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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供用电管理研究

时间:2022-03-19 09:06:42 浏览量:

摘 要:矿井供用电在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中具有重要意义,针对少数煤矿在安全供用电上存在的不足,从供用电的各种要求、运行与检修、停送电管理、技术管理方面提出了一些认识和见解。

关键词:供用电;管理;研究

近年来,随着法律、法规、规程、标准、规定的相继完善和产业政策的不断调整,政府、部门进一步加强了监管,煤矿企业不断加大投入,煤矿的安全生产条件得到不断改善和提高,矿井的抗灾能力、安全保障能力明显增强。但少数煤矿在安全供用电上仍存在较大差距,煤矿供用电环节出现问题不仅会影响生产,严重时还会危及矿工生命安全,所以必须加强矿井供用电安全管理,切实提高煤矿供用电安全管理水平,努力构筑本质安全供电系统,确保供用电设备、设施、装置安全经济运行,规范煤矿供用电管理工作,杜绝因供电环节引发煤矿安全事故发生。

1 一般要求

矿井机电科是本单位供用电管理的职能部门,本单位供用电的接电、断电、移交、增减负荷、变换用电设备位置等,都必须通过矿机电科审批。矿生产业务科室都必须明确一名副科长分管供用电管理工作,各使用电气设备的基层队也必须有一名副队长主管本队的供用电管理工作,本着“谁使用、谁管理、谁负安全责任”的原则,管好、用好供用电设备、线路、设施。矿井必须建立健全防爆检查、电气管理、小型电器管理和电缆管理专业化小组,人员数量应满足业务量的需要,各小组业务由机电科直接领导。

对矿井供电的变电站(所)、矿井井下中央及采区变电所双回路应采用分列运行方式,矿井必须制定详细的正常运行方式及事故运行方式。各级联络开关的停送必须有明确的管理规定。一般情况下应先合变电站35KV母联再合6kV母联,后合地面或井下变电所6kV联络。严禁在故障点未切除情况下合联络开关。

矿井必须制定详细完整的《矿井大范围停电应急救援预案》,每半年应进行一次模拟演练,为保证预案的科学性、符合性及可操作性,应根据实际情况随时修订、补充应急救援预案内容,并认真贯彻。运行中的变电站(所)及各种电气设备必须每年进行一次电气预防性试验,其试验项目和标准严格按《煤矿电气试验规程》规定进行。严格执行变电站(所)工作票、操作票管理制度。工作票和操作票应遵循《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中的有关规定。工作票签发人应由本单位熟悉人员技术水平、熟悉设备情况、熟悉安全规程的生产领导、技术人员或经主管生产领导批准的人员担任。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名单应由安全监察部门每年审查并书面公布。严禁无票作业、无票操作。“两票”的保存期至少一年。

新安装的供用电系统,必须具备完善的设计,包括:设备、管线、供电系统、开关整定等,并经具备相关资质单位批准。 严格按照《电力法》“非经供电企业委托,任何单位不得擅自向外转供电”的规定,做到合法供电,安全供电。按照“谁供电收费,谁负责安全管理”的原则进行处理。因供电企业的线路未达到的,受供电企业委托,经批准,可以委托转供电。由于历史原因已形成外转供电的单位,逐步进行整改。

井下电气设备的选用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矿井应加强对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非达标设备的更换和供电系统薄弱环节的改造工作,积极筹措资金,努力装备技术先进和性能优良的保护、监测装置和设备,构筑本质安全的供电系统。由矿机电副矿长或机电副总工程师组织,至少每半年对矿井供电系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必须指定专人负责限期整改。操作、维修人员不得使用患有高血压、 心脏病、精神病、色盲和听力障碍等职业禁忌的人员。

2 运行与检修

在用的高压盘、高压防爆开关的过流保护、短路保护、无压和欠压保护、漏电保护等一定要整定准确,动作灵敏可靠,闭锁装置齐全良好,并按规定定期校验,低压馈电开关入井前应对保护装置进行校验。真空开关真空管的真空度测试每年应进行一次。低压磁力启动器必须装有电机综合保护装置或其它合格的保护装置,手动开关必须使用合格的保险丝,严禁用铜、铝、铁丝代替,严禁甩掉保护装置强行送电。

井下凡是使用煤电钻及照明信号的地点,必须使用煤电钻和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并按规定进行试验。地面及矿井防雷设施必须符合要求,按期进行测试并有测试报告。各种防护装置,防灭火设施配置合理可靠,定期检查校验。电气设备的检查、维护修理和调整工作,必须由专职的电气维修工进行。高压电气设备的修理和调整工作,必须有工作票和施工措施,高低压电气设备停送电前要填写操作票,否则不准作业。

联系停送电由专人负责,倒闸操作必须根据停送电指挥人命令,受令人复诵无误后执行。发布命令应准确、清晰、使用正规操作术语和设备双重名称(即设备名称和编号)。有条件的地点都要有录音并作好记录。停送电操作必须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人员穿戴绝缘用具。操作顺序为:停电时,先停断路器,后拉负荷侧隔离开关,再拉电源侧隔离开关;先停低压开关,后停高压开关,停电后挂停电牌。送电时,顺序相反。严禁带负荷操作隔离刀闸。

