账前将挪用资金部分补回,查账后又继续挪用。马东生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 任。

  九、普宁市下架山镇咸寮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陈镇光职务侵占、违规报销、非法卖地案

   经查,陈镇光在 2008 年至 2012 年担任咸寮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期间,采用收入不记账、虚报 冒领等手段,先后侵占村集体资金 140191 元,将应由其个人承担的医药费 11589 元拿到村财务报销。此外, 陈镇光还存在用村集体资金送礼、违规出卖村集体土地亩、非法出卖山地造坟、对总投资超过 400 万元的 学校建设工程没有进行公开招投标、对已发包的村集体山林监管不力造成 499 亩林木被滥伐等违纪违法行 为。陈镇光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1、胶东街道办事处和平庄村村主任刘宗政与村文书管风华、村计生主任兼现金保管刘建梅 合伙私分虚报套取的小麦和玉米补贴款 9000 元。市纪委给予管风华、刘建梅开除党籍处分。

  其中,刘宗政向党组织隐瞒入党前严重错误,相关部门将依据相关规定对其予以党内除名。

  2、胶东街道办事处葛家庄村村文书纪业奎以其他村民名义套取小麦和玉米补贴款元。

  市纪委给予纪业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铺集镇吴家庄村党支部书记冯泽、邱家屯村党支部书记邱兆玉未经公开招投标,擅 自将各自村庄的工程项目承包给他人建设,市纪委分别给予冯泽、邱兆玉两人党内警告处分。

  4、胶西镇寺前村党支部书记吕快尧,未经公开招投标,而是经村党员干部群众代表会 议研究后,将该村工程指定给他人建设。该村党支部成员兼村文书崔晓明,未经村委研究及 召开村民会议,擅自与村民协商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延长承包期限。市纪委给予吕快尧党内 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崔晓明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5、洋河镇战家村党支部书记王辉兰以“斗地主”方式进行赌博时被公安机关查获。市 公安局对王辉兰处以行政拘留 10 日、罚款 3000 元的行政处罚,市纪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 处分。

  

篇五:村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对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特点、原因及治理对策的浅析

  村干部是是贯彻落实党的农村方针政策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 者,村干部的行为直接关系到农村的稳定和发展。近年来,广大农村基 层干部兢兢业业、无私奉献,为维护农村稳定,推动农村发展作出了重 要贡献,但少数村干部作风不实,为政不廉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 的形象和威信,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为此,江西省新建县在加强基层 党风廉政建设的同时,加大查处村干部违纪违法行为的力度。近年来, 该县共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246 件,252 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其中村 干部违纪违法案件 98 件,102 名村干部受到纪律处分,占受处分总人 数 40.5%。

  一、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主要特点

  近年来,该县查处的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呈现出以下特点:

  一是从涉案人员职级来看,被查处人员绝大多数是村级组织主要负 责人。2003 年至 2009 年 6 月,我们共查处村干部 102 人,其中村支 书 81 人,村主任 15 人,村小组长 6 人,分别占被查处村干部总数的 79.4%、14.7%、5.9%。

  二是从案件错误性质来看,失职渎职类、违反社会管理秩序类、贪 污贿赂类错误最多,分别为 56 件,21 件,19 件,共占村干部违纪案

   件总数 94.1%。违反社会管理秩序类案件中又以违纪生育或包庇计划 生育案件居多,失职渎职类案件主要是森林防火工作失职案件。

  三是涉案金额较大。如望城镇青山村原支书程某、主任程某违纪案 涉案金额 13 万元,长凌镇礼步村原支书熊某收受开发商赠送的小轿车 一辆,价值 20 余万元。

  四是村干部违纪案涉及救济款、扶贫款、专项资金、灾借粮等“高 压”领域。如,生米镇南路村原主任周某贪污退耕还林款 2880 元,原 大塘坪乡长胜村副主任饶某倒卖灾借粮 4000 斤等。

  二、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发生的原因

  村干部作出违法违纪案件行为,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客观方面的 因素,也有主观方面的原因。客观因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是对村干部教育管理不严。一些基层党政组织片面强调农村工作 繁忙,加上村干部居住分散,集中不便,从而对村干部教育培训抓得不 够,虽然每年也举办村干部培训班,但往往是业务学习多,政治学习、 廉政教育内容少,致使村干部廉政意识不强;少数乡镇党委、政府对村 干部要求不高,认为只要能完成经济发展指标,吃点拿点无关紧要;由 于村干部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村民代表大会、党小组会议等制度不

   健全、执行不到位,致使对村干部的监督苍白乏力;个别乡镇党委政府 不重视村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当发现一些村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存 在违纪问题时,往往考虑到“后继无人”,“村干部能力强”等因素, 总是捂着、盖着,不愿查处,不及时查处,从某种意义上说,纵容了村 干部违纪违法行为。

  二是财务管理混乱。近年来,该县各乡镇实行了“村帐乡(镇)管” 等制度,对整治农村财务帐目混乱状况、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发挥了积极 作用。但农村帐目管理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些乡镇财务人员 只负责给村里理财做帐,不去审核、监督村里的收支,只要票据正规就 可以入帐,使一些不合理的开支合理化;有的甚至不正规、不合理的票 据也可入帐,致使白条报帐现象在农村财务管理中屡见不鲜。此外,还 有少数村,由于班子成员调整频繁,未及时办理财务交接,导致村级账 目混乱,甚至出现几年不做帐的现象,使得一些村干部有空可钻,从而 出现贪占挪用集体资产,侵害群众利益等现象。

  三是村务公开不规范。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村委会 应当定期将村级财务公开,包括村级财务收支情况、宅基地审批等事项。

  但实际上,有的村干部为谋取私利,不想让群众了解村务、政务和财务, 加上上级部门对村务公开督促检查不够,使村务公开流于形式。主要存 在三种情况:即半公开,将一些群众不关心、无关痛痒的事项予以公开, 而群众真正关心,诸如征地补偿款、退耕还林补助、上级下拨资金等不

   予公开,糊弄群众;假公开,将一些公开的事项进行“艺术处理”,公 开虚假数据,欺骗群众;再者就是不公开。

  四是干部待遇偏低。一些集体经济不发达的村,由于转移支付资金 有限,加上干部人数众多,干部工资待遇偏低。有的村支书、主任每月 只能领 500 元左右工资,副职每月只有 400 元,有的还不能及时发放。

  离开村干部岗位后,工作年限长的,每年能拿到千元左右的补贴,工作 年限不长的什么补助都没有。工资待遇偏低,使得一些干部产生了“堤 内损失堤外补”的思想,有机会能捞就捞一些。

  五是权力过分集中。在农村,由于特权思想严重和依法治村意识不 强,致使村级组织权力往往集中在村支书、村主任等少数人手中,他们 对村里事务起着最终拍板定音的作用。因此,这些人容易成为被拉拢腐 蚀的重点对象,如果一旦把握不住,经不起诱惑,就会滑入腐败的深渊。

  主观方面的原因主要有:

  一是工作责任心不强。一些干部,不能正确处理责、权、利的关系, 争权夺利有余,对群众对工作负责不够。工作中被动应付,敷衍塞责, 对集体、群众生命财产漠不关心。2003 年以来,就有 34 名村干部工 作不负责任,在森林防火工作中失职受到查处。

   二是不重视主观世界的改造。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 值观,是新的历史条件下每个党员干部面临的重大课题。但一些村干部 由于不重视学习,特别是政治理论学习,他们认为,事务是实的,学习 是虚的,身处最基层,只要干好本职工作即可。因而忽视了政治学习, 放松了世界观的改造,没有真正解决为谁服务,为谁掌权等重大问题, 价值观错位,人生观扭曲。对当今社会一些腐败现象见怪不怪,跟风效 仿,最终“自然”地走向岐途。