检修试验由两人以上协同作业,相互监护。检修或试验前必须可靠停电,用与电源相适应的验电笔检验,检验无电后方可对导体逐相放电,并在所有可能来电的方向挂三相短路接地线,经施工负责人全面检查后,方可开始工作。井下严禁带电检修,严禁带电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检修人员不得任意调换原来接线方式、相位、端子序号,以防造成短路、电机反转或其它事故。若需调换相位,检修人员必须通知用电单位注意电机转向,涉及双电源时必须进行并相工作。检修工作完毕后,施工负责人必须清点人员、工具、材料、备件,检查施工质量,拆除短路接地线,摇测设备线路绝缘性能,确定无误后,方可派专人到变电所申请联系送电。从开始联系送电起,线路、设备上不得有人做任何工作。送电后要开车试正反转,大型设备检修后必须进行空载试运行。机械和电气同时检修一台设备时,必须由两个施工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开始检修,检修结束后必须征得两个负责人的同意,待全部人员离开转动部位和危险部位后,方可送电试车。电气设备检修应制定符合有关规定的循环检查检修周期表,做到有计划、有准备、有目的地进行。落实包机责任制、巡回检查制,严防电气设备带病运转。矿井应规定足够的检修时间。

所有电气设备都必须有标志牌,标明设备型号、规格、所带负荷及容量、整定值、整定时间、包机负责人等。

3 停送电管理

3.1 计划检修停送电

计划检修前,施工单位必须提前制定有关停送电及检修方面的安全措施,矿井调度室负责通知受停电影响的单位,当检修涉及矿井电源单回路,主要通风机单风机运转或单回路供电情况时,矿井调度室必须提前一天在调度会上安排部署,受影响的单位做好应急准备,并制定相关安全技术措施。由供电部门管理的矿井降压站或变电所6kV馈出线路需要做停电操作时,由矿井机电科电管组提前一天向降压站、变电所管理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矿井机电科电管组或检修单位派专人持单到变电站或变电所联系停送电,并应监督其执行保安技术措施情况。高低压双回路用户在倒电源过程中需从降压站或变电所返电时,必须首先通知降压站或变电所值班人员采取相应安全措施。

用户检修、接甩负荷停送电,由施工单位持《停、送、接、甩电审批单》到所在变电所申请,用户联系人必须在变电所相关记录上签字。多个用户共用同一电源,其中某一单位检修或做其他工作而影响其他用户时,必须在审批单中逐一说明,并由矿井调度室通知受影响用户并做出响应,严禁其他用户搭车检修;必须同时检修时,应制定好送电相关措施,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矿井停产检修停送电必须由相关单位编制停产检修计划,矿井机电科据此制定有关安全技术措施和停送电注意事项。各检修单位停送电必须设专人负责,双回路供电地点必须采取可靠的防返电措施。停电开关必须可靠断开,挂牌警示并派专人看守,除停送电作业人员外,其他人员无权摘牌送电。停送电必须设专人指挥,停电停风时,严格执行“先停电、后停风;先送风,后送电”的作业程序。指挥人员由矿井机电科及相关科、队业务主管担任,并在矿井调度室集中统一协调指挥停送电。严禁约时停送电。

3.2 临时紧急停送电

当发生临时紧急停电和无计划停电时,任何岗位的值班人员均不得慌忙,不允许盲目处理,以免扩大事故范围,必须沉着、迅速,准确按有关措施和程序去操作。事故处理指挥人员和发令人要熟知供电系统和受令人具体情况,受令人应重复一次发令人的指意,有疑问时立即问清再操作,操作后向发令人汇报,确保命令执行的准确、完整。变电所及用户因故障或其它原因需要临时停电时,必须向矿井调度室和本单位值班领导汇报,经矿井调度室批准后,由单位值班领导联系停电。井下变电所需要临时停电时,经矿井调度室批准后,配电工方可执行。遇有危及人员、设备和生产安全等紧急情况时,现场人员先行停电,再向矿井调度室和本单位值班领导汇报,听取进一步应急措施安排。

严禁用户在原因不明停电时,趁时检修或搭车检修供电线路和设备。瞬间突发停电时,变电所配电工必须首先将本所对应的高低压开关打至停电位置。确认本所电源进线是否正常,若无电则应向上一级变电所查询。确认本所进线电源正常后,立即按有关操作程序恢复送电。

4 技术管理

矿井必须建立健全供用电各种规章制度,装订成册,现场张挂的规章制度吊挂整齐、规范,完善设备、电缆的技术档案,确保供电系统图齐全准确。各种记录齐全完整,认真填写,妥善保管。对于防爆检查记录、大型电气设备的检修记录有关单位负责人必须定期审签。

必须严格作业规程、安全措施的编制、审批、贯彻和执行,严禁无规程作业、无措施施工。施工措施的编制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并适应现场客观条件,易于作业人员操作执行。施工作业措施编制后,必须按程序和权限进行审批,审批后除及时向所有作业人员贯彻外,还要将措施及时送交有关科室、区队。遇施工条件变化、技术要求变更或其他原因,需要变更作业规程、作 业措施时,单位技术负责人要提前编制补充措施,按相关程序和权限审批。编制、审批人员对其编制、审批的措施负技术和监督落实责任。参与作业人员必须熟知措施内容并遵照执行,必须在贯彻记录上签名。

操作、维修人员必须具备相当于高中以上的学历,属于特殊工种的必须具备《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并经相關资质培训考核合格后具备上岗资格,以后每年培训考核一次,不合格者不准上岗。任何人无权安排无资质人员单独上岗作业。矿井要加强电气从业人员的技术培训和岗位练兵,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基层单位要坚持每月进行2次技术学习,每年至少进行2次岗位练兵,至少进行1次技术比武。由矿机电副矿长、机电副总工程师组织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技术工作例会,分析总结布署本单位供用电技术管理工作,加强对技术管理不到位事例的改进工作,表彰奖励管理先进单位,提高矿井供用电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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