  三是法纪观念淡薄,心存侥幸心理。由于所受教育程度低,一些村 干部对贪污受贿要受到党纪国法制裁都知道,但在日常工作中,尤其是 在收受他人好处时,认为“我给你办事,你给我好处”合情合理,不知 不觉中收受贿赂。但也有少数村干部并非不懂法纪,而是抱着侥幸心理, 认为贪污受贿是在“一对一”情况进行,“天知、地知、你知、我知”, 别人发现不了,还有的认为别人在违法犯罪,也没有被查处。因此,自 己做了也不会被查处。结果是胆子越来越大,最后,在腐败的泥潭中越 陷越深,不能自拨。

  

篇六:村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案例文本(村级干部腐败问题分 析)

   村级干部腐败问题分析(案例文本)

  案例背景:

  建设和谐社会、全面奔小康和新农村建设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被

  提升到十分重要的地位,事关老百姓的民生问题与和谐社会的创建是 新一届党中央领导集体十分关注的关键性问题。与此同时,国家各种 支农、惠农资金给农村经济带来了活力和动力,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 员的权限空间也得到扩大。这些工作人员既是具体经济活动的实际运 作者,又是经济活动的管理者,集权钱于一身,致使一些乡村干部利用 职务之便暗想操作,牟取暴利,从统计数据来看,村级干部腐败、犯 罪有上升趋势。

  村干部职务犯罪逐年上升———如此趋势出现在地处青藏高原 腹地、经济欠发达的青海省,颇令人费解。检察官分析认为,经济欠发 达地区忽视廉政建设工作,惩罚力度弱,村干部文化水平低,法律意识 淡薄,村级财务混乱监督缺失,都成了滋长村官腐败的“温床”。

  青海广大农村地处偏僻,经济条件落后,对村干部的教育往往跟不 上形势发展的需要。从已查处的案件看,一部分村干部因为不懂法,认 为自己是农民身份,不是国家工作人员,有经济问题顶多是把自己撤了, 不知道自己在协助乡(镇)政府从事有关行政管理工作时,便具有了国 家工作人员身份。相当一部分人还认为,自己挣钱不多、管事不少,一 年到头很辛苦,心理不平衡。在这种思想主导下,这些村干部不是想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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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好地为村民服务,依法从事经济活动,而是只想趁手中有权捞一些钱 财,以求补偿,结果往往以身试法。

  来自青海各地的检察长们披露的事实令人震惊:一些村干部把当 村官同捞钱、为亲朋好友谋利等同起来;个别村的村委会在土地补偿 款上“抱团腐败”,作案手段简单直接,大有“我的地盘我做主”之势……

  据化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多吉介绍,2006 年至 2008 年 3 年间, 该院共立案侦查各类贪污贿赂职务犯罪案件 9 起 13 人,村干部涉嫌职 务犯罪 6 起 9 人,分别占总立案数的 66.7%和 69.2%。

  2005 年 12 月至 2006 年 2 月,西宁第七水厂在大通县上孙村修建 加气站时征用了该村土地。村干部李延虎与田玉生、孙吉昌、王有雄、 李银业共同预谋后,以李延虎之名虚报耕地 1.1 亩,冒领补偿款 49500 元后私分。

  2007 年 2 月,在又一次的征地过程中,村干部田玉生、孙吉昌、王 有雄、李银业 4 人经预谋,将已征用的应属村集体的土地,以田玉生之 妻杨秀花的名义虚报,冒领征地补偿款 15 万余元后私分。

  2007 年 3 月,孙吉昌、王有雄、李银业、王占奎等人,将村民刘万 奎多丈量的耕地补偿款 14000 元私分。

  另一起典型案例发生在西宁市。2006 年 8 月,西宁市城北区马坊 村村委会原主任石成斌利用职务之便,欺骗征地人员,将他人被征用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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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的地上附着物进行重复丈量,骗得国家土地补偿款 5 万余元,据为己 有。2007 年 10 月 10 日,石成斌被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 4 年。

  根据石成斌贪污的手段和特点,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检察院的办案 人员深入被征土地的各村,就土地征用款的发放和领取情况,作进一步 重点核查。在马坊村核查土地征用补偿合同时,又查出石成斌于 2007 年 2 月在协助土地管理部门征地过程中,伙同村干部吕生琪、会计郭 帮新贪污土地补偿款的犯罪事实。该案提起公诉后,法院对 3 人均作 了有罪判决。

  史上最牛村书记:我就是法规,我就是政府

  梅有山,安徽省怀远县淝河乡红星村一孤寡老人,根据国家政策, 他于 2007 年年头找村支书刘玉坤办农村五保,村支书拒发五保,逼 的孤寡老人派出所里撞墙自尽 ...

  案例正文 进化镇岳联村村民举报村干部腐败

  我们所在的进化镇岳联村,近年来,虽然村容村貌有所改观,要 建设所谓的文明生态村。其实在搞村庄建设中,其资金来源是村委主 要干部打着贫困村旗号向上级政府等、靠、要,而不是带领老百姓利 用本村的优势办经济实体,壮大集体经济,为百姓谋福利,在创这些 政绩工程的背后是一片黑暗。在办理具体村级事务中,许多村民也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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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看法,在村委主要干部中暴露出种种腐败现象,列举如下:

  一、 贫困村不贫,冒名“贫困村”。

  进化镇岳联村虽然所处地理位置偏僻,但村内许多人家受周围诸

  暨店口镇工业经济的影响,纷纷办起了各种个私加工小企业,有将近 二、三十户,最大的企业可安置四十多名职工。大量不办企业的农民 还到附近店口镇中小型企业工作,月工资也在 1000 元以上,因此该 村村民的人均年收入完全会超过贫困村的标准。

  2004 年,我村有一家陶土加工厂,面积约 6 亩左右,在村中进 行所谓的公开投标拍卖,卖得人民币 813000 元,划入集体经济;原 岳驻村大量良田,村干部擅自作主,暗中卖给附近的原方山村、小山 头村农民建房,所得款项未经公示,百姓纳闷;另,村里每年有许多 本村良田承租,也有一定的承包款收入等等。按照上面的经济收入计 算,我村的集体经济收入已远远超过贫困村的标准。

  二、 对村民批地建房无原则性,欺上瞒下。

  2006 年 5 月,村内贴出告示:有十多亩良田用于搞所谓的新农 村规划建设,村中有 20 多户报名要求批地建房,村委责令要在 6 月 1 日前上交押金每户 3 万元,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上交后,村委就 将每户押金 3 万元拖欠长达一年半之久,毫无答复,激起民愤。在今 年 9 月份,对批地上交押金的农户严厉恐吓:如有谁向上级部门反映 本村批地真相,以后将永远不予批地建房。扬言,如要批地,只要再 交人民币 48000 元,把村内原住房做一个“公正”,上级部门审批由 村委搞定,就可以把土地批给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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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应对上级部门的用地检查,村委曾经召集村民一班人到本村 茶弯砍柴开荒,欲用荒地、山脚地顶替建房的良田,其实,明眼人都 知道,这样的山地哪可以耕种,分明是欺上瞒下行为。

  据悉,村长在平时批地建房中,曾强行向村民索贿。有一村民送 了 2 条利群香烟,到第二天被退回,并不予批地。另一村民则送了 2 条大中华加礼金,即批予地基,不管是否符合批地要求。这件事,村 民们都很明白,要说建房条件,这送利群香烟的远远比送中华香烟的 符合的多得多。

  

篇七:村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村级干部腐败问题分析(案例文本)

  案例背景:

  建设和谐社会、全面奔小康和新农村建设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

  被提升到十分重要的地位,事关老百姓的民生问题与和谐社会的创

  建是新一届党中央领导集体十分关注的关键性问题。与此同时,国

  家各种支农、惠农资金给农村经济带来了活力和动力,农村基层组织

  工作人员的权限空间也得到扩大。这些工作人员既是具体经济活动

  的实际运作者,又是经济活动的管理者,集权钱于一身,致使一些乡村

  干部利用职务之便暗想操作,牟取暴利,从统计数据来看,村级干

  部腐败、犯罪有上升趋势。

  村干部职务犯罪逐年上升———如此趋势出现在地处青藏高原

  腹地、经济欠发达的青海省,颇令人费解。检察官分析认为,经济欠发

  达地区忽视廉政建设工作,惩罚力度弱,村干部文化水平低,法律意识

  淡薄,村级财务混乱监督缺失,都成了滋长村官腐败的“温床”。

  青海广大农村地处偏僻,经济条件落后,对村干部的教育往往跟不

  上形势发展的需要。从已查处的案件看,一部分村干部因为不懂法,认

  为自己是农民身份,不是国家工作人员,有经济问题顶多是把自己撤了,不知道自己在协助乡(镇)政府从事有关行政管理工作时,便具有了国家

  工作人员身份。相当一部分人还认为,自己挣钱不多、管事不少,一年

  到头很辛苦,心理不平衡。在这种思想主导下,这些村干部不是想着更

   好地为村民服务,依法从事经济活动,而是只想趁手中有权捞一些钱财,以求补偿,结果往往以身试法。

  来自青海各地的检察长们披露的事实令人震惊:一些村干部把当

  村官同捞钱、为亲朋好友谋利等同起来;个别村的村委会在土地补偿

  款上“抱团腐败”,作案手段简单直接,大有“我的地盘我做主”之势……

  据化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多吉介绍,2006年至2008年3年间,该院共立案侦查各类贪污贿赂职务犯罪案件9起13人,村干部涉

  嫌职务犯罪6起9人,分别占总立案数的66.7%和69.2%。

  2005年12月至2006年2月,西宁第七水厂在大通县上孙村修建

  加气站时征用了该村土地。村干部李延虎与田玉生、孙吉昌、王有雄、李银业共同预谋后,以李延虎之名虚报耕地1.1亩,冒领补偿款49500元后私分。

  2007年2月,在又一次的征地过程中,村干部田玉生、孙吉昌、

  王有雄、李银业4人经预谋,将已征用的应属村集体的土地,以田玉生

  之妻杨秀花的名义虚报,冒领征地补偿款15万余元后私分。

  2007年3月,孙吉昌、王有雄、李银业、王占奎等人,将村民刘

  万奎多丈量的耕地补偿款14000元私分。

  另一起典型案例发生在西宁市。2006年8月,西宁市城北区马坊

  村村委会原主任石成斌利用职务之便,欺骗征地人员,将他人被征用土

   地的地上附着物进行重复丈量,骗得国家土地补偿款5万余元,据为己有。2007年10月10日,石成斌被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

  根据石成斌贪污的手段和特点,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检察院的办案

  人员深入被征土地的各村,就土地征用款的发放和领取情况,作进一步重点核查。在马坊村核查土地征用补偿合同时,又查出石成斌于2007年2月在协助土地管理部门征地过程中,伙同村干部吕生琪、会计郭

  帮新贪污土地补偿款的犯罪事实。该案提起公诉后,法院对3人均作

  了有罪判决。

  史上最牛村书记:我就是法规,我就是政府

  梅有山,安徽省怀远县淝河乡红星村一孤寡老人,根据国家政策,他于2007年年头找村支书刘玉坤办农村五保,村支书拒发五保,逼的孤寡老人派出所里撞墙自尽 ...

  案例正文

  进化镇岳联村村民举报村干部腐败

  我们所在的进化镇岳联村,近年来,虽然村容村貌有所改观,

  要建设所谓的文明生态村。其实在搞村庄建设中,其资金来源是村

  委主要干部打着贫困村旗号向上级政府等、靠、要,而不是带领老

  百姓利用本村的优势办经济实体,壮大集体经济,为百姓谋福利,

  在创这些政绩工程的背后是一片黑暗。在办理具体村级事务中,许

   多村民也颇有看法,在村委主要干部中暴露出种种腐败现象,列举如下:

  一、贫困村不贫,冒名“贫困村”。

  进化镇岳联村虽然所处地理位置偏僻,但村内许多人家受周围诸暨店口镇工业经济的影响,纷纷办起了各种个私加工小企业,有将近二、三十户,最大的企业可安置四十多名职工。大量不办企业的农民还到附近店口镇中小型企业工作,月工资也在1000元以上,因此该村村民的人均年收入完全会超过贫困村的标准。

  2004年,我村有一家陶土加工厂,面积约6亩左右,在村中进行所谓的公开投标拍卖,卖得人民币813000元,划入集体经济;原岳驻村大量良田,村干部擅自作主,暗中卖给附近的原方山村、小山头村农民建房,所得款项未经公示,百姓纳闷;另,村里每年有许多本村良田承租,也有一定的承包款收入等等。按照上面的经济收入计算,我村的集体经济收入已远远超过贫困村的标准。

  二、对村民批地建房无原则性,欺上瞒下。

  2006年5月,村内贴出告示:有十多亩良田用于搞所谓的新农村规划建设,村中有20多户报名要求批地建房,村委责令要在6

  月1日前上交押金每户3万元,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上交后,村委就将每户押金3万元拖欠长达一年半之久,毫无答复,激起民愤。在今年9月份,对批地上交押金的农户严厉恐吓:如有谁向上级部门反映本村批地真相,以后将永远不予批地建房。扬言,如要批地,只要再交人民币48000元,把村内原住房做一个“公正”,上级部门

   审批由村委搞定,就可以把土地批给谁。

  为了应对上级部门的用地检查,村委曾经召集村民一班人到本村茶弯砍柴开荒,欲用荒地、山脚地顶替建房的良田,其实,明眼人都知道,这样的山地哪可以耕种,分明是欺上瞒下行为。

  据悉,村长在平时批地建房中,曾强行向村民索贿。有一村民送了2条利群香烟,到第二天被退回,并不予批地。另一村民则送了2条大中华加礼金,即批予地基,不管是否符合批地要求。这件事,村民们都很明白,要说建房条件,这送利群香烟的远远比送中华香烟的符合的多得多。

  三、对现任村长家庭经济有疑,望查。

  现任村长自当村长后,家庭经济条件突然好转,家中雇佣了长工,购买了大面积集体土地,购置了高档轿车,新建了大面积厂房,一副财大气粗模样,许多村民为此心中纳闷……。恳切希望上级有关部门对其经济问题给予调查。

  四、村干部经常利用公款以考察为由外出旅游,待核查。

  平时村干部对村中事务不管不问,却经常打着贫困村的幌子向上级政府部门所谓的拨款办事。然而村干部一班人却年年到全国各地以考察办公事为由进行公款旅游,民愤四起。试问:一批贫困村的干部能经常外出“考察”,这是用的谁的钱?因此,强烈要求上级有关部门对本村经济运行情况进行彻查、审计,并张榜公布。

  就在前几天,村长就带着一帮人推倒本村一村民自建围墙后,村长、村支书不及时处理,自己却到山西太原和河南等地忙公务

   (他们自己说的),谁知道他们去干什么,你们说呢?试问:一名村干部此时此刻能否对村里老百姓的正事不管不问,却自己去外出“公务”,这样的村干部怎么能为民办事呢?

  五、村干部置村民健康于不顾,滥施承包权。

  村委对村民身体健康于不顾,滥用承包权力。水库是全村村民生活用水的主要来源,村中池塘靠水库之水换新,而村干部居然置村民生活与身体健康于不顾,将我村唯一水库承包给村长外甥养鱼之用,还贴出告示,不让村民作休闲之用。长此以往,将造成水库水质严重污染,广大村民为之十分担忧。

  六、村干部居然让贫困村的村民出资自砌沟渠石坎,毫无规划。

  既然村长认定本村为贫困村,向上级政府部门还争取到大量资金搞村庄规划建设,那就应该对村庄沟渠、道路等主要基础设施进行统一规划、建设,这样才能让村子变得更加整洁美丽。而村长并没这样做,而是让村民对唯一一条水库出水的主要沟渠自己出钱自砌石坎,最终弄得这条沟渠宽窄不一、高低不平、出水不畅、污染严重。村民还用五孔水泥板盖住建围墙、车库等建筑。

  上述情况严重扰乱了我村村民安定生活,严重背离了党中央十七大主要精神。强烈企盼上级有关部门迅速彻查,追究相关责任人。

  讨论问题:

   村级干部待遇问题

  村级干部的思想认识问题

  村干部职务权限问题

  群众传统思想观念及政策、法律意识缺失问题

  村级干部带动经济发展能力问题

  村级企业监管问题

  土地出让、工程承包的运作问题

  下拨款项、资金发放的监管问题

  村务公开问题

  村级干部职务犯罪的定性和惩治问题

  村级干部的奖惩机制问题

  上级部门监督意识缺失问题

  【教学计划】

  一、适宜对象:各类班次。

  二、案例教学方式:角色扮演式案例教学。

  三、教学目的

  认识村级组织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带领群众致富和改善民生中的作用

  认识村级干部职务腐败的危害

  理解村级干部腐败的原因及有效遏止的对策

  认识应该如何运用公共权力

   四、案例选择

  进化镇岳联村村民举报村干部腐败。

  五、课前准备

  1、准备案例材料,不预设问题。

  2、准备使用教学的工具:纸、笔。

  3、教室的布置:提前布置。

  六、教学实施

  1、全班共分四个小组:

  村干部组村民组县政府组专家组

  2、过程设计:

  (1)座位设计:摆成正方形。上席为政府组,下席拆迁户组,左席专家组,右席民众组

  (2)问题产生方式:现场产生

  (3)讨论方式:对抗式

  3、实施步骤

  分四个阶段,8环节,120分钟。

  第一个阶段:3环节

  第一个环节(10分钟):背景介绍,导入案例。

  第二个环节(20分钟):各小组熟悉案情,集体讨论,选出

  发言代表;

  第三个环节(20分钟):四个小组代表发言,每组时间不超

  过5分钟,发言顺序为:村民组、村干部组、县政府组、专家组。村民组陈述对村干部不满意之处,村干部组对村民举报事实作辩解。

   第二个阶段:2环节

  第四个环节(10分钟)村民组和村干部组辩论。

  第五个环节(10分钟)针对以上两组的发言,县政府组发表感想,专家组做出客观评价。

  第三个阶段:2环节

  第六个环节(10分钟)退出角色,讨论如何遏止基层腐败。

  第七个环节(20分钟)四组依次发言,每组不超过5分钟。

  第五个阶段:1环节

  第八个环节(20分钟):案例教学总结。包括点评、知识介绍,小结。

  七、点评要点

  村官、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村级财务建章立制。

  加强对村社财务的监督

  落实政务、村务双公开制度

  将土地补偿款纳入财务统一管理,实行征地款专户管理制度。定期审计和村干部离任审计。

  对群众比较关心的热点问题,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对村民的告知义务,及时公示。

  构筑政府与有关部门多方参与的预防体系,加强廉政监督。

  完善农村民主制度,加强对村委会的民主监督

  提高村民法制监督意识

  八、知识背景

  1、公共权力的特征及运用公共权力应遵循的原则

  特征:公共权力的所有者是全体社会成员,不是每个人或某部

   分人;公共权力是社会的基本权利,公共权力来源于社会成员,存在于社会关系中,作用于社会,维持一定的社会基本秩序,它是政治权力、经济权力、文化权力的综合,对社会政治、经济、文化都产生关键的影响;公共权力运用的根本目标是维护和追求全社会的公众利益。

  公共权力应遵循的原则:公开、公平、公正。

  2、党员的宗旨观、党性意识。

  3、村级干部的权限、考核、能力要求、工资待遇等相关知识。

  4、财务、资金监管等知识。

  5、民主执政、依法执政。

  6、上级政府对村级组织的指导、监管。

  7、健全预防基层腐败的体制机制。一是建立从上到下的监督机制。二是健全村干部选举制度,杜绝贿选。三是建立健全村干部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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